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墨将马车停到门口,低声禀报:“主人,我们到了。”
“到了?”宣景伸了个懒腰,掀开帘子看了看,然后从马车里钻出来:“嗯,不错,就是这里。”
小镇很小,他们不过刚到门口就见旁边那座宅子里的大门打开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娃娃探出头来看了他们一眼,乔墨习惯性的绷紧了身子,预备突发意外好保护主人。
哪知道这小娃娃猛地又把门关上了,随即一声响亮的叫喊声从隔壁宅子传过来:“娘,有俩叔叔和一头驴在咱家门口。”
宣景看了看跟了自己许久的那匹马,被用来拉车已经够委屈了,现在还被人当成了驴···
乔墨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理论上他发现主人皱眉应该第一时间上前为主人分忧。
可实际上···
这么个小娃娃,看起来脑子还不好使,他实在下不去手。
于是周大娘开门就看见俩苦大仇深的男人站在自家门前,就跟来收保护费的山匪似的,她是一个临危不惧的妇人,曾经也是跟过自家男人去山里打过猎的,于是在看见俩面色不善的外来人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把自家要顺着门缝钻出去打招呼的小宝揪回来,第二件事就是敲响了大门上挂着的警钟。ωωω.χΙυΜЬ.Cǒm
“翁···”
宣景只觉得脑子被震得疼得慌,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一双手就捂住了他的耳朵,他回头,乔墨正认真的帮他捂着耳朵挡着这令人脑仁疼到的钟声。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他们站的这片小小的区域就被一群拿着铁锹笤帚的村民把他们包围住了,乔墨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不妨碍他做好备战准备,双手轻轻离开主人的耳朵,缓缓的拔出腰间的剑,冷冷的睥睨着这些疑似对主人不利的人。
宣景也蒙了,但他大抵知道村民们是误会了什么,怕加剧误会,便拽了乔墨一下,乔墨不情不愿的收了剑。
周大娘见相亲门都来了仿佛有了底气一般,站在门口声音洪亮的喊道:“村长,就是这两个山匪要打劫。”
声音之洪亮,宣景觉得比刚刚的钟声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他冤枉小娃娃了,这是遗传!
只是,山匪?是在说他吗?
村长是个见过世面的明白人,见着两个年轻人虽然脸色不太好,甚至高个儿的那个还拿着一把剑,但看上去更像是护卫一类的,尤其矮一点的那个小公子看上去很是斯文,倒像是个读书人,这根山匪实在是不沾边啊。
果然,还不等他出声询问,小公子就举起双手,一脸无辜的说道:“我们不是山匪,我们是刚搬来的,这种宅子就是我的。”
宣景说的时候还指了指他连门都没进的宅子,语气听上去还有些委屈。
周大娘却一脸不信,反驳道:“那你们牵着个驴在我家门口吓我家娃娃干嘛?凶神恶煞的,那个大个儿还拿着把剑。”
不是,谁吓你家娃娃了?
宣景无奈道:“大姐,我们这是马车,这是我们的马,我这刚下车您家娃娃就把您喊出来了,然后您就把大伙儿喊来了,我这都来不及打招呼。”
“至于拿剑的这位,”宣景扯了扯乔墨的袖子,一脸真诚的对周大娘说:“这是我夫君,是为了保护我才拿剑的,这不是山匪多么···”
此话一出倒是引起很多村民的共鸣,马上就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大哥接了话:“这倒是没错,咱们这儿山匪确实多,我每次带我婆娘出门都会多拿一把镰刀,就怕路上遇见劫道的。”
又一个妇人说话:“是啊,我家爷们也是,带我出门的时候把我捂得严严实实的,生怕我受啥委屈。”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来,虽不至于收了锄头铁锹,但风向已然倒向宣景了。
乔墨在旁边看的一愣一愣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见主人已经跟那敲钟的妇人握手言和了,他皱着眉头看那妇人的手,想把那双粗糙的手从主人胳膊上拽下来,最好能直接拿剑砍下来最好了。
乔墨一个没忍住便释放出一丝杀意,宣景最先感受到,他连忙高声叫了乔墨一声:“墨墨。”
话音刚落,宣景自己都有点嫌弃自己,怎么他也学会这种大喇叭似的叫人了。
方式虽然粗糙,但效果很明显,不止乔墨,连带着议论的众人都停下了话头,看着他。
宣景看乔墨一直盯着自己,额,是盯着自己的胳膊,他顺着视线看过去,一双黑乎乎胖嘟嘟的手正拽着自己的袖子。
···
刚才聊得太激动,都没注意到。
宣景掩饰性的咳了两声,朝乔墨招了招手,顺势将胳膊收了回来:“那个,墨墨过来。”
乔墨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好了许多,他应了声是便走到宣景跟前站着听候吩咐。
主人来前叮嘱过他,他们是隐了身份来的,不可在人前随意下跪。
宣景满意了许多。
村长这时也大概看明白了,他笑眯眯的让大家把铁锹什么的收了回去:“大伙儿都把武器收回去吧,这看着是个误会,这小公子弱不禁风的样子哪是山匪啊,看他夫君也是听他话的,断不会随意伤人,是周大姐误会了。”
周大姐刚刚也听了宣景的解释,知道这是小公子带着夫君从家里私奔出来的,对这对苦命鸳鸯也有了一丝心疼,她年轻的时候一直想当个侠女,就是后来嫁给她家爷们儿那也是敢爱敢恨的,最看不上那些棒打鸳鸯的封建大家长,因此更心疼了些,连忙顺着村长的话解释道:“是我误会了,劳烦大伙儿走这一趟了,这小公子刚刚跟我解释了,他就是跟他家爷们来咱这儿住一段,没别的事儿···”
有了周大姐的解释,宣景的话便多了几分信服力,更有许多村民上前围着宣景问好,镇上的人都是很淳朴的,念及他们刚搬过来,还关心他们家里家具其全不齐全,有没有米下锅,得到宣景的一一肯定之后才都散了。
不过半个时辰这场闹剧便散了,宣景松了口气,他很久没有接受过这样热情的打招呼了,袖子都快被这些大哥大姐拽断了,他刚想喊乔墨去开门,却发现这个木头又愣在了那里。
“墨墨?”宣景第二次大声喊他。
乔墨被这接二连三的消息震得晕晕乎乎的,他好像听到了那个大姐说他是主人的爷们,主人也说他是主人的夫君,刚刚还有个胆子大的大哥问他用了什么法宝才能取到这样唇红齿白的小公子,看上去比他家婆娘还要好看的小公子。
乔墨整个迷乱了。
他怎么,就成了主人的爷们了?
这这这,这实在是大逆不道,这要是在王府定是要被管家拖下去打死以儆效尤的。
乔墨陷入对自己的怀疑和恐慌中,丝毫没有听见他主人正大声叫他。
宣景就看见自己叫完之后这木头不仅没反应,脸色还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跟个变脸大师似的,他正想着这木头不会又自己在瞎想些什么吧,就见这木头跟丢了魂似的自言自语。
“我不是主人的爷们,你们误会了,不是我,我是要保护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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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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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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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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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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