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和尚在取经之后,便还俗去了女儿国,与那女儿国国王在一起只羡鸳鸯不羡仙。
至于八戒和沙和尚,也是各得所求,日子过的优哉游哉。
这就是,一曲西行记,几段鸳鸯谱!
好了好了,西游记的故事讲完了,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
朱顶从软草堆上站了起来,自以为潇洒的弹了弹身上的草屑,又自以为优雅的一撩衣襟转过身形,哪料到在他讲故事的时候,他的听众之一就用细草绳在他脚下设了套,于是他便华丽丽的再次投入草墩的怀抱,换来一阵快速远去的哄笑。
朱顶原名朱鼎,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他现在只能叫做朱顶,原因他是知道的,从看到这个世界的光明那一刻,他就知道——他生就宿慧,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
而他所生长的地方,正是当今洪武皇帝的故乡,凤阳府下辖凤阳县内凤阳镇,这镇上三百六十四户人家,几乎都当得起皇亲国戚的称呼,几乎家家当年都曾给过朱元璋一些照拂或者是他子弟近卫的家眷,所以老朱在做了皇帝之后,便在自己出生的地方圈了一大片地,成为他们新的家园,成就了这一方凤阳镇。
朱顶手脚并用的从松软的草堆中央爬起身来,对着哄笑远去的五个坏小子就是一阵臭骂,换来又一阵的大笑,直至他们消失在镇子里的房屋之间。
“呸、呸、噗”,朱顶吐出嘴里的草屑,无奈又认命的长叹一息,随后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远去的那五个坏小子是这镇上出了名的混世魔王,号称凤阳五虎,张家偷狗、李家抓鸡、冯家牵羊的“无恶不作”,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五个兄弟,虽然曾经身为成年人的他,一直排斥和五个只知道胡闹的小屁孩之间称兄道弟。
“我滴个孩来,你个麻赖娃子,你那几头蠢牛又把我家地啃了,看我不告诉你叔叔婶子,看不扒了你的皮!”
朱顶听到这声喝骂,却没有像平常十二三岁的娃儿那样表现出惊恐,反而一脸挪揄的对那老农说道:
“哎呀,吴家三叔,你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
镇上老少谁家不知道,你家那庄稼你向来是只管撒种子,可从来都不侍弄,你那地里谁分得清秧苗和稗草来?琇書網
说吧,又找我啥事?我胆子小,可经不起你吓唬!”
这吴老三的老母亲是出了名的善人,曾经给过饥寒交迫的朱元璋半块糟糠饼子,据说还是从这吴老三嘴里夺下来的,也因此,在老朱登上大位之后,便封了老吴家男丁一个世袭举人,月月有官府给的薪俸。
不仅仅是老吴家,这凤阳镇的男丁几乎个个头上都顶着功名,就连新出生的娃儿都有薪饷可拿。
对此,以老大人宋濂为首的一群大儒对朱元璋对自己家乡人的优待颇有非议,毕竟别人需要辛苦数载甚至数十载,都未必能够取得哪怕最低的秀才功名,可是这里的娃娃却在一出生就有了远超于他们的起跑线,对天下的读书人而言,这是大大的不公平。
可是这些非议才一起头,就被铁血而强势的老朱给压了下去,这凤阳镇的老乡也是实在不怎么争气,空顶着功名的帽子,可是到现在立国十几年的时间,能识文断字的却只有堪堪双手之数,更遑论道德文章了,于是这里就成了大明朝举人、秀才最多的镇子,也是最名不副实的“举人之镇”。
就此,这个大明朝举人老爷最多的小镇子,也就从老大人们的视线中渐渐消失,再也没有被关注过。
而朱顶面前的这个吴老三就是这镇子上不学无术的典范,他与朱元璋同龄,两人儿时还是很好的玩伴,可是现在老朱已经成了一位注定会被万古颂咏的开国大帝,吴老三却把自己的举人头衔都输给了一个七岁的娃娃,若非两年前朱顶看他可怜,教了他点手艺,恐怕他就要成为大明朝第一个要饭的贵族。
“哎呀呀,就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要不怎么说顶哥儿是注定要当大官儿的,从里到外都透着股子贵气儿,说到底是读书人啊,我们这些泥腿子……”
朱顶连忙打断吴老三的唠叨,这个浑人叨叨起来也不分个时宜,这话要是被外乡人听了去,往严重说可是真的会掉脑袋的!
他吴老三从根子上那可是御赐的举人,就算把功名输了,那也是输给了乡邻,输给了同样被老朱御赐过的乡亲,他自称泥腿子没事,可被夸的朱顶还要命不要了?
朱皇帝的心眼可向来不怎么大!
“打住打住,你这么说没事,别连累我,我和你比不了,我是外来户,官府可不会照顾我。”
吴老三脸上一阵羞臊,转而成怒:“哪个不长眼的敢动咱家顶哥儿?看老子不掀了他房顶!顶哥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镇子那个衙门就是个摆设,那老倌儿他敢管谁?只要老姑奶奶在一天,他就得见天儿的去磕头问安!”
朱顶白了吴老三一眼,这一老一少便挤在一起嘀咕了半晌,又在一阵窃笑之后,各自分开。
朱顶看着逐渐西垂的斜阳,颠了颠怀里的散碎银子,满意的从吴老三的田里赶出已经开始倒嚼的五头肥牛,迎着夕阳的余晖,慢悠悠地驱着牛群向镇子里行去,在他的身后,是不知道跑去哪里寻找野味,刚刚回返的一条土狗,它有一个很土的名字——大黄。
大黄其实已经很老了,它和朱顶同年同月同时出生,再过两个月就要年满十三,却丝毫看不到衰老的迹象,是镇子里名副其实的狗王。
如今的凤阳镇可绝非后世凤阳歌里唱的那样多灾多难,这里是出了名的福地,风调雨顺自不用提,耕无税早在十年之前就已经实现,甚至就算农人不事生产,都不会有人饿到,朱皇帝对这些与他有过恩惠的老农们,真真不是一般的亲厚。
朱顶驱赶着牛群走在光华的石板路上,偶尔传来“啪啪啪”的声响,在几坨褐色事物坠地的同时伴随一股子恶臭,黄牛这种生物排泄的时候从来不分时间地点。
这其实是一件让旁人很烦躁以及厌恶的事情,想像一下,美丽的傍晚,人们在自己家的门前迎着和煦的微风纳凉,或逗弄着幼子乖女,或手捧着时鲜的果蔬大块骨朵,或在流经自家门前的清溪里洗涤着青菜白米,一抬头却有一坨屎摔到了近前甚至还会被溅上几点,这心情便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愉快起来。
然而朱顶每天回家的“撒屎”之旅,却从来不会遭到厌嫌,反之,他的几头黄牛在哪一家的附近排泄之后,这家的主人便会笑呵呵的抄起杵在门边的铲子,撮一些黄土把那些排泄物收拾干净,倒进自家的粪便收集站,到了晚上自然会有专门的杂工来将这些禽、畜的排泄物,拉去镇外的沼气池处理。
在镇上生活的人们有一个共同的认知,他们和大明其他地方的百姓最大的不同点,不是这里是皇帝的家乡,不是这里有着全国密度最大的举人,也不是因为他们从建国开始就可以不再纳税,而是因为他们自认要比别的地方的人,生活的“高级”许多。
凤阳的冬季虽不会大冷,却也有些阴寒,可是这里的家家户户屋子里却总保持着惬意的温度;夏季的酷暑对镇子的影响也几近于无,在每条路上,在每家每户,都会有大大小小的“风扇”散布着,这里的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调节墙上的木质旋钮来控制风力。
老一辈的人总说,这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而这些“风扇、暖气”,和道路两边每到夜晚就会被点燃的“巨型铁蜡烛”,以及更多的便利,都要归功于镇子远处那个并不如何脏臭的沼气池子,还有镇东头那座装着巨大“茶壶”的房子,而这一切便是朱顶在两年前,借吴老三之手实现的。
然而,镇上的成年人之所以对朱顶如此热情、关切,却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毕竟这些也不是白来的福利,是要按时交钱的,虽然那点儿钱财对于现在的凤阳人而言微不足道。
况且,朱顶才是那沼气池和“大茶壶”最大的东家,这本就是极少人知道的事情。
他们对朱顶的热忱源自最根本的敬佩,对这个从小就用自己那神奇的小脑袋为镇上的居民们解决了无数疑惑、麻烦的小孩,对这个远未着冠,只旁听过几天族学就在九岁稚龄高中秀才的小孩的敬意,那是源自这个时代的百姓对真正的读书人,最诚挚的敬服。
朱顶一直认为这个时代的百姓简直可爱的过分、糊涂得过分,他们对于读书人的认识,简直已经到了一种近乎病态的崇拜,甚至已经不分人格和品德,甚至供上神坛!
而朱顶更是被镇上的学政认为是神童,是文曲星降世,是专为做学问而投胎的!
学政大人胸脯拍的砰砰响,朱顶作为这个有着百余位秀才、举人的镇子上唯一的一个能做学问的读书人,是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代宰相的人物!
先不管朱顶再如何优秀、再如何早慧,他的这点成绩放在一州一县或许还能值得称道,可是放在整个大明朝也不过一点绚丽的水花罢了。
再说宰相这个称谓,显然,这位开口闭口之乎者也的老学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随着不久之后胡惟庸案发生,大明朝恐怕不会再有宰相这个职位了。
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朱顶高中院试一等头名之后,正是要加紧用功提名乡试,眼看着就可以光宗耀祖的时候,却有人出面阻止他继续“上进”。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朱顶的叔叔,把他抚养长大的朱涂元。
每每思及至此,镇上的人们一看到那座镇上数一数二的宅子,脸上总是会露出几分不解以及更多的鄙夷。
那里就是朱顶的叔叔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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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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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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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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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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