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的庆功宴结束了,可是有两个人,却一夜辗转反侧怎么也没睡着。
一个是马超。
马超的生活是简单而空洞的。
在西凉那一亩三分地,马超见到的,除了老实得拿枪一吓就会滩倒在地的汉人,就是个性彪悍,敢于抗争的羌人。但是在马腾的威名下,马超很小的时候就很自信,或者说是一种盲目的自负。
那种条件下,他不可避免的养成了目空一切的个性,他以为西凉就是整个天下,自己就是天下第一,人生唯一做的事,就是带着手下,在自己后花园一样的西凉地界横行。
可是今天他看见了武将的另一种生活,那种象吕布刚才一样,激动的接受着曹操的祝贺,享受着众官由衷的称赞。
吕布有着足够自豪和骄傲的本钱,哪怕他从前有过不小的污点。可是就是凭他在并州的一役,使得匈奴从此真正的臣服于大汉,并州、河东、河西的汉民从此不必再担心来自匈奴的生存威胁。
这足以使得吕布的大名名垂青史,万世流芳,哪个武将不想如此?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谁不想扬名立万?
扫灭异族、开疆拓土的成就和荣耀,是打打土匪和盗贼那种小打小闹完全不能比拟的。就算打的是另的诸候,也只是民族之间的内部战争,总会有人贬损你,诋毁你;而对于异族来说,整个大汉都只会为你喝彩!
汉武大帝的荣光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可是一直乏善可陈的历年战绩让人们对卫青、霍去病念念不忘,可是现在人们已经有了新的人物可以值得一提,那就是吕布。
马超暗暗决定,吕布就是他赶超的目标,总有一天,他要站在荣耀的巅峰,让自己的名字,比吕布更响亮,更耀眼。
另一个,则是少年曹丕。
他则是被曹操那种睥睨下天下的气势给震撼了。
就好象当年刘邦见到秦始皇出巡的仪仗时,那句“大丈夫当如是也”。他发现当一个人的权势大到了象他父亲曹操一样的时候,整个天下也尽在手中。
刘协算什么?一个傀儡皇帝而已,圣旨上的哪句话不是曹操点过头,他才有资格盖上自己的玉玺?
张锋算什么?名气再大,曹操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曹操让他打狗,他不敢撵鸡!
郭嘉、贾诩更不算什么,一群不懂带兵,只会动嘴皮子,只会动坏脑筋的文弱书生,就算他们真的有通天彻底的本事,还不是一天到晚围着曹操打转,绞尽脑汁给他出主意,献计策,就是怕有一天自己失宠?
我要做那样的人!
曹丕暗想到,有一天,他要成为父亲那样的人,一人之上,万人之下……
不不,那还不够,如果真的有一天,大权在握,天下兵马,粮草,甚至百官万民,都是自己说了算,那么……为什么不能再进一步?
那么从现在开始,就需要自己的班底。
夏候兄弟不用说了,张锋、郭嘉那一班人也是,对曹操死心踏地的,肯定没有机会。贾诩嘛……
这个老头倒可以考虑一下,他从来就没有自己立场的,既不请客,也不呼朋唤友。
对了对了,这个新来的马超,他可是地地道道的新人!
马家在西凉的势力那么大,应该可以帮到自己。最重要的是,他是个真真正正的新人!m.χIùmЬ.CǒM
而且,他也生擒了刘豹,肯定也有些本事的。如果自己现在开始示好于他……
曹操也没睡下,虽然年纪大了,喝酒之后总会有些头疼。
穿着一衣白色的中衣,在郭嘉、贾诩面前不用那么拘谨,懒洋洋的躺在躺椅里,两只手不停的按着太阳穴。
本来这种按摩的事自有人做,可是曹操的书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去的。不知道有多少大事都是在这里密谋产生的。
郭嘉和贾诩都在喝着醒酒汤,郭嘉向来是无酒不欢,今天喝的也不少,而贾诩从来都是浅尝则止,他需要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文和。”
贾诩听见曹操喊自己的名字,忙放下那只还盛下一点混浊液体的白色瓷碗。拱手做出一付垂耳聆听状。
“马超今日表现如何?”
“回主公,据某观察,马超今日神情激动,似是感触颇深,不象作伪。”
曹操咧开嘴呵呵笑了两声。
“知机的眼光果然不错,这马超要是好好培养,应该也是一员奉先般的猛将,只是太年轻啊……”
“年轻人,总有弱点的。看到温候的样子,估计他也心动了。对这些打打杀杀的武将来说,不就是为了个封妻荫子吗?”郭嘉也放下了瓷碗,呷了呷嘴,一付意犹未尽的样子,感情是当酒来喝了。
“钱财、官职、荣耀,能给的都给了,如果这马超不动心,我也没办法了。”
曹操看着郭嘉一双眼睛贪婪的望着那只白瓷碗,在当时的工艺水平来说,这种已经几乎用肉眼找不到一丝瑕疵的白瓷碗已经算是稀有的东西了。
而吕布激动的时候居然打碎了一只……
“你要是喜欢,就拿回去吧。”曹操对于郭嘉,总有着特别的纵容。
程昱、刘晔,都是办事一丝不苟的人,他们不止一次在曹操面前说郭嘉过于散漫,放浪形骸,可是曹操总是一笑了之。
从头到尾都能有这种待遇的人,除了张锋,就只有郭嘉了,别人都在曹操面前大气都不敢多喘几口,可是这两个,一个疯,一个狂,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存在似的。
“多谢主公!”郭嘉象个得手的贼一样嘻笑着,也不顾碗上还沾着水滴,就直接往怀里揣。
“看你这出息!”曹操笑骂着,这一下连头疼也似乎好得多了。也许这就是曹操特别纵容他的原因?
郭嘉每月的俸禄算不得少,可是家里就是在曹操手下人中数得着的穷。
“如果马超可用,主公可想过用在何处?”
“就带他的两万人归子修如何?反正子修要攻幽州,去多少人也不嫌多。”
“但凭主公做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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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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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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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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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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