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田作之合:农门娇娘不二嫁>第三十二章 重礼
  “在下略备薄礼,不成敬意,还望夫人笑纳。”

  荀同叙转身,抬手将那红布揭了。

  原来下面是一块略旧的匾额,上书“天香”二字,看那两字的风骨,便知道书写之人定不是普通人。

  看到这副匾额,旁人不但没有多少惊讶,还有几人怨荀同叙太抠门。村子里的人都是些目不识丁的大老粗,平时很少离开江宁县,也没什么见识,只道那是块普通的木头,还是旧的,雕琢得也没人家好看,上面的文字更是欣赏不了,所以才认为不值钱,倒是陆凶和阿娆都惊呆了。

  陆凶之所以吃惊,是因为他认识这匾额上的字。

  这不是一块普通的匾额,这是荀同叙当年从师傅手中亲手接过来的匾额。

  “天香”二字正是一代制香名家墨云寰亲手所书,如今墨云寰虽然作古多年,可是以他在制香界的地位和影响力,有了这块匾额,无异于拥有了一块金字招牌,更何况,这块匾额是墨云寰的关门弟子荀同叙所送。

  陆凶想着想着,只觉心跳越来越厉害,砰砰砰砰的,有些想跳出来。

  得到这块匾额当然好,可是那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就必须离开阿娆了?

  他想象着香坊将来的样子:车水马龙,簪缨贵人,到处都有他想躲避的眼线,到时候,他该如何自处?

  阿娆也惊呆了。

  她倒是不认识什么墨云寰的墨迹,她吃惊的是那块匾额的材质,那可是上等的金丝楠木,千金难得。

  先是铁骨素心兰,又是金丝楠木匾额,荀同叙如此大手笔,真的只是因为她的制香才华?

  她抬眼,偷偷看了看下那个素衣的男子,荀同叙似乎料定她会收下,已经吩咐下人解绳子了。

  “慢着!”

  阿娆忽然出声,她这一开口,旁边的陆凶也侧身走了过来。

  他想了半天,也觉得这金丝楠木的牌匾不收的好。其一,这牌匾实在太贵了,若是让阿娆收了,恐怕阿娆以后还不清这个人情,徒增负担。其二,这荀同叙的眼神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好人,自己当初认为他是个正人君子,是不是被猪油蒙住了眼睛?目光在一个寡妇身上逡巡不去是正人君子所为吗?

  “荀先生,如此重礼,恐怕我们一个小小作坊受不起。”陆凶道。

  荀同叙目光一闪,略略皱了皱眉头,“这位是?”

  “这位是我家香铺的另外一个股东。”阿娆情急之下用了这样一个词,见荀同叙一脸懵,知道他没有听懂,便继续解释道:“荀先生,我的香铺是他出钱修的,所以,他也算这香铺的半个主人,我本不想受如此厚礼,既然程大哥都说了,那还是麻烦荀先生再抬回去吧。”

  她说话轻言轻语,却字字掷地有声。

  荀同叙起先震惊了一会儿,然后忽地微微一勾唇角,笑了。

  “这块匾额当年月江香铺砸重金都求之不得,夫人真的要拒绝这块金字招牌?”

  阿娆笑了笑,抬头直视他的眼睛,道:“先生若是来谈生意的,先前表达的诚意已经足够,只是这块匾额,还是请先生收回去吧,我们乡间小作坊,用这么高贵的匾额,恐怕折煞了福气。”

  荀同叙微微皱了皱眉,他打量着阿娆,有些看不透这个女子。

  前段时间在月江香铺相遇时,她还明明是个为了钱急疯了的女人,可是现在为何却又对送上门来的钱财不为所动?难道是自己的诚意还不够明显,她在试探?

  “娘,娘,你看!”

  阿娆还想说什么,却觉得有人在拉她的衣角,低头一看是陆朝。

  陆朝脸上一道一道黑印子,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墨的味道,那墨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货,墨香全无,臭气倒是不散。

  “朝儿,怎么了?”

  阿娆轻声问。

  “娘,你看!”陆朝转过身,用力拉过了一块木板。

  阿娆定睛一看,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这个陆朝,竟然用他刚刚学了一天的写字功夫在木板上写了三个字:云深处。

  抬头一看,见姚老夫子正捋着胡子,眯着眼睛得意的笑,阿娆一下明白了,这一定是那老头儿的主意。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对学生严厉无比的老夫子竟然自己懒到了这个程度,才教了一天的学生也敢让他出来“献丑”。

  不过话说回来,陆朝这字写得,虽然惊天地泣鬼神,但是好在还能认出来,而且,这破车上掉下的木板看起来也没有金丝楠木张扬,就算香坊晚上没有人看着,估计也不会有人来摘,再加上几笔,说不定还能驱鬼辟邪。

  看着看着,阿娆的嘴角便勾了起来。

  “娘,朝儿写得怎么样?”

  “朝儿写得很好,娘就用这个匾额吧。”

  阿娆刚想叫人过来帮忙装上去,陆凶早已一把抢过匾额,迈着大步过去了。

  “夫人品味真是独特。”

  荀同叙在一边轻声叹着,眼底闪过一抹稍纵即逝的光。

  “赤子之心可贵,为人母者又怎好拒绝?”阿娆道。

  “那是,既然如此,荀某便命人将这匾额再带回去了。”他对着下人们一挥手,接着摇头道:“可惜,可惜,这块匾额又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天日了。”

  “先生不必烦心,好东西总会遇到它合适的主人的。”

  “多谢夫人吉言,其实荀某此行还有一件事。”

  “先生是为了那铁骨素心兰吗?”

  荀同叙微微点了点头。

  “我正好有些想法,外面嘈杂,先生不妨移步到屋里去说。”

  她既然开了口,外面忙活着开张的村民们自然让开了一条道,陆凶忙着钉匾额,也只用目光粗粗地斜了一眼。

  香坊虽然刚刚开张,徐嫂子带着徐语童却早已将里面收拾好了,器皿香料一样不缺。

  阿娆开门见山:“我听说先生少年时研制出过一款‘魏晋明月’,名动京城,我找了半天,找到一款和其勉强可以媲美的,叫‘傍琴台’,此香气雅,烟清,缥缈神秘,如遇鼓琴高手,耳,目,鼻三者皆雅,只是……”

  她顿了顿,发现荀同叙的眼睛已经亮了起来,心道自己这一步棋果然不错,这人这几天的所作所为也许只是试探,真要折服他,还需要奇招。

  “夫人是如何得知在下研制过‘魏晋明月?’”

  那香乃是少年时候所做,并未想卖,只是偶然被朋友拿出去,碰巧那位朋友的父亲又是个有权有势的人,所以,这“魏晋明月”便一时轰动大梁,风头无两,只是这香方从未外传,甚至连香也是存在于大部分人的想象中,这样一个农家妇人,是如何大言不惭,说自己找到可以媲美“魏晋明月”的香方?她口中的“傍琴台”听起来优雅,若真的拿出来,是不是真的值得鉴赏?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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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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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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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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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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