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沟两面都是悬崖绝壁,若有埋伏,可汗的军队进入,怎么可能轻易逃脱?
不用说,他截了信之后,肯定也通知长缨军在那里布置了一个陷阱等着他们钻。
“师兄,你好……”半晌,阿木尔终于抬起头来,盯着隼。
那一刻,他眼睛里愤怒的火已经熊熊燃烧了起来。
“阿木尔,这不怪我,其实从你决定背叛平南王的时候,我已经防着你了,我给了你很多次机会,你本来可以不将那封密信送出去的,你若是不送出去,我也不会揭穿你,更不会趁机陷害你。”
“哼,什么背叛,一直以来,都是平南王对不起我,若不是他,我的父亲怎么会死?若不是他,我的母亲早已经到北方大草原和父亲团聚……”阿木尔苦笑了一笑,“既然到了今天,师兄,你还有话要问的,就直接都说了吧,我能告诉你的,都会告诉你。”
既然已经被揭穿了,他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这个时候,有人能听一下他的愤懑也是好事儿。
说完,他仰起头来,望着虚空。
已经破晓的天空里,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母亲。
油灯如豆,母亲坐在灯下缝补着破旧的皮子,那是白日里他被小伙伴们撕碎的衣服,碎得太厉害,已经很难连缀在一起了,母亲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勉强把他们连成一片,还特意叮嘱他,以后不要用力扯。
“娘,我们过得这么苦,为什么不去找爹爹?”
既然他有个蛮人的名字,既然他有张蛮人的脸,为什么不让他回到自己的土地上?为什么要在这里被人取笑?被人当垃圾一样踢来踢去?
母亲只是苦笑了一笑,然后摸着他的脑袋,道:“这里是离爹爹最近的地方。”
后来,母亲死了,他也长大了,渐渐知道了父亲母亲之间的事情,那应该是一个很美丽的爱情故事。
那一天,母亲出门,被群狼围攻,就在她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个异族少年,那个少年吹着一支短小的笛子,然后群狼听到就后退了。那个少年走过来,伸出一只手,递给她,她借力站起来,看进了少年深邃如紫色宝石一般的眸子。她有些战战兢兢,不知所措,倒是那少年先笑了。后来,他们去了河边,周围有狼群守着,两个年轻人渐渐敞开心扉,从日落聊到月初,从各自的风俗习惯聊到了对没有战争生活的憧憬,然后,他们相爱了。战火里的爱情本来不为世俗允许,母亲为了不连累父亲,执意把他赶走了,父亲走的那一天,母亲偷偷落了一天的眼泪。
“若不是平南王,那个地方,早已是可汗的领地,我的父亲母亲就不必受相思之苦,也不会惨死在战火之中。”
隼抿了抿嘴,看他的眼神里忽然有了一丝怜悯。
“有些事情,我不想告诉你,但是,今日你既然说出来了,我也便不再隐瞒。“他顿了顿,继续道:”其实,你知道你的父亲为什么能操控狼群吗?“
阿木尔眨了眨眼睛,这件事情,他的母亲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但是他知道,父亲是天神般的人。m.χIùmЬ.CǒM
“因为他是蛮人的三王子。”
阿木人的目光里顿时浮起一丝冷笑。
哼,这个时候了还骗他。
“蛮人中能操控狼群的人都是天生有神力或者地位尊贵的人,你的父亲兼而有之,另外,你的母亲并不是对他一见钟情,而是受他蛊惑,他有一双天生能控制人心的异瞳,被他看过的人,便会被他控制。”
当年,他费了很大劲儿,才潜入敌营,将那个人杀了。
那段经历实在可怕,他到现在都不愿意提起。
“还有,你知道为什么在你的父亲认识了你的母亲之后,平南王便连吃败仗吗?那是因为你的母亲偷偷地将平南王的军事部署送给了他。你们家收留的那些伤员,你以为都是哑巴吗?他们总有说漏嘴的时候。”
他的母亲是个温柔的女子,平时对伤员非常好,有些当兵的本来寂寞,对着这样的一个女子,便会说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但是,他们都低估了这个女子和她背后那个男子的聪慧,他们的只言片语,在他们那里便是一张巨大的信息网。
阿木尔越听越难以置信。
他温柔美丽有些懦弱的母亲,怎么会是个奸细?
“另外,我可以告诉你,你们家养的那只鹞鹰,也不是你母亲从外面捡回来的,而是一只训练有素的鹞鹰。”
若不是他当时发现了那只鹞鹰的异样,改了信,陆凶带领的三万长缨军可能就要全军覆没了。
其实,从这个角度来说,陆凶是欠他三万条性命的,但是,师门祖训摆在那里,施恩不图报,有恩必报,他想过几次,也就不计较了。
阿木尔听完,彻底崩溃了。
“不,不可能,我的母亲,不会骗我,那只鹞鹰,是她送给我的礼物。”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神志不清地自言自语。
“你应该记得每个月圆之夜,你的母亲都会出门吧?她不是去河边偷偷眺望你父亲的营地,而是将鹞鹰送走。“
“你胡说,你胡说!”阿木尔声嘶力竭地吼了起来,吼完,似乎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整个身子都软了下俩。
“你可以不信,但是你最好告诉我,你现在到底是为谁效力?“
当年蛮人可汗不信他,将他吊起来示众,他的心里估计对蛮人已经绝望了,现在他出来,到底是为了谁呢?
“是莫丞相吗?“隼问。
阿木尔瞪了他一眼。
“是岳宁?“
阿木尔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你现在告诉我,或许我还能想办法救你,你若不肯告诉我,等着毒素攻心,就算大罗神仙也无法回天了。“
“什么毒?你又骗我。“
“你的眉心一点淤青,这应该不是生来就有的吧?“隼道。
阿木尔下意识地摸了摸。
“这是一种叫’诛心‘的毒,非常恶毒,若他们不给你解药,你便只有肠穿肚烂尸骨无存的下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有一个月没有回去喝茶了吧?不喝茶可是会死人的,难道他们没有请你去吗?”
一道寒意从心底升起,阿木尔的目光忽然变得恶毒起来。
喝茶的事情,确实经常有,他以为那个人礼贤下士不拘小节,原来一切不过是在算计他。
如今,他已经成了一颗弃子。
这个月,他没有再联系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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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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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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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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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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