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
盛宇卿只觉得脖子凉飕飕的,被什么锋利的铁器抵着。
低头一看,正是他买回家的锈花针,被叶春花握着,抵在她的气管上。
“说吧,吴忠良是不是被你害了?与我成婚的究竟是你还是他?”叶春花站在盛宇卿身前,瘦小的身子迸射出骇人的杀气。
这一番变故,不过瞬间。
一副迷妹样,巧笑嫣然的叶春花,说话间就翻了脸。别说云逍遥没有反应过来,连精通凌云功、素来知道叶春花为达目的不惜卖萌装傻,无所不用其极的盛宇卿也没能躲开。
云逍遥手上用劲,长剑“刷”地出鞘:“放开他!否则休怪我刀剑无情。”
叶春花只盯着盛宇卿的脸,也不回头去瞧云逍遥,其声冷冷:“你试试。”
“师兄莫动手。”
盛宇卿叹口气:“三年前,为了拉拢从不站队的安平候,我与几位哥哥千方百计与候府中人接触,终于我拔得头筹,得到了安平候洛临在龙泉镇,有私生子的消息。在行至泸州途中,我们与劫匪动手,救下了一支商队。大抵真是老天助我,其中伤重的一人,便是龙泉镇人吴忠良。”
“你也知道,大盛村寨皆是以姓为冠,走动间都是熟人。而私生子这种事,几乎少有。那些未婚怀胎的,不是被沉塘,就是被匆忙嫁走。哪怕真生出了私生子,族人也会以此为耻,刻意隐瞒,里长县衙皆不上报。只有打入村庄内部,才会得到确切的消息。这也就是我冒名顶替吴忠良的原因。”
“傻媳妇,与你成婚的人,是我啊。吴忠良之死,更是与我无关。”
盛宇卿感觉脖子间略松动了些,不由得暗暗舒了口气。
“虽大盛已立太子,但谁不想手上权势更重。安平候洛临,天下兵马大帅,手握重兵,确实值得拉拢。”叶春花嗤笑一声:“可是,六皇子齐王殿下,若是娶了个贵族之女,比之让洛临站队,怕也不差分毫。何必要娶我这个丑胖的平民之女?”
若只是加重权利便也罢了,叶春花突然头疼起来:太子平庸,素来又不招天子喜欢。只怕便宜丈夫,也存了夺嫡之心……
哎,完蛋玩意。这种九死一生的事,也敢做?
“我们怎么也没料到,师弟从泸州回到吴家村的第一天,就被强按着娶了亲,洞了房。何况原定的假冒之人,是我,并不是师弟。”云逍遥接口:“正巧当时得了消息,萧魁被围城三月,命在旦夕。定国公拔营亲援,我也得了师命,同赴冀州云中郡,务必要救出萧魁。这才由师弟接手冒名之事。”琇書蛧
叶春花怒道:“放、屁!假冒一个平民,还要出动你们这样的高手?随意指个护卫不就可以了?”
“只有我俩,与吴忠良身量相象。假冒一个平民,就能找到安平候私生子,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知我不会错过。”
叶春花看着盛宇卿:“你说的可有半句假话?”
盛宇卿点头:“句句属实。”
云逍遥拿剑指着叶春花,寒芒流转:“弟妹,针撤了!”
“撤个屁!”叶春花将针尖往盛宇卿脖子上一送,入肉一寸:“你以为你是皇子,是王爷,就可以随意占别人媳妇?”
云逍遥冷喝一声:“弟妹,你别逼我?”
叶春花感觉后背有剑光带起的风声。
不过须臾,她的脖子上也架了把刀,刀身冰冷。
云逍遥的声音更冷:“撤了针吧?”
“你叫我撤,我就撤?多没面子!”叶春花手中绣花针再往前送了寸余。
终究有鲜血,从针尖上渗出,赫然惊心。
云逍遥把剑拿开:“我希望你冷静。”
盛宇卿吃痛,眉头微皱:“我只顶了刘木兰儿子之名,并未随意占人媳妇。与你拜堂的是我,揭你盖头的是我,吴忠良甚至都不知道刘老太为他说亲!”
话虽如此,话虽如此……
“如今呢,你既已找到洛临的私生子,是打算恢复真名了吗?你又要如何与婆婆交代,与阿璃交代?”
刺盛宇卿,只是心有不甘,但原主已死,她一个穿越才四个月不到的人,哪里有资格去决断盛宇卿的对或错。
叶春花把针收回,怔怔地站着:一早穿成六皇子的野妻,也许还能淡定一些。如今却是意难平了。
六皇子只有阿璃一个孩子,对阿璃更是恨不得时时抱在手里。如今重拾身份,定然是要将阿璃带离吴家村的。乍然到了一个新环境,阿璃会不习惯。
何况那本闲书上可说了,齐王素有美名,虽无妃,但多美妾。
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齐王府,那是龙潭虎穴一座,只怕再难有吴家村这样的安逸。
最坏的事是——婆婆大抵接受不了吴忠良早就死去的消息,她身子本就差。
鲜血顺着盛宇卿捂着脖子的手,小颗小颗掉落:“方才与师兄交手的,是二哥的亲卫。可想而知,他定是知道你就是洛临的私生女。如今,必须要尽快带你和阿璃回京,快到二哥反应不及。至于母亲,我会借口做生意带离你们,等事情平息,再带她去泸州。吴二,就埋在泸州近郊。”
“这也算是万全之策了。”叶春花终是不忍,在药箱翻捡,递给盛宇卿一瓶金创药。
盛宇卿很自然地接过,正想去握握叶春花的手,叶春花却蹦着躲了开去。
“媳妇。”盛宇卿心中失落,语气也轻飘飘的。
叶春花无奈地笑笑:“果然还是躲不开命运这种东西。洛临害死我母亲,又来害我了。”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让云逍遥眉头紧皱:“你不愿认父?一介平民,成为安平候的女儿。那是麻雀变凤凰。”
叶春花气极反笑:“老娘是富婆!我娘给我留了足够三代人生活的财产!没找到玉牌前,我有钱,婆婆疼惜,丈夫怜爱,女儿可爱!谁特么稀罕去候府当被人耻笑欺负的私生女啊!”
盛宇卿却急巴巴地追问:“媳妇不想回京,不想做齐王妃?”
“不稀罕。”齐王妃啊,哪能那么容易做得?这个六皇子是觉得我太天真,还是太傻?
盛宇卿撕下人皮面具,清清冷冷地站着,仿佛独拢了一室流光,氤氲间不似凡人,凄凄婉婉:“你方才说的,妾拟将身嫁与,竟是假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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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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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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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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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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