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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男孟婆>第139章 过去
  最近的雨水很多,捆绑在屋子木桩上的麻绳有些要烂,羲回来的时候,魏十一正准备搓新的麻绳,给木桩上的绳子做替换。

  羲伸手取走少年手中的绳子:“不用准备了。”

  魏十一疑惑的抬起头:“为什么?放着不管绳子烂掉,木屋会塌的。”

  羲:“因为我们不会住在这里了。”

  “要搬家吗?”魏十一惊讶道,“去哪里?我去收拾东西。”

  “收拾你平时用的东西就够了。”羲说道。

  魏十一脚步一顿。他缓慢转过头和羲对视,看着羲的眼睛,魏十一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

  “你要去哪里?”魏十一问道。

  羲:“地府。”

  魏十一:“不是说,等我长大吗?”

  羲:“你已经十二岁了。”

  魏十一垂眸,他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少年已经算作雏鹰,可以努力独立生活,村庄里的孩子都是十二岁开始干重活,逐渐撑起家的重担,等过两三年,找一个不错的女孩建立家庭。

  这是村落里平常男人的生活方式。

  但是他并不希望如此。

  魏十一对自己的生活轨迹规划的非常简单,他想和羲住在一起,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哪怕他的寿命最多不过百年,哪怕他十年后变得成熟,二十年后开始衰老,五十年后牙齿开始掉落,七十年后等待拥抱死亡。哪怕他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看不清听不见,但只要能动,能说话,他就希望可以握着羲的手,渡过短暂的一生。

  一开始,他只是希望能和羲一起住而已,但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和羲的关系一点点亲密,长久的孤独寂寞后终于感受到和人相依相守的温暖,念头渐渐如燎原之火一样疯狂蔓延,充斥了整个心房。

  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该多好。

  只要他们两人互相依存。

  等百年后死亡将他带走,去阴曹地府他还可以和羲再见。如果可以,他希望能奢求一次下辈子继续相守的可能。

  现实是最残酷的,神明不会永远守着一个凡人,哪怕他短暂的生命在神明的眼中不过短短一瞬,羲也仍旧不愿意为那短暂的一瞬留下。

  “我知道了。”魏十一低下头,并没有出口挽留。

  如果他不是一个无能的凡人就好了,魏十一心里想道。

  “那就收拾东西吧。”羲没有注意到魏十一的情绪变化,仍旧在兴致勃勃的说道,“我刚才离开了山去村落那边瞧了一眼,旱灾已经过去了,村子又活了过来,有很多人,田地正在被开垦。不少人去那座村子定居,你也可以过去。”

  那个村落?魏十一的眼睛中有微光闪动。

  “你和我说过你是从那个村落逃荒过来的。”羲继续道,“村落里多半是来自外地的人,但好像也有过去村落的居民。你或许可以遇到几个认识的。”

  魏十一暗暗嘲讽的勾起嘴角一笑。

  认识的?

  他们还会认识自己吗?

  大概不会,他变得太多了。

  可是有些事情,绝不会因为他现在的变化而遗忘。

  魏十一:“你要把我丢了。”

  羲和魏十一正往山下走,听到魏十一的话羲仍旧没有在意,只当少年在闹脾气,说道:“玄机,我没办法一直陪着你的。”

  魏十一:“为什么?因为我很快就会死吗?”

  “被总是把这个字挂嘴边,很不吉利。”羲说道,“你不知道有些话说的次数多了,就会变成真的吗?”

  魏十一没吭声,这话他根本就不信。他每天都在期盼能和羲永远的在一起,可事实上,这些并没有实现。

  “让我一直陪你陪到你老死那一天不是问题。可是这期间,你会觉得幸福吗?”羲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只会觉得很寂寞吧。我们之间的时间不同,二十年后,你开始一点点衰老,但是我不会有任何改变。看得久了,你心里会很难受的。你会发现我和你根本就不是同类,然后你就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在衰老的只有你,逐渐靠近死亡的只有你,我没有办法什么都陪着你。”

  “不会,我觉得这样很好。”魏十一说道。

  羲:“等到那时候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女娲和伏羲在创造人族后就住在了骊山的深山内,远离人族,就是因为这类原因的考量。

  有着很大时间差距的种族,无法长期和睦的居住在一起。就算相处,也需要保持距离。一段足够长的距离。

  “凡人的幸福就是这样的。”羲坚定的说道。

  魏十一低下头:“你会来看我吗?”

  羲:“会啊,我隔一段时间来看看你。”

  魏十一笑了:“说定了。”

  羲:“恩。”

  自以为和魏十一商量好的羲伪装成逃难的人,带着魏十一来到了村庄里,找了村子的里正。里正权利就相当于村长,羲本来打算将自己介绍为逃难人,而魏十一是离开这里的男孩被他捡到。结果还未开口,魏十一就先自报姓名,以魏玄机的名字。

  像是他们这样逃到外乡然后扎根的人太多了,刚好村落里人户不多正在往外扩展,里正直接就给落了户。这个时候的落户非常简单,随便登记,知道这里有这个人住就够了。

  里正打算给羲也落下户,结果被羲以要回家乡为借口回绝,声称只是将这个少年带来而已。

  村子里的里正是个年纪很大的中年男人,闻言只是瞧向魏十一,见这个少年不吭声,就没多说什么。十二岁的少年,已经到了自立门户的最低标准。

  就这样羲被分配了村子最旁边的房子。那房子位于村西边,破破烂烂。据里正所说,这个房子的主人已经在几年前的荒年时死了个干净,所以没人住。现在干脆给了魏十一,连带这个房子附近属于房屋原主人的地也一块被分了过来。

  看着还算不错,然而魏十一瞧着心里只有冷笑。

  这个房子的主人,刚巧就是和他一起被轰去深山的女人的住处。也是他曾经的住所。

  这里曾经有两个不祥之人,房子自然是不祥的,来到这里的人只要稍微和遗留的村庄原居民打听一下就能知道这件事。如果羲告诉里正他也会留下住的话,他们两个分配的房子绝对不是这个。

  这是欺负他一个少年无人依靠。

  羲环顾着村子的环境,又瞧着面前门都倒了的破屋:“要换一个吗?”

  “不用,这个挺好的。”魏十一笑着走了进去。

  多么熟悉的环境,尤其是正院里面,地上那一大滩黑乎乎的东西,就是当初泼的黑狗血。

  若非他机灵躲在了后面,一定会和女人一样被淋了一身。

  这里的人不会亲自动手杀人,但是所做的事情并没有和善到哪里去。

  “你要走了吗?”魏十一问道。

  羲:“恩。先去地府看看。”

  魏十一:“如果、如果你没有留在地府,你会去哪里?”

  羲抬头想了想:“去找瑶池吧。帮她照顾桃子树。或者去海边,东海来了一条青龙定居,好像要晋为海神,我去看看。”

  “瑶池?住在哪里?”

  “在昆仑山。”

  魏十一心里默默将这几个名字在脑海里转了一遍,昆仑山,海边,都是没有听过的地方,一定非常远。

  “你怎么去地府?”魏十一问道。

  羲:“地狱的大门目前就设定在这附近,我从那里过去。”

  魏十一恩了一声,伸手拉住羲的胳膊,犹犹豫豫道:“我想,你或许可以胜任摆渡人的工作。”

  羲:“恩?”

  魏十一:“每次喝你煮的汤,我都会有些记忆不清楚。你可以试着煮汤给阴魂喝。用一点特殊的水之类的。”

  特殊的水?忘川河水吗?

  羲想起来酆都大帝提起过,现在让阴魂去轮回都要先走一边忘川河,让河水冲刷灵魂,当然这样的力度不太够,所以就会有小鬼将阴魂用忘川河水从内到外都涮一边。

  这个过程很痛苦,而且结果很不尽人意。

  值得试试。

  事实结果证明,魏十一提出的办法真的很管用,羲天生就是忘川河边的摆渡人。一碗忘川河水煮出来的汤饮下,所有爱恨情仇都随着记忆融入忘川河中。酆都大帝很满意,为了表示对羲的尊重,摆渡人的身份并非直接由酆都大帝委派,而是改成了地官清虚大帝。掌轮回,且有部分赦免权,地位与酆都大帝不属于上下级关系,而是协助。Χiυmъ.cοΜ

  阴魂再也不需要趟水过河,避免了忘川河水冲刷灵魂的痛苦,羲干脆就在忘川河上建立了一座桥,刻名奈何,为方便工作和居住,奈何桥边又建了一个小庄子。后世的奈何桥边望乡台,初步完成。只是此时的望乡台只是羲的个人住所。

  另一边,在村庄里草草定居的魏十一没有着急清理五年多没有人住的破屋,而是出门在村庄里逛了一圈。他有目的的绕到了村庄的东边,在一家门口徘徊,终于等到了这家人出门。

  一个妇人发髻的女人走了出来。女人已经三十多岁了,不再年轻。生活上的操劳让她脸上早早的就有了皱纹,手上更是有着厚厚的老茧。女人手里拿着饭盆,里面几个面饼,她正准备出门给地里的男人送饭。

  而在女人身后,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魏十一目光微冷,转身离去。

  好像刚刚出门的这两人与他没有一丁点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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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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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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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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