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72. 难得的聚餐盛宴
  今天下午没一会功夫,狗腿就逮住了一只大肥野山鸡,回来大伙一起动手,杀鸡烫水拔毛开膛破肚的。

  处理干净了,让银凤嫂用茶油生姜爆炒一番,加酱油后,放在小灶上的瓦罐里,倒入水后慢慢炖起,改小火焖熟,上桌后,一揭盖,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这么一桌好菜,需要好酒来配啊,无酒不成席,银凤嫂拿出刚吊出来(酿造后蒸馏)的土烧酒,给大伙满上(酒杯)。

  大伙也叫上银凤嫂和打下手的帮手,一起上桌吃饭,银凤嫂也不客气,端起酒杯,给大家敬酒。

  本来,挑夫们很少喝酒的,一来花费钱财,二来影响挑担子,所以平日里,特别是中午,牛牯是不会叫酒的,这次不同,要在这里歇上一晚,也难得大伙高兴。

  牛牯自己也开心,只要能挑上廿八都的私盐,以后肯定够兄弟们开怀畅饮的,所以,今晚就默许了大家喝酒。

  既然要喝,就放开喝;牛牯自己也把小小的酒杯子撤了,改成吃饭的大碗,倒上半大碗土烧,站起来端着,看了一眼大伙,满眼的话,却说不出来,良久无语,索性就低头一口闷了碗里的酒。

  大伙纷纷吃开了,热闹起来,吆三的吆三,搂脖子的搂脖子,灌酒的灌酒。

  这种土烧酒度数极高,和酒精一样,撒在桌子上一些,用火一点就能烧起来,那火焰,青青的,炉火纯青一般;能烧得来的酒,所以叫烧酒。

  喝这种酒,简直不是在喝酒,像在喝火一样,一口下去,像喝了一团火一样,从嘴巴到喉咙到肚子,一路烧下去。

  酒量差的,那更是像在喝刀子一样,入口后,一路割下去,被割得火辣辣的痛;三狗是不敢多喝这样的烈酒,本来家里家教严,没成年,烟酒是不能去碰的。

  所以,三狗和秀才角蚤等几个小孩,就以吃菜吃饭为主,他们也不觉得这酒好喝,味道冲鼻子,喝到嘴里辣嘴巴、辣喉咙、甚至辣肚子。

  最主要的是破坏了口腔里的味觉,嘴巴被辣得又苦又麻的,吃什么菜都吃不出味道来,岂不是亏大了,这一桌好菜啊。

  所以,三狗他们开始跟着大伙喝了两口意思一下,就拿着饭碗去盛饭了,就着红焖野山鸡、尖椒炒肉、腊肉、咸肉、芋头杂精肉(带汤汁的芋头配瘦肉)等一通猛吃,连干两三大碗米饭,直吃的肚子再也装不下为止,才下桌。m.xiumb.com

  其他的,能喝的就喝起来,不能喝的就少喝点,当然也有贪杯的,比如萝卜竹竿这几个,喝得舌头都大了,说话都不利索了。

  风姿绰约的银凤嫂,酒量很不错,不过喝了几杯烧酒后,尽管不醉,但酒红上脸,在烛光下,更是妩媚动人,直把大家看得呆了。

  真应了秀色可餐这样的话,直把这一大桌美食都给比了下去,大家心情舒畅,自然就比平时多喝了几杯。

  这酒不醉人人自醉,说的就是这个情景;没一会儿,就喝趴下好几个了。

  醉了好啊,人生苦长,难得有几分做自己,即使是再卑微的草根,也有属于自己的甘露。

  好在晚上也睡在这里,也难得大伙这么开心,牛牯就不说什么了,特别是这个萝卜,醉了更好,不然晚上沾花惹草的,指不定会惹出什么祸来。

  不过银凤嫂晚上是没在客栈里睡的,本来她家房子就在客栈边上,晚上客栈留下一个帮手看着,银凤嫂就回到自家房子和自己孩子睡,公婆睡另一间房子。

  客栈小,没几个床位,如果客栈人多客满了,村里的帮手也回家里睡;平时如果客人多,银凤嫂的公婆也会带着孩子过来打个下手,帮忙洗洗菜什么的。

  ……

  第二天一早,牛牯就挨个叫醒了大伙,银凤嫂早就把稀饭煮好了,还炒了几个下稀饭的咸菜,比如萝卜干、酸腌菜什么的,还拿了自家做的豆腐乳、辣椒酱等酱菜出来。

  大家用冰凉清爽的井水洗脸,一激,全都清醒了,昨晚醉酒的几个也没事了,这个土烧酒好,纯净不掺假,所以不上头,好酒的人,还觉得喝了后更精神气爽的。

  大家各自拿碗去勺稀饭吃,这一带人喜欢在早上吃粥(稀饭),一来因为每天中午晚上蒸饭是属于捞饭,不能用生米来蒸饭。

  早上烧开一锅水,下一整天全家吃的米,等米煮到半生熟时候,捞起大部分(管这个叫饭麸),剩下的继续跟米汤一起煮熟成粥,早上就以喝粥为主。

  到了中午,把饭麸倒在垫有纱布的木桶饭甄里,放在铁锅开水上面蒸,饭甄底下一层是镂空的,所以会有热水气冒上去,隔空把原来半生熟的饭麸蒸成熟饭,有些地方管这种做法叫捞饭。

  捞饭由于二次加工,每粒米饭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发开,所以在饭甄里被蒸的很松软蓬发,口感比较好,加上木桶的木香味,是现在人称道的木桶饭。

  平时早饭以稀饭为主,但如果干重活,一般也要吃干饭,毕竟稀饭跟喝水一样,很快就饿了,不顶肚子不扛饿。

  所以,银凤嫂也准备了干饭,只是昨晚剩下的米饭,放在锅里闷热,把菜柜里昨晚剩下的一些菜也端了出来,类似现在酒店的自助早餐,想喝稀饭就喝稀饭,想吃干板的就吃干饭。

  不过大家一般是先喝碗稀饭,这大清早的,先喝碗热稀饭,有洗肚子和暖肚子的好处,对胃有好处。

  当然,这些底层的草根一来没有健身养生的想法,二来没有条件来养身,所以,就不存在刻意这么做了。

  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口感,那个年代没有多少人早上起来刷牙的,不知道也没有条件做这事。

  每天早上起来,讲究的也就是喝口盐水或是白开水漱漱口,不讲究的,直接吃饭的很多。

  但是如果先喝碗热稀饭,有漱口的功能,早上起来嘴巴里粘稠的苦苦的味道就没有了,如果白天要做重活,第二碗来个干饭,就完美了。

  因此,大家第二碗基本是吃干饭,前面说过了,这座山“七上八下”,从这山顶上到目的地廿八都有八里地,得要多吃点,不然半路饿了,可没有东西吃。

  别人喝粥也就是吃点咸菜酱菜的,角蚤这孩子还小,忍不住也夹了肉菜下稀饭,没想到这个很好吃,热稀饭加冷肉,是一种奇妙的组合,三狗也试了下,还挺好吃的。

  银凤嫂也大方,叫大家放开肚皮吃,吃不完的拿个干荷叶包起来,在路上吃,也算是充饥;当然,大家不会这样做了,那样太糊涂(不客气)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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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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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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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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