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六,是乔之茉与云慕淮办婚礼的正日子。

  特殊时期,也没有什么繁复的仪式,拜天地什么的是没有的。

  就是对着伟人的像,表了表决心,走了一遍大家都走的流程,就完事儿了。

  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村里差不多倾巢出动了,能走能动的都来看热闹,知青院的地方大,简单的仪式就是在知青院办的。证婚人是林场的冯场长和老支书。

  外面数九寒天的,挤得里三层外三层的看热闹的人多。农场,附近村子都有人来,公社卫生院也有人过来。

  也不兴随礼,就是来热闹热闹,外来的一般会带点儿东西,是个意思就行了。

  几天前才刚刚被查过,也不可能收礼份子啥的。

  热热闹闹的聚一下,吃点花生,磕点瓜子,说说吉祥话。

  也没有待很久,队长媳妇带着村里的几个妇女,一直在后厨里忙活着蒸菜包子,包子的皮上都有模模点着红色的茉莉花纹。走的时候,一家给六个包子。取个好彩头。

  到中午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些亲近的,关系好的,二十多个人。

  再加上牛马圈的老师们,这会子过来,喝杯喜酒也不怕的。

  做了两桌子菜,也是简简单单的酸菜炖肉,菜干炖肉,炖鱼,还有家常凉菜。一人一碗饺子,再加上乔之茉之前自己酿的果子酒。

  就算是婚宴。

  忙忙叨叨的,一直到下午三点多,人才都送走,家里也收拾好。

  闹洞房的事,没有。

  云慕淮终于是把行李都搬到了乔之茉的小屋。

  宾客都走了,剩下小两口,安静的坐在贴着大红喜字的小屋里,隔着炕桌,桌子上还放着双喜字盖着的龙凤饽饽和大枣花生核桃榛子,铺得满满的一桌子。Χiυmъ.cοΜ

  俩人隔桌对望。

  乔之茉看看一身正装带着枣红围脖,胸前还挂个写着新郎字样红花儿的云慕淮。

  噗嗤一声笑出来,太有年代感了。

  自己起身站起来,“一天没吃饭了,你想吃什么,我去做。你把屋子里收拾一下吧。”

  云慕淮也笑,别人结婚,还有个生疏到熟悉的过程,他们俩人天天待一起,除了没住一个屋,那真是熟悉得不行。想装一下腼腆,搞点仪式感都没机会。

  他站起来,边动手收拾桌子,也没客气,“吃面条吧,顺顺利利,还方便。”

  行,乔之茉大红的风衣脱下来,扎上围裙,就下厨房,下了两碗面条,炒了一个肉酱,还有点豆芽,也炒上了。切了一盘子腊肉,又割了一小把养在屋子里的蒜苗,炒了一个蒜苗炒腊肉。

  很快饭菜就上桌,屋子里除了大红喜字,东西都收起来了。

  云慕淮还拿了两个小酒盅,倒上点蓝莓酒。

  “来,走一个。这就咱俩的交杯酒了。”

  乔之茉笑着拿起杯,像模像样的喝了个交杯酒。

  “该煮碗饺子的……”

  喝完了交杯酒,云慕淮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乔之茉立马猜到,他为啥这么说。

  大大方方的笑,“生生生……”

  云慕淮就笑开了怀,“好好好,咱们多生几个,越多越好。”

  呵呵,想得真美。

  还越多越好呢?

  知道未来养一个孩子多费劲吗?

  一个能养明白就不错了,还越多越好呢。

  生几个这也不是他们俩能说了算的。

  不过这个过程,还是很必须。

  两人都是老司机,也彼此心里有数,没啥放不开的。

  年轻的,崭新的身体,配上老司机的技术,大红的喜被,外面寒风凛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飘起了雪……

  屋里气氛火热……

  “满意吗?好不好?”

  ……

  “好……满意。”

  ……

  第二天早上,乔之茉醒得比往常早,外面下了一夜的大雪,地都被雪盖住,天显得格外亮。

  “瑞雪兆丰年。好。”

  两人趴在窗台上,用手抹下玻璃上的雾气,一起围着被子,看外面的雪,云慕淮美滋滋的。

  老婆孩子热炕头儿,他实现了两个了,当然美。

  “好冷啊,不想起了……”

  靠近窗子,温度还是很低的。

  炕经过一晚上,半夜架上的木头也早都烧完,冷下来了。

  只有脸在被子外面,鼻头都觉得凉。

  云慕淮语气格外的宠,“那就不起。你先躺着,等我把火生起来,屋子里烧暖了,你再起。刚好水也热了,能洗脸。”

  嗯。

  乔之茉一点没带客气的。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不被宠着,为什么要嫁汉。

  真的乖乖的躺回被窝里等着。

  云慕淮拿了放在炕边热着的毛衣穿上,下了炕裹了旧的军大衣,到厨房拿柴,给屋里连着炕的炉子生火,把烧水壶灌满水,放炉子上热着。又去厨房,给灶台里引火,锅里放上水,早饭热点冻豆包,热点烩菜就可以,这个他就能做。

  等炉子上水烧开了,屋子里也暖和起来,乔之茉才慢悠悠的起来。穿好衣服,把被褥都叠起来。扫了炕。

  才下地,这会子云慕淮已经把洗脸水兑好了。壶里剩下的开水也灌在热水瓶里,再烧下一壶了。

  牙膏给挤好,放在牙缸上,水也是温的。

  乔之茉刷着牙,看着屋里屋外忙活着在放炕桌,摆早饭的男人,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儿。

  “我男人真好。”

  吃饭之前,吧唧一口亲在云慕淮的脸上。

  云慕淮可认真的点头,“嗯,真羡慕你运气这么好,能找到这么好的男人。”

  嗯,这个自信又得瑟的劲儿,她喜欢。

  吃过饭,乔之茉洗碗收拾房间。云慕淮出门扫雪。

  哗,哗,哗,外面一声一声,规律的扫帚扫过院子的声音,是安静的早晨里让人心安的节奏。

  收到了屋子,外面院子还没扫完呢。

  乔之茉给炉子里添上柴,打开收音机,伴着广播的声音,把桌子铺上旧报纸,再铺一层桌布,把两人在看的书都拿出来,摆好。

  等炉子上第二壶热水开了,第二个热水瓶灌满,剩下的水,给云慕淮冲了一搪瓷缸绿茶。她自己冲了一杯果子酱。

  放在桌子上,冒着热气。

  气氛感拿捏得死死的。

  云慕淮扫完院子里屋,就有热茶,热炕。

  还有巧笑倩兮的媳妇儿,笑眯眯的等着跟他一起温书。

  嗯……

  这才叫过日子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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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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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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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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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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