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都听到失甘汗如此一问,不由微微一怔,略微沉吟后回答道:“初来乍到,不知王庭虚实,所以才要拜会诸王。”
失甘汗笑了笑,“见过诸王之后,使者终是选择了药木忽汗。”
李玄都一时不知失甘汗此言何意,只能如实说道:“明理汗和乃刺汗都是主战派,失甘汗又闭门不见,我别无选择。”
失甘汗点点头,“有理。对了,我听闻使者随身携带了一口好刀,可否借我一观?”
李玄都心中一动,取出“大宗师”交给失甘汗。
失甘汗拔出“大宗师”不过三寸,刀光就照亮了失甘汗的面庞,金帐人爱刀不爱剑,按理来说,失甘汗身为四王之一,应该见过不计其数的名刀,饶是如此,他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当他将“大宗师”全部拔出刀鞘,只觉得一股沁凉寒意刺在身上,然后他从清亮如水的刀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面容,不逊于从西域传来的玻璃镜。“镜”字是一个“金”字加上一个“竟”字,自古以来,镜子都是以铜为材,映照人影常常模糊不清,而西域传来的玻璃镜却是清晰无比,纤毫毕现,无论中原还是草原,贵族女子都极为痴迷,据说小阏氏有一面等人之高的镜子,以黄金铸成镜框和底座,又镶嵌各种珠玉宝石,让无数草原权贵女子为之羡慕。“大宗师”的刀身能堪比玻璃镜而远胜铜镜,可见其锻造工艺之高,作为刀剑评中唯一不以材质取胜的兵刃,其工艺已是人间极致。
失甘汗伸出手指在“大宗师”的刀身上轻轻一敲,仿佛将一颗石子投入静湖,荡漾起层层涟漪,也随之模糊了失甘汗映照在刀身上的面容。
失甘汗的嘴角噙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神物有灵,自择其主。”
李玄都说道:“失甘汗好眼力,我的确不是此刀的主人,这刀是被我夺来的。”
“哦?”失甘汗拉长了嗓音,说道:“愿闻其详。”
李玄都说道:“此刀原本的主人姓宋,单名一个‘政’字,想来失甘汗曾经听说过。”
“自然是听说过的,不仅听说过,我还见过他,曾与他同席饮酒。”失甘汗面露追忆之色,“多年之前,宋政孤身一人来到草原,胜了伊里汗,杀了拔都汗的叔叔,还偷走了老汗最宠爱的小女儿。”wWW.ΧìǔΜЬ.CǒΜ
李玄都惊讶道:“我只知道宋政胜了伊里汗之事,其他却是从未听说过。”
失甘汗嘿然道:“都是些让王庭蒙羞的事情,如何能传扬出去?其实后两件事可以并为一件事,拔都汗的叔叔,也就是上任拔都汗,其实与现在的拔都汗年龄相差不大,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的身份不同寻常,所以老拔都汗几次三番求老汗把那个女人嫁给他。”
李玄都心中一动,说道:“那个女人就是老汗的小女儿?”
“是,老汗的小女儿,也是我的妹妹。”失甘汗仿佛在说一个陌生人的故事,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是同父异母的妹妹,她的母亲不是任何一位阏氏,而是一个美貌的女奴,那个女奴来自于反抗老汗的部落,老汗杀光了那个部落所有的男人,将部落的女人全部贬为女奴,分给诸王和那颜们,而老汗独独留下这个女奴,因为她是罪人,所以老汗不能封她为阏氏,但是对她极为宠爱,不过这个女人要承受亡族的仇恨,父亲、丈夫、儿子都死在老汗的手中,还要服侍自己的仇人,心情抑郁,很快就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女儿。大约是爱屋及乌的缘故,老汗对于这个女儿极为宠爱,而我这个妹妹也继承了她母亲的容貌,成为草原上最耀眼的明珠。”
“既然是明珠,自然人人都想明珠收入囊中,在那时候,子雪别汗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月即别汗还未继承王位,末哥汗和岁哥汗远离王庭,所以拔都汗就成了最有力的争夺者。就在老拔都汗即将成功的时候,宋政出现了。那时候的宋政已经做了无道宗的宗主,成为中原江湖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他既有金帐人的豪爽,又不乏中原人的细腻,擅长揣摩女子的心思,很快就俘获了老汗女儿的芳心。”
听到这儿,李玄都已经大致明白了,不外乎“争风吃醋”四字。
失甘汗继续说道:“挑起争端的是老拔都汗,一次酒宴之后,老拔都汗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于是开始挑衅宋政。这不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仅仅只是一次临时起意的意气用事,可是宋政并非喜欢退让之人,就像两头公牛角力,谁也不敢退让一步。当时的酒宴上还有许多人,不过这些人要么同样喝得大醉,看热闹不嫌事大,要么是怀有其他心思,有意推波助澜,最终促成了一场决斗。”
“金帐中不乏勇士,诸王中以伊里汗为最,其次就是老拔都汗。老拔都汗纵横沙场多年,是一名优秀的统帅将领,勇往直前,无惧死亡,但是伊里汗都败在了宋政的刀下,老拔都汗又怎么是宋政的对手?可是他没有办法,他下不来台了,如果他在宋政面前服软认怂,不仅没脸去娶老汗的女儿,更会成为整个王庭的笑柄,而且他也不相信宋政敢把他如何。”
李玄都听完之后,说道:“当年的宋政是中原江湖的太玄榜第一人,更胜秦清。”
失甘汗道:“宋政失手杀了老拔都汗,在别人看来,是老拔都汗咄咄逼人,而宋政在一再退让之后才不得不出手,然后失手杀了老拔都汗,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不过在我看来,宋政是有预谋的,甚至与某些人达成了交易,比如说那些促成这场决斗的人。老拔都汗死后,现在的拔都汗继承了王位,他发誓复仇,却从来没有付诸于行动,想来他是从心底感激宋政的,如果不是宋政,他怎么能从叔叔手中夺回父亲的王位?说不定与宋政达成交易之人就是这位拔都汗。总之,老拔都汗死了,因为死在了决斗中,按照王庭的传统,任何人都不应因为此事寻仇,用你们中原人的话来说,这叫生死自负,所以没有掀起太大的波浪。老汗非但没有责罚宋政,甚至还默许了宋政和女儿的事情。”
李玄都皱起眉头,“我从未听说宋政将一个金帐女子带回了中原。”
失甘汗笑了一声,“因为她早就死了。”
“宋政在金帐停留了大概半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她怀孕了,就在这个时候,中原那边出了什么事情,宋政要赶回中原,便将她留在了王庭,等到明年再来接她。至于死因,是难产,对于女人来说,生孩子便是鬼门关,无论是女奴还是阏氏,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稳稳地跨过去。”
李玄都立刻明白了失甘汗话中的关键,问道:“那个孩子呢?”
失甘汗的语气变得低沉,“因为宋政的原因,这个孩子在王庭的身份十分尴尬,老汗给他取名叫乌里恩,不过没有给他姓氏,更不曾承认他的身份,只是找了一位寡居的女那颜作为他的养母,因为这小子得了一种怪病,始终保持着十岁孩子的心智和身体,似乎永远也不会长大。就在前不久,这个小子失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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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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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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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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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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