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和我的地久天长>第 30 章 发烧
  征文比赛校内初选的结果很快下来了。

  十个人中有两个高三的,五个高二的,三个高一的。

  高一十班的常远、二十四班的常远、还有三十八班的赵斐然。

  “一定要拿第一!”林天齐显然比他还激动。

  常远无奈的提醒他:“过完年才去。”xiumb.com

  “就算过完年去也得拿第一啊。”林天齐同学显然对这个第一有什么执念。

  不说常远也明白,摊上另一个常远的话,如果不拿第一就会很没面子。毕竟刚来的时候就没人家分高,分了科之后也比不了什么,能提供同台机会的只有这次两人同时参加的征文比赛。

  说是征文比赛,其实还是得去往比赛现场,征文只是其一,算是叩开门的板砖;接下来还有随机创作,命题写作等项目等着他们。

  说了林天齐这低智商傻子也不懂。

  “那你参赛的文章就是当时交上去那一篇吗?”林天齐不懂就问。

  “嗯。”

  题目是:《茱萸在枝》

  一篇挺唯美的千字小说。

  林天齐:看不懂,还看不懂,还觉得没什么意思。

  连《虐恋情殇:兵王休夫宠上天》都不如。

  『……群主一袭红衣似血,站在韵潼城门之下,妄想以一人之力对抗千军万马。

  “永宁群主,一别多年,可还安好?”那人是曾被她嫌弃的被她休掉的驸马,现在已经当上了潇赜国的大将军。』

  别说没读过,就是那通篇郡主都是群主的那一本Q/·Q王朝的故事。

  扯着扯着就扯到了元旦晚会上,常远问他是不是要在元旦晚会上表演节目,被他一口否定。

  “怎么都觉得我会有什么特长。”林天齐瘫在床上怀疑人生中。

  “因为你很特别啊。”话说出口,像是牵动了一些刻意忘却的记忆,常远突然想到了那句令人作呕的话,愣在原地。

  有很多回忆被沉寂在过去,我们没有想过、也不会再度与人提起。不是因为不愿倾诉,也不是因为伤痛不可说,而是因为真的不值得。

  原来的我因为你满心萧瑟满身疮痍,现在的我为何要想起你来难为自己?

  少年的十三岁遇上了另一个少年的十五岁,该懂的不该懂的,都愿意陪他。你告诉我说,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就是正确的,做什么事情都是。

  因为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我可以为你做很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虽然在我的那稚嫩的观念里那显然不是好的。“你开心就好”,意思是:我不喜欢这样,但我喜欢你。

  那年初夏,东区普通班里的风扇转的令人满意,你对我说人要追求更好的,我不可置否。

  你希望我可以跟上你的步伐,跟你一样的优秀,永远陪着你,哪怕你的感情早已见不得光,你的占有欲让人感到害怕。

  那不是爱,是自私自利,是可怕的东西。

  “我知道像我们两个这样的情况不会有结果,但你很特别,我舍不得。”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不知其心的人。

  后来的后来,东区二班冬日里壁炉的暖气给人捂的困倦,而夏天中空调的冷风又吹的人睡意全无。

  我是会变得优秀,但绝不是为了你。

  见他面色有些难看,林天齐赶忙过去扶住他的肩:“怎么了?”

  常远没说什么,挥手赶人。

  这时候傻子才走,林天齐看他有些精神恍惚,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哄他。

  小的时候父亲打母亲,母亲有段时间也是这个样子,像傻了似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虽然不知道常远是怎么了,但只觉告诉他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人能帮他才行。

  王嵘卿也是东区的…但是这两个之前大概也不是太熟。

  给他摁在床沿边坐好,林天齐打算去门口看看外面贴的值班表上有没有常远他爸的电话。毕竟儿子的心病父母肯定知道,而且还能哄哄,哄好,哄开心。

  谁知还没动一步就被他死死的拽住了胳膊:“……”

  刚才不还赶我走,现在又要抓我手。——《论常远的双标行为》林天齐著

  把左胳膊给他抱着,右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林天齐一看时间,麻了,十点九分。

  十点十分。

  全寝室楼断电,完蛋。

  给身为寝室长的张贤发了个消息告诉他自己可能回去的晚一些,让他先不要急着锁门。

  卧龙大师:你在哪儿呢?又出校门去玩了?

  一排:没,在102。

  卧龙大师:天哥你是准备住102呢?

  一排:有点事。

  卧龙大师:什么事?/滑稽

  一排:讲英语。

  张贤瞬间没了接着八卦的兴趣:“行吧给你留门。”

  然后林天齐收了手机,挨着常远坐在床沿上,两人就那样并肩干坐着。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常远揪着他的胳膊抱紧紧,像是怕他走似的。

  林天齐好不容易挤出来一句:“睡觉?”这家伙到底是怎么了,想到啥子东东这么失魂落魄,前女友?

  常远也没说话。

  “到底是怎么了。”虽然之前有挺多人说过林天齐会安慰人,总给人一种他度过了很多自己安慰自己的日子的感觉,但是林天齐心里清楚,他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一向伶牙俐齿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却在面对常远的时候就不太行了,尤其是看着这样的常远,第一次觉得自己木讷的可恶。

  曾经在书里看过这么一句话:喜欢是棋逢对手,但爱是甘拜下风。莫过于此。

  而现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他情商再高也没什么用,本就不是感性之辈,想设身处地的体会常远的感情根本是天方夜谭。

  没办法,表达感情方式的最好,就是一个拥抱,虽然矫情了些。

  林天齐抽出手,一把抱住他:“……”

  没什么话好说,记忆中小时候的自己好像都没有抱过什么外人,后来跟着老何…也就再也没有拥抱过。这么多年了,除了那群孩子们,还没有人能让他主动伸出双臂揽在怀里。

  这种感觉有些奇怪。

  我在,我会在。

  我愿意成为你生命中的朋友或者是陌生人。

  只要你开心。

  常远怕黑,从小就怕。

  常父为了纠正他的这个毛病,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给他腾出了一个单独的房间,为了让他克服这个困难。

  小常远没有那种开灯睡觉的习惯,一是奢侈,二是浪费资源,三是父母不会同意。所以他每天晚上害怕的睡不着时都只能躺在床上看天花板,困到实在睁不开眼,就睡觉。

  久而久之就养成习惯了,一个人可以睡的很香,但是多一个人就不行。

  总不能怕黑就一直开灯,流血就要张口喊痛,被孤立就恬着脸讨好…最漆黑的那段路是自己走过来的,在至暗的时刻却盼望能有个人在身边。

  “…林天齐?”常远被勒的回过神来,才反应过来林天齐在抱着自己。抱得那么紧,还紧,还用力,他都快断气了,这是什么意思,以爱之名的谋杀吗?

  林金莲,你好狠的心。

  当时突然想到那人,心情是有些不好。但是毕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就算再怎么在意,也不会有太大影响的…

  林天齐嗯了一声鼻音,不但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反而把他抱的更紧。

  常远轻叹一口气,默默地闭上了眼。

  随你吧。

  他是千千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一闭眼之后再睁开眼,就已经是凌晨五点了。别的什么都可能不遵守规律,只有生物钟不会,这是作为学霸的骄傲。

  床边坐着林天齐,正靠了栏杆歪着头睡。

  惊人的平衡力。

  常远皱了皱眉头,掀开被子…嗯,看来别的无妨,只是帮忙脱了个外套。

  …不过,这家伙就在这儿坐了一夜?

  不会着凉吧。

  常远在黑暗里摸索,从被窝中爬了起来,半跪着凑近他,左手向后圈住他的身子,用右手手背贴上了他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烫。

  林天齐迷糊中想要挣开,被他给轻声制止了:“别动。”

  然后小林同学就不动了。

  嗯,听话,还听话,还挺不错。

  常远用额头贴了上去…贴在了自己右手手心,温温的。

  有个麻用啊,常远差点没被自己的智商给蠢哭,这可能是有史以来老常家的人能做出的最低智商的举动。

  能记录在史册上那种。

  抽出手,重新把额头贴上他的额头。烫,的确烫。

  “傻。”常远知道自己昨晚肯定睡得不安稳,连累他在这儿看(一声)孩子似的看了一宿。

  但是他还是傻,非常傻,零智商的那种傻。自己比他强一百倍。

  现在给人送走也未免太过无情,常远知道,自己是那样的人。

  鼻尖轻碰鼻尖,林天齐叹气:“嗳…”

  看给孩子都难受的叹气了。

  此言不虚,林天齐从小就是这,伤心时哭的叹气,生病时难受的叹气。反正一不舒服就会无意识叹气,这就对了,从小他母亲就依着这个来看他开不开心,好受不好受。

  常远下床,指着被子:“不嫌弃的话,先凑合?”他决定不当无情的人,毕竟始乱终弃的机会以后多了去。

  见林天齐还没迷过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常远同学直接揪着给人塞了进去。我刚出来还暖和着呢,别浪费了。

  手有缚齐之力。

  说来让人难以相信,常远有些轻微洁癖。

  那他还是很有礼貌的呢,在林天齐给他接水讲题什么的的时候不也一样没有说过谢谢。

  可能在潜意识中,他真的是很特别的吧。

  是他所想成为的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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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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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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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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