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仔细地观察了片刻,很快就发现,这些士卒并不怎么盘查左列的男丁,壮汉和老伯带着年幼的孩童都已经顺利出了城,站在城门外翘首等着还在被盘问的少妇。
而对于女眷,士卒们的盘查明显就严格多了,为首的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士卒,正手持一张画像,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几位妇人,逐个细细比对。
“啧,比啥比,这几个年纪明显不对!”一旁的胡都统瞧见了,冲上前粗鲁地推了一把年轻士卒,大声叫骂,“你个笨蛋,连年纪都分不清么?只管看年纪小的!”
“是是!”年轻士卒低头哈腰,口中忙着称是,挥手立即让一些有了年纪的妇人出城。
明月把头一低,正想混入左边男丁的队伍,就听到那胡都统指着她叫道:“你,小乞丐,给我过来!”
明月只觉得脑袋嗡地一声,炸了!她整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里,堵得自己连呼吸都觉得十分困难。她杵在原地,腿脚有些微微地颤抖,怎么也迈不开步子。
“喂,听到没?你这小乞丐是聋子还是哑巴?说的就是你,赶紧给老子滚过来!”胡都统大声喝道。
明月低垂着头,内心无比地煎熬,心中却也明白,再继续杵着,情况只会更遭。她死劲一咬牙,终是艰难地迈着小步,僵直地走到了胡都统面前。
“嗯……”胡都统摸着络腮胡子,盯着她看了一会,眉头一皱:“你男娃女娃?叫什么名字?多大啦?出城干什么去?”
明月刻意压低声音,粗声粗气地胡乱编道:“官老爷!我怎么会是女娃儿?我叫小六子,今年十三,我听人说城外观音寺香火旺,想出城去那里乞讨点吃食。”
“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不过你这外露的胳臂看起来倒是细皮嫩肉的。”胡都统又仔细端详了明月一番,目露疑光,他眯了眯眼睛:“你等着,老子要仔细瞧瞧!”
闻言,明月心中猛然一震,她方才摔倒蹭破了衣袖,外露出的皮肤自然与自己做过手脚的肤色不同,这下怎么办!?明月顿时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都快哭了。
“喂,把那张画像给老子拿过来!”此时的胡都统并没有注意到明月的神色,只是侧头对着之前那年轻士卒说道,那年轻士卒听了迅速小跑过来,忙不迭地递上了画像。
胡都统将那画像一下展开,对着明月开始细细比较,嘴里一个劲地喝道:“喂!你把头抬高点!让老子瞧瞧,再高点!快点!听到没!!”
明月不敢不从,她强行抬起头来,完全不敢看向面前的胡都统,只是她全身开始僵直,冷汗直往脑门上冒,腿脚止不住地微微颤抖,双手的手指又习惯性紧紧拽住了衣角,等着一场大难降临。
“你……”胡都统话音刚起,一个和悦的声音已经从明月身后响起:“胡兄弟,你可别吓着我的人啊。”
“咦?金爷!怎么是你,哈哈哈,真是好久不见!”胡都统顿时两眼放光,满脸堆笑。
金爷?是谁?明月一愣,正在疑惑时,就见一个身影已经从她身旁飘然而过,走到她身前停了下来,恰好挡在了她与胡都统之间。
明月抬眼看去,眼前这人的背影修长挺拔,一袭白衣飘然,手里摇着一把洒金川扇儿,说不尽的翩然风流。
“钉子!”金爷轻唤了一声,一个年轻的小厮快步上前,递上一个红缎布包。
“能得胡兄弟记挂,金某三生有幸,这些小意思就当请哥几个兄弟夜里喝酒了。”金爷带着浅笑,客客气气地说着。
胡都统毫不客气地接过,满意地掂着到手的包裹,嘴上打着哈哈:“嘿嘿,每次都要金爷破费,这怎么好意思呢?”
“胡兄弟见外了,你我好兄弟一场,再说这些就显得分生了。”金爷继续笑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慵懒,“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胡兄弟要是不收,岂不是不给金某面子?”
“哈哈!还是金爷爽快啊!”胡都统大笑着,畅快不已,他放下手中的画像,倾身向前,压低声音问道:“金爷,这小乞丐你认识?”
“他是我凌欢阁的小倌,前阵子刚买的,年纪还小,我本打算留在身边调教些日子。不想昨日被户部右侍郎冯大人看中了,这本是美事一桩,没想到他年纪小,主意倒大,也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套乞丐服,一大清早就乔装打扮,自己偷跑出来了,真是辜负我一番苦心。要不是我这小厮钉子机灵,私下一路跟着,又及时通报我,这会子,我都不知道到哪里找回这小子。所幸被胡兄弟给撞见拦了,说起来我还得好好谢谢你。”金爷看似漫不经心地娓娓道来。
啊?凌欢阁?小倌?!明月听得目瞪口呆,心下更是一片茫然,金爷?这人什么来头,这张口胡诌的本事可是太厉害了!自己完全不认识他,他为何会出手相助?他究竟想干什么?
明月满脑子的疑惑,却也知现下的情形十分危险,只得乖乖地待在原地,不敢随意动弹。
“户部右侍郎冯大人!”胡都统听了金爷的一番话,倒吸一口气,随即立马换上一脸献媚的表情,呵呵笑道,“原来是冯大人看中的人,这就难怪了,我看这小子细皮嫩肉,长得很是水灵,金爷挑人的眼光果然名不虚传。待以后好好调教一番,可是要红遍京城的。”
“过奖,胡兄弟有空可要常来我这儿啊,春兰姑娘可一直念着你呢。”金爷浅笑着,拍了拍胡都统的肩膀。
明明是些不入流的话,金爷偏用一种慵懒散漫的语调,浅浅说来,再加之他那和悦温浅的声音婉转入耳,听在耳中真是别有一番沁人的味道。只是这半是调笑半是戏谑的话语中,明月却感受不到丝毫的真意。
“哈哈哈哈,我得空就去,到时候再与金爷把酒言欢。”胡都统听了显然很是开心,他放声大笑,络腮胡子随着笑声抖得厉害。
“我在凌欢阁随时恭候胡兄弟,那这孩子我就带走了。”金爷的声音虽带着七分笑意,却透着十分坚定。
“咳!金爷你的人,我们哪会拦着不放,这不是打了自家人的脸么?哈哈。”胡都统大笑着,连连摆手。
“走吧。”金爷背对着明月轻道,带着毋庸置疑的语气。明月听了,却着实松了一口气,她不知道这位金爷葫芦里卖着什么药,但是无论如何,总比被抓要好多了,她此时哪里还敢分辨半句不是,立马亦步亦趋地跟着金爷,坐上了马车。
城门外,尚未走远的老者一家,却是个个看得目瞪口呆。
“那小乞儿怎么会是个……小倌?”半晌,老者才小声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谁知道,不过也难怪!他虽然穿的肮脏破烂,身上却是细皮嫩肉,说话也轻声细语,感觉挺知书达理的,完全不像是个乞儿。”壮汉皱着眉头说道,“只是,凌欢阁出来的,可也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孩子。”
“爹爹,什么是凌欢阁啊?”一旁梳着冲天小辫的孩童听了,稚嫩的小脸上堆满了好奇。
“这,咳!”壮汉的表情越发不虞。
“幺儿,别问了,这不是小娃儿该知道的事儿。”少妇轻轻摇摇头,把孩童抱了起来。
“算了,走吧走吧。”老者叹了一口气,拄着拐杖头也不回地一步步走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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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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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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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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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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