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红楼开始的名著之旅>第二百二十六章 完颜阿骨打
  定襄军大营。

  穆栩在用过早饭之后,便带着岳飞和折彦文巡视军营,他一面四处查看,一面问身后二人道,“通过昨日观察,你们觉得金军实力怎样?”

  折彦文回道,“单以个人勇武而言,咱们是士兵比不上女真人的。”

  穆栩没有发表意见,接着问岳飞道,“鹏举如何说?”

  岳飞正色道,“在昨日交战中,敌将方一照面便死在使君手中,若是一般敌军遇到这种事情,恐怕早就一触即溃,但金军大部分人却依旧选择拼死抵抗,可见其确实乃当世一等一的强军。”

  穆栩点了点头,叹道,“是啊,咱们的大军还是经过军功爵整改的,又是气势占据着上风,可即便这样,也才勉强沾得一点便宜。这要是以同样的人数公平对决,输的就是咱们了。”

  听出穆栩语气似有不快,折彦文连忙劝慰道,“使君无需介怀,咱们的士卒自颁布军功爵后,已进步许多,之所以比不得女真蛮子,无非是由于彼等生来便与勐兽搏命,自小练就了一身本事而已。”

  穆栩当然清楚这个道理,这一代的女真人的确厉害,但等到他们远离白山黑水的恶劣环境,见识过外间的花花世界后,便逐渐勇武不再。

  后世的蒙古人也同样是如此,只不过相比女真人堕落之快,蒙古人因为要不停的扩张,祖先的勇武多保持了两代人。

  穆栩这会脑子里想的却不是这些,他在思索要不要从根子上改变汉人现状。

  是的,在穆栩看来,说什么汉人天生比不过那些草原蛮子之类话的人,纯属是在放屁。

  要是汉人果真比不得游牧民族勇敢,那汉朝时为何会有一汉当五胡一说,唐朝安史之乱前为何唐军常常以少胜多?

  此中缘由有很多,但在穆栩看来,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民间尚武之风的消失。

  毕竟在两汉和唐朝前期,中原王朝采用的府兵制,那时的府兵多为农家子弟,上战场搏杀不单是为了建功立业,更是每个人的义务。

  在这种前提下,这些农家子在闲时除了要耕种田地,还需不时练习搏杀之术。长此以往,整个民间自然尚武之风盛行。

  当然,这不是说府兵制就优于募兵制。

  相反,纵观华夏和世界古今历史发展,募兵制和义务兵役制才是未来的潮流。

  穆栩也曾想过,要不要推广义务兵役制,但最后还是因为古代交通与生产力等问题的制约,放弃了这个想法。

  但经过昨日这一战,他忽然觉得,就算不推广义务兵役制,但完全可以考虑建立一套民兵制,让治下百姓可以多一个选择,比如用参加民兵来替换徭役。

  这是完全可行的,好处也显而易见。

  一者,有了为数众多的民兵,再建立套民兵晋升战兵的渠道,那国家就不需要保持那么多的常备军队,不但可以缓解财政压力,还能保证军队的新陈代谢,最大程度上保持战斗力。

  二者,可以潜移默化的恢复自唐中期以来,民间逐渐丧失的尚武之风。这点尤为重要,因为正是从宋朝开始,由于统治者的缘故,整个汉人社会都大力推崇文教,对武人愈发歧视。

  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使得之后的几个王朝都是开国时军力强盛,传上一两代后,军队便出了问题,战斗力逐渐丧失。

  穆栩明白每个王朝自有其寿命周期,逃不过灭亡一途,但他却由衷希望,自己将来建立的王朝,能像汉朝那样以强而亡,而不是宋朝或是明朝的那种亡法。

  至于说会不会再出现五胡乱华之事,穆栩完全没有这个担心。

  道理很简单,只因自唐朝开始,东亚的气候在一点点变冷,导致漠北漠南的草原,已经养活不了那么多游牧民族了。

  从契丹人到满洲人,中间只有蒙古人是在漠南崛起,别的民族的发源地皆是向东方偏移。

  这对中原王朝来说,有个极大的好处,那就是只需应付来自一个方向威胁,不需要像汉唐时一样,每每要面对来自东北、正北、西北等好几面的游牧民族的压力。

  因此穆栩坚信,如果汉家百姓恢复汉时的勇武,即便遇到明末那种情况,也不会再出现满洲人以一隅之地鲸吞天下之事。

  到时肉烂了,也是烂在汉人自家的锅里。

  这还真不是穆栩在异想天开,而是历史上有着先例的。君不见在东汉末年,哪怕中原诸侯打得再热火朝天,乌桓、鲜卑等游牧民族都始终不能踏足中原半步。

  当时像公孙瓒、曹操等诸侯,都有凭一家之力,吊打这些游牧民族的经历。

  就在穆栩越想越远时,忽有亲兵来报,“使君,金人有使者前来求见。”

  穆栩听后一愣,自顾自道,“完颜阿骨打这是何意,难道想当面宣战不成?”

  岳飞提议道,“不管金人有何目的,使君将其使者召来一见便知。”m.xiumb.com

  “不错,那就见见这个使者,看看完颜阿骨打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穆栩点了下头,当即命人传金使前来相见。

  片刻之后,中军大帐之内。

  高庆裔躬身行了一礼,“大金使节高庆裔见过将军。”

  穆栩轻轻颔首,“贵使不用多礼,不知金主遣使来此有何贵干?”

  高庆裔答曰,“我家陛下想约将军阵前一叙,未知将军意下如何?”

  “咦!完颜阿骨打想要见我?”穆栩着实吃了一惊,口中情不自禁道。

  听到穆栩直呼完颜阿骨打姓名,高庆裔当即怒道,“久闻中原乃礼仪之邦,将军怎可对我家陛下这般无礼!”

  穆栩眼睛一眯,定定瞧向高庆裔,高庆裔只觉一股气势扑面而来,有种独对完颜阿骨打的感觉,心下不由大惊,但还是硬撑着回望穆栩,不肯有丝毫示弱。

  眼见高庆裔颇为强项,穆栩对其生出一丝好感,遂展颜一笑,口中说道,“是某家失礼矣,贵使勿怪!”

  高庆裔长舒了口气,再次询问道,“将军可否给个明确答复,下官好回去向我家陛下交旨。”

  “鄙人正想见见贵国皇帝,自没有推却之意,还请贵使言明时间地点,会面时有何要求?”

  “午时一刻会于两军中央,双方各带两名随从、及十员护卫。”

  “好,那便一言为定。”

  待将高庆裔送走,折彦文有些怀疑道,“使君,这会不会是金人阴谋?”

  穆栩思量片刻,语气肯定道,“应该不会,若提出此事的是金国旁人,或许还会有此可能,但完颜阿骨打却不会,此人再怎么说也是一代雄主,不至于行此小人行径。”

  岳飞不知穆栩为何有此一说,但还是建议道,“小心无大错,属下愿带人提前探查一番。”

  穆栩不好拂了其好意,便道,“那就有劳鹏举走上一遭。”

  ……

  时间很快到了午时,穆栩提前一刻带着折彦文与十名亲卫,骑马来到相约之地。

  无独有偶,完颜阿骨打也选择早来片刻。

  两人隔着十余米互相打量起对方。

  在穆栩眼里,完颜阿骨打没有一点皇帝的气概,穿着朴素,面上布满皱纹,病歪歪坐于马上,宛如一个最寻常的田间老农,只是偶尔从眼里冒出的精光,才让人不敢轻视。

  而映入完颜阿骨打眼帘的情景,则截然相反。在他眼里的穆栩身着锦袍,头戴玉冠,体态修长,浑身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朝气与自信。

  完颜阿骨打心中为穆栩气度赞叹的同时,也为自己的老迈不堪酸楚,暗自叹息道,“我若年轻二十岁,必与此人对决疆场。”

  二人彼此照过面,仿佛心有灵犀般,各自将护卫留在原地,穆栩带上折彦文,完颜阿骨打则带上完颜宗弼和高庆裔,骑马来到中间空地。

  抛开民族感情不谈,穆栩对完颜阿骨打其实很是佩服,此人乃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人杰,若不是早死,第一个真正入主中原的异族皇帝,未必会是忽必烈。

  正因如此想的,所以穆栩首先抱拳施礼道,“见过金国皇帝,穆某人这厢有礼!”

  完颜阿骨打也抱拳回了一礼,笑道,“小友是该向朕行礼,你昨日可是让朕失去了一员爱将啊。”

  “听陛下这话,难道今日是要寻我的晦气不成?”

  “战场上本就刀剑无眼,朕还没那么小气,不过小友若愿投奔我大金,那朕自是求之不得!”

  穆栩放声大笑,声音传出老远。笑罢,他斩钉截铁的拒绝道,“吾乃堂堂炎黄苗裔,怎可为异族之君效力!”

  听到穆栩这话,完颜阿骨打脸色如常,反倒是完颜宗弼出言讥讽道,“原以为穆将军是个英雄豪杰,不想却见识这般浅薄,竟也如寻常人般,拘于门户之见。”

  穆栩寻声看去,嘴里询问道,“不知阁下是谁?”

  完颜宗弼挺胸回道,“鄙人完颜宗弼,不知穆将军有何见教!”

  穆栩一听此人竟是金兀术,当即来了兴致,不由仔细打量了其几眼,心下不由后悔,要知道会见到这家伙,就该带着岳飞前来,好让他们这对正史上的冤家,提前认识一番。

  “见教不敢当,但孔夫子有言,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穆某虽不才,但也不敢忘却先贤教诲。”

  完颜宗弼虽出身异族,但也熟读过汉家经典,哪能听不出穆栩在讽刺完颜阿骨打只是蛮人之君,算不得名正言顺的皇帝?

  他当即大怒,就要与穆栩争辩,不想完颜阿骨打却摆手示意其稍安勿躁,他只得怏怏退下,看父皇如何作答。

  只听完颜阿骨打问道,“小友气节令人敬佩,但朕想请问一下,赵家天子可为明君,比朕如何?”

  穆栩想都未想,就道,“赵官家自是昏君无疑,单比治国之能,他连给陛下提鞋都不配。”

  完颜阿骨打喜道,“照啊,小友既这般说,那又为何给赵家卖力,岂不闻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

  “哼,穆某人何时说过要为宋庭效力,我与你金国作对,是为了我华夏之民!”

  见完颜阿骨打仍想招揽自己,穆栩干脆将话挑明,打消其不切实际的幻想,“你们金人残暴不仁,每每攻陷一地,不是大肆杀戮,就是将百姓贬为奴仆,穆某羞与尔等为伍。”

  草原上本就弱肉强食,因此完颜阿骨打对穆栩这话丝毫不放在心上,甚至还反问道,“辽人世代欺压我女真,我们复仇有何不对?”

  穆栩却指着高庆裔道,“这位高大人乃渤海人,陛下不如问问他,你们女真人是怎样对辽东的其它民族的,怕是比契丹人更加变本加厉吧!”

  高庆裔见波及自家,本想替女真人辩解几句,可面对穆栩灼人的目光,到了嘴边的话再也说不出口,只好将头低下,显然是默认了此言。

  完颜阿骨打撇了一眼高庆裔,向穆栩许诺道,“只要小友愿臣服于我大金,朕可向天起誓,封你为异姓王,家族世代统有云地,且在朕有生之年绝不侵宋,也会善待治下汉儿,如何?

  穆栩怎么会信这话,他毫不留情的戳穿了完颜阿骨打话里的漏洞。

  “陛下也是一代枭雄,何故虚言欺吾?”

  “小友何出此言?要知道朕这一生从不违背诺言,向来是一口唾沫一口钉。”

  穆栩冷笑道,“鄙人粗通岐黄之术,从陛下气色来看,您分明已大限将近,如此还不算欺吾吗?

  说句不好听的,待陛下驾崩之后,你们金国的后继之君怕是迫不及待就要侵宋了吧?”

  话停在这,穆栩见完颜阿骨打似有话说,便继续道,“陛下别急着否认,您不妨先问问宗弼老兄如何想的再说。”

  完颜阿骨打转头看向儿子,但见其眼睛不自然的转到一旁,情知穆栩所言非虚,不由叹道,“是啊,中原的锦绣江山,又有谁舍得放弃呢,是朕失言矣!”

  说完,他再次看了眼穆栩,一句话也不说,就调转马头,向来路行去,不多时便已消失在远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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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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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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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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