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那头显然吃了一惊,原本扶在冠上的手,略略一顿,那满头冰冷珠翠,霎时间越发没了温度。
秦令歆她……
从前她也想过,半大的孩子,哪里晓得什么是情爱呢?说是真正喜欢,其实也未必。
元乐长了这么大,身边出色的男孩儿是不少,可要说最拔尖儿的,那也只有黎晏了。
小的时候她跟着广阳王妃进宫,第一次遇见黎晏的时候,只怕就觉得,黎晏是最能吸引她的那一个。
只是儿时的吸引,到底是做不得数的,是以多年来他们一时胡闹,皇后也从不曾放在心上,甚至曾经还劝过皇帝,大可不必为了此事而烦心忧虑,到底年纪小,等再过几年,大一些,说不准也就撂开手了,回过头再去看过往岁月做过的事儿,自个儿都要笑出声来的。
可是一连过了数年,皇后才慢慢的看明白,原来是她小看了这几个孩子。
元乐的动心是真的,哪怕一开始是因为什么,他们已经无从得知,可十年来的感情,做不得假。
好好的一个郡主,本该是那样尊贵的人物,做了天下人的笑柄也在所不惜,花了十年的时间,跟着黎晏的脚步,哪怕知道黎晏的心里,早已另有他人,她仍旧不肯放手回头。
而时至今日,她却突然就放弃了吗?
皇后一时愣住,呆呆的看着黎晏,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她把手收回来,重又抚摸着膝头上放着的那柄碧玉如意:“这是元乐亲口跟你说的吗?”
黎晏点头说是:“这样的事情,我难道骗皇嫂吗?”
他是个从不骗人的好孩子,这样的事儿,更没有骗人的必要。
元乐要没说过这些话,他撒了谎,真的等到陛下赐婚的圣旨下来,元乐还是要大闹一场,那才不好收场呢。
“不是说你扯谎,只是突然间听见这样的话,我有些……实在是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皇后唉声叹气的,“我从没有问过你,今日你既然开了这个口,想叫我帮你跟你皇兄说你的婚事,那总该叫我过问两句,便是我有说的不中听的,你也不许恼,成不成?”
黎晏其实隐约能够猜得到她想问什么,只是装作不知罢了,又噙着笑:“皇嫂哪里有什么不中听的话?您要问什么便只管问,我没有不答您的。”
皇后也知道他是客气几句罢了,魏鸾那是他心尖儿上的宝贝疙瘩,为了那个宝贝,他放弃了多少,谁说上一句难听的,他都能跟人家拼命。
是以皇后又几不可闻的低叹一回:“魏家那个阿鸾她小的时候,我见过那么一两回,生的是不错,大约像极了她母亲。可是黎晏,魏鸾和元乐之间,你就真的不后悔?从没有后悔过?我一向知道你是个聪明孩子,怎么在这件事上,脾气这么倔强,十年过去了当初你追着魏鸾跑,你皇兄气的摔东西,每日脾气不好,拿了底下的奴才撒气,我不知道劝了多少回,只说你们年纪都还小,等以后长大了,也就撂开手了,可是时间过得越久,你的心,却好似越发坚定。”
后头的话,皇后都没有再说起,黎晏却全都明白了。
实际上这些话里,真真假假,他听一听,大概其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成了。
他喜欢阿鸾,皇兄固然生气,那元乐一味的追随着他的脚步,皇兄又气不气呢?
皇嫂所劝的,恐怕不只是阿鸾这一件。
心照不宣的事儿,皇嫂不会拿出来说,他当然也不会拿出来问。
只是心里头,多少还是有些过不去罢了。
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尽管他从来都知道,那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天子,人说天子就该是孤家寡人,没有什么骨肉至亲,从来都没有的。
一把龙椅把人圈住了,在那高台上待的越久,心肠也就越是硬起来,什么亲的热的,都比不过皇位江山重要。
道理黎晏是都懂,自个儿也早明白,但有时候想一想,还是难免失落难过。
他不愿当着皇后的面儿表现出太多的不满或是失落来,便稍稍别开了眼,又强迫了自己不再去想这些事情。
而关于阿鸾的这些事,只怕皇嫂早在很多年前,其实就想要问一问的。
不只是皇嫂,乃至于母后和皇兄,大约这十年间,都觉得古怪得很,缘何他就认准了一个魏鸾,一头扎进去,再也不肯回头了呢……
其实这些事情,现如今回想起来,也真不算什么。
当年他第一次见到阿鸾的时候,才五六岁,阿鸾小小的一个人儿,穿了身嫩粉色的小棉服,狐狸毛的风领出了一圈儿,把她小脸儿裹在里头,俏皮又可爱。
她生的好看又白皙,极衬那样的颜色,头上扎着两团小圆髻,一边儿绑了一个小银铃,一走起路来,叮当作响,好听极了。
她又爱笑,那笑声和着那银铃声,一递一下的,就全都烙印在了他心头,多少年来,经久不散。
“皇嫂如果一定要问我,为什么是非阿鸾不可,我说不上来。”黎晏浅笑着摇头,“我自己何尝不知道,我这样的出身,本该配这天底下最好的姑娘,出身,样貌,人品,样样都要出众,在母后的眼里,只怕天底下的姑娘,没有一个能配得上我的,皇嫂一向待我亲的很,只怕也是这样想,可皇嫂,在我的眼里,阿鸾就是最好的那一个,再没有谁,比得过她了。幼年时的匆匆一瞥,又何尝不是惊鸿一眼呢?”
于是皇后就全懂了。
说不上个所以然来的喜欢,才最要命了。
黎晏不是喜欢魏鸾的容色倾国,也不是喜欢她魏家的富可敌国,更不是这个姑娘如何的柔婉而吸引了他,他的喜欢,只是因为,那个人,是魏鸾。
她好,她不好,她都是魏鸾,而只要她是魏鸾,他就会一辈子把她放在心上,不管外人如何说,他全然不当回事的。
如果是这样,那便没法子劝了。
皇后也知道黎晏的脾气,他轻易不开口,如今开了口,就决计不会回头,一如他当年请了旨,闹着要去齐州封地一个样,其实到最后,还不是太后和皇上拗不过他,都是顺了他的心意去了的。ωωω.χΙυΜЬ.Cǒm
他铁了心要魏鸾做他的正头王妃,谁能拦得住呢?
这会子他开口求着自个儿帮忙,实际上他就是不说,皇后也会从旁劝着的,不然真说到气头上,一言不合的,他再同皇上闹的不愉快,对谁都没好处。
故而皇后略沉了沉声:“你既然已经铁了心,非要魏家阿鸾不可,那我自然没什么说的,你这么些年,做的多少事情都是为了她,现如今你也大了,也是该成家了,等忙过了这两天,你同你皇兄说,我替你打圆场,总不会叫你挨骂就是了,可这事儿你能不能办成,可不在我。”
黎晏悬着的一颗心就落回了肚子里去。
原本他一直担心着,就怕皇嫂和皇兄真正是夫妻一心,皇嫂听了这事儿不肯松口,又怕得罪了母后,诸多顾虑,怕要有许多推诿言辞。
黎晏松了口气下来,才又陪着皇后说了好半天的话,直到外头命妇们三五成群的到含章偏殿来拜见,他才不多说什么,又告礼辞了出去,一路先往集英殿方向去了不提。
至于赵隼那头,一路往广阳王府时,秦昭正和王妃要出门,后头还有两顶软轿,他搭眼过去,便大概猜得到,那是世子和郡主的轿子。
秦昭远远地瞧见了他,低头同王妃吩咐了两句什么话,便打发他们先行了一步,他自己反倒在府门口站定住,朝着赵隼一招手,等到赵隼近了前,他才沉声问:“你这个时辰,不是该跟着齐王进宫去了吗?”
赵隼见过礼才回他话:“主子已经进宫给皇后娘娘请安去了,打发奴才先来回您一声,王全只怕是在王府住不下去了,还请您今儿就支使了人,把他趁早给接走了去,主子说这个事情耽搁不得,这才叫奴才先来回了您,才进宫去找他。”
秦昭心下咯噔一声。
昨儿夜里,黎晏不是这样说的。
本来他就要立时把王全带走的,再吩咐了郑归把人悄悄地送去别院,神不知鬼不觉的,又是深更半夜,也不会有人察觉知晓。
可那会儿还是黎晏说,怕惊着了王全,本来他一路逃命从齐州到了京城来的,突然又说不能叫他待在齐王府,得叫他悄悄地住到自己的别院去,就怕王全心里有了别的想法,反倒更要不安分起来,倒不如在齐王府住几日,先把他身上的伤养一养,只管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不再如惊弓之鸟了,到时候自己再把人接走,正好黎晏又要进宫去住,王全也不会多心多虑。
可是这怎么才过了一夜,黎晏就改了主意了呢?
他应当不是个三心二意的人才对……
秦昭眉心一蹙:“是出了什么事情吗?怎么一大早的叫你来回这个话?”
赵隼便唉声叹气的,又把头低一低,弓着身子回他的话:“王全实在是不大安分,一早起来就闹着要见主子,您想啊,主子进宫的时辰要早一些,天擦亮就得起身,王全这等于是一夜就没好好睡,天刚蒙蒙亮,他就闹着要见主子回话。主子想着,他大约是不会安分了,这几日主子就要住在宫里头,怕王府里没人辖制得了王全,又或是底下的奴才看不过眼王全的那份儿不安分,言辞间起了什么冲突,回头节外生枝,所以才叫殿下您尽早把人接出去,不叫他住在我们王府了。”
这个王全还真是……
秦昭想起来也是气的头疼。
昨儿夜里他从齐王府回家,也跟郑归说起了此人此事,不要说是他,连郑归对王全都是极为鄙夷的,那种不屑是心眼儿里透出来的,根本就不加掩饰。
偏偏这个奴才又不安分,不叫人省心,一大早就要在齐王府闹起来。
不过想来也是了,他如今仗着自己手上捏着魏业的秘密,八成把自己当个宝,反正就算他们不管这事儿,外头魏业的仇家多了去的,这么些年,眼红魏家的,眼红魏业的,天底下原也太多,他随意找上谁家,把这些事情说一说,魏业都是死无葬身之地的,就譬如几个月前,才又在魏家手上吃了个大亏的湖州陈家,再譬如,齐州城中那个一向不真心敬服了魏业的宋家。
这奴才如今是有恃无恐了,横竖魏业一次杀他不成,就再没有什么机会。
秦昭深吸了口气,沉声说知道了,转头便叫郑归。
郑归面色阴沉:“要是依着我说,索性把他弄到别院,拘起来,叫人日夜看着,也该好好磨一磨他的这个性子!”
赵隼讶异于郑归对王全的不屑与鄙夷,便匆匆抬眼瞥过去一回。
秦昭摇着头,抬手在郑归肩头上轻拍了把:“先把人接走再说,齐王既然说了,齐王府他是住不下去了,那你也不要随我进宫了,先把王全的事情办了。”
他说完了,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而又看向赵隼:“关于章彻,齐王没有再吩咐你什么话吗?”
赵隼是在他话音落下的一瞬间便摇了头的:“这位章老爷,我们主子不大了解,要不是这回的事儿,恐怕也没听说过,至于章老爷会做什么,又能做什么,主子已经进了宫,八成是顾不上了,殿下您要是有什么想办的,您吩咐奴才一声,奴才再回了主子去。”
他倒是个机敏的,晓得自己是不愿意在宫里头同黎晏有过多的往来,不过有关于章彻嘛,他说得也不错,要不是今次的事情,黎晏八成都不知道京城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真要料理一个章彻,原也用不着黎晏,他既然自己也不上心,那就不必再过问他的意思。
是以秦昭摆了摆手:“没什么别的吩咐,我自己看着办就是了,也不用你主子操心这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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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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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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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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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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