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吴楚劫>第 11 章 遭遇华林苑
  梅里城里城外的路上,人比往日多了许多,衣服也比往日光鲜了许多。人们的脸上满布着笑意,最快乐的还是孩子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在人丛里窜来钻去,追逐、打闹、疯喊;头上扎起的小抓髻随着跑动一撅一撅的,如在池塘里游弋着的一片鸭头。这是一个幸福的日子,他们知道,今天可以放肆而不会遭到大人们的呵斥。

  今天是秋社,是祭祀土地的日子。经过了春种夏锄漫长的辛苦劳作,秋天的田野里呈现着一片成熟的希望。没有多大奢望的百姓相信这是土地的恩赐,因此不知从何时起,约定俗成地在这一天来答谢它。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再现实不过的要求:来年再赐福。

  生活,就像一首诗中写得那样: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一年又一年变化不大的生活之中,人们总是充满了希望。在一个贵族看来,农民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乐趣呵?但是农民不这样看。当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之时,心中却充满着一个希望,希望今年能有一个大丰收;尽管可能这一辈子也碰不上一个大丰收,但是,这个希望支撑着他们一年又一年地过着在贵族看来没有乐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www.xiumb.com

  人在希望中渐渐老去、死去,新的生命又在希望中诞生、长大……

  没有了希望,生命就成了一种浪费。

  希望就是一个又一个秋社这样的日子。

  这一天一大早,家家户户的女人们便都开始忙碌起来。这一天家人的穿戴及祭祀用品都是在前一天都预备好了的;无论怎样贫穷的人家,祭祀所需的社糕、社酒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祭祀不过是一种形式,令人向往的是这个形式之后――找一个好去处,感受着郊外的风景,然后身心放松地享用祭品。一年之中,为生活所累的百姓们有数的可以忘记一切地奢侈铺张几次,其中一次便是社日。

  但是要离却什么也忘不掉。

  早上起来,他推开房门,就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劲。抬头一看,只见黑压压的一片黑色的鸟遮住了大半个天空。奇怪的是,这些黑鸟不叫不动,像是被钉在天幕上。他低头闭了一下眼睛,抬头细看,却是满天一碧如洗,哪还有什么黑鸟白鸟?

  要离心下一暗,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他不清楚这兆示着什么,也懒得去想;这一段时间以来,倒霉的事不单至:失去双亲,家道败落,好友被杀……现在事情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一切随他娘的去!

  昨天,娘家姐姐来邀他们一家一起过秋社。他把妻儿送去之后,独自回来了。他没有心思去过什么节,他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糟糕情绪影响了节日的快乐气氛。这也许仅仅是表面原因。其实骨子里他是因为落魄而羞于见人。

  要离来到城外。他衣衫不整,神情落寞,目光散乱地踽踽而行。

  前面传来一阵鼓声。在一棵高大的树伞下面,散散落落地围坐着一圈人,中间有两个汉子正在扭动着屁股跳娱神舞。两个人都□□着上身,红褐色的皮肤上,隐约可见鱼龙等形状的花纹;剪得很短的头发束成一撮,随着蹦跳摇摆而一耸一耸地乱抖。一个同样打扮的汉子靠在树身上,击打着一面夹在两腿间的皮鼓。

  要离咧了咧嘴,脸上浮起一丝笑,是这两个无赖。他认识场中那两个跳舞的汉子。那个个子高一些的叫鸡毛,矮一些的叫鸡子。这两个市井无赖也没有个正当的营生,以前时常借着学剑的名义,跟着要离混点吃喝。两人虽然有些无赖气,但是心地还不算坏,因此要离也常与他们来往。“这三年多,这两个家伙不知又搞出点什么名堂来?……”要离自言自语着,在离人圈稍远的地方坐了下来。

  鼓声很有节奏感,但是懒洋洋的,绵软无力,听得人昏昏欲睡。要离感到索然,站起来要走。突然,鼓声陡强,如暴雨骤起,扑地而来;半死不活地扭着身子的鸡毛、鸡子如恶鬼附身般地焕然一振,中了邪似的张牙舞爪踢腿晃胳膊地狂舞起来。

  节奏急密的鼓点调动了圈里圈外的气氛。又有两个汉子加入了舞列。五六个半大孩子坐在一堆,明显加快了大嚼的频率;在大嚼的间隙,时而助威般地齐声呜哇吼叫一通,得便伸手胡乱摸一把身边的少女,结果引来对方同伴的群起而攻,于是呼叫起哄,此伏彼起;一旁几个年岁稍大一些的女人旁若无人地和着鼓点,把大腿拍得噼啪作响。

  要离胸中涌起一股悲凉之气,激荡往还。但随即被一阵横贯肚际的咕噜噜饥声压过。要离望着地上几个或立或倒盛酒的小口陶罐,不觉泄了气。

  “嘿!要大!”

  鸡子发现了他,喊了一声,奔过来。鸡毛也随后追了过来。

  跑到跟前,要离已经站了起来。鸡子猛拍了一下要离的肩膀,大呼小叫:

  “唉呀呀,真的是你这家伙。刚才我就想不明白:这是从哪儿来了个北佬?可又一看,北佬怎么会有这么个高矮,怎么看怎么像他娘的要大!哈哈!”

  “真的出息了他娘的。”鸡毛笑嘻嘻地望着要离盘在头顶的长发。

  “你这就叫做撅着屁股观天。”

  “嗬,还满嘴的文词!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指你:就像□□儿,有个眼儿却没有眼珠……”

  “好你个要大,见了面就骂我!”鸡毛把要离摁在地上,被鸡子拉开,道:

  “这一趟走了有三年了吧?到底是见了世面了,看这发式,跟那帮住宫殿、坐马车的一个□□样子了。是不是当了什么官了?”

  要离苦笑:“当官我还会有闲心跑这儿来看你们两个无赖耍猴?我的肚子到现在还空闲着呢!”

  “嗨!你不早放屁。”鸡毛回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回转来,脸上带着神秘的笑,问:“要大,你想不想去吃酒席?”

  “吃酒席?”要离撇嘴,“你两个除了□□里那几件东西,还有什么值钱的?是不是出息了,想给我接风?”

  “你别看不起人,今天我们哥俩就给你接风,不过不用我们掏腰包。”鸡毛说着,朝鸡子一使眼色。两人赶紧胡乱地套上衣服。要离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被两人一边一个地架住了胳膊,脚不点地地往梅里城的方向走去。

  华林苑被一片浓绿的树木笼盖着。

  这儿是王家的游乐地,平头百姓是进不去的。因此,这个梅里城最大的园林,常常勾起人们无限的想象力。人们通常只能按照听来的片言只语,来勾勒它内部的精致华美。

  但是今天,它向百姓们敞开了大门。

  在这前一日,官府贴出了告示,说在秋社这天,王家要与民同乐,在华林苑里设宴,天下豪杰有一技之长的,均欢迎前来赴宴。

  鸡毛、鸡子两个早就得到了这个消息,但是自思除了吃喝鬼混,实无所长,且心知官府的宴席也决非那么轻易就能吃到嘴的,便打消了混顿吃喝的念头,因此一早便就心到了城外闲逛。

  两个人在狂欢着,心中却仍有不甘;想着华林苑里的宴席上,说不上有些什么从来没有见过的山珍海味,此次错过,也许就错过了一辈子,就更感到灰心丧气。天无绝人之路,这时,他们看见了要离,于是如获至宝。要离懂剑术,这算是一技之长吧?

  在架着要离往华林苑去的路上,两人你一嘴我一嘴地说了事情的大概。要离才明白这两个家伙是想把自己当作招牌,为的是混进华林苑去吃一顿免费的酒菜。不过此刻自己的肚里也正无食,便任鸡毛、鸡子架着走。

  华林苑入口处的武士见要离腰挂长剑,又把鸡毛、鸡子两个当作了他的随从,胡乱问了几句就放行了。

  要离等人随着三三两两的人群,来到一个宽阔的水榭。水榭的四周摆放着约有近百张黑色的几案。席位已差不多坐满,而客人仍陆续到来,场面嘈杂,有点乱。要离选了一张靠近湖水的几案坐下来,鸡毛、鸡子紧跟着在他的左右落座。这两个无赖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早已被这种场面震住,闭了嘴不敢放肆,只管把头扭来扭去地看。身后“刷拉”一声响,两人吓了一跳;一条大鱼跃出水面,随即“扑通”一声没入水中。

  今天是个好天气。没有风,日光直射下来,水面跃金,闪烁如梦。

  过了一会儿,水榭之下升起一阵舒曼的乐声。一位身躯高大的官员在随从们的簇拥下,登上水榭。

  此人头戴皮弁,身穿过膝的长袍,宽袖博带,神情肃穆。他在主席上坐下,摘下皮弁,放在几上;满头的白发与黑红的脸膛相映。

  水榭中一阵轻微的骚动。

  要离猜想,此人是否就是伍子胥?

  民间传说,楚国亡臣伍子胥经历千难万险,逃命至昭关。昭关在吴楚交界处的两山之间,为两国往来要道,地势险要。此时,把守关口的楚军已接到通缉伍子胥的命令,因此关上张贴着他的图形,严查往来行人。也许是上天在冥冥之中相助,居然让伍子胥在一夜之间须发皆白,他这才得以蒙混过关,逃到了吴国。

  之后,便发生了勇士专诸刺杀前王姬僚的空前大事件。据说,这一事件的幕后策划人就是伍子胥……

  今天,这位充满了神秘传奇色彩的人物就在眼前,要离心中不禁升起一丝敬意。

  伍子胥有大功于姬光,因此升任上大夫之职。作为姬光的第一助手和宠臣,他能脱帽面对座中的三教九流,这份谦恭就难得。由此看出,这伍子胥的确是个人物;专诸能与他交结上,这辈子也算不枉来世上一遭了。

  乐声停了下来,伍子胥在众人的瞩目之下声调高亢地道:

  “在下姓伍,今奉君王之命,备下薄酒一席,与诸位同庆秋社。”

  他的手轻轻一挥,水榭四周转出一批手托木盘的仆人,把斟满了酒的铜爵送到各位客人面前。

  伍子胥先端起酒爵碰了一下嘴唇。按照宴会的礼仪,主人尝过之后,应到客席前敬奉宾客,这叫献。然后客人举爵回敬主人,这叫酢。接下来是酬,即主人举爵饮毕,再劝客饮。这一过程完毕,称一献。但因为今天的客人太多,献的程序只能由仆人代劳了。

  “这一年,我大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首先应该感谢神灵的庇佑,敬神灵——”

  水榭的两面临水,一面是一片竹林。偶有阵风过来,竹叶萧萧,和着伍子胥沉宏的膛音,传出好远。

  ……

  “谢君王之赐,恭祝君王万寿无疆!”

  “万寿无疆!”

  “这第三杯,愿与诸位豪杰同醉!”

  “谢大人啊!……”

  这时,乐声一变,两队身着薄丝的妙龄舞女迈着碎步轻快地滑进了中间的空场。一时粉面玉臂交辉,红衣绿裙缤纷。

  仆人们开始往来穿梭地上菜上酒。

  几道素菜之后,上来一盘烩肉扒。这道菜是周王宫廷的“八珍”之一。鸡毛、鸡子正忙着往嘴里划拉先上的几道素菜,此刻一见了肉,眼珠子瞪得像金鱼,兴奋得鼻翼煽动,一个劲儿地吸气。这两个无赖不懂得什么“七珍”、“八珍”,但是懂得肉比素菜好吃。

  要离也是好久没有吃过肉了,何况此刻正饥肠辘辘。肉香阵阵飘来,令人陶醉得不知东西南北。于是席间杂音渐息,代之以一片声色各异的大嚼声。

  孟子在向梁惠王展望美好未来的时候,其中一条就是:“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头百姓活到七十多才可以吃到肉,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但这就是现实。不必说老百姓吃不到肉,即便是一般贵族,吃肉也不是那么方便。“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豕”。什么是“故”呢?就是年节、祭祀之类的重大活动。比如今天席上的肉,就是宫里祭祀用过的。在这种时候,贵族们就有肉可吃了,当然没有平头百姓的份。鲁国大夫曹刿评价贵族们是“肉食者鄙”。他这样说,很明显地把自己排除在“肉食者”之外。连曹刿这样有才干的人尚且不是“肉食者”,可见“肉食者”之少了。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如果没有吃过猪肉,也没看过猪跑,也还罢了。问题就在于,看到过猪跑,却吃不到猪肉,想想这是什么滋味?

  鸡毛、鸡子自然属于看到过猪跑,却吃不到猪肉的一类。因此他们今天见到了盘中肉,而且可以往自己的嘴里塞,就把世间的一切统统丢在了脑后,也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两个人也不管手干净不干净,“五尺叉”叉起烩肉扒的同时,嘴已预先大张了等着,随即毫无滞碍地送了进去。

  上的菜肴都是一人一份,那肉更是少得可怜。鸡子把肉塞进嘴里,还没有品出味儿来就囫囵吞了下去。他斜眼瞟了一下,发现鸡毛和要离的盘子里也空空如也。好在酒似乎不限,他便狠命地灌,像是要以酒来填充远远没有填满肉的肚子。

  清乐一变为杀伐声。舞女们袅袅地退下,两旁跳出一群土人打扮的裸汉。他们的裆部由一块麻布兜着,全身用油彩涂成令人眩目的条纹。裸汉们一手握盾,一手持钩,大动作地舞着,其中一人呲着涂黑的满嘴大牙高唱:

  子催烈马,

  我扬吴钩。

  前赴后继兮,

  不及身后。

  ……

  嗓音粗嘎如沙场马嘶,唱得座中宾客汗毛频频竖起。要离已然微醺,在歌声之中依稀听到有呼噜声,往左右一看,发现鸡毛、鸡子一个向后仰着头,一个趴在几上,睡得正沉。两个家伙不等菜肴上齐,已把自己灌得大醉。要离心中骂道:这两个上不了台面的乡巴佬。拿过陶罐,里面是空的。于是招手示意,叫仆役上酒。

  一个仆役抱着陶罐过来,眼睛却在望着场中跳舞的裸汉,不小心踩在一个倒地的陶罐上。陶罐滚动,仆役一个趔趄,扎撒开两手,怀里的陶罐掉在地上,啪嚓一声,罐子碎了,酒瀑了一地。仆役两臂乱摇,终究没有保持住身体的平衡,扑通一下摔了个仰八叉。

  仰八叉是一件事情的终结,却又是另一件事的开场。

  一个宾客捏起酒爵刚送至嘴边,突然一只鞋飞了过来,实实在在地砸在爵上,爵又实实在在地砸在宾客那毛茸茸的嘴上。

  唔呀!事起仓促,这个宾客吃了一惊,被砸了个倒仰,脚勾翻了几案,罐罐盆盆里的残羹剩菜一下扣了他满身满脸。

  这时仆役已经爬了起来,知道惹了祸,不顾满身的酒水泥污,来至被砸的宾客面前赔礼。宾客哇哇大叫着爬起来,二话没说,操起一个空酒罐就朝仆役砸去。

  咔嚓!罐子在仆役的头上开了花,碎片迸飞。仆役像只中箭的麋鹿,摇晃了一下,倒在地上。

  席上一片惊呼。一个军官带着几个武士冲进来,被伍子胥举手止住了。

  仆役们上来抬走了挨酒罐的倒霉仆役,把几案摆正,清扫了席子,安排那位宾客重新入席。

  这位宾客头大如牛,连鬓的虬髯一片黑红;毛茸茸的大黄脸上,一只独眼寒光闪闪。他坐在那儿,如虎踞熊蹲,比身边的人高出半头。似乎刚才砸仆役的那一陶罐还不解气,此刻仍气咻咻的。

  要离恍惚觉得此人面熟得很,但就是记不起在哪儿见过、姓甚名谁。

  这时,钩牌舞已经结束,乐师随后演奏着一首俚俗小曲。仆役们在上一道新菜。伍子胥在随从的陪同下向宾客们劝酒,席间一时乱纷纷地彼此应酬着,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伍子胥回到主席坐下,击了一下掌,说:

  “观别人舞不如自己舞。各位豪杰,各献一技以助酒兴,如何啊?”

  “好!”

  席上群起响应。于是就有一个宾客气昂昂地来到中间。他利落地拽扎起肥袖长襟,然后拔出剑来,前三后四、左五右六地舞出一个个令人眩目的花样来。不到一刻钟,觉得气紧,便适时地插剑入鞘,团团一揖,下去了。席间响起一片零乱的喝彩声。

  接着,又有两人上场,一个使拳,一个使钩。这两个人演练完后,上来的是一个使棍的。他衣色鲜亮,文质彬彬,看样子不像是平头百姓。他把棍耍起来,呜呜生风,样子很潇洒。他也自觉不错,正在兴头上,就听见一声怪笑,笑得很刺耳。他寻声望去,就与那只蓄满嘲弄的独眼碰了个正着。

  耍棍的余勇和肚里的酒力鼓舞着这个宾客来至独眼跟前。

  “先生,让你见笑,想必能指教一二?”

  “指教?你可别这么说……你的师傅是不是个在橱下烧火的?还是你和师娘……哈哈……”

  独眼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笑得浑身打颤,颏下密森森的浓髯抖得好似旋风卷过荒草。

  席间鸦雀无声。几声鸟叫从竹林后面传来。平静的水面时而哗啦一下窜起一条鱼。

  耍棍的宾客呆在那里,觉得过了很久。他没有想到这独眼大汉如此无礼,如此不给面子。他的酒醒了一大半,汗也下来了。自思动起手来,未必是这个凶神恶煞的对手;何况搅了席,官府的面子也不好看。

  怒而不敢发,忍又不堪羞。罢罢罢,好汉不吃眼前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朝独眼射去怨毒的一眼,突然转身急步离席而去。

  伍子胥坐在那里,若无其事。

  场中冷落下来,谁也不肯再出来献艺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宾客大声说:“壮士的威名,我们是早有耳闻了。今天有幸一见,如果再能一睹壮士的雄风,可真是三生有幸了。”

  “不错,我们请焦壮士登场献技!”

  又有一些宾客附和道。

  焦丘欣!要离想起来了。

  焦丘欣的独眼电光般扫了一下席间。他狞笑了一下,把爵中注满了酒,一仰脖,咕咚一声。厚大的巴掌捋了一下满脸的硬髯。

  “好——”

  答应着,两臂支几就要站起来。

  “慢着!”

  声音似乎来自遥远处,以至焦丘欣以为不是对自己说的。但他听得很真切;酒力只是使他微醺,还没有影响到判断力。他确信遇到了挑战。顿时,独眼里凶光暴射。

  坐在几后的那个人,露出的上半截身子显得很瘦小,像是个没有发育完全的大孩子。此刻,他正伸着短小的胳膊,一根手指半屈半直:

  “我听说,勇士宁死不辱。你听没听说过齐国最近发生的‘二桃杀三士’的事件?这才是真勇士。你呢?与怪兽拼斗,马没追回来,反倒赔了一只眼;形残名辱,却还四处招摇。你不自羞,又跑到这里吆三喝四、耀武扬威,你以为吴国除了你就没人了吗?……”

  焦丘欣被数落得有些发蒙。他行走列国,混迹于白道□□,还从来没有人敢对他如此嚣张。事发突然,一时还没适应过来,脑中瞬间空白,继而胸中怒气突发,起伏汹涌,仿佛水沸前的刹那,须髯无风自飘,在腮边摇曳如火舌。

  掣出腰中长剑,叫他血溅五步!

  众宾客心头狂跳,敛气屏息,一个个目瞪口呆如泥塑木雕。

  但出人意料的是,焦丘欣并没有如大家预感的那样发作起来。也许他觉得收拾那么一个不成人形的侏儒有损自己的威名,或者对方揭了他的老底,让他没脸面对座中宾客?总之,这样的收场是再好不过了——

  哐当一声,如一记炸雷。在宾客们的彻骨一颤中,焦丘欣把捏在手里的铜爵扔在几上,缓缓地站起身来,手按剑柄,大步向外走去。

  他昂首挺胸,衣带翻飞。席上寂然无声,只有沉重的咚咚闷响的脚步声。

  几案上,兀然躺着一个捏扁的铜爵。宾客们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

  要离没有去看焦丘欣是怎么离去的;他正忙着扫荡盘中的剩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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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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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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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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