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儿很喜欢摄影,拍的照片比最开始学的时候好看多了,构图,前后景,还有光线都把握得很好。夜子郎很新奇,也想拿着镜头拍,不过他不会,就是看崽子喜欢每天都早早起来准备煎蛋,玉米饼,有时候是米糕,然后给溯儿泡一壶热水要冲奶粉的。洗一些水果,我的宝儿骑自行车载一个小竹篮,里面当我们要野餐的东西。
玉儿说,原来没有万重山一块儿过年宝儿也能很快乐。可能最不快乐的就是除了寒假作业以外还有他自己买的两本练习册吧。
大概回来一个礼拜玉儿就带宝儿出去了,给我手机转了一堆相片,全是他过年回来拍的。因为宝儿要练琴,我也不敢留她。而且我看玉儿和万重山联系了,剩下的假期准备一家三口出去旅行吧,难得长假,我便给玉儿理了份行李清单出来。带几件外套,卫生用品,常用的药物,小儿药物,雨伞手电筒等等!
他在家的时候,我同夜子郎每晚都看着他们仨睡熟了我们才睡的。玉儿常常十二点睡,我们都习惯了和他一起晚睡了,平日十点左右就躺下了。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玉儿离开家后,我们都十分无聊。无聊到什么程度了?夜子郎会做计划,要去哪里哪里玩儿。我会拿行李袋装东西,模拟一下收拾行李。
夜子郎说,很久没见到岐儿这么高兴了。
我说没有,我只是喜欢分类一些东西,然后思索它到底会不会用到,最好把它们好好收纳起来。
夜子郎懂得,但是我们始终只是在附近游玩几日。我有些失落,又十分满足。只要不是每天在药柜子前盯着大门,去哪里走走都好。有夜子郎在,溯儿有人照顾,我轻松许多。我们去客栈,他就去借厨房炒几个我爱吃的菜,白天我们玩累了,晚上就回房喝些顺口的酒。
有几天下雨,我们仨就窝在被子里等到晌午才起来。夜子郎觉得这样太过懒怠,习惯了就不好了。不过他一把脚伸出被子就后悔了,春雨寒潮最是冻人的,任是狼王也不得不赖床。
我睡觉不穿衣裳,夜子郎一看我起身就将我当作移动暖袋,黏上来了怎么也甩不掉。我喜欢他,喜欢他缩成小小一只,不用他开口我就知道他心里在想:我需要岐儿。
夜子郎冷得趴在我身上时,我觉得他好可爱,他不会再唠叨,也不会问我喜不喜欢他。没有这些麻烦事儿后,夜子郎反而夸我进步了。要再接再厉,多爱他一些。
事实上我也知道,我怎么也比不过夜子郎。这些年他付出得多了,好的,坏的。让我感激涕零的,让我恨得牙痒痒的,我觉得我哪样都比不过他。饿了,我去下面条给他吃,冷了,我会将他护在怀里。我也想过伤害他,几度拿起刀却下不了死手。
死了就好了,不会让我觉得痛苦,也不会让我纠结。死了也不好,我的两只崽子不能失去这头狼亲吧?溯儿要他喂饭吃,玉儿喜欢吃他焖的腊肉饭。死了也不好,岐儿会失魂落魄,愧疚难当。
所以我们还是继续着契兄弟的身份,我甚至想起来小时候叫过他子郎哥哥,早起唤了一声,夜子郎听了整个人都静止了一般,我也觉得心头不是一番滋味。儿时的称呼到了如今再唤一次,勾起太多往事。
‘岐山有个岐儿,等着哥去救他。抱回来护着,谁也伤不了。’
因为这句话,我不想再和狼王计较了,也不想生他的气。狐岐就这样转了性子,一时间他也不认得自己。因为他做了个噩梦,在梦里,夜子郎那么好,那么好,清澈,尖锐的眼眸在看他。
其实玉儿也说过,为了孩子还是能忍一忍的。我看到他,回忆起那年。简简单单的山洞里挂着红帐,桌案上点着一对大红烛,有两个人结为契兄弟,喝着甜腻腻的果酒。门外是篝火,门内,是夜子郎的心火。
儿时的回忆本该埋进冻土层里,可是夜子郎每天都会让我想起来一些有关他的记忆。我每每想起来的,大多是很温馨的记忆。他十分慷慨,虽然家中也不缺几颗糖,几样玩具,只要他想立刻就拿出来分给我们玩儿,和那些自称狼族族老的孩子呢不一样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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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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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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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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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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