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第一枪>第二百六十三章 偷袭雁门
  代州距离雁门不过几十里的距离,虽然天黑,不过他们走了一个多时辰就到了雁门关外。

  此时的雁门关早已经关闭,看到城下来了一条火龙,城上的金兵金将,赶紧做好了攻击的准备。

  贺权催马上前对着上面大声的喊道:“诸位不要放箭!下官是代州的知州贺权,奉了完颜蒲鲁虎将军的命令前去云中催粮。”

  “催粮?你们催什么粮食?后方又没有短了你们的粮草?”

  “是娄室大王的命令,请云中支援粮草,这是蒲鲁虎大人的军令请众位查验。”

  贺权将完颜蒲鲁虎的书信放在城上系下来的筐子里,城上飞快的提了上去。

  时间不长,就听说上面有人喊道:“请贺大人稍等一下,我们马上去通报制置使高大人和防御使李将军。”

  宋朝的官职混乱,但是金朝的官职更加的混乱,他们是拿来主义,结合大宋,辽国和自己的传统,成立了一个更加庞大的官员体系,所以也有制置使和防御使这样的官员设定。

  这个高庆裔的实际身份是完颜宗翰军中的通事,相当于完颜宗翰的参军,被完颜宗翰安置在雁门关做制置使。

  听到了守城金将的汇报的时候,他已经准备休息了。高庆裔一听就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也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让人备马准备去看看。

  他来的时候,雁门关的防御使李兴麟也已经到了,这个李兴麟也是辽国的汉人,同样是完颜宗翰的心腹。

  他们这些先投降的辽国汉人,很是看不起这些后投降的宋国汉人,看着城下的贺权,还有他们身后有些凌乱的进队,高庆裔有些鄙视得道:“下面可是贺权?”

  贺权已经看到了高庆裔连忙道:“高大人,娄室大王的命令到的急,蒲鲁虎大人又要的匆忙,所以小人只得连夜赶来,请高大人原谅?”

  高庆裔心中冷笑:“什么蒲鲁虎要的匆忙,只不过是刁难一下你们这些汉人罢了!”

  他微微点头道:“蒲鲁虎的公文我已经看到了,不过娄室大人的公函呢?也拿来我看。”高庆裔可以直呼完颜蒲鲁虎的名字,不过对于完颜娄室必须保持着高度的敬意。

  “娄室大王的公函?这个,这个在完颜蒲鲁虎大人的手中,没有在我们的身上啊!”ωωω.χΙυΜЬ.Cǒm

  高庆裔脸色一变道:“大胆!完颜蒲鲁虎只是代州的守将,他的命令安能命令老夫开城?你们赶紧回去将娄室大人的公文拿来!”

  贺权急的直跺脚,后面的杨再兴已经偷偷的摘下了弓箭,准备偷偷的给这个家伙一下,然后墙关夺城。

  贺权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道:“大人,你看这样如何?我的军队后撤,我一个人过关去面见大狼主,请他发运粮草,到了这里我们再负责转运回代州。”

  高庆裔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如果这个家伙真的到大狼主的面前告自己一状,自己虽然是大狼主的心腹,可也难免有些狼狈。所以他和防御使李兴麟商量一下,还是准备放他过去。

  “不用了!咱们都是为了大金国,娄室大人的命令我们理当支持,你们稍等一下,我马上去开关。”李兴麟赶紧招呼一声,然后冲到了关城之下。

  雁门关的大门吱呀呀的打开,贺权这才送了一口气,带着人像关内行去。

  到城楼的下面,他的步兵像旁边一闪,后面的马军跃马向前,直奔着雁门关而去。关城前面是一个几丈宽的石头山道,战马踏在上面叮叮直响。

  “这个骑兵还像那么回事?”李兴麟看了一眼,下了一个评论。

  高庆裔看了一眼,突然脸色大变道:“不好!这是宋军,赶紧关门!滚木?石,攻击!攻击!”

  他这一声突兀的大叫,让李兴麟等人有些发蒙。宋军,宋军不都在太原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

  高庆裔焦急的喝道:“这些是宋人骑兵,代州哪里有这么强大的宋人骑兵。这一定是大宋的骑兵!贺权已经反叛了!”

  李兴麟这才反应过来,他赶紧帅兵要去阻拦,结果就城下已经是一片的喊杀声,低头一看,就见宋人的一匹匹战马已经冲进了雁门关。

  关城内也都是沿着山体建造的起伏的山路,战马的马蹄和石块碰撞发出哒哒的轰鸣,打破了雁门的黑夜。

  高宠一马当先;曹宁和王横紧跟在后面。这里的山路十分狭窄,只能让2匹马并行而过、高宠一马当先在前面杀了过去。曹宁和王横左右一分,催马直奔关城。

  城内的金兵哪里当得住高宠的冲击,虽然他们人数众多,在这个狭窄的地方,根本施展不开,竟然被高宠一个人杀的不住后退。

  曹宁和王横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分两路冲上了城墙。李兴麟这时才反应过来,滚木?石不住地砸了下来,不过被曹宁和王横用手中的兵刃扫落,他们已经一跃而上,到了城楼。

  “杀!”城楼上也是一阵喊杀之声,后面的杨再兴,罗延庆等人趁机一跃而上,像潮水一样冲进了雁门关。

  “完了!”高庆裔差点瘫倒在雁门关上,他知道这次自己是在劫难逃,所以唰的抽出宝剑就要自尽。李兴麟一把将他抱住道:“大人,胜败乃是兵家常事!咱们赶紧撤退,向大狼主报警才是当务之急!”

  高庆裔听了不住地点头,他在李兴麟的保护下,且战且走。

  雁门关的金兵抵抗力度比代州的宋军强了很多,即便是被敌人突入关城之内也是死战不退。如果不是高宠他们几个杀神不住地来回冲杀,这些宋军还真就不一定能拿下雁门关。

  即便是如此,高宠的亲卫军也只是占领了关口一小处地盘就冲击不动。直到毕进,扈成等人带着后面的5000大军进城,他们才取得突破。到第二天天明,宋军才终于占领了整个雁门关。

  拿下雁门关之后,高宠就可以长驱直入,直取云中。贺权跟着高宠举目四望道:“高大人,雁门关可是一个雄关。只要控制住这里,就算是控制了河东的门户,是不是要派兵驻守这里?”

  高宠摇了摇头道:“贺大人,外面是完颜宗望源源不断的大军,里面是完颜娄室的50000猛虎,我们腹背受敌,粮草有限,可没有能力坚守雁门。还是按照原先商量好的,我们奇袭云中,如果能够一举消灭完颜宗翰才是大功一件。

  等我偷袭云中成功,也许会回到到这里,设法堵住完颜娄室的归路。不过我最多坚守3天,如果关外的金兵一来,就必须撤退,可不能让金人包了饺子。”

  贺权很是无奈的摇了摇头道:“也只好如此了,真是可惜了!但愿种师中等人能够抓住这个机会。”

  “走!”杨再兴和罗延庆押着几个人上来,正是高庆裔还有李兴麟。他们两个想要逃走,不过杨再兴和罗延庆早有防备,将他们捉了回来。

  “是你?”高庆裔一眼认出了高宠,只气得他哇哇暴叫:“真没有想到,真没有想到,我竟然输给你这个晚辈!”

  “你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一个数典忘祖的东西,也敢在我的面前称长辈。也好,我就替高家清理门户吧!来人,将他们拉下去,让他们好好吃一顿饭,明天一早砍了祭旗,用他们的血为咱们壮行!”

  “不要啊!弟弟,咱们都是同根生,相煎何必太急!看在同族同宗的份上饶了我们这一次吧!”

  高宠一看正是高庆裔的儿子高世达,他微微一笑道:“我们高家世代忠心耿耿辅保大宋,你们这些败类有什么资格自称高家的子孙?又有什么脸面敢跟我称同祖同宗?

  将他们拉下去,好好地看守,最后一顿饭也不要亏待他们,临死也给他们一个饱死鬼!”

  “是!”罗延庆答应一声,让手下的士兵将他们压了下去。

  高宠也知道越早行动,成功率越高,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连续行军,他的这支军队已经十分疲劳,不得不吃饭之后,修整了一晚上。

  第二天红日东升,高宠的军队面朝着西面,在朝阳的掩映下像天神下凡一般。

  “咚咚咚!”鼓响三通,刽子手收起刀落高庆裔,李兴麟等人的人头滚落尘埃,鲜血喷在前面的军旗上。

  “兵发云中!”高宠一声大喝。

  云中就是今天的大同,地处在大同平原而得名。他处在晋冀蒙三省区交界处、黄土高原东北边缘,实为全晋之屏障、北方之门户,且扼晋、冀、内蒙之咽喉要道,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有“北方锁钥”之称。

  云中直到宣和五年才短暂的归属于大宋,不过宣和七年就被金人攻破。完颜宗翰就把这里做了进攻河东的基地,储存粮草,建造马场。

  去年完颜宗翰强攻太原半年也没有成功,迫不得已分兵去开封,可是刚走了一半,就听说宋金议和,所有的好处都被完颜宗望得了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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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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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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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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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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