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于保宁商贾之家的顾定延自幼聪颖好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又跟随父亲兄长游历各地经商,能观民情察弱世,亦早早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及冠之时连中三元,为官时兴修水利、扩办学校,亦曾亲自领兵上阵,驱除异族,后又推动变法,在触动无数权贵利益的情况下使新法得到广泛实施,最终官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封英国公,位极人臣,享无上尊荣。
据传顾定延虽是不世之才,却不循礼俗,脾气怪异。为官时为求新法顺利试行,一度结党营私,收受贿赂,后更是欺瞒天子,把持朝政,将众宰执议事的都堂变为他的一言堂。新法遭遇莫大阻力之时,他上治皇亲,下排政敌,外屠敌俘,内斩乱兵,可以说为了立威,没什么他顾定延不敢做的。
后世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毁誉参半,学子们每每谈及此人,总是争论不休,各执一词。
不过顾西记得很清楚,自己的父皇私下是这样评价这个人的:“有了这顾定延,才有了弱世最后繁荣的一百年。”ωωω.χΙυΜЬ.Cǒm
以一人之力,成就盛世之景,最起码于百姓而言,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
“你是顾定延?”尽管已从史书上看过关于此人无数的正史野史故事,但两百年前的不世之才站在她面前,还莫名成了她的同宗兄长,顾西一时间还是有点接受不来,就不由把话重复了一遍。
顾定延看着眼前的小童忽而瞪圆了眼睛,仿若白白嫩嫩肉乎乎的脸上出现了一对水灵灵的葡萄,那些沉重的情绪便忽而一扫而空,变得啼笑皆非起来。
“是啊,我是顾定延,有什么不对么?”
“没有没有。”顾西回过神后立刻连连摇头,然后一本正经地夸奖道:“我就是觉得二哥的名字太好听了。”
顾定延愣了愣,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是吗?
原先没觉得,这小家伙这么一说,他还真觉得自己名字起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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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人。”稚童着麻衣素服,规规矩矩地向前来吊丧的客人磕头拜谢,继而跪行回到棺椁前面为母守灵,形容悲戚,举止却有度。
来吊唁者不免慨叹:“这样懂事的孩子,命也太苦了些。”
稚童只是低头往火盆里放纸钱,并未过多言语。
经姜晴容和顾承延商议过后,灵堂就设在用来待客的北厅堂。按规矩,长辈去世的前三日灵堂中不可缺人。李氏膝下只有一七岁小童,体力绝不可能支撑三日,顾家兄弟便提议帮着顾西守灵。尽管如此,顾西还是守满了头一日白天的八个时辰。
顾定延草草吃过了晚饭便来灵堂交接,顾西一时间却不想走:“……我还想再多陪陪母亲。”
李氏与她母女两个常年住在少通人烟的别庄里,基本没什么人情往来。白日里除却还算亲切的邻里,便只有李氏娘家派来的一个管事以及闻讯赶来,与父亲有些矫情的旧时同僚。父亲过世得早,虽为国捐躯,却连建功立业都不沾边,熟识的同僚愿意过来的也多是如今在官场上混得也不怎么得意的低阶武将,莫说奠仪,能拿着像样的丧仪就已经算不错了。
丧礼的头一日办的这样冷清,顾西不免心中酸涩,脑子里全是李氏生前的音容笑貌,又暗暗埋怨起自己的无能来。倘若那晚,她能警醒些,别睡的那么早,这一切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打起精神来,小五!”顾定延拍了拍她的肩膀,将她从臆想中唤醒。
“小五?”她愣了愣。
“怎么?你还不知道你在顾家这一代,应该排老五吗?”他挑了挑眉。
顾西实诚地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顾承延话里的意思。
他这是,想带自己回保宁顾家吗?
“二哥,其实前几日母亲还在跟我说,想带我回保宁认亲,在那里安顿下来。只是没想到……”她神色黯淡了片刻,又有些怯生生地试探道:“如今母亲突然去了,我一个人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顾定延其实说出那句玩笑话就有点后悔。
他们全家都知道这个婶婶和娘家的嫡姐关系很近,八年来都依仗着镇国公府在常州别庄安稳度日,即便如今人走了,按理说,镇国公府也会收留这个孤儿,左不过是寄人篱下罢了。
顾家本家分家也有十年的时间了,若非这次他和兄长来常州有事相托,恐怕两方仍是没有半点交集。即便占着同宗的名分,顾西在顾家也同样是寄人篱下。
既然境遇相同,正常人当然会选择关系亲近的一方。端看镇国公府的大小姐竟然夜宿别庄,就知道两边关系不会远,因而在顾定延看来,顾西必然会选择镇国公府。
他提起排行的事,也不过顺口一说逗他开心罢了,却不成想,他竟然主动提起归宗的事来。
难道说,镇国公府的人做的只是表面功夫,他和那边根本就不亲近?
这想法只是出现了一瞬,就被他立刻抛之脑后。
即便是李氏在的时候,他们也只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寡母,家大业大的镇国公府若是看他们不顺眼,自有千百个法子让他们消失,又何必放下架子虚与委蛇地做表面功夫呢?他们又能从这母子身上得到什么好处呢?
应当是他多疑了。
顾西毕竟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兴许是随口说的也不一定。镇国公府照拂母子二人多年,骤然被“外人”带走,没准会因为觉得掉面子而心怀不满。且从长远来看,在镇国公府长大,必然比在商户之家长大要有身份。他得劝劝他才是。
“小五……”他凝神片刻,刚要开口,眼神便撞上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
白日里来吊唁的宾客并不多,但以顾西的体力,应付起来还是吃力。每一位宾客到来,她都要磕头拜谢,额头与地面不知碰撞多少回,看上去竟有些青紫了。
他不是家中幼子,底下还有一双弟弟,可各个从小到大都是能上房揭瓦的大魔王,莫说做错事后服软,平日里能跟他心平气和地说句话都算难得了,却是从来没见过像顾西这么乖巧懂事,安安静静偏又生得白净精致的小男孩,看得人欢喜又悦目,讨人喜欢极了。
此刻她没说话,只是睁着一双带有雾气的眼睛,咬着唇略有些紧张地看着顾定延,他原本重重的疑虑便原地打了个旋,迅速消散了。
总归家中已经养了四个男孩子了,多养一个也是赶,有什么要紧?
于是顾定延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道:“那以后就随我们回保宁府去住吧,婶婶不在了,以后保宁顾家就是你的家,我和大哥都是你的亲人。”
未来的右相对他的同宗“弟弟”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坚定的承诺。
“真的吗?”小童的眼睛亮了起来。
“那当然。”
“谢谢二哥,你真是个好人!”
“好啦,赶快去洗个脸用饭吧,记得让丫鬟帮你冰敷一下额头,不然明早起来要头痛的……”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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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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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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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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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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