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用两天时间,准备五千牛羊为礼物。
感觉还不够,心一横,牙一咬,把自己老来得女,十五的小女儿,和一个十六岁的孙女一起送给明皇。
为结盟下血本!
这事让第二次到辽东上任,爱骂人的熊廷粥惊呆。
从女真人口中,他第一次知道,南方叛军和兴凯湖大营是一家,之前从没有怀疑过,毕竟天南地北相离太远。
打量双膝跪地的代善,本能想骂几句,结果居然骂不出口。
“贝勒起来吧。”熊廷粥在大营里接待代善,“你父亲有什么打算?”
“我父亲愿意去除帝号,向明皇称臣。”
熊廷粥再次震惊,他自认为了解老努,那是一头狡猾无比的老狐狸,居然被兴凯湖逼到自愿去除帝号?
担心上当中计,熊廷粥要求道,“如果努尔哈赤愿意称臣,请送五千匹战马,两万石粮食与我补充。”
代善牙齿咬碎,换作以前,熊廷粥虽然也厉害,却决不会提这种过份的要求。
所谓马善被人骑,势不如人,说的就是现在这种情况。
“请容小人回去与我额真商量后,给大人答复。”
代善明明是一个凶狠的人,此刻却表现的颇为有礼貌。
看的出来,他更倾向与明皇结盟,而不是兴凯湖。
熊廷粥挥手,示意代善自便。
目送代善离开,五十多岁的熊廷粥呵呵轻笑,不管如何,五千头牛羊正好可以用来犒劳士卒。
至于两个女人,熊廷粥决定等五千匹战马送来之后再作决定。
在这之前,他需要重拾辽东糜烂局势。
....
张新是人,不是神。
当老努意与明皇结盟消息传到他耳中,第一反应是——玩砸。
他本意是倒逼老努进入明皇城,然后张某人打着正义旗帜,光复汉人江山。
李魁奇之所以放走努尔哈赤,也是出于这种考虑。
没想到老努这么软,居然愿意自废帝号。
一直以来,张新无论做什么事,都追求‘正义’‘正统’。
比如起兵进入广州府,理由是为李聪聪报仇,站正义之上。
这事看似多此一举,其实非常重要。
举例。
朱棣,这哥们为‘正义’,修改史书,抹除生母存在,坚持认为自己是马皇后嫡出。
不理解的人或许认为无所谓,其实中间利害关系,非常要紧。
还比如老朱。
上台之初,做的几件重要事情之一,是承认元朝皇帝为中华历史皇帝之一,并不推翻它的存在。
还有清帝,上台后尊儒重教,并不否认中华文化。
同样,张新想要干点什么,也要循序历史文化规律,使中华文明得到延续。
这是从始皇帝开始的‘正义’,无人可以否认。
现在,球踢到张新脚下,他该怎么办?
办法自然是有的。
老努既然可以放弃帝号投靠明皇,那么也可投靠兴凯湖。
张新决定派人前往兴京,劝服努尔哈赤。
这个任务落到李魁奇头上,他亲自挑选使者和一队小旗兵,经过数天赶路,来到老努的复兴之地——兴京。
兴京城外。
今年十九岁,身高一米七,第一队队员田保立,骑在马上打量前方城镇。
很熟悉,因为他曾经作为小兵,跟随大师姐进入城内杀戮过。
“在下爱新觉罗·阿巴泰。”
今年三十一岁,老努第七子阿巴泰,带一队骑兵迎接田保立,“请使者随我进城。”
说是城,其实是明朝人早期建设的,不算高大,加上地处寒冷地带,年久失修,已经起不到防护作用。
老努也用不上城墙,敌人强大他跑路,敌人弱小不敢来。
片刻后,年纪不大,久经战场的田保立见到努尔哈赤。
行躬身抱拳礼,田保立礼仪周全道,“在下田保立,见过金朝国主。”
田保立年轻帅气,形象钢毅,而努尔哈赤则是一幅日落西山模样。
不修边幅,头发打结,衣服包浆,皱纹里夹泥,如果不是一身杀气,看着跟叫花子似的。
“李魁奇...不对,”老努话锋一转,“张新派你来,何事?”
“听说国主打算自废帝号,向明皇称臣,为何不考虑向兴凯湖称臣?”
“明皇是天下之主,富有四海,”努尔哈赤反问,“兴凯湖有什么?”
田保立微微点头,“国主说的不错,明皇富有四海,却没有打败兴凯湖的实力。”
努尔哈赤心里一息,他自然知道,别看明皇很壮,其实都是虚胖。
“新凯湖一直致力于吸纳融合不同部落,并与之友好相存,”田保立提醒老努。
“我主不仅实力强大,还从未做过失信的事情,而且兴凯湖和建州女真并无深仇大恨。”
经田保立提醒,老努想起很多关系兴凯湖的情报,同样都是‘匪’,人家名声确是比自己好无数倍。
如此,投靠明皇,好像还是投靠兴凯湖更靠谱?
但是,一想到自已在兴凯湖被去势,努尔哈赤就恨的牙根痒。
“贵使请下去休息,”老努挥挥手,“容我想想。”
老努不是敷衍田保立,他是真的需要认真思考建州女真的未来。琇書蛧
首先可以确定,放弃帝号只是暂时情况。
未来某一天,即使他死掉,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也一定会实现复国。
以这个条件为前提,参考两边实力、信用等等多方面因素。
....
就在老努为建州女真未来冥思苦想时,他的二儿子,也就是代善,已经替他做出决定。
代善也在兴凯湖被去势,这个仇恨让他蒙蔽双眼,带着一队气息彪悍,战斗力不凡的心腹,手持利刃,直扑田保立的落脚点。
没有奇迹发生。
也没有人给田保立通风报信,惨烈肉搏战在狭小的落脚点内发生。
刀砍斧劈匕首捅,血液四溅,断肢乱飞。
田保立不是弱者,他带来的一个小旗,十名护卫也不是弱者。
加上21%额外综合战斗力加成,以牺牲四人,伤三人为代价,成功杀死代善的二十名精锐近侍。2
如果没有侍卫拼命保护,代善也差点领盒饭,1
但是,即使赢,使团也被重兵包围在住处内,冲不出去。1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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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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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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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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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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