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手抵住自己的唇,轻嘘了一声。
又浅笑着咬着我的耳朵轻声说,
“我没挖那人的眼睛,只是做个样子,放心。”
我咬咬唇,糯糯发问,
“那是为了什么?”
他从我身上起来,用折扇挑来车帘,见没有人后,才放心下来。
英台是个很矛盾的人,有的时候很好说话,有的时候却正经得不行。
他会在迷离的夜炙热地吻下去,摘一朵芍药挽在我鬓间,也会拒绝我在众人面前对他的一些示好,皆是平淡的恍若举手之类的事,例如系扣子,披上披风等。
我也搞不懂哪里戳到他点上去了。
“今日休憩一会吧,同我回家。”
他说完后,马夫就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车轮滚滚而行。
我总觉得哪里不妥,不安地问,
“为什么?”
“你太累了,我心疼你。”
我望着摇晃的车帘,大脑一瞬间突然放空。
马车终于在马府前等下来,我打开车帘,一眼就见到那个熟悉的人,几乎是立刻地,我撩着袍子,踩着轻快的步伐跑过去,扑入他怀里,
“少倌好久不见,你想死我啦。”
青年一身绛红的衣衫,眼角的痣带出三分风流之意,他静静地立在原地,仿佛连周围的风都都多了几分善解人意的感觉。
少倌不动声色给少言递了个眼神,大家都心知肚明,老爷这两天不一样了。
自然,不一样还是往小了说的,若是真拿此事来说,说是失心疯也不多承让。ωωω.χΙυΜЬ.Cǒm
我轻轻蹭了蹭他的衣袖,依旧如以前一般好闻,淡淡的郁金香味。
“为什么我这几天都未曾见你?”
我们一排人走在马府的小路里,边走边聊。
少倌一身绯色的衣衫一如既往,与英台的红袍撞了颜色。
这与以前的马府是不一样的,大家都知道少倌公子偏爱红色,于是都尽量不穿这种颜色的衣衫,以免冲撞了对方。
英台突然歪头问我,
“修远你可是偏爱红色?”
“魏紫。”
我斩钉截铁回答道。
不过穿倒是没穿几次,主要是这种颜色太显眼,阿娘评价过,这颜色过分阴柔,不像哪家好儿郎爱穿的配色,于是我便没怎么穿过。
是夜,我翻了翻书,无非是一些鬼怪志异,花妖狐仙之类的杂谈。
夜已深,我穿着一袭黑金牡丹面大袍,素色的寝衣在脖颈处略微开口,抵挡住了夜的寒意。
自从回到马府,我便闲了下来,除了一个叫锦雀的丫环侍候着,其他下人均是战战兢兢地躲着我。
听说我也曾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失去记忆的那几年我总是冷着一张脸,从未笑过,透过如今我淡薄无情的眉目,我仿佛可以看到一个孤独的掌权人。
他很符合错宗的世家贵族,只是不快乐。
成婚以来,院里的丫环仆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不变的只是我冷淡着的凤眉,从未停驻,一双薄情吊梢的眼封住了一个个小姑娘跃跃欲试的痴心。
至于小厮这个真没有。
夜深露重,寒意不请自来,我回过神,又翻开一页,单手握着书,没追到精彩之处难免有些乏味。
这时门敲了三声,
“姑爷可需要用水。”
在偌大的马府里,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喊我,那就是英台的贴身丫环——银心。
我赶忙开口,
“进,不需要。”
银心倒没进屋,默默走开了。
成婚以来,我和英台的房间是隔开的,倒是一起住过一段时日,不过后来分开了,随后不了了之。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
失忆以后,老爷我确实过过一段白昼颠倒的荒唐时光。
但自从查案以后,我便在黄沙狱中住宿,回来以后便分开睡了。
我胳膊撑着案台,手指轻敲着额头,不由得细想银心的来意,长夜漫漫本就无聊,她问我喝水莫非是……
莫非是……
莫非是……
好吧,老爷我真得想不出来。
我放下书,在屋里踱步。
失忆以来,我住的地方已不是荷塘月色了,而是阿爹阿娘的屋子,比之前宽敝了许多,坐北朝南,阳光大把大把不要钱地往里涌,院内种了几株玉兰树,根深叶茂的树木在夏夜里是避暑的好去处。
我不明白,为什么阿爹阿娘能住一起,我却要和祝英台分离。
夜色浓稠得化不开,一轮明月悬在天空,柔和的月光就这样倾散下来,像一位女仙在天上静静向凡人伸出了手,等侍良人将它接住。
我叹了口气,无论如何,孤枕总是难眠的,何况是夜色如水的夏夜,无论是水声还是蛙呜,总是多一份空旷,少一些热闹。
不多时,银心又一次过来,不同的是这次专门提了一个水壶过来,她再次问我,需要用水否。
我木然摇摇头,想到她在屋外,看不到我的动作才回道,
“不需要。”
这一次银心似乎要哭出来,提着水壶默默往回走,我有心想管,但银心是英台那边的人,我一旦插手,下人们的口风估计就变了,难免传出一些风言风语。
抛去她有时过分的忠心,也是一个好姑娘。
于是第三次她再来时我打开屋门,手里端着一个小碗,
“倒这里吧。”
银心望了望自己手中的水壶,几乎是立刻地,连我都看不清动作地将水壶护在身后。
“不是……”
银心赶紧开口,
“什么不是?”
我突然无语,但又升起一股愧疚的感觉了,我是不是难为她了?
“为什么大人还是不懂啊,我是代表我家小姐的。”
所以呢?
银心忧郁地望着我,唇角委屈地下拉,
“你们读书人不都听过春风入帷罗,请君入瓮的故事吗?小姐……啊不……反正姑爷您该去看下小姐了。”
“这样啊。”
我放下碗,合上书,宽大的衣袖被风吹得鼓起,
“那我随你走一趟。”
*
行至一廊下,百花姹紫嫣红,争向吞艳,一抹颀长的身影被灯火拉长,鎏金的丝质长袍松松垮垮地挂在肩上,大片雪白的皮肤露在空气中。
青铜的铃铛一下又一下盖住了燃烧的蜡烛,器物相碰发出叮铃叮铃的响声。
但眼前的这一暮,都不及眼前之人分毫。
英台是真的美啊,美到让人相信沉鱼落雁的故事是真的。
昏黄迷离的灯光让那朱砂一般赤红的双唇显得拒人千里,冷傲的面容因灯火沾染上一分昏黄,而那双眼,却格格不入地显示着占有的欲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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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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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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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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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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