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何进在十常侍之乱中身首异处。
西凉董卓也终于得到了进京勤王的机会,进而占据了京城——洛阳。
这个恢宏的乱世似乎才刚刚开始。
洛阳城,北据邙山,南望伊阙,洛水贯其中,东据虎牢关,西控函谷关,四周群山环绕、四通八达、雄关林立,易守难攻。历史上曾有十三个王朝在此定都,不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此刻,这座雄城却是愁云惨淡。
洛阳城外。
一批又一批的难民三五成群地在野地上搭着破破烂烂的帐篷,附近莫说树皮,连野草都让难民们挖尽了。放眼望去,曾经的繁华现在只剩下一片荒凉。
难民们每日只能靠官府发放的小袋粗米煮上一锅稀得不能再稀的米粥活命。
今天的天空有些阴沉沉的,似要下雨。官道上一辆辆马车缓缓驶过,只有三五个官兵散落在难民的营地中走动,维持秩序。
放眼望去,难民们搭的简陋的帐篷处又迎来了几个大汉。
清了清嗓子,两三个仆役打扮的汉子在卖力地招呼起来。
“来来,王老爷召二十个苦力,管两顿饭,快来报名啊。”
一个瘦高的男子咽了咽口水,有些意动,看向旁边的同伴问道。
“蒙哥,管两顿饭啊!咱们去不去?”
旁边那个被唤作蒙哥的人却啐了一口痰,连忙拉住瘦高男子。
“别去,那些个所谓的老爷个个都是混蛋,招去了往死里使唤我们!”
言罢,蒙哥儿抬眼看了看,指了指那几个大汉接着道。
“要是我们敢偷懒一小会,那些人马上给你一顿毒打。”
“可是毕竟有两顿饭吃呢!”瘦高男子犹豫着轻声争辩。
“两顿饭?一个馒头就算一个顿饭,你信不信?”蒙哥儿轻蔑地笑了笑。
瘦高男子缩了缩脖子,不再去理会那些人。
“那还不如咱们赖着这里呢,起码每天一顿稀饭也饿不死。”
“都是一群懒货。”
过了一会,几个大汉见没人来应召也没了兴致,骂骂咧咧直往下一处难民营去了。
“蒙哥,今天官老爷们怎么还不来发米吧”
瘦高男子又问道。
“再等等吧,应该快了。”
蒙哥缩着身子,似乎要把自己的身体都藏进那件破旧的衣服里。
“真的吗?那些官老爷不会把米粮都贪了吧。”
瘦高男子走到他身旁靠在一起,似乎这样可以得到安宁。
蒙哥儿摇摇头。
“哼,那些官老爷才看不上这些粗米呢,再说这是天子脚下,他们也不敢做太过分。”
听到这句话,瘦高男子终于安静下来,似乎安下心来了。
有了点兴致,他不由看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少年,轻笑道。
“那人真傻,都现在这时候了还‘卖身葬父’,有个官老爷缺人,能真管饭吃得饱就祖坟冒青烟了。”
蒙哥儿循声望去。一个身着单薄衣裳的少年正跪坐在路边一具尸体旁,边上一个小小的木牌工整地写着四个大字。蒙哥儿不识字,但还是听别人说过,其实就算没听说过看模样也能猜个大概。
少年的衣服打着补丁,很脏,看出来很久没洗了,只是因为经常拍打没有沾着土,显得比他们干净许多。
少年还会写字!
蒙哥儿只觉得好笑,这世道,别人哭着喊着求别人收留只求一口饭吃都没有官老爷要,这少年还想卖价钱?
果然是读书人家出来的,脑子都读坏了。
不管别人怎么看,少年还是在那里,不去理会别人的眼神。
其实也顾不上就是了。
少年正是季书。兵荒马乱中,季书跟着难民流落到了京城,起码在京城的“难民营”一天能吃上一顿米粥,也正因此季书才活到了现在。
不过还能活多久呢?还是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算了!
季书很饿,饿得发晕。他没头没脑地在想: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多少天了,自己到这个世界来多少天了?
已经记不清多少个白天黑夜了。
恍惚间,好似前几天还在餐厅里喝着小酒,吃着火锅,还唱着歌。谁曾想夜里安安稳稳地走着,忽然就有车撞到了人行道上!季书寻思自己必是被酒鬼害死的,结果不知怎么的就穿越了。
活着!穿越!自己大概应该心存感激吧,不过现实如此残酷。
村长死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脑海中,无尽的悔恨、厌恶就会涌上心头,像噩梦一样缠绕着季书。
那个村里的人还有人活着么?
不知道。
季书逃走了,活了下来,和其他难民一起涌向了京城。
饿着肚子的时候为了一块树皮、一颗草根,和别人像饿狼一样抢红了眼!终于活着来到了京城。
这就是他的穿越!
还是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吧······
“咦,这字写的还可以。喂,你要卖身葬父?”
一个空灵悦耳的声音惊醒了迷糊中胡思乱想的季书。
“是。”
季书疲惫地抬眼看向前方,一个少女翩翩然就站在眼前。
那是怎样的美?
少女只是一身素装,桃红色的轻纱好像在风中跳舞。
斜长的刘海,一条白色束带将柔和的黑发绑成一束单马尾,英姿飒爽。
只是歪着头站在那里的可爱模样就仿佛一阵清风,能吹散人心中的阴霾。
这世间或许再也没有一个女子可以和她相比了吧,季书如此想着。
无法形容的容颜,只是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带着怜悯看向自己时,竟让季书生出无地自容的窘迫。
郁郁的天空中不知何时透下了几缕微光,恍惚让一切变得不怎么真实了。
季书看呆了,这身影深深的烙印在了他的眼中,以至于让他感到疑惑。
“是天使吗?”
是自己饿晕了吗?季书头脑有些不清楚,他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幻境?
少女没听明白少年的意思,苦闷地皱着好看的眉毛,说道。
“咦?我可不是天子使者,我是救苦救难的女侠!对!女侠!喂,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说着说着,竟有些欢呼雀跃起来的样子,似乎因为自己的说法很开心。
“啊?啊!我,我叫季书。”
终于回过神来的季书红着脸低下头。丢人丢大了!季书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你不是要卖身葬父吗?这十两银子你拿着买个好棺木,办完你爹的丧事后再来找我。”
少女说完便把银子放到季书手里,潇洒无比地转身就走。以致让季书都是一愣,连忙开口道。
“呃?但还不知恩人住处?”
“呀,忘了!”
少女一惊,转过身再没有了刚才女侠的风采,脸色微红,但强撑着场面说道。
“你办完事情就到城中司徒府来,只要跟门口的家丁报我的名就行,记住哦,我叫王轻语。”
这是个心思单纯、阅历少,做着好梦的冒失鬼!季书好笑地看着少女的背影,想着失礼的言语。
灰暗的天空好像终于给自己降下了一缕亮光。这份恩情,必定相报!
季书在心中暗暗立下誓言。
等等!
司徒府?姓王?王允的女儿?历史中有这样一个人吗?
季书在风中凌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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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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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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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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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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