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是薄倾城见过最耀眼、最张扬、最性感的女孩,岛上的男生百分之九十九都会偷看她,暗中喜欢她。
但她那个不解风情的哥,薄倾城以为他真要喜欢一个人,南映雪更适合。
南歌像烈酒,来去如风,硬留,留不住的。
但很显然,她哥喜欢南歌,很喜欢。
这个世界上,除了南歌,没有生物能在她哥身上种草莓,蚊子都怕是不能。
南歌咬着烟,勾唇邪魅一笑,搭着薄倾城的肩膀,斜睨她:“怎么?小倾城似乎对我意见很大?”
薄倾城红着眼瞪她:“我能没有意见吗?映雪能一直在岛上陪着我哥,你呢?见了漂亮男生都要吹口哨调戏,我哥连男女都懒得区分;你喝酒,我哥只能喝水;你抽烟,给我哥连雾霾都闻不得;你恨不得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抓鳖,我哥出了蓬莱岛就病这样了……”
薄倾城说着说着,眼泪不自觉流下来。
她只有薄倾君一个亲人,之前她都不知道她哥出岛是为了找南歌,还以为是集团摊上事了。
薄倾城很喜欢南歌,她跟罂粟花一样,戒不掉的,她不想她哥死啊。
“诶,我说小倾城,你怎么说哭就哭呢?好好好,我配不起你家神仙哥哥,咱俩拉拉,姐带着你一起上九天揽月,下七洲撩美男,怎么样?”
薄倾城被她气死,小拳拳捶她:“南小歌,我在认真跟你说话呢。”
“你明明说得我好像祸国殃民的妖姬,要弄死你哥那种。”
南歌比薄倾城高小半个头,含着烟半眯眼吞云吐雾,慵懒又撩人,可不就是祸国殃民的妖姬?
“南南,你要真心喜欢我哥就认真点,他经不起折腾的。”
薄倾城说来说去,到底只是想帮她哥争取点福利,这两人想要在一起,注定有人要伤心,但谁又阻拦得了呢?
真心?南歌勾唇笑了下。
人的真心如果那么轻易被别人看到,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
大家都看得到南映雪对薄倾君的真心,看到她对薄倾君的百般照顾,只看到她南歌玩世不恭,来去如风,不受困于任何人或事。
她难道不知道南映雪的小心思?难道不知道她故意把她使去华夏国,让她跟薄倾君少接触?
这一年她孤身一人踏遍天南地北,没有人知道她做了什么,只当她崇尚自由,不想困在这座小岛。
可谁又知道,她早已经被薄倾君画地为牢,她那样崇尚自由的人,逃到天涯海角也受困于心,不得快乐。
她也是直到今天,薄倾君气若游丝倒在她怀里,她才想确定这点。
所以,抱歉南映雪,给你一年的时间,你都没有得到他的心,薄倾君,我要了。
“倾城,你听好了,这话我只说一次,以后也不会再说,”换了别人,南歌不屑解释,薄倾城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薄倾君唯一的妹妹,她担心他们,很正常。
“不管是谁,我都不会再让,你哥一天不死,我就陪他一天,以后去哪里,我都会先征得他的同意,不会再擅自离开他。”
我也会努力找到爷爷所说的药引,彻底治好他的病,让他再无束缚,和我一起,历遍山河。
南歌把剩下的半支烟踩在脚下碾碎,一身傲骨天成,像个大权在握的摄政女王,流光溢彩的美眸迸发着光,坚定又纯粹。
每一字都掷地有声,没有人会质疑她的话。
薄倾城更不会,有南歌这句话,就算日后她哥死在南歌的怀里,她都不会再怨。
“映雪那边,需要我来说吗?”薄倾城问。琇書網
南歌摇头:“我亲自跟她说。”
“南南,我哥还需要她治疗,你……”
南歌动了动脖子,打断她的话:“南家医术的继承人,不会违背医德。”
南映雪若是绿茶白莲之类,她早已经一拳打死三个,她之前是不愿伤她的心,更加需要时间确定自己的心。
现在,确定了。
薄倾君要是就这样死了,她会遗憾一生的。
……
南歌一人回到医疗室。
南映雪和秦小若都在。
看到南歌进来,南映雪抬起温柔如水的眸,放下手里的医书,交代南歌:“他过会就能醒,我先回去准备药膳,他醒来之后,先让他把药吃了。”
秦小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什么都没说。
“映雪,我们谈谈。”
说起来,南歌和南映雪、薄倾城三人同年,按月份算的话,南映雪比南歌大几个月,南歌又比薄倾城大几个月,大多时候她们互唤名字。
南映雪捏了捏裙摆,笑着说:“今天事多,不着急的话,改天再说吧。”
“小若走吧,跟我一起准备药膳。”
“我还是留下来和南小姐一起照顾薄爷吧。”
在秦小若眼里,南歌就是个妖精,放她跟薄倾君单独相处,那就是把唐僧肉送到狐狸精的嘴里,有去无回。
她得帮师傅看着点。
一个逃避,一个防备。
有意思。
南歌冷艳的眸半眯,透着夺魂摄魄的凌厉。
她冷冷扫过两人,二话不说走到薄倾君的床前坐下,白织如昼的医疗室里,南歌像个性感魅惑,不可一世的狐狸精,俯首在薄倾君的唇上亲了下,嫌不够,含着他的唇用力吸吮着。
吸够了精元才抬起头来,舔了下性感的薄唇,连声音都透着磁性的勾人质感,宣泄主权:“我自己的宝贝,我来照顾。”
南映雪双手捂着唇,灵魂被人抽空了一样,眼泪像断了弦的珠子,一颗颗不要钱地往下掉。
秦小若扶着摇摇欲坠的南映雪,红着脸怒瞪南歌:“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明知道我师傅喜欢薄爷,你居然,你居然……”
她怎么这么不要脸,居然当着她们的面轻薄薄倾君,还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
南歌嫣然浅笑,走到秦小若的跟前,出手用力捏着她的下巴:“看在你从小养在我南家,又对南映雪忠心耿耿的份上,我给你重新组织一次语言的机会。”
“说我是狐狸精,我当你是在赞美我,但再让我听到一次不要脸这样话,我不介意让你开开眼,见识一下怎么样才叫做不要脸。”
说完,南歌像是推垃圾似的把人推开。
南歌那张冷艳又倨傲的脸让秦小若不敢直视,想到南歌的手段,她后背发冷。
尘埃怎敢跟女王叫板?她真的太冲动了。
“南歌,不要为难小若。”
南歌犯不着跟秦小若计较。
她也不想用这样的方式逼南映雪面对现实,在这个世界上,南歌最不愿意伤害的人就是南映雪。
连她都觉得南映雪才是最适合薄倾君的女人,如果她没有爱上薄倾君多好。
不爱薄倾君的话,他是生是死,她都不会难过,更加不会伤害南映雪。
同样地,如果薄倾君爱南映雪,南歌二话不说离开蓬莱岛,潇洒过自己的人生。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事情总要解决,长痛不如短痛,南映雪总要面对的,一味逃避,对谁都不好。
南歌敛去眼底凌厉的光,语气缓和下来:“现在,你愿意跟我谈谈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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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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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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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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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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