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音专设预科、本科、专修科,专业细分理论作曲、钢琴、管弦乐器、声乐、国乐五组,实行学分制,设有选科,分高、中、初三级。
梁露拿着表格犯了难,“啊,这么多科,还要填一门选修课.....中国音乐史,艺术概论,声学,还有德文法文.....怎么选啊!”
一旁的童斐没有纠结多久,她想着,与其再学新的,还不如把会的两件乐器学学精。
于是动作很迅速地在纸上填上小提琴为主科,副科选了大提琴。
至于选课,基本上和现代音乐学院开设的课程大差不差。
这倒有些出乎她的意料,没想到,在音乐教育刚发展的阶段,课程安排已经能做到这么规范了。
可是这么多课,该选什么呢?
在A大,她就上了一节中国音乐史,下了课,想着学院离校史馆很近,顺路去完成打卡,没想到就穿越了,唉,A大教中国音乐史的老师还是个年轻的帅哥呢......
一下,郁闷又涌上心头。
梁露不知道选什么课,也很郁闷,轻轻拱了拱身边的童斐,“小斐,你选好了么?”
童斐平日也是“选择困难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骤起的郁闷让她失去了思考的心情,直接在纸上选了“中国音乐史”。
梁露赶紧凑过去,跟她选了一样的副科和选课。
选科结束,意味着校园生活终于正式拉开了序幕。
童斐虽然有些可惜在现代那“还没开花就已凋零”的大学生活,但也没办法了,既来之则安之吧。
过了几天,学校公布各科任课老师,童斐分到的小提琴老师是富华。
他是一个意大利的男人,眼窝深邃,有着高挺细长的鼻梁和广阔的额头。
听说他14岁即举行小提琴独奏音乐会,在米兰音乐院深造时,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又被工部局乐队的指挥梅百器先生延聘来沪,担任上海工部局乐队首席小提琴,之后又被校长萧友梅聘请到音专任教,担任小提琴教研组主任。
原本以为他这样有才华又有个性的音乐家会十分傲气凌人,不过初次的见面,他看上去还是比较友善,似乎并不是很难相处。
见到进来上课的童斐,富华先是简单询问了她的基本情况,在得知她之前的老师是德乔后,激动地拍了拍身边的钢琴,再次确认道“是Decio·Rodin?”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他弯了弯眉,“我们都是毕业于米兰音乐院,他是我的同学,这真是太意外了,他竟然也来了中国?”
“是的先生,德乔先生是在民国14年的时候来苏州的。”
想到分别已久的朋友,他的眼中热切,“他还在苏州吗?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见他了。”
童斐有些不忍破坏他的期待,却也只能如实回答,“德乔先生已经离开了,就在去年。”
富华摊手,神情有些失望,“那真是太遗憾了。”他看向童斐,“既然你之前是德乔的学生,我想你的水平并不会很糟糕,先拉一首你熟悉的曲子?我好知道你的程度以及问题在哪里,以便于我能及时地帮助你改进它。”
“好的先生。”
说完,她从琴盒里掏出调好的小提琴,心里十分庆幸开学前缪宛瑜督促了她练琴,否则,自己恐怕没这么大的底气,能当场演奏一首完整的曲子。
还是要听妈妈的话啊,虽然,有时候会觉得烦。
这次,她依旧选择了最熟练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毕竟是第一次和老师见面,可不得给老师留下个好印象。
富华果然很满意,甚至在童斐演奏的时候给她配上了钢琴的伴奏。
尽管如此,他还是指出来不少她演奏中关于指法与节奏旋律方面的问题,又在她的曲谱上圈出了这几个地方,最后带着她一起练习了几遍出错的小节,嘱咐她课下先集中练习,再去演奏完整的曲子。
“我明白了先生,我回去之后一定好好练习。”
富华微微一笑,“我期待你下次的演奏。”
*
回到家,小夏已经烧好了午饭。
见童斐回来,赶紧去给她盛饭,盛到一半忽然停住了,“小姐,上午袁家的大少爷来找你,我跟他说你去学校了,他说晚上再过来找你。”
她提起“袁少爷”的语气像是再说一个老熟人,可是童斐却全然没有印象,不知他是“何方神圣”。
童斐漫不经心地夹了口菜,“袁少爷?”
小夏从厨房灶台上端出砂锅,小心地将它放在餐桌上,这才说道“就是住在平江路口的那个袁家呀!袁老爷可是苏州的丝绸大亨,跟咱们老爷都在苏州商会的,小姐你不记得了吗?”
童斐揪着脸努在记忆里检索“袁家少爷”。
这些不属于她的记忆跟她自己原本的记忆混在一起,她都快分不清哪个是她的,哪个是民国的童斐的,她又很懒,不高兴去理清。总觉得想这么杂七杂八的事情还不如不想,一切重新开始,乐得轻松。
她托着脑袋,终于搜索出袁少爷叫袁邵华,是和原主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不过后来,袁家少爷到上海读书,见的次数也渐渐少了,关于再细枝末节的事情,她懒得再去细究,毕竟这些记忆并不是她自己的。
小夏打开砂锅的盖子,白色的热气一下涌上。
今天烧的是莼菜银鱼汤,银鱼是从苏州带来的太湖银鱼,莼菜是上街买菜偶然看到的。
小夏又折回厨房给童斐新拿了一个碗,盛好汤放桌上,推到她面前“小姐你赶紧尝尝。热的才鲜!”
莼菜滑溜溜的,童斐用筷子夹了好几次都被它滑走,几次下来,她果断换成勺子。
莼菜爽口,银鱼鲜美。
没一会功夫,一碗汤已经进肚。
童斐吃饱了才想起问,“袁邵华来找我干什么?”
小夏摇摇头,“他没说,只是怪我为什么没早告诉他小姐你也来了上海。”
童斐又想了半天,也没觉察出来之前的童斐与袁邵华之间有些什么特别的情愫,看起来,应该就是普通的好友。
既是好友见面,她也不用太过担心。
要是恋人.......
那她绝对是要露馅滴!
吃了午饭休整了一会,她准备去上大提琴课。
小夏想送她去学校,童斐赶紧拒绝,“小夏我又不是小孩子,学校就在对面,我自己去就行了。”
小夏纠结地搅了搅手指,想起临走前夫人的嘱托,又看自家小姐一脸的坚定,还是不放心地送她到楼下,看她走的没影了这才回去。
童斐背着琴,走了几分钟的路才到学校,又吭哧吭哧爬了三楼,气喘的不行,等她气息稍微正常些,她才敲响老师琴房的门。
她的大提琴老师佘甫嗟夫也是一位浓眉大眼的外籍老师,不过,他来自俄国。
童斐的大提琴没有小提琴这么熟练,幸好是副科,要求没有主科这么严格,但佘甫嗟夫并没有因为是副科而对她放松,指出的问题比小提琴多得多。
碍于童斐的基本功一般,佘甫嗟夫并没有给她布置曲子,挑了几首专门练习基本功的练习曲,最后安慰她道“Tong,练琴的时候先慢速练习,等熟练了再逐渐加快,你的基本功并没有很差,只是缺少巩固,不要灰心,很快,你就能拉世界上最著名的曲子。”
童斐拿着琴弓连连点头,“我明白先生!我一定会好好练习的!”
她背着琴出来,碰上下一节上课的梁露。
梁露拉着她,“小斐,你等等我,我上好课跟你一块走。”
童斐想起袁邵华要来找她,只得委婉拒绝道,“露露不好意思,我晚上有点事情,等不了你了。”
梁露有些可惜,“没事没事,那你先走吧。”
童斐和她告了别,转身准备下楼,梁露又急急地追了上来,“小斐小斐!”
听到声音,她扶着楼梯,有些笨拙地转过身,“怎么了?”
“我突然想起来,唐景明他们约我周六去兰心大戏院看工部局乐队的排练,他们也让我问问你去不去。”
工部局乐队?是自己老师所在的那个远东第一乐团?
童斐眨巴着眼,“我们可以去看他们排练?”
梁露认真点头,“是啊,我也是听唐景明说的,音专的学生可以在周六上午免费听乐队排练!”
童斐眼前一亮。正好,她也想看老师们排练。欣然同意道,“好啊!那到时候我来你家楼下接你,跟你一起去兰心大戏院!”
“OK!”梁露看了看表,脸色突变,“啊!我上课迟到了!小斐周六说好了不见不散,我先走了!”
“好......”童斐话音刚落,梁露就已经没了影。
她重新扶着楼梯缓缓下楼,惯性总是让她的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前冲,艰难地下了楼,觉得一阵腰酸背痛。
她捶了捶腰,刚走出校门,猛然听得了一声——
“小斐妹妹!”
她一下意识到是在叫自己。
肉麻之余,转头寻找着声音的源头。
“我在这。”
她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门前站着一个青年男人,上挑的眉目,眉峰浓密,长得仪表堂堂,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打扮的极为时髦,此刻正靠在黑色的轿车前在朝她挥手。xǐυmь.℃òm
记忆中的脸与现实中的相重合。
是袁邵华!
她的脑中骤然闪现出之前的童斐对于他的称呼——“邵华哥哥”。
要了命了,这叫法也太肉麻了吧......现代哪会这么称呼自己的朋友?
可她又不能露馅,只好挠着耳朵,别扭地叫道“邵华哥哥。”
呕。
一片鸡皮疙瘩掉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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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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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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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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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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