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天价前妻:总裁贪欢,轻点撩>第173章 谎中谎
  我回到卧室躺倒,连洗漱的力气都没了。

  这一天我明明没做什么,可全身的精力都耗尽了,连勾手指的劲儿都没了。

  可越是累,越无眠,睁眼看着天花板,能明显得感觉到时间在缓慢的流逝。

  后来我到底还是拨出了葛言的电话,寂静的夜里,耳边传来的嘟嘟声特别聒噪,就像我看似平静却狂躁的心跳。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人接,在我快要放弃时,葛言的声音出其不意的从里面传了过来:“老婆……”

  他那边很安静,没有一点声响,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朦胧,似乎是被我吵醒了。

  我明明有很多话想说,可刚一张口,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无语的沉默里,葛言似乎清醒了不少:“老婆,这个点打电话给我,是想我了吗?”

  我恩了一声,他轻笑出声:“我也想你。”

  我抿了抿唇,半响后问他:“你在哪儿?”

  “不在家能在哪儿。”

  “哪个家?你出租给我的家,还是你的大公寓?”

  我追问时,感觉到心脏都在激烈的颤抖。期待答案,又害怕答案,索性闭上眼睛,就像关闭了一道被他伤害的阀门。

  “干嘛分得那么清楚,两个家都是我们的家。”

  “那你在哪个家?”

  “当然是在公寓,毕竟这段时间我们都住在这儿,你没在我是寂寞了些,但总不至于换地儿。”

  他的话就像一块肥肉,看起来好吃,可吃起来又嫌腻。吐了恶心,咽下去更恶心,只能含在嘴里,进退两难。

  我想说我此时就在公寓,但到底忍了回去,说了句晚安就挂了电话。

  我倒要看看,他的谎言能说多久!

  这一夜我伴着眼泪睡去,我睡得很浅,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就醒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发现天已经亮了,脚步声也近了。

  我微扬着头看着门外,表情不悲不喜,当葛言走到门口看到我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吓得往后退。

  我一瞬不瞬的看着他,他的脸有些发红,尴尬的笑着走过来想抱我:“老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不着痕迹的避开了,和他保持了距离,睁着眼睛看着他却不说话。

  他继续尴尬的挠了挠头:“你回来前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我若有似无的笑了笑:“想给你个惊喜,但现在看来似乎成了惊吓。”

  “没有,真没有!”他蹲在我面前,“你凌晨四点多打过电话给我,你是那时候到的?”

  他见我没说话,继续说:“你别误会,我昨晚在公司加班,不想担心才没说的。我绝对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我发誓。”

  他说着就举起手想发誓,被我拦住了:“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没睡够大脑慢了几拍。你一个劲儿的解释,但显得你真做了亏心事似的。”

  他干笑:“我是怕你误会,想第一时间消除它。”

  他说着楼抱住我,我低头用指尖在他的手心里画圈圈,漫不经心的说:“其实我根本没回老家,我到机场又折返回来了,这两天你都没回家,都是在公司加班吗?”

  我说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他脸上的表情在某个瞬间微微一滞,几秒后他用笑缓解着尴尬:“我前晚在家的,只有昨晚在公司加班,你别想套我的话。”琇書蛧

  我摇头:“我是说真的。”

  “可我前晚真的在家。”

  他这句话说得肯定,我觉得他在这件事上没撒谎,便笑着戳了戳他的胸口:“干嘛那么严肃,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他翻身压住我,狠狠的亲了我一口:“小家伙,是不是我太宠你了,才让你有胆子试探我的。”

  “才不是,我胆子本来就大。”

  “是吗,我以前没注意,让我脱了衣服好好看看?”

  我拍开他不老实的手,又侧着身子从他身下逃了出来:“我这一夜几乎没睡,没精力陪你玩。”

  他也没勉强:“我去煮面,你吃了再补觉?”

  “不用了,醒了也睡不着了,我待会去找洪秧。”

  我故意把洪秧的名字咬得极重,他听到这个名字后,眼底果然闪过一抹看不透的深沉。

  但他很快恢复了正常,让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看错了。

  他看了看我,打开衣柜挑选衣服,不冷不热的问:“她怎么了吗?”

  “没什么,她就快到预产期了,我去看看她。”

  他似乎叹了声气儿:“你对她那么在意,难道把旭旭留在老家连夜赶回来,仅仅是为了她?”

  他说话时手上的动作也停了,心思根本没放在挑选衣服上。我走过去拿了件衬衫和休闲裤递给他:“吃醋了?”

  他嘴角一咧:“吃女人的醋,犯得着嘛?”

  我拽着他的手侧头仰视他:“可你分明一副失宠小媳妇的表情。”

  他低头在我脸上快速亲了一口,然后开始换衣服:“我只是不想你和她走得太近,我和丁书景虽然关系不佳,但不能抹杀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的事实。而洪秧也知道这一点,她可能会把仇恨的焦点转移到我们身上来。你靠她太近,会很危险。”

  我辩解:“洪秧没有你说的这么坏。”

  “这不是一个‘坏’字就能概括的,洪秧的事闹得满城皆知,她走到哪儿都会被人指指点点,而她一旦承受不了,就会找一个仇恨的目标来支持她活下去。”

  我想了想,说:“若真会这样,那我更应该和她见面。我们老家有句俗话,人没有打怕的,只有敬怕的,意思是说你要尊敬、喜欢别人,别人才会同意尊敬你,若冤冤相报,必定没完没了。丁书景是罪魁祸首,而你作为他的胞弟可能会被牵连,那我作为你的女朋友更应该和她建立良好的关系,这样才能温暖她的心。”

  他一脸纠结:“可这很冒险。”

  “我不怕冒险的,若是会怕,当初就不会挺着大肚子跑去见你,用一颗肾换取和你结婚。”

  他胡乱的揉了一把我的头发:“我真是拿你没办法。”

  “既然没办法,那就好好的宠着我、爱着我呗。”

  他把我紧搂在怀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听到他似乎是叹了声气儿,却什么都没说。

  后来葛言去了公司,我和洪秧约在私人会所见面。

  她更胖了些,也开朗了些,还和我说胎儿最近很调皮,有时候半夜都会被他踹醒。

  我笑:“一定是个很健康活泼的孩子。”

  她也笑了,可脸上的笑却渐渐凝滞,眼睛看向窗外的某处:“梁嶶,我后悔了。”

  我轻声问:“后悔什么?”

  “后悔把孩子送去福利院,我想自己养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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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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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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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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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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