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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一剑破红尘>正文 第三十一章 扬州
  林轩三人恣意喝酒,不知在何时睡下,等他再睁眼时天色已经昏暗。

  借着朦胧的月光,隐隐可见远处湖水中有一抹寒芒。

  他离开船,踩着湖水,慢慢朝远处走去。

  呵!

  一声哂笑。

  林轩拿起了湖中的物件,放在手中仔细打量。

  一柄古朴的宝剑,外套着一个平凡无奇的剑鞘。

  铿锵!

  一声剑吟,长剑出鞘。

  剑在手上,剑身一点一点的出现,露出清水一样的剑光。

  长剑通体森寒,剑长三尺,浑然天成。

  剑锋的寒光有些内敛,没有其他神兵利器宝光四射的惊艳。

  他握着这剑,有种熟悉的感觉,但心里却有些不相信。

  白胡子老道先前将这剑吹嘘的那么厉害,怎么现在看起来仅仅只是一把凡兵?

  卖相这样差劲?

  真的不是一件赝品?

  他现在怀疑白胡子老道是不是在剑上动了什么手脚。

  之前那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怎么就打造出这样普通的一把剑器?

  神识覆盖在这剑上,忽然感受到一股寒彻的凉意。

  不过数息之后,又恢复如常,再用神识去探索则就一无所获。

  罢了!

  林轩叹了一口气,决定亲自试试这剑的锋利程度。

  他伸出手指在铁剑上轻轻一划,顿时手指上传来一阵轻微的疼痛,一滴滴鲜血顺势流了下来。

  林轩感慨一声,但脸上仍有感慨之色:“终究是我小觑你了,但若是仅仅只能割开我的手指,还远远不够啊!”

  修炼界肉身不乏比他强悍的人,若是对付这样的人,这剑的威力似乎有些不容乐观。

  嗯?

  一声轻咦。

  从手指滴落的鲜血,在落到剑身的瞬间,仿佛融入剑身一般,直接被吞了进去。

  他恍然觉得现在拿在手里的剑和自己有种特别的联系,这剑和他像是血脉相连,像是他身体的延展。

  林轩一愣,有些哭笑不得。

  这算炼化了这柄剑?

  这也太草率了!

  若是没有割破手指滴上自己的鲜血,而是首先用这剑杀人。wWW.ΧìǔΜЬ.CǒΜ

  它选择那个死在剑下的亡魂做主人,自己该如何?

  白胡子老道不靠谱!很不靠谱!

  林轩摇摇头,眉宇间有些唏嘘,他轻声说道:“我今日和过去划开界限,以后的日子算作新生。你在这时落到我手里也是缘分,不如……”

  “不如……”

  “不如就叫你断念。”

  断念再无念,回首再无悔。

  抬头寻觅,星辰寂寥,唯余冷月。清秋静葬花魂,直教人心碎肠断。

  墨发飘飘,衣袖翩翩。

  林轩将一世的悲欢离合倾于流水上,悄无声息的洒尽前世所有的凄凉与愉悦。

  他选择葬送告别所有关于回忆的故事,只因那些红尘念与如今的他并无太多瓜葛。

  断念!

  此刻断的是他心头的念想!

  话音刚落,剑身开始震动,一道道白色的光芒闪烁起来笼罩着剑体。

  待白光散尽,两个古朴的小字缓缓显现在剑柄上。

  林轩笑而不语,将剑背在身后,拂袖离去。

  那柄古剑上的两个字赫然就是断念!!

  转身行走在花瓣飘陨的湖水上,耳边响起古琴竹笛轻吟,他有些惆怅。

  弯眉间,繁华哀伤成为过往,只听得岁月里一声长长的叹息……

  这一生,似乎苍凉了陌上如烟的岁月……

  荣华梦一场,功名纸半张。是非海波千丈,马蹄踏碎禁街霜,听几度头鸡唱。

  尘土衣冠,江湖心量。出皇家麟凤网,慕夷齐首阳,叹韩彭未央。

  ……

  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河天际流。

  濛濛细雨。

  虽不是那般的烟花三月,但扬州的风情却依旧不曾减弱。

  朦胧的天气,撑着纸伞,踏在青石小巷上。

  四周弥漫着一种让人忧愁的情绪。

  伤春悲秋是文人雅客所有,是大家闺秀依窗低垂雨打芭蕉的感慨。

  但更多的还是诗人情怀。

  烟花三月,富人下扬州,赏扬州春雨,看那千树万树梨花开。

  初秋七月,金麟才子下扬州,以诗为酒,以文会友,谱写万里山河。

  大周诗文盛会三年一次,每一次都在七月二十三日这天,在扬州开办。

  这是一场很盛大的活动,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布衣平民都会参加。

  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飞黄腾达、一飞冲天的好机会。

  若是兴致到了,妙手偶得几句千古绝唱,日后成为门阀世家的堂上贵宾,坐等人人追捧。

  再不济,做个学堂先生,人人敬仰也是不错。

  一个男人,一身白衣,一柄长剑。

  背后跟着江南烟雨。

  他撑着纸伞出现在扬州古道,瞬息间就让那里没了声响。

  看见那个男人的长相后,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即便是极其纨绔的世家子弟都在这时闭上了嘴。

  他面貌俊秀,样子并不可怕。但偏偏旁人在认清他后,都缄默不言。

  带着一身潇洒,一身傲然。白衣人缓缓从古道走过,有两位年轻人远远在身后跟着他。

  有人脸色复杂,悄声说道:“这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他在这个时候来扬州做什么?”

  另一人轻声回道:“大周诗文盛会就要开始,想必他也是来此凑热闹。以他的性子,近几日怕是会死不少人啊!”

  “不少人?”

  又有人幽幽说道:“你们也太小觑长生剑了!他在这时候出现在扬州城,很有可能想血洗那些所谓才子。毕竟,他们的世家曾对他出过手。”

  “不会吧!毕竟那些都是大官的后人啊!”

  有人冷笑一声:“哼!江南王家还是江湖八门之一,号称在江南一带只手遮天。这长生剑不也一样打到他们府上,成功而退?仅仅为了杀掉从他手中逃走的三个人,就践踏了百年世家的声誉。”

  “啧啧!你们也太小看他了!这可是近百年来,江湖上杀心最重的一个人。”

  一处阁楼。

  一位气质高贵的中年人对着手下吩咐道:“传令下去,所有待在扬州的人不许招惹长生剑。违者官降三级,俸禄减半。”

  “这小子是个睚眦必报的狠角色,若有人挡他路必死无疑,万一牵连到我身上,他估计也不会放过我。”

  “一人杀光二百余人,这是何等心性?残忍如斯,你们不怕,我怕!”

  “诺!”

  另一边。

  一个蒙面黑衣人对身后的同伙轻声说道:“沈行之抱上了长生剑的大腿,这次浑水淌不了,我们撤吧!”

  “就这样撤走?我们准备了快一个月了!”

  另一人打断道:“现在天下谁人不知他的战绩?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找死?”

  有人应和道:“确实,更何况当初在楼里,兄弟几个就没人能在沈行之那家伙手里走过一招,眼下再多一个长生剑和不知底细的佘家公子,我们根本没有半分机会!”

  又有一人说道:“沈行之现在不是自己人,他也很清楚这一点。我们了解他,他也了解我们,一旦他先对我们下手,一切都迟了!”

  “撤!”

  街道上。

  小雨连绵。

  一柄大红色纸伞,一袭白衣,林轩朝一处酒楼走去。

  哒!哒!

  脚下踏出一片一片水花。

  朦胧细雨中,手中的红色纸伞微微倾斜,丝丝雨水如线一般从伞沿滑落。

  纸伞遮住了脸庞,独有略显清淡的声音回荡在风雨中。

  “穿一身青衣颇有些不自在,现在换上这白衣,倒是舒服许多。”

  “我身上的青衫很不错,乃是由千丈冰山上的雪蚕吐出的丝制成,它水火不侵,穿在身上就像穿着云一般,没有分毫重量。”身后传来一阵愤懑不平的声音:“这一件衣服价值千两黄金,甚至可以说有市无价。你为何偏偏选择穿这白衣?那衣服不光质地不如我,在价钱上也远不能与我的相比!”

  沈行之赞同道:“这衣服岂止是不错,随意一点边角料都够买下一座酒肆。不论和什么样的人相处长生剑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风格都未曾改变,但我也很好奇,你为何会如此选?”

  林轩摇头说道:“长生剑换上其他衣服就不能称作长生剑!唯有穿着白衣,别人才能感受到我的冰冷孤傲,穿着白衣总归气派一些。”

  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他并不在意,但却能带给别人恐惧感。

  闻言。

  佘小风笑了笑:“这是什么歪门邪理,人依旧是这个人,剑依旧是这把剑,一件衣服能起多大作用?”

  “至于你说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我却一点都不相信,我觉得你找的借口真的很烂!”

  林轩蹙眉,轻轻叹道:“如果你早点告诉我,先前那件衣服如此名贵,我怎么会换掉它?”

  “不光不能换掉它,还得给它找一顶轿子,让八个人抬着它。像它那样贵重的衣服,就该享受这等待遇。”

  沈行之打趣道:“长生剑能被称为天下第一,看来与嘴皮子不无关联。”

  林轩轻轻一笑:“确实。论喝酒,我一个人可以喝倒十个你!”

  ……

  一步踏尽一树凋,一桥轻雨一壶酒,一身白衣一柄剑。

  林轩并没有说大话,也没有吹牛。

  身着白衣,踏着微风而行。

  那白衣皓若明月,皑皑如冰雪。

  人生的尘埃,岁月的沙,半点也沾它不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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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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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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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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