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意味深长的表情让我有点不是很舒服,但也没有揪着这个话题继续说,而是低声道:“殷同民,你的情况非常不乐观,如果不想丢了命,就老老实实按照我说的去做。”
“方先生,可是我真的害怕啊。”殷同民畏惧望着我,颤抖道:“那个女鬼都要扒了我的皮了,我要是没了命怎么办呢?”
这话乍一听并不像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应该说出来的,不过细细一想也能想的明白。
殷同民应该一直都生活在农村,因为叔叔的死在西安城有了房产,这种舒坦日子还没有过够呢,贪生怕死自然可以理解。
但这件事情毕竟是和殷同民的生命息息相关,当务之急是要将那盏皮质灯笼的底细搞明白,不然谁也不能保证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
舔着嘴唇,我拧眉道:“你觉得我让你过去,我会让你发生危险吗?”
殷同民微微一愣,旋即怔怔看着我。
许久后,殷同民似乎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样,用力在脸上抽了一巴掌。
这家伙有点脑子进水了,自己抽自己竟然都使出了全力,这巴掌声清脆入耳,听得我都打颤,而殷同民的脸上更是出现了一个清晰的五指印。
“方先生,我也想通了,反正横竖都是一死,我就算是死,也不能迷迷糊糊的死掉!”殷同民激动说完,此刻的他颇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
我苦笑摇头道:“你也别把这件事情想的这么复杂,有我在,不会让你出现问题的。”
之前还胆怯异常的殷同民却开始催促了起来:“那方先生,我们现在就走吧?”
“不着急。”我摆了摆手,示意殷同民不要如此着急,在他不解的目光下,我自顾将手机摸了出来。
殷同民家的那盏皮质灯笼不同于一般物件,里面显然是有一个女人的怨灵存在,而且这个女人还颇有种风尘女子的感觉,会进入生人的梦境中与其行夫妻之事。
我们方家人本就是和怨灵打交道的,若是我一个不注意让怨灵得逞,那将会是非常消耗精气的事情。
当下,我要做的就是让那启悟这个多情种过来,只要让他在梦境中拖着怨灵,我便可以从容对付。
那启悟的电话很快接通,得知他正和苏锦约会,我又不忍心打断他的终身幸福,可得知我这边来了个镇物生意,那启悟激动无比,说立刻就过来便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殷同民激动凑了过来:“方先生,等帮手吗?”
“也可以这么说。”我点了点头,正准备开口,一缕唉声叹息便从门外传来。
这声音于沐之的,我顺势看去,就看到于沐之出现在店门口。
此刻的于沐之注意力并没有在我的铺子里面,而是耷拉着脑袋目光涣散,也不知道被什么事情困扰着。
等跨入店铺后,于沐之这才抬起头朝我看了过来,不过当看到殷同民的时候,她微微一愣,失落的目光瞬间有了光彩,冲着我激动问:“方不修,来生意了?”
于沐之这兴高采烈的样子让我有点发懵,而殷同民更是尴尬的扭了扭身子。
能来我这里的人不是请佛像便是家中有邪祟折腾,这两种人都是心里面非常忧伤的,而我也会体恤客户的心情,尽量让自己也忧郁一点。
这种感觉就如同医院的医护人员是不会对病人说‘欢迎光临’的这种话,但于沐之此刻的激动样子,在殷同民的眼中,无疑是有点幸灾乐祸的。
“咳咳……”
我干咳几声,用手轻轻敲了敲桌子,又冲着于沐之挤眉弄眼了一番。
于沐之就算是个榆木疙瘩脑袋,我暗示的如此明显,她也应该知道我在表达什么。
但事实证明,我想的太多了。
于沐之非但没有理会我的暗示,反而还冲着我极其不友善问:“方不修,你干什么呢?怎么冲着我一个劲儿的眨眼睛?你眼睛有问题吗?”
我被于沐之这傻白甜的样子弄得有点哭笑不得,见殷同民哭丧着脸,我急忙转移话题:“你还先问起我了?我还想问问你,怎么唉声叹气的,是不是有人欠你钱了?”
“哪儿有啊。”于沐之长叹一声,垂头丧气坐在凳子上说:“这不是正愁没有素材可以写吗?我就过来找找你,看看有没有新的素材过来,没想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这刚来就看到生意上来了。”
“那个……这个……”殷同民支支吾吾起来,搓着手满脸的惆怅。
“我朋友。”我介绍一声后,为了不让于沐之再次叽叽喳喳的询问,我主动将殷同民的事情讲了出来。
本来我寻思着让于沐之稍微消停一点,可没料到她对这皮质灯笼非常感兴趣,竟然激动起来:“方不修,这个灯笼竟然可以变成一个女人?这个素材要是被我写出来,那一定可以造成不小的轰动的。”
“拉倒吧你。”我翻了个白眼:“哪次的稿子你没有轰动呢?”琇書蛧
“说的也是。”于沐之捂着嘴巴咯咯笑了起来,丝毫没有顾及殷同民的感受。
我深深吁了口气,起身之际,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等定睛看去,就看到那启悟来到店门口。
那启悟的装束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此刻的他穿着一身击剑的那种盔甲,整个人就跟刚刚比赛完一样。
于沐之顿时就讥笑了起来:“那启悟,你这身装扮是干什么去了?”
“哎!”那启悟在额头拍了一下:“我说大美女,你就别埋汰我了,我发现和我兄弟呆在一块非常危险,稍微一个不注意就被轰飞了,我专门买了套保护我的衣服,怎么样?是不是很帅气啊?”
“帅气个屁。”于沐之不屑哼了一声:“不伦不类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那启悟傻憨憨笑了笑,也没有和于沐之抬杠,而是瞄了眼不自然的殷同民,看向我问:“大兄弟,这位就是你说的那个事主?”
“对的。”我点头吁了口气,对殷同民点头:“行了,人都已经到齐了,我们现在去你家里吧。”
“嗯!”
殷同民重重点头,急忙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我们现在就过去。
拿上镇灵刀后,我们四人上车,在殷同民的指引下,用了不到两个钟头便来到一座九十年代的小区里面。
在路上我便已经将殷同民的事情给那启悟简单陈述了一遍,等下车后,殷同民轻叹一声,这才悠悠说了起来。
这套房产是殷同民叔叔发迹的时候购买的,可因为没有妻儿,在死后一个礼拜才被人发现了。
当时正值夏季,尸体都已经腐烂了,楼上楼下也都嫌晦气,纷纷搬走。
正常来说,这种有过腐尸的房子是没有人敢居住的,但殷同民却为了住上西安城的单元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搬了进去,使得他在第一时间没有注意到那盏皮质灯笼。
上楼梯的时候,那启悟还竖起大拇指,一个劲儿的感叹着:“老哥,厉害啊,你都不怕晚上做噩梦?”
殷同民挠着头发解释道:“相比农村的生活,我还是觉得城里面的更舒服,而且死的人是我叔叔,我想我叔叔应该不会害我吧。”
殷同民这番话让我不得不觉得他有点问题,这种人有点贪慕虚荣的感觉,而且还是那种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的那种类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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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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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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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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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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