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这种拧脾气,不仅让在座的诸人都变了脸色,更是让曹操的脸上黑上加黑。一步步从平民坐上魏王的位置,除了自己的长相外貌,曹操是自信得快要爆炸了,哪知道这个比自己还丑的小锉子居然敢当面讽刺自己?
区区魏王门下一吏,就说在自己手下不如呆在朝庭“辅佐”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天子喽?
曹操强忍的要喊出把这个无礼之徒推出去先奸后杀的话,冷笑了一声道:“莫非贵使有意去侍奉天子?孤倒是可相助一二。”
张松再怎么不知好歹,听见这话汗也下来了,侍奉天子,别开玩笑了,呆在一个无兵无权,连钱都要找魏王伸手要的天子身边,还不如就呆在刘璋身边呢。
“魏王勿怒,松一时口快,天子身边虽好,松一身才学去了却是无用。”
张松见曹操极度不爽的瞪着自己,那双细长的小眼睛满是盈然的杀气,只觉得脖子后面都是凉凉的。
见张松松了口,张锋也松了口气,要是这个张松实在不知好歹,说不得只好真的派人把他象书上说的那样“棒打出去”,然后强行把他的西蜀地形图给抢过来好了。
可是那样的话,刘璋那边就少了很多“外援”,比如孟达、法正。
气氛一时间变得很尴尬,虽然张松老实了许多,可是看曹操脸色,恐怕凭他的脾气,不会有机会再让张松乖乖的把图献上来了。
灵机一动,张锋想到办法了。
对着张松举起酒道:“贵使适才夸口说一身才学没于庙堂,未知为何?也好教我等开开眼界。”
不管张松理会张锋的好意与否,讲到才学,硬绑绑的身体又坐直了几分。
“非是松大声不惭,自幼而今,所学之书经,只不过目观其一次耳,从未过二。饱学二字不敢当,但想来放眼天下,也未敢做第二人之选。”
有这等奇事?
荀恽、钟毓等人轰的一声就炸开了,纷纷摇头说不信。
曹操更是嗤之以鼻,压根不相信这个又丑又矮的愣头青有这样的本事。
众人纷纷出言商量要试试张松是不是言过其实,记性好的人或者有,可是过目不忘,那可不是普通人的本事了。
可是他既然说他看的书只看第一次的,那么随便找一本书来,也许正好是他看过的,那么哪里去找一本他肯定没见过的书来呢?
挑起事端的张锋反而不做声了,安安静静的喝酒,抱着一种看戏的眼神看看群情激奋的众人,又看看成熟在胸的张松。
众人你推我挤的争论了一番,最后由最受曹操喜爱的秦朗站起来向曹操行礼道:“适听闻魏王新著《新书》,乃仿孙子十三篇而成,其中均是魏王行军多年的心得体会,于征战天下,流传后代大有裨益。魏王也是刚完成不久,想来这位别驾并未看过,何不请之一试?”
孟德新书游戏中有,可是现实并没有流传下来。有一种说法是就是曹操写的《孙子略解》,当年诸葛亮在建设封建主义现代化农村的时候就是读的它。
马屁人人会拍,可是拍得好也有讲究。对于长相不佳的人,就不能说他风流潇洒之类,而要说他“有才”,而长得漂亮的人,多半听多了夸他外貌之类的话,如果多说说他的内在美,估计他会把你当知己。
曹操被秦朗的话弄得眉开眼笑,想都不想道:“来人啊,去我书房拿《新书》来!”
片刻,两个小童躬身抬着一卷纸而入,在曹操面前小心翼翼的打开,一共十三篇,张松也不多做作,站起身来撸了撸长袖,走到《新书》面前细细的看起来。
众人屏住了呼吸,生怕动静大了就让张松为自己不能背出新书而找借口似的,连曹操都瞪大了小眼睛,张松成了全场的焦点。
张松看一篇,读一遍,点点头,两个小童就换一张纸,还是拿在手上让他看。虽然张松看读的速度并不慢,但是当两个小童换到最后一张纸,额上都已见汗。
“松已观毕,魏王所作之新书,果然见识不凡,堪比孙、吴。现试诵之。”
两个小童把十三张纸卷好,又行了个礼退下,整个厅里的人都伸长了脖子一眨不眨的盯着张松,生怕他趁人不注意会从袖子里摸出一张写满答案的小抄似的。
“操闻上古弧矢之利,《论语》:足兵。《尚书》:八政曰师。《易》曰:师贞,丈人吉。《诗》曰:王赫斯怒,爰征其旅。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圣人之用兵,戢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武所着深已。审计重举,明画深图,不可相诬,而但世人未之深亮训说,况文烦富行于世者,失其旨要,故撰为略解焉。”
张松虽然长得不堪,倒是一付好伶牙利齿,加上其记性果真不凡,把曹操说话的语气模仿得惟妙惟肖,刚刚把新书中的“序”背完,曹操就已经大变脸色。
“世间真有如此奇人耶?”
不由得他不信,就是场中诸人也是大吸冷气,一般来说背诵的时候刚开始注意力最为集中,能背出一两百个字的序也不足为奇,可是张松并没有半点停顿,慢慢的将十三篇全部一字不错的背出。www.xiumb.com
张松已经进入一种完全忘我的地步了,享受着周围人惊讶和敬佩的目光,闭着小眼睛,脸上全是满意的微笑。
“先生果然是奇才!”张松被吓了一跳,因为曹操走下了位置一把握住他的手。
“来来来,快快入席!”曹操大声呼喝着,“来人啊,换酒,添菜!”
曹操突如其来的热情让张松神采飞扬:“雕虫小技,何足魏王如此礼遇?愧不敢当。”
“哈哈,永年何故过谦?孤又岂是埋没明珠之辈!适才多有得罪之处,还望永年不要见怪。”
十几个婢女穿花蝴蝶般的涌入,将热气腾腾的酒菜替换已经冷去的残肴,曹操亲自倒满一杯酒,递到张松面前,好像这时他的面目一点都不可憎,连大鲍牙都闪着刺眼的金黄色:“永年,满饮此杯!”
张松来就是为了这一刻,如今见到曹操笑容可掬的站在自己面前,又如何不感动:“松……松……何德何能,能担魏王厚爱?”
举起杯了,就着饮了,刚才那些见过张松口才和过目不忘本事的人,一见曹操都放下姿态了,更是和风细雨围着张松灌,一下子仿佛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一般。
曹操见喝得差不多了,冲着迷离眼神的张松道:“永年大才,于刘季玉处偏安一隅不免明珠暗投,如永年不弃,为孤效力如何?”
张松等的就是这句话,大喜而拜:“敢不效死命!”
一边打着酒嗝,张松一边终于拿出那个张锋注视了很久的盒子,象拿出一个可能会引爆的炸弹一样把一付卷得很细的绢,递到曹操面前:“新归魏王,无有重物,这为松观蜀中地形所画之四十一州郡图,蜀道崎岖,千山万水,车不能方轨,马不能联辔,若用此图,当事竞全功也。”
曹操大喜道:“天佑我得永年!”
张锋看着欣喜若狂的曹操,把一杯酒狠狠的扪进口中,一股使人迷醉的液体由喉而下,叹着总算让曹操留下了张松,又开始发愁。
自己从现在开始,又要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自己一次又一次帮曹操挽留、推荐人才,可是自己这么一位“大才”,又会被曹操置于何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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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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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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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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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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