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已经点上了!”
“我就来了!”温迪仍然慢吞吞的走,她手里揣着两个鸡蛋,不想它们碎在自己手里,进了储藏室,她先把鸡蛋放好,然后才看向角落里两个木桶。哪个装着葡萄酒,哪个装着花生油,单从外观是看不出来的,但凑近去闻,除非是没有嗅觉的人,就算是天生不知道什么是葡萄酒什么是花生油的,也能分辨出两种木桶的味道不一样。
“先开哪个?”
“倒酒。”温迪从背后拿出一个大木碗。她早有准备,已经把这个大木碗再三打磨,用野果酱奢侈地“抛光”一遍,再用流水一再冲洗,现在非常干净,且湿润,除了极淡的野果酱香味外,一丁点属于木头的味道都没了。
黑毛就依照她说的,先揭开装葡萄酒的木桶。
在木桶的盖子掀开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猛然从木桶里冲了出来,刺进人的鼻腔里,再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到身体各处,只是闻到酒香味都像是醉了一样。不过,这是因为长达一个月的封闭发酵所造成的,一开始它会冲出最浓郁的酒香,但随着时间推移,酒香味会慢慢变轻,它毕竟只是一桶仅发酵三十天的果酒而已,不是白酒也不是黄酒,度数并不高。
温迪用一个干净的勺子把酒舀进了木碗里,装得满满的,再由她亲自端出去。
“快点把盖子盖上。”她离开时不忘叮嘱黑毛。
“哦哦,那花生油呢?”
“也装一碗出来,我放好葡萄酒就回来帮你盖盖子。”
“嗯!”
两人配合默契,这头温迪把葡萄酒端到餐桌上,黑毛盖上葡萄酒桶,打开花生油桶,用另一个勺子将花生油舀进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毛出来。“把油倒进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毛。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热很久,黑毛刚把花生油倒进去,油面上立刻冒出了热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热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毛和自己一起干活。他负责削土豆皮,她则将削皮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热了,温迪用勺子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进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水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股翻涌的气泡一起上下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出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进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出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进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子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进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出来,装进另一个充满洞眼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下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进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毛抱着它上下晃荡,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子汁和苹果汁。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子,将葡萄酒倒进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进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做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做麻辣烫。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花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做一碗红油辣子,那个的味道可比辣椒酱更爽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水里煮熟,捞出来倒上红油辣子和盐,用筷子一拌……琇書蛧
“哧溜。”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道都觉得口齿生津。
“拌好了!”黑毛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那赶紧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美食再美味也是未来的,眼前才是真的。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眼睛有些湿。
黑毛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口:“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口味单调,吃腻了。很多种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中餐到西餐,烤肉到火锅,龙虾到皮皮虾,进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食物种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感兴趣呢。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食物种类直线下跌,以前是从几千道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食材做出几十种花样,她现在收集的食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的,花生油是她教黑毛榨的,在上岛前她哪能想象到,想吃一餐炸薯条,连油都得自己榨?
这不是馋哭的,这次眼泪是献给拼搏与奋斗的恒心!
温迪觉得这句话好有哲理,特意用嘴巴念了出来:“这不是眼泪,是从眼眶里流出的辛勤汗水!”
“……那不是还是吃哭的……”黑毛边吃边小声嘟囔。
温迪白他一眼:“不能与谋!”郁闷地喝起了酒。
黑毛也有样学样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好喝!”
“是好喝。”温迪再次给自己和黑毛倒满。
……
“下回不能拿葡萄酒佐炸薯条了……嗝!这太糟践东西了。”温迪红着脸说,“红酒还是应该配牛排,杀牛吧!”
“哪有牛?”
“草原上不就有吗?那么多!”
“那好像是羊吧?”
“唉,涂黄了不就是牛吗?”温迪一本正经地说服他。
“你说得也是。”黑毛认真地附和道。他看似清醒,其实也醉得可以。
葡萄酒这种果酒,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也够呛。温迪和黑毛,一个好久没有喝,一个从来没喝过,喝着自己亲手酿制的低度数葡萄酒,一开始就放下戒心,想着自己不会喝醉,结果越喝越爽,后来又往储藏室里跑了好几趟,一碗一碗地加量,最终醉成了这副德性。
“我有点困。”温迪摸着头说。
“我也困。”
“那我先睡了。”温迪嘴上这么说,人却没动。
黑毛点点头,没来得及说话,脑袋一歪,就往地上躺去。
温迪看他这个姿势挺舒服,就也跟着往地上躺,这一躺就爽了,火灶才刚刚熄灭不久,地上仍然留下了烧火带来的余温。她这么一躺顿时觉得姿势又享受,温度也宜人,顿时再也不肯从地上爬起来。
于是两人就着这个坦然的姿势,一人一边席地入睡。
唯一古怪的只有梦,温迪觉得自己像是提前进入冬天,掉进了冰窟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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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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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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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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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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