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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男孟婆>第138章 过去
  房子没有建,以魏十一的意思,这个地方并不是适合长期居住的地方。

  魏十一说的话,羲都不是很懂。只知道这里不能住,那么就搬去能住的地方。

  沿着山脊一路往南,翻过了一座山,来到山的南面山腰处,前方一片平原,远远的可以看到建立在远处的村落。

  村落里没有多少人,因为许久不下雨,田地的粮食还未收成就已经干枯,自觉年轻力壮的人们已经打包好行礼离开此地。相比较下,这座山内多数耐旱的植物仍旧可以坚持,山里还有水源,可惜并不是流向平原的村庄,而是在山中蜿蜒向东流淌。

  这座山内仍旧保持着茂盛的生机,村庄里却没有人敢来这里,最多不过是几个强壮的男人结伴在山脚下附近转悠一圈,抓个山鸡野兔,勉强过活。

  大家都知道,山里有吃人的野兽,正常人都不会想不开来到这里。

  羲不过随口问了一句表示自己的好奇,魏十一就清楚的将理由告诉了他。这让羲很疑惑:“知道山里有猛兽很危险,为什么你和她还要来这里?”

  如果不来的话,她至少不会死在猛兽口中。

  魏十一抿了一下嘴唇,只道:“我们无路可走。”

  若非被人用武器挥舞着赶进山里,他们才不会来这个满是野兽的深山中。

  村里的人都知道,去往深山过夜的人,活不到第二天。

  现在的人们信仰神明,同时也相信不祥的人会带来灾厄。被丢弃过的魏十一,与把他捡走养大自己根本就生不出孩子的女人,都是不祥的人。

  人们认为,只要不详不存在了,自己的生活就可以变得更好。

  而事实上,什么都不会改变。

  他特地要羲保护自己翻山越岭的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就近看看村里人的状况。而现在他看到了,发现你们过的仍旧很糟糕,他就放心了。

  魏十一转身离开,羲疑惑的问道:“这里不能住吗?”

  男孩冷漠的瞧了一眼远处的村落:“可以,但我不想在这里住。”

  羲:“好吧,如果你还能走的话。”

  “我可以走。”魏十一坚定道,“我们去河边定居。在那里可以抓到鱼。”

  羲:“好。”

  恩?之前不是路过河边吗?当时怎么不提要定居的话?

  男孩微微担忧的眼神看向羲:“你不会再摔下去吧。”

  羲立刻将疑惑抛在脑后,坚定表示道:“不会,我之前只是没有注意。”没有人攀爬的山不存在山路,不要太为难他这个习惯飞的神仙好吗。

  现在,他稍微有些找到爬山的窍门了。

  看过村庄,又翻山回到了山谷的河边,因为干旱,水位下降了很多,但是仍旧能看到很多鱼在里面游。翻山越岭就花费了整整一日的时间,等来到河边时已经是傍晚。

  魏十一有些饿了。

  羲自告奋勇去抓鱼,但是不知为何,他身上的气息总是让很多动物天性感到可怕,尤其是靠本能生存的生物鱼类。从来对羲都是退避三舍。只有青鸟白虎等被称为神兽的动物才不会惧怕他。周围几米内一条鱼都不会靠近,更谈何抓鱼。担心这样下去自己会被饿死的魏十一只能自力更生。

  好在羲可以当个辅助人员。

  见识到羲在人族生活方面全部都不了解的魏十一连问都不用问,自己就干起了杀鱼烤鱼的活。有着以前跟着女人自己弄食物的经验,魏十一将鱼做的外焦里嫩很是美味,唯一可惜的是没有调味品。

  吃过了鱼,两人就随处找地方休息,因为没有房屋,羲就只好抱着魏十一睡觉,确保这个虚弱的男孩不会再次因为寒冷而生病。

  “我好很多了。”魏十一仍旧带着稚气的脸被迫埋在羲的胸口处,低声道。

  羲:“凡人还是会感冒的。”

  魏十一:“……恩。”

  他只是想说,他现在感觉比以前好很多了。有力气,没有那么畏寒。

  神仙的药,真的很厉害。

  虽然很难喝。

  “你是什么神仙?”睡不着,魏十一就开始和羲聊天。

  羲:“什么神仙?我就叫羲。其他的……什么本领都没有的散神吧。”

  魏十一垂眸:“就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做的神仙吗?”

  羲:“……不要说的我很懒似得。其实在遇到你之前,我正打算去阴曹地府。”

  魏十一:“去地府?”

  羲:“酆都大帝请我去做摆渡人。就是引渡阴魂转生的神。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很迷茫啊。我从来都不记得自己有什么本事可以渡魂去转生。”

  魏十一:“你要去吗?”

  “等你长大后。”羲,“现在不急,或许那个职位根本就不需要我。”

  魏十一低下头,等他长大?那还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

  十年后,他就会离开吗?

  真希望这十年的时间不要过去。

  虽然只要两天,但是他得到了七年都没有的安心生活,不想失去。

  男孩悄悄伸出手臂环住羲的腰:“神明,能活很久是吗?”

  羲:“恩。不老不死吧。”

  魏十一:“长大呢?”

  羲回想了一下:“我长大好像用了……几百年来着?时间太久记不清了。”

  对于神仙来说,年龄没有什么意义,谁会特地去算根本就不可能有上限的数字叠加?

  “我若是神仙就好了。”魏十一低声喃喃道。

  羲诧异的看着男孩,现在的人族小孩真是奇怪。他知道有很多人族羡慕神明漫长又自在的神生,但是真心希望自己变成神明的人族几乎没有。首先谁都知道这是个无法实现的奢望,另外,在这每日都很难填饱肚子的时期,与其幻想这种大不敬又没有任何意义的念头,不如去考虑自己下一顿该吃些什么。

  神仙。

  羲暗暗想道,人族是不可能成为神明的,但是当个仙却有办法。而且办法多的是。

  就比如,等瑶池那里的桃子成熟后,就可以让魏十一吃一个,吃完就可以成仙。

  虽然是最低等的小仙,没有多大本事,唯一可以获得的就是与人族不同的漫长生命,以及会飞。

  但是,要等瑶池的桃子成熟,至少等上一千年?

  那时候,这个男孩不知道作古多久了。

  羲默默仰头望着璀璨的星空,一切看天命吧。

  羲和魏十一在山里住了整整五年。

  五年的时间,足够外貌看起来只有五岁的七岁男孩,长成十二岁的小少年。

  羲守着的最后一点粟米和天泉水都喂进了男孩的肚子里,充足的灵气将这个瘦弱的孩子变成发育最健康的少年。身体不仅不单薄,小小年纪胳膊和腹部还练出了一点肌肉。当年身上留下的伤疤已经没了痕迹,麦色的健康肤色和已经开始长开的帅气脸蛋,足够迷倒多数年轻少女。

  可惜羲不是少女,年轻的神明看着眼前的少年,只有一种吾家有子初长成的感慨。琇書蛧

  五年时间的相处,充分的让羲感受到养崽的不易,以及了解这个男孩温柔的表皮下暗藏着的小脾气。不过玄机是个好孩子。至少羲这么认为。

  同样的,这五年的时间也让少年领略到羲的厨艺究竟是到达了多么天怒人怨的地步。并且意识到初遇的当晚他喝下去的东西是羲煮的粥而并非什么药。

  说句直白点的,馊掉的粥都比他煮的茶汤好喝一百倍。所以每次要煮粥做饭的时候,魏十一都会笑着接过一切活计,要求羲只等着吃就好。

  因为羲煮的汤不仅是难喝一个问题。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煮出来的汤喝下去后,会让他感觉大脑有点晕晕的感觉,并且等大脑清醒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对于喝汤前的记忆很模糊。

  这大概就是所谓神明自身携带的特性。

  但是这件事,不到不得已的时候他不会告诉羲。

  魏十一早就打听到酆都大帝要求羲去任职的职位主要做什么,轮回台前的摆渡人,不去做也罢。

  不过,有些事情不是魏十一不想,就不会发生。

  虽然魏十一还没有成长大可以独当一面的地步,但是旱灾已经结束了。

  羲认为,凡人还是和凡人一起生活比较幸福,尤其是他去帮忙采摘蘑菇看到附近村落又一次繁华的时候,他打算将魏十一送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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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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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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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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