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铜印章和石桌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在这夜间空旷的花园里,显得格外的刺耳。
沈海川有些不可置信的抬起头,看着面前的沈桑榆,“你……”
“多谢侯爷厚爱,可是这印章,我受不起。”沈桑榆缓缓站起来,面若冰霜,“即便沈逸坤无后,也该让他过把瘾才对,我对伯侯府的东西没什么兴趣。”
“可你是我的女儿,我的东西给你,不应该吗?”沈海川质问道。
沈桑榆已经往前走了几步。
听闻这话又顿住脚,转头看向沈海川,细碎刘海之下,那双杏眸中的神色看不真切,却又只觉得悲哀和可怜。
“侯爷,说实话,你有几分待我像女儿?我小时候你将我扔在海庄不闻不问,你口口声声说是因为大家讲我是个灾星,我克死了我娘亲,可你扪心自问,我娘费劲千辛万苦把我生下来,是为了让你把我扔去海庄的吗?”
这一切,只是沈海川的借口而已。
“你曾经喜欢过我娘亲,我相信,但这份爱早就没有了,你谁都不爱,你只爱你自己。”沈桑榆缓缓道。
她盯着沈海川,忽然觉得说出这些话格外的轻松,“老实说,我这次回来只是为了调查清楚我娘的死因,再顺便将我娘的东西给拿走而已。”
现在两件事情办成了一件。
剩下的那件,在不在伯侯府待着都能继续往下查。
她又何必在这地方继续待着呢?
“侯爷的东西还是留着给三弟吧,我受不起!”
扔下这句话,沈桑榆终于扬长而去。
留下沈海川I楞在原地,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
……
翌日,沈逸坤大婚。
说是大婚,伯侯府里却没有半点要办喜事的热闹样子。
只是草草的在沈逸坤的屋子里挂了两个红灯笼,贴了几个喜字,便算是齐活儿了。
宁心穿着火红嫁衣,自己走进了沈逸坤的院子里,待到晚上,又回了沈知雨的院子伺候。
沈桑榆全程没参与,窝在映月阁呆了一天。
关于府里的事情,全是秀儿在她面前学舌的。
“小姐,”秀儿说到一半住了嘴,眼神中带着几分担忧,“您没事吧?”
沈桑榆缓缓摇头,琥珀杏眸空洞无神,“没事啊。”
可这番样子分明是有事才对!
秀儿想了想,又试探着询问,“是不是昨晚和侯爷出去之后,侯爷和小姐您说了什么重话啊?”
“他能说什么重话,再者说,我怕什么重话?”沈桑榆平静回答。
前世她什么话没听到过,早就习惯了。
就沈海川说的那只言片语,连她的皮毛都伤不到,她压根不在乎。
只是她不解。
为什么沈海川会把伯侯位置的印章给她?
若真要说亏欠,直接将伯侯府的家产分给她一半,岂不是更好。
她这位亲爹想要做点什么,沈桑榆当真摸不透。
最后实在是想得心烦,沈桑榆只得放弃,起身爬起来,“去买一腿牛肉,去找老顽童喝酒烤肉。”
“这么晚还去啊?”秀儿看了一眼已然黄昏的天空,“等到喝完酒吃完肉,就该子时了。”
虽说如今沈桑榆不回伯侯府也没什么关系,可到底子时还在外头溜达,不是很安全。
若是自家小姐是清醒的倒也算了,喝醉了酒,谁知道会不会出什么事情?
如果真的被什么……她怎么和高大人交代啊?
秀儿想到这点,吓得狠狠的打了个哆嗦,“小姐,要不然咱们就自己在院子里吃算了,奴婢陪您。”
“你能陪我喝酒吗?”沈桑榆问道。
秀儿愣住,缓缓摇头,“奴婢不会喝酒。”
“她不会我会啊,好徒儿,快让她去买牛肉吧,不要牛腿肉,要牛排上的肉,烤起来才叫做滋味呢。”院门外,传来了老顽童的声音。
沈桑榆双眼骤然亮闪闪,“师傅,您怎么过来了?”
“受人所托,过来看看你祖母。”老顽童轻咳一声道。
对上沈桑榆的眼神,又连忙安抚,“放心,已然病入膏肓,我也无力回天呀。”
沈桑榆轻笑,“师傅也有棘手的病症啊。”
“我是个大夫,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次次都药到病除呢,总要有些治不好的病的。”老顽童说道。
他顺势坐在了沈桑榆旁边,“丫头,你这伯侯府尽早搬出去吧。”
声音很轻,仅够沈桑榆听见。
沈桑榆沉默了半晌,猜到了老顽童说这话的原因,“是硕亲王请您来的。”
“要不然怎么说是我一眼就相中的丫头呢,就是得我喜欢,脑瓜子转得真快。”老顽童又嘻嘻哈哈笑了起来。
旁人见了,只觉得老顽童是在说闲话而已。
唯有老顽童和沈桑榆两人清楚,眼下的话题已然变得严肃起来。
硕亲王请老顽童来给沈罗氏看病,只有一种可能性,硕亲王在蓄意的和沈海川套近乎。
而套近乎唯一的原因,只能是朝廷上,分歧已然十分严重了。
沈桑榆脑海中仔细的回想了半天,都没有想起前世这个时候,朝廷上出现了什么动荡。
最后想得实在是头疼,便将目光投向了老顽童,“是有谁加入了吗?”
这些年里头,朝廷早已分裂成两派,虽然一直明争暗斗,却也没有明面上撕破脸过。
而现在硕亲王都开始按耐不住,恐怕是有人加入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摄政王,他从极寒之地回来了。”老顽童轻声道。
沈桑榆周身一震。
那位摄政王,回来了?
前世她也是听说过这位摄政王的。
相传他是圣上的亲侄儿,天资聪慧,三个月便会说话,一岁识字,十岁便文武双全,比起圣上,这位亲侄儿显然更有能力担任北齐的皇帝。
可按照辈分和种种规矩来算,圣上成为了皇帝,而这位亲侄儿则成为了摄政王。
当年圣上和摄政王联手,铲平了朝廷中不少中饱私囊的狗官,更是为百姓造福无数。xǐυmь.℃òm
等到国泰民安,这位摄政王便只身前往了极寒之地,说是去那个地方思考人生的真谛。
可大家都说,是圣上觉得摄政王的价值已经到头了,所以便将他发落到那个地方去自生自灭。
众说纷纭,谁也不知道哪个说法是真相。
渐渐地,这件事情便销声匿迹了。
沈桑榆也是偶然听硕亲王提起过这个人,才隐约有点印象。
前世还遗憾,没有办法见到这位摄政王的真面目。
没想到这辈子便有了机会。
摄政王回京,她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郡主,却也有资格参加皇家的晚宴,亲自为摄政王接风洗尘。
只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沈桑榆抿了抿绯薄的红唇,轻声询问,“师傅,这位摄政王回来,是打算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吗?”
老顽童目光悠然看向远方,长长的叹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北齐的天,要入冬了。”
话音落地,一片枯黄卷曲的落叶,轻飘飘的落在了老顽童的掌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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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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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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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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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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