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月明千里心不隔>第二十二章 刨根问底
  明月自然是不知老者一家的心思,她跟着金爷一声不吭地钻进车厢,这才惊讶地发现车厢内大有乾坤。

  与之普通至极的马车外观相比,车厢里面简直称得上富丽堂皇。地上垫着一层暗色水光紫貂皮,车厢四角悬着白玉镂空烛台,里面燃着银白桦烛,一副花醉海棠图挂在裹着玄色锦缎的壁板正中,两侧的椅背上各铺着一整张完好的火狐皮,座椅上摆着金丝银线舞蝶团花云锦垫,搁着一只雕花精美的黄花梨矮柜,柜子上放着翻而未合的一卷书和两只青花喜鹊登梅纹茶盅。

  沁人的桦烛香气弥漫在空气中,浓郁诱人,明月觉得浑身上下眼饧骨软,就似陷入了一处温柔富贵乡。她正被迷得眼花缭乱之际,“呵”金爷的一声轻笑把她一下子拉回了现实。

  明月反应过来,忙看向金爷,只见他顺手拿起矮柜上的青花茶盅,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道:“先坐吧,慢慢看也不迟。”

  明月脸上一红,乖乖坐下。这才发现金爷身边还坐着一位精瘦的长者,身穿青色便服,此时一对锐利的鹰目正紧盯着她不放,看得她心中有些发毛。

  “这是我家章叔,觉得你面熟,所以有事想问问你。”金爷不咸不谈地解释了一句,尽管语气中充满了平淡,可声音之和悦依然让人听了很是舒服。

  只是,与他好听的声音相比,金爷的五官可谓平庸至极。粗短的眉,细小的眼,嘴唇色淡而薄,皮肤黯淡但光滑无纹,唯有两颊微凸,现出几丝异样的红晕。

  他一身名贵华丽的天蚕丝缎,雪白的袖口上隐约透着暗花,身量修长挺直,右手的食指上带着一枚米白色的古玉扳指,扳指上有一道毛牛纹状血沁入骨,看起来年代极为久远,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金爷?凌欢阁?明月想到方才的情景,心念一动,顿时已经明白过来,眼前的这位金爷名金丰来,在京城里头可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了,他数年来经营着京城首屈一指的风月场所——凌欢阁和云舞坊,而这两家销金窟可谓夜夜车马盈门,传闻凌欢阁中的花魁尹云姬美若天仙,活色生香,而云舞坊里最出名的叶婉儿舞姿曼妙,风华绝代,京城内达官贵人无不趋之若鹜。

  金爷自是腰缠万贯,兼之为人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一时可谓风头无量,京城里几乎童叟皆知。

  只是,此番他出手相助,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

  明月正想得出神,冷不防金爷忽然开口:“小丫头,你为何扮成乞儿,你叫什么名字?”

  明月吃了一惊,方才金爷还以她是个小倌为幌子,骗过了城门的守卫,原来他不仅知道她是假扮乞儿,还一下子就点破了她的女儿身。可是,如果她诚实地自报家门,万一金爷知道她正在被悬赏缉拿,会不会直接捉了她去报官领赏呢……

  明月心中没底,一时间讷讷无语。

  “我既救了你,就没有再害你的打算。我也不求你感恩图报,只是,小丫头,你不说假扮乞儿的原因也就算了,你不会连自家姓名都要隐瞒我吧。”金爷仿佛一眼看穿了她的内心,不紧不慢地说道。

  明月闻言顿觉局促,就算不明就里,金爷方才出手救她是真。

  “多谢金爷出手相助。”明月先躬身行了大礼,方才把心一横,抬起头正色道,“我叫夏明月。”

  “家中有何人?”

  “家中有父亲、乳娘……”明月的脑海中猛然飘过慧娘那张惨白已无生气的脸,她堪堪顿了一下,方才艰难地继续回道,“还有一位叔父。”

  “夏?”金爷眉峰轻蹙,“夏……姓夏?”他重复念叨了几次,似乎在努力回忆。

  明月见状,忙解释:“金爷不知道很正常,我家父只是一家小香铺的商贾,平日里几乎足不出户。”

  “这样啊,那你为何要乔装打扮,躲避那些官兵?”金爷不置可否地瞥了她一眼,单刀直入问道。

  “!这……”明月大惊失色,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她方才意识到金爷早就看透她假扮乞儿的目的了。

  “我…我……”明月迟疑了半天,终究没有编出合适的理由,她很清楚面对眼前这位见多识广、经验老道的金爷,一般的谎言恐怕只会被一眼看穿。

  可是,她又能说些什么?说家中藏有密室?说密室藏着完全不应该出现在平民百姓家的珍品?说她从密室中带出的锦盒十分诡异?不但无法打开还能害死人?这些话她如何能对一个完全不知底细的金爷说出口?

  更让明月心中没谱的是,从金爷的话中,显然已经猜到那些官兵正在追捕她,那么方才他又为何冒险出手救她?他到底是想要什么?

  明月心中万千思绪顿时翻滚如潮,她默然无语地坐着,车厢的气氛也随之安静了下来。

  “你和曾家是什么关系?”金爷身旁坐着的章爷忽然发问,声音低哑又显得极为沧桑。

  “曾家?”明月一头雾水,疑惑地问,“什么曾家?”

  “原兵部侍郎曾铣,曾将军,曾家。”章爷一字一顿地说道,他的眼神变得极为犀利,死死盯着明月的一举一动,像是要将她完全看穿一样。

  明月只觉得奇怪,她一脸的茫然:“曾将军?我不认识啊。”

  “你从没听过这个名字?”章爷立即追问。

  “我小时候听阿爹提过,说曾将军是守疆戎边的将军,骁勇善战,可是十多年前他因谋反被灭门了,旁的我就不知道了。”明月小心翼翼地回答。

  “十多年前,呵,是十八年前!!已经十八年了!”那老者忽然面露悲戚之色,低哑而颤抖的声音充满了无尽的悲伤。

  “章叔。”金爷见状,轻唤一声,不动声色地递过一杯清茶,“先喝口茶。”

  “唉……”章叔的满腔情绪,仿佛被金爷的一句话给压住了,他捧着茶盅,沉默下来。

  金爷眯起眼睛,看着明月,那低浅和悦的声音循序善诱道:“你方才说你有乳母,那你亲生的阿娘呢?可是姓……曾?”

  “不是,我阿娘姓凤。”明月毫不迟疑地说道,“只是,她在生下我后就早早走了。”

  “原来如此。”金爷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既然你并不知道曾家,那你手臂上那个印记是怎么来的?”

  “印记?”明月倏然一怔,印记?就是那个像新月的印记么?可这印记怎么来的,她自己也是完全摸不清头脑啊,更匪夷所思的是原先明明只有红痣大小,可现在却有铜板般大小,这长大的速度着实超乎寻常。

  可是,要跟金爷明说这印记是自己忽然长出来的,他能信么?但要说是这印记是自己烙上去的,总得想个合理的原因吧。

  明月苦着脸,鼻尖上都冒出了一滴滴冷汗,她犹豫再三,这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小声地解释:“金爷,我实在是不清楚,可能就是哪天这儿长出了个痣,形状有些奇怪罢了。”

  “呵呵,倒真是个奇怪的形状。”金爷见她这副怯生生的模样,倒是忍不住笑出了声,他轻摇着手中的洒金川扇子,动作无比优雅流畅,那卓然的风姿立马让人忽视了他极为普通的样貌。

  “那你现在是打算去哪里?”金爷并没有继续刨根问底,而且换了一个话题。

  闻言,明月顿时又有些紧张起来,她期盼着能出城,是因为城内被人抓住的风险实在太大,而一旦出了城,天下之大,就不怕被人家轻易找到。林叔的行踪之事,她倒是很相信舒岚能办妥,而舒岚提及她表哥聪敏博学,解救阿爹一事或许他会有办法。

  只是眼前这个金爷,实在看不出深浅,万一她现在照实说了,金爷事后反悔,那她岂不是不光赔上了自己,还要搭上舒岚的表哥。

  “我想去城外的观音庙。”明月只得扯了一个谎。

  “哦?观音庙?”金爷挑了挑眉毛,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听说那里很灵验,我想去求观音菩萨保佑我家人平安,人们都说心诚则灵。”明月硬着头皮继续瞎掰。

  金爷看了她一眼,并不做声,眼神中却充满了戏谑,仿佛知道她在说谎。

  明月更加紧张,生怕金爷一生气,直接把她赶下马车,那她出城的希望岂不是全破灭了?她慌忙躬身小声恳求道:“金爷,方才多谢您救我,我今后一定尽力回报您的大恩大德,这次,您能好人做到底,送我出城么?”

  “好!钉子,走。”金爷闻言,倒也爽快,言简意赅地吩咐前头的小厮。

  马车缓缓前行,明月心中顿时如放下一块巨石,松快不少,她忙不迭地道谢:“多谢金爷,多谢金爷!”

  金爷只是地淡然一笑,转过脸去看着窗外的景色,不再说话。唯有章爷时不时地抬头看她一眼,那怀疑探究的眼神毫不避讳。

  明月在这样的眼神下如坐针毡,好容易看到车窗外已是城外的景色,忙道:“谢过金爷相助,这里离观音庙不远,剩下的路我自己走过去就是了,不敢再劳烦您了。”

  “呵呵,小丫头这么急?”金爷摇了摇手中的扇子,似乎有意调侃她,“我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要你这般急着摆脱,你这身又臭又脏的乞丐服,难道不想换一换么?”

  明月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她面红耳赤地躬身再次拜谢:“今次多亏金爷您施恩援救,我穿着无碍,实在不敢再劳烦金爷您了!”

  “也罢,就此别过。”金爷轻轻摇了摇头,脸上依然带着浅笑,只是口吻极其平淡,“走吧,钉子。”

  “得令,爷!”叫钉子的小厮开心地冲明月眨眨眼睛,“小丫头,后会有期了!”他驾着马车飞快地沿着官道,绝尘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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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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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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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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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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