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夏状元郎>第1章 想逃
  太正十二年春,南夏国,豫州,荥阳城,郑家府。

  厅堂之上,一对中年士绅夫妇正端坐太师椅上,男的样貌威严,儒士装扮,女的容貌秀丽,仪态雍容,而在他俩的跟前,还端立着一位年轻的华装少女,正等待士绅夫妇的吩咐。

  中年士绅地嘬了一口手中还冒着热气的华瓷盖碗茶,又慢悠悠地把茶杯搁到身边的茶几上后,这才开口说道:“书笙,再过半月,郡守府上就即将上门提亲了,这段时间你就安分一点,别再四处抛头露面了,免得他人闲话。”

  “啊……哦。”

  长得极为清秀,但样貌稍显稚嫩的华装少女不情愿地嘟了嘟嘴。

  中年士绅姓郑名温,是荥阳郑氏当代家主,而华装少女,则是他的长女郑书笙,此时,一家人正商定着女儿的终身大事。

  这亲家的来头可不小,自己是荥阳郡守,朝廷五品大员不说,还是余杭大族吴兴沈氏族人。

  当然,郑家也不差。

  甚至于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大夏国,荥阳郡郑氏是天下有名的名门望族。

  望到什么程度?

  先说荥阳郡内。

  在整个荥阳郡,有差不多一半的田地属于郑氏家族。

  而郡里最赚钱的生意,也有差不多一半跟郑氏有关。

  大约有七成的老百姓得在郑氏手下讨生活。

  毫不夸张地说,郑温在家里跺跺脚,整个荥阳郡都得震一震,若是没有郑氏的配合,那沈郡守也别想把荥阳郡给管好。

  再说荥阳郡外。

  对整个郑氏来说,荥阳只不过是兴起之地及大本营而已,在过去的数百年里,郑氏早已将触手伸到了全国各地,像荥阳外的豫州,大夏国的都城会宁,以及江南一带的繁华大城等,也必定有郑氏的产业和生意存在。

  这是财力方面的。

  势力方面更是不弱。

  郑氏先祖,便曾高居西汉大司农之位,位列九卿之一,后被贬至荥阳,在此开枝散叶,并书礼传家。

  而在过去的六七百时间里,在历朝历代,郑氏高居三公之位的有四人,位列九卿的则有10人,在朝中为官者则数不胜数。

  现在也不差,比如说,目前大夏国鸿胪寺的大鸿胪郑大人,位列九卿的高位者,就是郑氏族人,再比如说,郑温的胞弟,年纪轻轻也已经成为了余杭郡守。

  可以说,论家族实力,有着七八百年历史的名门世族荥阳郑氏,绝不是仅有百来年历史的新兴士族吴兴沈氏所能比的。

  而论个人声望。m.χIùmЬ.CǒM

  沈郡守虽然是五品地方大员,但只是沈氏旁系。

  而郑温虽然没有官职在身,但同样也是士子出身,并且作为郑氏第二十八代大房长子,早已接手郑氏族产,成为了荥阳郑氏一家之主的他,家业可不是沈郡守能比的,影响力也未必比沈郡守差到哪里去。

  因此在郑温看来,自家长女配沈郡守家儿子绝对是绰绰有余,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正嘟着嘴的郑书笙却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郡守家浪荡子根本就配不上自己。

  为啥这么认为?

  作为数百年世家,家族基因在经过数百年的优化之后,郑氏直系族人随便拉一个出去,都已算得上是俊男靓女,而郑书笙作为长房长女,则是更加,年纪轻轻就已获得荥阳一枝花之美称。

  而郡守家浪荡子呢?

  身高比郑书笙高不了多少,体重却起码是郑书笙的两倍,稍稍团一下,就可以搁地下当球滚了。

  好吧,郎才女貌,就算郑书笙不太在意外貌,那郡守家的浪荡子有才也行啊!

  有个屁的才!

  除非斗鸡走狗玩蟋蟀、提笼架鸟逛梨园等声色犬马、游手好闲之事也能算得是才。

  那看在家世的份上,无貌无才有德也行啊!

  可郡守家浪荡子倒好,十四岁进青楼,十五岁成勾栏常客,年纪轻轻就已在荥阳城“浪”得虚名,浪得满城人人皆知。

  而郑书笙自己,三岁识字,四岁学经,五岁学画,六岁弹琴……才十六岁的她,已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礼乐御数,样样精通,毫不夸张地说,若她是男子,将来必高中秀才、举人,甚至是金榜题名。

  试问,这样的她,又岂肯嫁给那样一浪荡子?

  她情愿嫁给一有才有德的寒门秀才!

  当郡守家提议此事时,她曾尝试反抗过,可她那从小就对她疼爱有加的父亲,在此事上却一点都没得商量,只是安抚她:“沈家子爱玩是爱玩了一点,但那是年少不懂事的缘故,等成亲了,接手沈家产业了,就会懂得收敛的。”

  会收敛个屁!

  就在前些天,郑书笙还听说,沈家浪荡子拉着一帮人跑去豫州城看花魁大赛去了。

  这简直是准备浪遍天涯的节奏。

  她实在是不甘心自己的下半辈子就委身于这样一个不成器的家伙。

  因此,在父命难违,实在想不出其它招的情况下,她唯一能想到两个字:逃婚。

  逃离这个家,远离沈家浪荡子!

  而现在,既然提亲的事已列入议程,那逃婚之事是不是也该付诸实践了?

  郑书笙表面上假装嘟嘴不痛快地答应着,脑袋里却是在转得飞快:只是该怎么逃呢?又能逃去哪?

  这对她来说还真是个大难题。

  首先,作为郑家女,家中仆从无数,不管她走到哪里,都有人盯着、看着、跟着,想单独脱身极其不容易。

  其次,别看她家境富裕,可从小到大,她最远也就到过临近的豫州府,其余时光,基本上都是在荥阳郡内打发。

  脱身不容易,去处没目标,出门没经验,这让她怎么逃?

  正当她犯难时,管家进来向郑温禀报道:“老爷,浪之公子求见。”

  “宣他进来吧。”

  郑温皱起了眉头,不耐烦地向管家挥了挥手,又转向郑书笙道:“你先回房去吧,这些天就别出门了。”

  郑书笙:“……”

  这是要被禁足的节奏?

  这可是让她跟犯难了,但她还是又嘟着嘴哦了一声之后,轻手轻脚走出了厅堂。

  “小姐。”

  守候在厅堂之外的丫环书香迎了上来。

  郑书笙却抬起右手,把食指竖在嘴巴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贴到门边,又听起了厅堂里的动静来。

  “老爷,浪之这是下决心要走了吗?”

  “唉,那个脑袋被驴踢了的家伙,看来是铁了心要走了。”

  厅堂里又传来了她父母的对话声。

  郑书笙原本是想继续偷听一下,她父母对她婚事的安排,没想到,她父母却讨论起了另一个人的事来。

  但她的眼神却亮了起来。

  对啊,那个脑袋被驴踢了的家伙不也准备走吗?

  是不是可以一起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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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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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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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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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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