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弃妃轻狂:反派嫡女翻身手册>第四十章:险些赶不上
  沈桑榆不想节外生枝。

  听闻高庭钦要和她一起回城,赶忙拒绝,“不用了,我老婆子一把贱骨头,哪配和大人您一块儿呢?切莫折煞了老身。”

  说完,就打算赶紧离开。

  旁边的士兵拦了她一把,笑得憨厚,“老人家你可别误会了我们高大人,他最平易近人啦,说什么折煞不折煞的,能让高大人送,多大的福气啊。”

  沈桑榆干巴巴陪着笑,很想把士兵的嘴缝上。

  就不能放过一个可怜的老婆子吗!

  有士兵拦着,沈桑榆身为“老太婆”,也不能直接暴走,只得将头低得要贴地,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虽然看不见,却能感觉到高庭钦的目光好几次在她身上停留。

  沈桑榆很争气,更努力的冒充鹌鹑。

  正煎熬时,忽然又有人从远处骑马而来,直奔着高庭钦这边而来,眉眼间满是焦灼,下马单膝跪地,“高大人,有要事来报。”

  “凑近说。”高庭钦颔首。

  那人便凑到了高庭钦耳边,小声的说了什么。

  沈桑榆也听不清楚,眼角余光却瞥见高庭钦的表情凝重几分,目光往她这边递来,吓得她又赶紧当鹌鹑。

  “不能送你了,”半晌,高庭钦走到了她面前,轻声道。

  沈桑榆求之不得!

  赶紧点头,“没事没事,大人去忙吧,老身自己回去就是了,这条山路我可熟了,很快就能到家。”

  高庭钦嗯了一声,没再言语。

  随即他翻身上马,墨色衣角翻飞,剑眉星目在金芒下越发耀眼,逼得人挪不开视线。

  俊朗如画的少年一手拽紧缰绳,一手将手里的佩剑扔向沈桑榆。

  沈桑榆下意识去接,剑柄上还残留着温度,一如高庭钦给人的感觉一般,温暖,舒心。

  “山中蛇虫多,留着防身,日后若有空,亲还到硕亲王府便可。”高庭钦道。

  “多谢大人。”沈桑榆立马道谢。

  正愁没工具挖茶树呢!

  她目送高庭钦等人离开,还开心的摆动手臂,完全不像个老太婆。

  那士兵还小声和高庭钦嘀咕,“大人,您这般随意的将心爱的佩剑交给这位老人家,万一她不还怎么办?”

  “会还的。”高庭钦道。

  骏马上,少年的轮廓峻冷英朗,古铜色肌肤在金芒下带着暖意,如漆黑眸中,满是笃定。wWW.ΧìǔΜЬ.CǒΜ

  若是仔细看,还能瞧见几分笑意。

  惊得士兵赶紧揉眼睛,唯恐是自己瞧错了。

  不就借了佩剑给老人家吗,高大人有啥可开心的呢?

  ……

  玄铁打造的佩剑削铁如泥,锋利得超乎沈桑榆想象。

  故而,在用它挖茶树的时候,就得分外注意,免得挖断了树根,回头移植不活。

  偏偏这山中的茶树扎根又分外深,最后刨出一个一人深的大坑,才总算是把茶树给挖出来。

  沈桑榆掏出手帕,仔细将佩剑上的泥土擦干净,又扛起茶树,往山脚下走去。

  马夫还等着她。

  远远瞧见,就赶紧迎上去帮忙。

  “小姐,您不是说找东西吗?挖棵树做什么?”马夫不解询问。

  沈桑榆得意拍了拍茶树,“喏,就是这个。”

  “就是这棵树?花了十两银子跑这么远,就为了一棵树啊,这图什么啊?”马夫实在是不理解了。

  沈桑榆随意摆手,“图个高兴。”

  这有什么高兴的!

  沈桑榆又告诉他,“有钱人的快乐你不懂的。”

  马夫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干脆就沉默下来,将茶树小心翼翼挪进马车里,赶着马儿往回去。

  沈桑榆注意到,马夫回去的时候,选择的不是官道,而是山脚下的小道。

  “绕路做什么?”她不解问道。

  马夫解释说,“方才我遇到几位官爷从龙虎山里出来,告诫我走小道,官道上要过什么人好像,总之不能走。”

  怕沈桑榆误会,又补充说,“放心吧小姐,咱们是一口价的买卖,我走小道还费时间呢,何必这样折腾呢?当真是官爷让我这样走的。”

  沈桑榆微微抿唇,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佩剑。

  若是马夫耍心眼,以她的本事,也足以将他撂倒了。

  “走吧。”她轻声道。

  小道不比官道平整,颠簸是常有的事情。

  沈桑榆倒是不怕颠簸,却心疼车里的这棵茶树,担心剧烈的颠簸会让树根折断,只能让马夫慢了又慢。

  一番折腾下,赶到城门前时,已然天黑。

  封城的时辰,近在眼前!

  “小姐坐稳了,我得紧冲几步,眼瞅着城门要关了。”马夫说道。

  不等沈桑榆回答,他已经扬鞭,马儿受了疼就开始狂奔起来,马车帘子被卷进车里,垂角处猎猎作响。

  紧赶慢赶,等马车冲到城门前时,门也关上了大半。

  “官爷官爷,麻烦行个方便,我们要进城的。”马夫赶紧赔笑脸道。

  守城的士兵满脸不耐烦,“早干嘛去了,没瞧见门关了大半吗,还要为你一个人推开,不够费劲的,滚,明天再来。”

  京城城门重达三千斤,打开闭合都需二十多人齐齐用力,为个别市井小民行方便,实在不值得。

  “就稍微开大一点点就行,我马车小的,用不了多大的缝隙。”马夫继续道。

  士兵仍旧不肯,“不行,明早再说,瞧见没,那边就是驿站,住一宿拉倒。”

  马夫实在是劝不动了,只得转头去找沈桑榆。

  “小姐,要不你塞点银子吧?兴许能好说话一点。”马夫道。

  要不然的话,就得明日再进城了。

  沈桑榆必须回伯侯府,否则魏氏抓住这彻夜未归的把柄,又指不定如何编排她。

  无非就是给点银子。

  等她往后茶叶生意做起来了,不愁这点小钱。

  沈桑榆想着,便从钱袋里翻出五十两的银票来,缓缓下了马车来。

  “官爷,还请行个方便,这点小钱,就请官爷喝茶了。”沈桑榆道。

  士兵低头瞧了眼银票,当即眉开眼笑起来。

  正要摆手让人放行,就瞧见城门缓缓地,从里面被推开了。

  走出一辆缀六角金铃的雕花楠木马车,马车顶上还插着一面旗,墨色旗面绣着金线大字。

  士兵当即顾不上沈桑榆了,跟条哈巴狗似的,摇着尾巴就迎到马车跟前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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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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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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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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