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交的朋友有很多伪君子,有时看破了,他也只是放在心里,不会说出去。
在他眼中,沈行之和林轩是那种快意恩仇的侠客,不像那些会在别人背后使阴谋诡计的人。
佘小风这个人有种别人难有的好处,朋友不愿意说的事情,他绝不会问,也绝不会好奇。
或许他能交到很多朋友,与这点大有关系。
在他们进入酒楼的时候,酒楼早就空了,楼上楼下除了一个店小二和掌柜便没有其他人。
佘小风仿佛习以为常,似乎早就料到这件事。
先前和林轩一起出行的时候,出现过类似的事,但还不曾到这个地步。
可沈行之和林轩走一起,杀伤力太大,说句闻风丧胆也不为过。
如果说林轩是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大魔头,那么沈行之称得上小魔头,一大一小两个魔头走一起,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件很恐怖的事。
这两人挫败了这个武林,整个大周江湖被他们搅得天翻地覆。
现在一个被尊称天下第一高手,另一个则被称作天下第二。
最重要的一点,他们都是自己的朋友,每每想到这件事,佘小风都会感到自豪。
但此刻门外忽然有人大叫起来:“沈行之在何处?别人说长生剑是天下第一高手,我心里很是服气。但你区区一个刺客,凭什么被称为天下第二?”
林轩等人看过去,只见一个黑衣中年人站在酒楼门槛上,在他身后则跟着二十多名帮手。
佘小风笑了笑:“他叫贾星海是二十年前成名的先天高手,江湖八门李家的客卿,擅长刀法……”
沈行之抬手打断了佘小风的话,他轻声说道:“为什么你偏偏服气我旁边的这小子,不服气我?我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佘小风认得对方是谁,他也认得,毕竟他背过很多情报。
唯一让他不爽的事情是小看他,而且对方还偏偏重视林轩,在抬高那小子之后还踩他一两脚。
沈行之和林轩是朋友,虽然他自忖不是林轩对手,但对方这样做还怎么让他安心和林轩做朋友?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听了那样的话后,心底非常不爽快。
贾星海阴测测的说道:“长生剑几拳就能打死先天高手,你能吗?”
“你虽然也杀过先天境界的人,但据我所知,你们双方打了百招以后才分的胜负。”
佘小风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那你一定认错人了,不论是什么境界,沈兄杀人一向只用一招。”
沈行之补充说道:“除了我身边喝酒的这两个人,其余人都只要一刀。不过我现在更想知道,你的脑袋值几两银子?先天境界的人至少也在一百两以上吧。”
贾星海面色一凝,他说道:“我的脑袋价值千金,如果你能砍下他,日后再也不会有人敢找你麻烦。只要你的刀比我快,那我的头就是你的。”
“长生剑用剑,所以他是天下第一剑客,你用刀,别人就叫你天下第一刀客。可我也用刀,对你能拿到这个称号很不服,至少你得打败我才行。”
沈行之微微一笑:“我的刀不是用来看的!”
贾星海双眸闪起寒芒,他徐徐说道:“那是用来做什么的?”
“杀人!”
贾星海笑了,他抽出后背的长刀朝沈行之砍了过去。
他的速度很快,气势汹汹。
他在出刀的瞬间将全身内力传到刀上,使刀更加锋利。在他看来,一刀下去,不管是沈行之还是王行之亦或者刘行之都得毙命。
林轩轻叹一声:“你真蠢!这小子出刀不见血不会回鞘,你为何偏偏来找死?”
他话刚说完,贾星海的咽喉上已经出现一道血痕,谁也没看清沈行之的刀何时划过贾星海的喉咙。
谁都看见沈行之腰间有把刀,谁都知道贾星海是死在他的刀下。但是谁也不知道沈行之什么时候拔出了腰间的刀,又在什么时候插了回去,更不知道那刀是怎么杀掉贾星海。
沈行之望着地上的贾星海,冷冷的问道:“我的刀快吗?天下第一刀客的名誉你还要吗?”
贾星海面色涨红,他捂着自己的喉咙说不出一句话。
“咯!咯!”
脖子上冒出许多青筋,他嘴里发出难以分辨的声响,然后闭上了眼睛。
他再也说不出话,再也不能睁眼。
佘小风知道沈行之的刀很快,但也没有想到他的刀能快到这种地步。
他的刀已经没了任何变化,只剩下快。佘小风也很难想象,这世界上有比他出刀更快的人。
但他知道这世界上确实还有一把剑,剑的主人比这更快、更狠,那就是坐在自己身旁的长生剑。
贾星海死后,突然有一人朝沈行之劈来一掌。
见状。
沈行之的右手放在了刀柄上,他全身肌肉绷紧,提起内力准备出手。
随后,他又放开了刀,继续和林轩喝酒吃肉。
刚才那人企图偷袭沈行之,却被林轩发现。他不知使用什么手法,用一根筷子插入了对方的眉心。
而佘小风也拍出一掌,将那人轰到古街对面。
没人知道究竟是林轩快,还是佘小风快。
佘小风面色复杂,他轻声说道:“这人能死在长生剑的手上,也算死得其所。”
他这话无疑表明是筷子先到,但没有人嘲笑他,毕竟对方是长生剑。
大厅里寂静无声,似乎都被林轩这一手神乎其技的功夫吓了一跳。隔着几丈,用一根筷子准确插入对方眉心。这份眼力和功力,常人难以想象。
一家小小的酒楼居然有四位江湖上的绝顶高手,若是传出去,一定会引起轰动。
第四人躺在了地上,永远不会起来,因而这家店的名声怕是会再上一层楼。
门外的人看着这一幕,全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或许内心的恐惧害怕还要超过震惊。
他们一哄而散,生怕酒楼里的三人会向自己出手。
林轩苦笑一声:“没想到我们在这里喝酒也会有麻烦,现在的江湖真的是乱……”
佘小风点点头:“只要有本事,江湖再乱,也影响不到我们。经过这件事,以后不会再有人找小沈麻烦了。毕竟他可是只用一刀就杀掉先天高手的绝代刀客!”
“这三百年来,小沈一定是最强的刀客,也一定会是最出名的刀客。”www.xiumb.com
沈行之饮下一杯酒,他淡淡的说道:“出名是很麻烦的事情,一旦出名就一定要杀人。你杀了人,自然会有麻烦找上你,不是你杀他就是他杀你。
“刚出江湖的时候我一向不愿意杀人,可后来我发现不杀人也会有麻烦。”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但林轩和佘小风都听得懂。
所有找他麻烦的人,全部都被沈行之杀了。
林轩咬了一口牛肉,他的眼神有些闪烁:“这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杀他,别人不会手软放过你。你心慈手软,别人也要来杀你。有时候并不是我们动不动要杀人,而是对方偏偏自己找死。”
佘小风深深看了林轩一眼,他问道:“后悔吗?”
“我哪里会后悔,该后悔的是他们。对我来说,即便有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依旧会杀了他们。”
林轩说完后和沈行之喝了一杯,两个人中无疑只有他最能理解这句话。
沈行之摇头叹息:“这句话深得我心,真可惜没有早点认识你。”
林轩不后悔杀人,沈行之自然也无悔。此刻他心中突然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江湖人对杀人这件事多少有些忌讳,少有如林轩这样义正言辞的人。
其实于林轩而言,后悔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不论怎样,他绝不后悔。
有些事,过去了,后悔无益。结果已定,惋惜无用,最后终将离去。人生就是选择与放弃,既然选了,就不必回头。
永远都不要为选择的路而后悔,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唯一能做的,是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佘小风喃喃自语:“终究还是无奈多一些吗?”
可以因为无奈而杀人,却不能因为无奈而后悔。
不要去后悔,无论怎样都不要去后悔,后悔的情绪比你所做错的事更加可怕,因为这会摧毁你的自信,自尊以及很有可能让你去做一件更错的事。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走自己的路,不去问会不会迷失,不去问会不会后悔。
评价你,不是看你站在了哪座高峰,而是看你向哪座高峰去攀登……
佘小风长长一叹,一口酒闷了下去。
说到底,终究还是林轩与沈行之有些偏执。
他们轻功至少是当世前五之列,以他们的武功可以摆脱任何险境。他们可以不杀人,可偏偏选择了杀人。
但是,在这个江湖让自己不杀人真的很难。
若是谈到后悔,他们的作为差别不是很大。
不!
应该说很相似!
他佘小风也是一个固执的人,一个绝不会后悔的人。
有人经常会追昔过去,后悔没有努力,后悔没有作为,岂不知当下的时间在惋惜时,在追悔中也已悄然溜走。
现在又成为过去。
有人往往盼望未来,憧憬一切美好,岂不知在幻想中,未来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生命是当下来决定的,多少有意义的过去,多少美好的未来,由你现在的行为决定。
过去的故事总归成为回忆,会痛、会哭、会想起。
长不过执念,短不过善变,与其怀念后悔那时的记忆,不如忘掉,一往直前。
逝去的,仅靠后悔怎么找的回来?
话已说尽,不过一句,后悔无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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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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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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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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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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