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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六节

  长安城西。

  西门已经禁止平民出入,大队大队的士兵正鱼贯而出,站成整齐的方阵队形。这仅仅是张锋带来的人马,主力则早就在城外整备准备出了了。

  城门外放着一张长长的供桌,上面放着供果、一个香炉、几样奠牲。

  张锋带着瘸了条腿,走路有些跛的魏续,走到香炉前,一个士兵递来几根香,两人拜了拜,然后恭恭敬敬的插在炉里。

  头上带着的冠上裹着麻布,士兵的武器上也系着一条麻布,最前面的几百人还举着白色的招魂幡。

  “兄弟们,上次,我张锋无能,害得两千多好男儿惨死在韩遂手里。我日日夜夜记着那天,发誓有天一定要亲手报这个仇。”

  张锋指着脸上那道自己又亲手划上去的伤痕,这次伤得更深了,虽然过了几个月,脸上的伤痕却始终很明显。不过没关系,他不靠脸吃饭,再说该泡的妞基本上也到手了。

  “告诉我,这次我们出征的目的是什么?”

  数千人齐声高呼,戟矛重重的顿在地上,当几千只矛同时顿在地上的时候那种大地为之一颤的感觉就好象有千军万马在奔跑一样,端的气势惊人。

  “报仇!报仇!”

  魏续更是喊得声嘶力竭,仿佛那一刻又回到了当天那个可怕的时候,眼睁睁的看着最亲密的兄弟一个个的倒在自己眼前,却根本无力去救。

  甚至他们的棺木里,躺的都不是他们自己。

  想着想着,魏续的两眼又开始模糊了,胡乱摸了两下眼睛,才发现张锋的眼睛也是红的。

  “我们这次去,就是要给惨死的兄弟们报仇的!不管谁拦在我们面前,只有一个字!杀!——”

  张锋拖长了声音高呼道,几千人宛如一人般整齐的和道:“杀!杀!杀!”

  甚至有那么一刻,张锋都能理解曹操为什么在历史上会在徐州屠城,失去了亲人和手足,那种能蒙蔽一切的仇恨可以让理智的人做出任何冲动的事来。

  屠金城?

  不会。

  那会有害曹操一直苦苦竖立的正面形象,何况在西北这块地方异族很多,如果激起其他民族的反抗,就算他是张锋也没法跟曹操交待。

  可是屠光韩氏一族却是可以的!

  张锋已经在想像攻破金城后将韩氏一家老小全部凌迟,将人头堆成一座“京观”(人头金字塔),警告那些任何敢捋曹军虎须的人!

  自董胖乱政以来,西北地区跟朝庭的关系一向都很淡,名义是上朝庭在管,实际已经根本就各自为政,特别是董胖发家之地陇西。

  各种势力关系之复杂已经不能用杂根错节来简单的形容了,加上汉民与各胡族之间的争斗关系,几乎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有时他和你打我,有时却是我和他打你,政事更是荒废已久,战力倒是强悍,只不过是单兵作战的,要是上了战场就象一盘散沙,没有丝毫的凝聚力可言。

  可想而知当年曹仁和钟繇刚来长安时是面对怎么样的一付乱摊子,辛苦了他们这几年把长安及周边地区经营得有声有色。

  经过扶风和广魏两郡,这里的百姓虽然生活比较困苦,但是至少不象从前那样致富基本靠抢,结婚基本靠想,据说当地人每天睡觉时身边都会放着刀或者其他武器,防止夜里遭抢。

  眼见要到了天水郡郡治冀县,探子却突然来报冀城里民变,暴民哄抢了官仓,杀了不少官兵,连郡守都弃家而逃了。

  放下锄头的暴民,比强盗还狠,俗话说盗亦有盗,并不是所有强盗都是劫了财还要杀人的,可是暴民们才不管这些,他们一但拿起刀枪,干得比职业强盗更出色,杀、烧、抢、能干的坏事全部不放过,最好的例子就是黄巾起义,最后全部蜕变成了无恶不作的暴徒。

  人性就是这样,往往从善到恶转换了角色后,人性里阴暗的一面完全扼杀了良知,似乎要把自己以前受过的苦几百倍的释放出来,还给那些根本与自己无怨无仇的大众。

  “这还了得!”张锋还没想到居然遇到这么一档子事,手一挥,“随我平乱去!”

  这几年各地都基本上服从了曹操的管理,可是并不代表从此就天下太平了。

  张锋一马当前朝着冀县驰去,跛子魏和黄忠紧紧的跟着。

  就见冀县本就不大的地方四处燃着黑烟,估计是暴民们正在放火。而城门四处大开,不时的有人尖叫哭号着跑出来,来不及的就被追出来的暴民砍翻在地,然后马上去搜掠他身上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这么乱哄哄的场面,张锋也是有些吃惊,西北人就是狠哪!天天都住在一起还下得了这个手。早有探子指着北方:“郡守带着几十人往那边跑了。”

  既然也算是自家人,张锋想想能救还是救吧,派了跛子带领两千弓骑四处守住城门,出来一个暴民就杀一个,良民就地安抚,自己带着一千弓骑追北而去。

  行不到十几里,已经能见到路上有倒毙的官军,穿着的是朝庭的制服,而暴民打扮的人死得很少,看来战事几乎是一面倒。

  连郡治都这么乱,那么天水其他地方也有人作乱的话,今年就别想去金城了。张锋懊恼的加急挥了几鞭,血枫吃痛的嘶了一声,跑得更快了。

  一路上的血水几乎就没断过,倒是指引了众军追赶的方向。又追了几里,已经能听到呼喝的喊杀声和刀枪相击的铛铛声。

  “那里!”

  狼牙棒指处,一面是十几人都穿着汉制绛色军服的官军,另一面则是几百人的暴民,但是个个都骑着马!

  这哪里是什么暴民,虽然西北之地马很多,可也不是饿得要抢劫的暴民能养得起的!这根本就是有人故意指使的暴乱!

  官军一方护着一个腿在流血的文官,想来就是那郡守了,另一个将领模样的则一手持剑,一手持矛大声喊着护住郡守之类的话。而暴民这边根本就是在戏耍他们了,仗着人多,不时几骑一起冲上去,捅死一个官军然后拖着他的尸体回到本阵,一阵纷乱的马蹄践踏过后,连尸体都只剩下了一层皮和血红的黏液状物体。

  张锋也发火了,战场上杀人是常事,可是没有这么虐待人尸体的,又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何方宵小敢在大汉之域内犯上作乱?张锋在此!”

  一阵沉默。

  官军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十几个本来以为必死,可是突如其来的援军叫绝处逢生的他们眼中都流出了泪花。

  暴民中交头接耳一会,许多人象是二百五一样对着张锋指指点点,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一样。

  一个头领模样的氐人越众而出,手里一柄用来叉草的叉子,指着张锋操着一口生硬的汉语道:“张锋是什么人?就是你么?”

  张锋突然有些哭笑不得,搞了半天这些人不怕自己原来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真有些表错情的感觉。

  那就不用多废唇舌了,杀!

  “奔射!”

  一千弓骑只听这两个字,没有任何的犹豫和迟钝,分成左右各三百人沿着暴民的包围圈而去,一面摘下身后的弓,整整齐齐的一排弓矢,在被围官军的欢呼声中朝着暴民狠狠的射过去!

  暴民不知道,官军当然知道张锋是谁,更知道他的弓骑亲卫的厉害,连正面都打过匈奴人,还怕一些没有投枪,又没盾没盔甲的暴民?

  暴民就是暴民,占上风的时候他们大声的为自己加油鼓劲,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可是一旦遇到个狠的就傻眼了。m.xiumb.com

  两轮奔射一完,暴民们倒下几十个人,其余人各自象遇到别人抢劫一样尖叫起来,四散着逃开,根本就毫无纪律和队形可言。

  “追敌五里则止!”张锋令道。当前首要的是要平定冀县里的暴乱,而不是对付这些乌合之众的暴民。

  其余四百人原地警戒,那十几个官军七手八脚架起滩倒在地的郡守,在那将领模样的人的带领下走上前来。

  那将领弃了矛,把剑归于鞘中,单膝跪下拱手道:“多谢张将军活命之恩,几为暴民所杀。郡守大人腿受伤,行不得礼,还望将军恕罪!”

  那郡守似乎不是什么有本事的人,腿上是受了伤,可是嘴里却象个娘儿们似的哼哼唧唧的直叫唤,一干人都皱了眉,这么个软蛋还干什么郡守!

  倒是眼前这人进退有裾,张锋挥挥手道:“请起来说话!我也是带兵路过,举手之劳而已,同为袍泽,岂有见死不救之理?阁下如何称呼?”

  那人低头道:“小人乃天水功曹姜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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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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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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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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