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逆天神之手>第二十四章 混蛋你滚
  金手指是30号傍晚到家的,搭的长途车,搭到兴国去了,然后就是兴国到于都,于都到宁都,再从宁都坐班车回长胜,再搭了个摩托车回到梧桐村上桐小组,一路风尘,却无妨金手指回家的坚定之心。

  近乡情怯。回到了熟悉的村口,金手指就下了摩托车,付了五元车费,便有点迟钝的往村中走,抬头是村边那棵五人都合抱不来的大樟树,那片片树叶似乎在无声婆莎,金手指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虽然才离开三周,但自己却不再是学堂里勤奋苦读的学子了,似水年华似乎正在潮水般远去,环绕指尖提在手上的是一个沉重的旅行包。

  生活真的不容易,金手指都体会到了蹒跚落力的感觉。当金手指快走近自家的土砖屋时,意外地发现有七八个老汉正坐在屋外的草地赌钱,其中一人眼尖,一眼就认出了金手指,腾地爬了起来,抓起屁股下的拖鞋,对着金手指冲了过来:“逆子,你还有胆回来?”

  “爸,你听我说。”金手指边躲闪,边喊道。只是金赌棍今天又输了不少,正在火头上,哪里肯听,转手抄起一个木棍没头没脑地往金手指打去,“你个畜生,还穿着皮鞋,人模狗样的回去,肯定是去偷去骗去了,你给我滚,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爸,我没有。”金手指无语了,穿个皮鞋都不行吗,难道活该一辈子穿双破鞋烂鞋,谁愿意呀?

  “旺财,给我咬?”金赌棍一边追打,一连还使唤起家中跟来的大黄狗。

  “汪,汪,汪。”大黄狗往前一窜,连叫了几声,却是尴尬地摇了摇尾巴,不好意思地跑开了。开什么玩笑,主人让自己咬自家的小主人,咬伤了谁负责,到时挨棍子的恐怕还是自己,旺财聪明的跑开了。

  “哈哈,哈,这狗比金赌棍聪明。”众赌徒看到大黄狗非常人性化的表现,都哄笑起来。

  “爪娃子,你还是先躲一下吧。”村里的陆老汉劝道,爪娃子是金手指的小名,当时金赌棍给他取名手指里,着实让村里没文化的一帮憨厚农民都笑喷了,这啥子名呀,手指不就是爪子吗,于是全村人都叫金手指爪娃子。金手指也是长大后才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当时还庆幸了一番,心想自己幸亏不是女孩子,说不定给取个爪奶子什么的小名就完蛋了。

  金手指失神落魄地往镇上走,在镇上找个家旅馆住了下来,虽然不贵,却也让金手指郁闷不已。

  次日,金手指睡到日高三杆才起来,吃了点早餐,便寻思着给小师妹买起生日礼物来,在镇上的几个超市转了一下,东西贼贵,让金手指感到相当无语,心想在广州觉得物价有点高,起码也是大城市,可这长胜镇,这什么破地方,居然比广州还贵。其实也无怪乎金手指会这么想,现在城乡差别虽然很大,但商品流通却是越来越通的,特别是四通八达的公路及高速,城里有的,镇上也有个七七八八,只是算起来,很多货物运到镇上,比运到大城市的费用还高点,所以有些东西贵其实是正常的。做生意嘛,都是要有利润,要能盈利,要赚钱的,何况无奸不商,不奸不行。

  金手指上午订了个生日蛋糕,写上了小师妹的地址。然后下午又决定去县城看看,买份好点的礼物,这也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的选礼物,以前的话胡乱送支圆珠笔呀,送块橡皮擦就当礼物了,反正家里的情况,小师妹也是知道的,不会介意什么。

  宁都县城倒是比想像中繁华多了,金手指甚至几次走错路了,不知往哪里走,后来就在一个文具店,找了一本言带密码锁的笔记本,品牌为言梦妮,虽没听过这个品牌,但那种复古时尚的图案,金手指觉得挺不错的,便选了款胭脂香的买了下来,然后挺臭屁地在内页加了一段话:

  “秋意重重,国庆轻松。

  公子缘深,小昭恩重。

  今夕何夕,我不缺席。

  今生何世,梦为你启。

  指尖轻点,我就在你心尖!

  有什么话可以滔滔告诉我哦,可以上锁!”

  国庆这天晚上,因为县城里来了不少同学,慕容老师将女儿的生日晚会放到镇上新开的欧阳酒家庆祝,虽然低调,却也是有七八桌,大多是学校的领导,同事,及小昭初中同学与现在的高一同学,还有几个是高二高三的学长学姐,也是以前长胜中学文艺队的骨干,跟小昭相熟。作为校文艺队的小美女,小昭虽没有像小公主般众星拱月,却也以其温婉秀丽、文静大气而赢得不少倾慕的暗恋者,兼之小昭一直在校文艺队,多才多艺,弹得一手好的电子琴,在长胜镇这个小地方还是蛮不错的。

  小昭穿着一身清纯学生装,抹了一点淡淡的眼影,眼睛显得大大的,清新自然如邻家小妹般惹人怜爱,而眉宇间似乎有一末化不开的淡淡忧愁,身上有似乎透出一种江南古典美女的气质,清雅脱俗,飘然出尘,同时又透出一种少有的淡漠与冰冷,隐隐有拒人于千里之感。www.xiumb.com

  此时,宾客还在陆陆续续的到来之中,李小瓶、卢春梅、王大胖等都先来了,他们似乎看出小昭有点不开心,有意地谈起了国庆堵车的情况:

  “你们看到了吗,听说东莞地虎门大桥全长15.76公里,主桥长4.6公里,国庆时,要过这桥,通常需要花费十几个小时,有人说睡醒一觉,发现还在虎门大桥上。”

  “是呀,人家说英雄难过虎门关呢。”

  “你们还没见过更离谱的呀,说是什么新能源车堵到没电,有人高速上办婚礼。”

  “哇,师兄师姐来了。”王大胖眼尖,赶忙跑出去迎接,对着师姐甜甜叫道,“梦琪师姐好,心柔师姐好,海曼师姐好。”

  “浑小子,看到师姐漂亮就叫这么甜,连个师兄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冲王大胖一拳,然后侧头对着小昭,“小师妹生日快乐!你这学生服穿出了古典美女的味道,难得呀!”

  “谢谢泽秋师兄、浩宇师兄、梦琪师姐,欢迎大家来参加我的生日,就等你们了,快入席吧。”小师妹客气地领着一班师兄师姐入席,这些都是县城来的,虽然不是什么头脸人物,但能来到镇上,也是极为难道,而且不少师兄师姐还是县城中家境富足之辈,怠慢不得。

  “哈哈哈哈哈,我来晚了,我来晚了,我来晚了哦。”

  一个爽朗又有点放肆的声音大叫起来。

  这谁呀,众宾客不由仰首观望。

  “混蛋,你滚!”

  李小瓶、卢春梅、王大胖等异口同声叫了起来,然后抓起桌上的瓜果就扔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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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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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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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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