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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反派他逼着我抱他金大腿>第三十章 论求生欲的重要性
  沈非念反复斟酌用词,总感觉怎么说都有些唐突,但又不想放过这样的机会。

  思来想去,她试探着说:“我新制了一身衣裳,但总觉得无论谁穿着都有些撑不起,便想到了宫中的淑嫔娘娘。听闻娘娘仙人之姿,若我的衣服能为娘娘增添半分光彩,亦是我的福份。”

  孙听月一听就笑了:“你让我帮忙,就是让我给我姐送东西啊?早说啊,小事一桩!”

  “可你还不知道我要送给娘娘的是什么样式的衣裳。”沈非念说道,“便不担心么?”

  “你拿来了我自然会先过目看一看,而且,我看你为人谨慎,不像个会出错的人,所以你就放心吧。”

  她这么赤诚,沈非念都不忍心再搞弯弯绕绕了。

  便坦白说道:“其实是因为淑嫔娘娘貌美,又深得陛下喜欢,我想着,如果娘娘都穿过我铺子里的衣服了,以后会有更多的人来买。”

  “对哦,那我更得送了。”孙听月却说,“这样,正好呢,过几日是我姐的生辰,陛下要给她办个宴席,我也要进宫给她贺寿去,若是衣裳合适,我就在那天给她带去,你再给配一套首饰,首饰的钱我来出。我看宫里的那些行头,我姐姐也早就腻了,你就再给她弄一个像你这蝴蝶一样的玩意儿,她肯定喜欢。”

  沈非念听着她好心安排的这一切,眨了下眼睛,诧异地问:“你不生气吗?”

  “这有什么好气的,你生气的点好奇怪哦。”

  沈非念内心大呼:这是什么小天使!

  “耳坠子!”小天使上手薅东西了!

  沈非念故意掩着:“不给不给。”

  “你说话不算话!”

  两个小姑娘笑闹成一团,不远处的沈之楹看得心头窝火。

  她与叶氏本是作好打算,今日她将青鸟发簪带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康宝楼出的首饰,沈非念以后就别想再卖了。

  而且这青鸟发簪极是好看,二夫人很有信心可以风靡京城。xiumb.com

  不成想,沈非念居然还留了一手?

  沈非念也回头望去,正好与沈之楹对视。

  她和叶氏不会真的以为,自己不知道她们会收卖柒珍阁的师傅当奸细吧?

  不会真的以为,自己要出的是那个青鸟发簪吧?

  不会真的以为,自己被他们坑了那么多次,还毫无准备吧?

  听说叶氏笃定了这青鸟发簪会大卖,所以备了不少货,等着赚大钱呢。

  到时候可千万别哭死哦。

  沈非念在这场诗会里游刃有余,不管是哪家的千金,她遇上了总是能聊几句,聊的话头也能恰如其分地正中她们的喜好。

  她来之前做过不少功课,这些人都是她以后的潜在客户,她自然要提前维护好关系。

  诗会散场后,孙听月约沈非念过几天更聚,沈非念自是应好。

  等人群散尽,沈非念转身就去了渊王府,找寒川出来喝酒。

  两人找个巷子里安静的小摊上,要了一瓶酒一碟花生米,寒川要嫌弃死了:“你现在好说也是个掌柜的,就请我吃这啊?”

  “我被闹了一天了,脑瓜子嗡嗡的,就想找个清静点儿的地方坐坐,你就凑合着吧。”沈非念抿了一小口酒。

  “找我啥事啊?”寒川往嘴里扔着花生。

  “吏部尚书孙府孙听月,此人可信么?”沈非念总觉得,今日孙听月太热情了。

  “如果你是真正的沈家人,那她不可信,但你是沈非念,她便是十分可信的。”

  寒川乐道,“你们府上那位大夫人的父亲,曾经就是吏部尚书,沈昌德当年娶你们大夫人的时候,他还不是宰相呢,只是个侍郎,这娶了吏部尚书的女儿作夫人,他官位又升了几级,大夫人可谓是他平步青云的踏脚石——就跟你娘一样。”

  “沈昌德,一个将吃软饭进行到底的狗东西。”沈非念鄙视,“然后呢?”

  “然后孙家在朝中的嫡系弹劾了大夫人的父亲,陛下将他罢了官,一度险些牵连到沈昌德,接着又升任了如今的孙听月的父亲为吏部尚书,所以你说,沈家的人,或者说大夫人一脉是不是跟孙家挺过不去的?”

  “难怪沈昌德如今对大夫人爱搭不理百般瞧不起的样子,原是大夫人的娘家已经不能帮到他什么了。他自己也混出了头,所以看不上大夫人这糟糠之妻了。”

  “是的咯,你们大夫人原也不是张家嫡女,只是个偏房所出。想想也是,以当初吏部尚书的权势,怎么可能将嫡长女嫁给当时只是侍郎的沈昌德?不过即便是偏房所出的女儿,也帮了沈昌德不少。”

  沈非念想起平日里大夫人时常上不得台面的小家子气性,以前还不是很能理解,今日倒是全都解惑了。

  大概也正是因为大夫人娘家倒台,所以沈之楹才要削尖了脑袋进宫吧?不然以沈昌德那等薄情寡恩的性子,估计也不会多看重沈之楹。

  沈非念又抿了一口酒:“这般说来,孙听月还真有可能故意帮我,她的目的是挑拔沈家内斗?”

  “有这可能,但我觉得吧,孙听月估计没想那么多,她就是单纯地跟沈之楹过不去。”寒川笑道,“孙听月没那脑子,她姐姐淑嫔还差不多。”

  沈非念拍了寒川胳膊一下,不许他这么笑话人家。

  “诶我说,沈姑娘,你怎么找我不找我们家爷啊,这些事儿我们爷比我清楚多了。”

  “你们爷是贵人,我哪儿敢芝麻绿豆大点事儿都去烦这位祖宗啊?你是不知道他拉着个脸的时候有多可怕。”

  “多可怕?”

  “比牛头马面黑白无常还可怕,呵,人牛头马面只是索命,你们爷不一样,你们爷连魂儿都能给勾走,明明冷着一张脸,但偏生那张脸生得颠倒众生的,我要是一个没把持住动了色心犯了色戒,对你们爷有了不轨之举怎么办……唉呀王爷你怎么在这儿?”

  顾执渊听着她半段话的时候,垮起个批脸想看看她这没良心的要如何骂自己。

  然后听到后半段话的时候,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眉心都拧紧,满头的问号。

  寒川笑到疯狂捶桌子。

  沈非念:你笑个屁啦你笑,有事没事就给我下套你是想害死我吗你?

  要不是我机智察觉到顾执渊来了,果断改了口风,我今儿就横尸当场暴毙街头了!

  还有顾执渊,你假假也是个大反派,高冷,高贵,高不可攀,你能不能不要老是偷偷摸摸听墙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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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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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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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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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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