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萧璟是太子,他只怕多看一眼都嫌无趣。
毕竟,他成日往先帝跟前跑,跟萧璟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萧璟也不喜欢他。
萧玦十岁那年就知道。
随着年岁增长,萧璟对他的讨厌就像是毒,日渐浸入五脏六腑,再深入骨髓。
如今,更是病入膏肓。
萧璟对他的讨厌和恨意,竟然已经超过了抢夺京城的惠安帝和叛军!
荒唐!
萧玦把信递给风挽月。
风挽月瞧完,只觉得无语至极。
就在两日前,萧璟下令赐死了好几个请求将萧玦召回的朝臣。
罪名,是有叛国投敌倾向。
“太可笑了!”风挽月把信纸揉成一团。
她早知道萧璟昏庸。
却不知道,萧璟能昏庸疯魔至此!
有这样的昏君,大越沦落到今日这地步,毫不让人意外。
只是,可怜了无辜百姓。
风挽月深吸了一口气,问萧玦:“眼下,该怎么办?”
萧玦隐忍道:“我若无召回卫城,就是反叛。”
风挽月:“……”
萧璟下定了主意,即便他死,也要把萧玦栓死在清河郡。
何其狠?
萧玦抽过信,手一扬,信纸化为齑粉,随风飘散。
他走到风挽月身旁,下巴往她肩窝处一放,声音有些闷:“本郡王难过。”
炙热的呼吸,喷洒在风挽月肩颈。
可,丝毫没有旖旎的氛围。
风挽月伸手,轻拍上萧玦的后背。
萧玦又道:“可,我若无召回去,就会被萧璟打为叛军、乱臣贼子。”
“萧玦……”风挽月也有些难过。
萧玦吸了一口气:“本郡王已经做好决定了。”
风挽月张了张嘴。
萧玦松开她,手指拨去她脸颊边的一缕碎发:“就让这乱世,如萧璟所愿。”
萧玦的难过,没有持续多久。
隔日,他就恢复了活蹦乱跳。
信,依旧接连不断地从卫城传来——
沈固投靠叛军了。
萧璟气吐血了。
叛军已经打到卫城江岸了。
……
清河镇,秧苗已经快要长到筷子那么长。
这阵子,田间地头热闹极了。
白日,农户在田里忙着引水、散肥、牵了牛犁田。
夜间,蛙声虫鸣声响一整夜。
又一场雨后,终于迎来了插秧时节。
外界再乱,小镇日子照旧。
去年,郡王府粮仓爆了之后,今年,萧玦对种田有了浓厚兴趣。
天气一暖,他就带上萧晟和赵骞,威逼利诱两人陪他换上粗布短衣,去田里犁田。
三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姣姣抱了小宁儿,撑伞站在田边。
望着田里的人,声音柔和:“景茂此生能有长熹这样的兄弟,是三生有幸。”
风挽月弯眸:“萧玦能有景茂和子旭这样的朋友,也很幸运。”
清河镇的日子,年复一年都是如此。
地方太小,新鲜事太少。
好在,有萧晟和赵骞陪着,即便是三人坐在一起斗嘴,都能斗上一整日。
望着在田间欢呼追逐的三人,小宁儿挥舞着小拳头:“爹……爹爹……”
姣姣抓着她的小手手,温柔又耐心地教她:“还有小叔叔,子旭叔叔……”
“叔……叔……”
甜甜的小奶音,在春日里格外治愈。
望着可爱又乖巧的小宁儿,风挽月怪心动的。
如果她和萧玦有了自己的宝宝,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啊?
萧玦长得好看,她也不差。
他们的宝宝,一定会是天底下最漂亮可爱的宝宝吧?
“嘶……”
风挽月打了个寒颤,收起不该有的心思。
现在,生什么宝宝?
保命最重要!
田里,萧玦和萧晟还在打闹。
田间河岸,都响彻着两人的欢笑声。
赵骞体力差,只能蹲坐在田埂上,笑看着两人打打闹闹。
而别的田里,禁军正赶了牛,在水田里犁田。
河对岸田里,更有百姓停下手中活计,蹲在田边看好戏。
风挽月笑着收回目光。
她视线落在小宁儿身上:“姣姣,过两日,你和景茂一起带小宁儿回岩城吧。”
回岩城?
姣姣不解地问:“为什么?”
风挽月笑:“因为,这几日镇上要种田,会又忙又吵。”
“没关系的。”姣姣连忙道:“宁儿很乖,夜里睡得也很好。”
可是,她有关系啊。
风挽月的目光落在田间的萧玦身上。
站在泥水里的他,红衣飒飒,笑得比春光还要明媚灿烂。
可,夜里做梦都在叹气。
他不开心。
只有白日里的疯闹,才会把他的注意力,从对大越水深火热的担心中解救出来。
风挽月轻叹了口气。
……
卫城的坏消息,接连不断。
叛军日夜隔江喊话,威逼利诱,终于有大越官员招架不住。m.xiumb.com
前后,有十几个官员趁夜渡江,投奔惠安帝。
其中,有好几个因发现得比较及时,被萧璟的人下令射杀在江中。
……
清河郡。
一场雨后,清河水位上涨。
秧苗,终于长了筷子那么长。
田间,到处是插秧人。
郡王府的人,则大部分先调去了庄子上,先把几个庄子的秧苗种上。
上百亩的田,插秧是个大工程。
郡王府外,河滩上的田却暂时空上了。
萧玦心里有事,看着装满水的田,眉头皱得越发的紧了。
这日。
清晨,早饭后,府中无事的下人又去了庄子,帮忙插秧苗。
郡王府中,除了小宁儿的牙牙学语声,很是安静。
萧玦一身红衣,躺在在凉风阁外的栎树上,拿书盖着脸。
萧晟端着托盘,喘着气,站在树下喊他:“长熹,你睡着了么?”
萧玦从脸上取下书。
往树下看了一眼,问:“你端什么来了?”
“弟妹给做的衣服。”萧晟问:“下田插秧苗,去不去?”
“去!”
萧玦翻身下树,接了衣服换上。
出来时,一身雾蓝色的粗布短衣,显得他腰细腿长,别提有多合身!
萧晟同穿了一身黑色粗布短衣:“长熹,你穿成这样也好看。”
萧玦笑得眉眼生辉,得意洋洋道:“本郡王天生丽质!”
说完,兴致勃勃地下山。
清明之后,日头渐暖。
放眼望去,河两岸的田里,一片波光粼粼。
桥边,竹筐里装着绿油油的新秧苗。
河岸上,风挽月穿着粉白长裙,笑容明媚:“萧玦,还记得成亲之前,你让我发的誓言吗?”
萧玦一个踉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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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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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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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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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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