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难言之瘾>第 12 章 暗涌(5)
  NeverhaveIeversaidIlovedher.

  我从没有来得及说,我爱她。

  ——听上去像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一次失之交臂的告白。

  陈冬忆说完就靠回到椅背上,修长的手指捏住酒杯轻轻转动,脸陷进昏暗的灯光里。

  他讲述的内容显然与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无关。

  但黑暗依旧牵扯出一些遐想,燥热顺着高筱张开的毛孔蓬勃而出,伴随着一瞬间的心悸。

  空间里漂浮起一层静谧。

  而她的心跳声在有节奏的冲击鼓膜。

  砰,砰,砰。一下又一下。

  就在这时。

  “我和陈总一样,也没向其他人表白过。这杯我不用喝!”

  端木扯着嗓子喊出这么一句,“啪”的打破了微妙的气氛。

  ……这位玩得倒是真情实感。

  “对,我也没告白过。”身旁马上有人附和,“你们谁有过?赶紧的,把酒喝了。”

  “那媛媛必须得喝一杯。”项目部的同事起哄,“前几天她不是才看上了总务的小柳么。”

  原本晕头转向的郑媛媛从桌面上爬起来,一个字一个字的掰扯:“陈总用的单词是’Her’。英语学过没有?Her是’她’,不是’他’。我没给女生表白过,所以也不用喝。”

  “还能这么算?”端木开始怼人。

  “我就想这么算。怎么的,有意见?”郑媛媛回怼。

  大龄儿童们又掐了起来,话题完全跑偏。

  提出问题的陈冬忆本人并没有参与这场激烈的讨论。

  他脸上看不出情绪。手中的玻璃杯转动,有流光投在实木桌面上,生出光怪陆离的斑点。

  ——好像刚刚对女人那幽深的一瞥不曾发生过一样。

  高筱耳朵里听着同事们的争论,眼睛盯着桌面上奇异变幻的光斑,心中鼓噪的节奏也随之渐渐冷却下来。

  突如其来的热意本就是无根水,随着风滴答落下,点到叶子上就消散了。

  刚刚一定是酒后的错觉,她想。

  是醉意在作祟。

  就连陈冬忆换酒的行为,似乎都可以解读成顺手之劳的小小善举。

  不然呢?

  “这个游戏玩不明白的话,不如我们换下一个。”试验部的同事看大家吵了三分钟也没争出个结果,干脆出来打圆场。

  这句话也唤醒了高筱。

  她清了清有些干渴的嗓子,建议道:“明天还有周例会,时间也不早了。要不今天就到这儿,回去休息吧。”

  ***

  从静吧到九泉山庄的酒店客房,要经过一个漫长的中式庭院。

  柔和的蓝调音乐被留在了身后,一小队人没走出酒吧几步,就浸没在郊外的夜里。

  乌压压的天上有一轮焦黄的月亮,像被弹上去的工笔鎏金墨。

  在明清建筑和满地瑞雪的共同映衬下,时间都被凝滞住。眼里皆是北平的旧日风景,格外肃杀。

  一阵冷风刮过,郑媛媛冻得打了个哆嗦,酒醒了大半。

  她快走两步拉住了高筱的袖子:“等等我。”

  女人停下脚步:“怎么了?”

  “我觉得这种老宅子阴涔涔的,里面肯定有鬼。”郑媛媛环顾四周,话音有点颤,“还是头上贴张黄纸条,一蹦一蹦往前跳的那种。”

  “你港片里的僵尸看多了吧。”有同事开起玩笑,“怎么不说这儿有吸血鬼呢,多洋气,还中西合璧。”

  “我的天,吸血鬼那玩意可不得了。獠牙老长了,吃人。”

  明明是闲谈,却因为周遭景色的关系朝着灵异方向进展,让人脊梁骨上窜起些不适的凉意。

  高筱试图把气氛拽回来,传播点正能量:“首先根本没有神啊鬼的,害怕的话你就默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就算真的有,也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吃人。”她停了停又说,“看过《热夜之梦》没有?”

  “没。”文化沙漠郑媛媛干脆的承认,“是小说吗?”

  “嗯,《冰与火之歌》的那个作者写的。”高筱应了一声,“那本书里就有一个为了不喝人血,专门研究出药酒来克制猩红饥渴的吸血鬼。”

  这个设定听着就很荒诞,对抗此时的恐惧十分有效,正对郑媛媛的胃口。

  “快给我说说。”她急切道。

  《热夜之梦》的故事要回溯到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的1857年,密西西比河上。

  一个血族的子民意外与一名人类船长相识。尽管彼此相去甚远,灵魂的相通却依旧让他们结下宝贵友谊。最终在这位人类朋友的帮助下,吸血鬼走出黑暗,摆脱了命运的诅咒。

  高筱复述出书中的内容:“克制和真情终将战胜心中的野兽……我们将不再四处游荡,不在深夜中徜徉。”[1]

  “听上去挺带感的。”郑媛媛问,“读起来好看吗?”

  女人点点头。

  那是她高中时最喜欢的一本书,捧在手里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书皮都翻烂了。

  除开人和吸血鬼之间跨物种的真挚感情,最吸引她的大概还是故事的背景:时而汹涌时而静默的河面,汽船划过的缭绕白烟。

  也许是父亲职业的关系,又或许是在海边长大的缘故,高筱从小就对船有着解不开的情结。

  ——无论是小说中穿梭在密西西比河上的蒸汽船,抑或是行驶在渤海湾上的现代化货轮。

  还在容城老家念书时,每次父亲出海回来,高筱都会想办法逃掉晚自习,独自爬上码头旁的小山坡。

  进港前货轮会铆足劲的拉起汽笛,嘹亮的声响穿透笼罩港口的暮霭。

  少女兴奋的看着远处海平面上的黑点逐渐接近,放大,最后成了眼前吞吐白烟的巨轮。

  而她的父亲就在上面。

  停泊需要很长时间。夜晚来临时,水是墨色的镜子。

  灯塔在海岸边闪烁,一明一暗,如同航路上的星星。

  几个小时的等待是值得的,因为父亲下船后会带她去吃码头上生意最红火的那家“哥俩好”海鲜大排档。

  吃完饭后,她会趴在餐馆的桌子上做作业,顺便偷听大人之间的闲聊。

  海风晃动电灯泡,灯光接触不良,时有时无。

  简陋的环境丝毫不影响船员们一边喝啤酒,一边大笑着把牛皮吹得山响。

  ……

  微醺的酒意好像激发了高筱的表达欲。

  “容城最出名的就是蒸汽小海鲜,都是现捞的,新鲜极了,随便一煮都比在北京吃到的好很多。”

  “来吃饭的都是街里街坊的老熟人。大排档的老板经常会主动把零头抹掉,小菜不够就随便加。”

  在她的讲述里,一个不算繁华、但是人情味十足的北方小城从雾霭中徐徐走来。

  ……

  说到一半时,高筱突然发觉四周安静极了。

  静到九泉山庄的庭院里只有绵长的呼吸和脚步声,没有一个人说话。

  是不是自己讲的同事们不爱听?

  也对,怎么会从一本书扯到这些零碎的家长里短呢。

  女人不好意思起来,连忙道歉:“对不起,我喝了两杯,话就变得好多。”xiumb.com

  而这时人群间突然爆发出热烈的讨论:

  “我最爱吃小海鲜了!”

  “我家的街坊也特别热情。过年的时候邻居阿姨家腌酸菜,都记得给我送一份。”

  “你们过年吃腌酸菜吗?我们家乡那边过年喜欢吃盆菜耶。”

  ——没想到是同事们之所以不出声,是因为高筱刚才那番对故乡的描述,让他们听入迷了。

  大概对于漂泊在北京的五湖四海异乡客来说,思乡是最能相互感染的情绪。

  生计是生计,家是家。

  一口滋味熟悉的热饭,一句来自亲人的问候,有时候比什么都强。

  连端木这样的刺儿头都忍不住对高筱说:“容城听上去好美啊,回头咱们一起组团去玩玩吧。”

  “好,你们要是去的话,我一定请客。”高筱笑着说。

  在重新活泛起来的氛围里,唯独少了一个人的声音。

  高筱微微侧过脸,看到陈冬忆安静的走在不远处。

  脚步沉稳,却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

  ***

  五分钟后,高筱和郑媛媛回到了双人间客房。

  “你睡哪张床?”

  “左边。”

  迅速分配完毕,高筱蹲下来把自己的箱子打开,开始寻找睡衣。

  而郑媛媛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卸妆,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开口:“哎,今天听陈博士那个意思,他是不是没谈过恋爱啊。”

  “为什么这么说?”

  “玩游戏的时候,问谈没谈过恋爱的那局……他好像没喝酒。”郑媛媛虽然有些口齿不清,说得却肯定。

  高筱整理衣服的手蓦地顿住,一下子想起了那杯被换掉的龙舌兰。

  她像是被抓住的共犯,心跳微微快了一拍:“你都困成这样了,怎么还有心思八卦。”

  没人应声。

  停顿片刻,高筱又问:“媛媛你还洗澡吗?”

  依旧沉默。

  高筱回身一看。得了,郑媛媛已经拿着卸妆巾睡着了,小呼噜眼瞅都要打起来。

  女人叹了口气,把卸妆巾从闺蜜手里抽出来扔掉,拿着睡衣转身走进浴室。

  九泉山庄的广告上说,每间客房里通的都是温泉水。

  高筱不确定这是不是虚假宣传,但从花洒里涌出来的水确实是滚烫的,带着淡淡的硫磺味。

  浴缸很快就满了。

  她赤着身子迈进水里,细嫩的皮肤被烫得发红。

  蒸汽缭绕在狭小的空间,雾气升腾,如同1857年的密西西比河上。

  灼烧的温度和酒后的疲惫让浴缸成了海。而她的身体是船,不受控制的向远方驶去。

  她想家了。

  哗啦啦。

  高筱突然欠起身,有水从池子里溢出,四下湿漉漉的。

  她把手机从洗手台上拿了过来,然后解锁了屏幕。

  先是打给父亲,电话关机。

  接着打给了宋禾,电话没有接通。

  此时的孤单长了牙齿,一口口侵蚀血肉,格外让人难以忍受。于是高筱点开朋友圈,想看看其他人正在做些什么。

  随手滑了几下,除了晒娃自拍秀恩爱,没什么新鲜事。

  就在她想要退出页面时,手上的动作却突然停止了。

  ——高筱有些意外的发现,陈冬忆刚刚更新了一条状态。

  这是男人微信有史以来的第一条朋友圈。

  没有配图,只有孤零零的一行文字:

  “我们将不再四处游荡,不在深夜中徜徉。”[2]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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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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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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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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