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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三节

  马超恍如木偶一样痴痴呆呆从大殿中谢恩出来,简直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虽然这一次讨匈奴有功,可是马超并没想到过自己居然有点飞上枝头的感觉。

  封荡寇将军,这不算是什么,有秩无兵,只是个称号而已,叫起来比较帅,可是这幽州别驾就不同了。

  几乎就是幽州牧之下的第一人,掌握着幽州兵马,粮草调动。

  唯一的问题就是幽州现在还姓袁而已。

  可是这根本不是问题,拿着圣旨,皇上亲封的幽州别驾,马超相信这不过只是时间问题。

  更重要的是,曹操明显有拉拢自己的意思,本来除了封赏一个空号将军和财物之外,刘协并没有别的意思,这个幽州别驾是曹操亲自为马超争取来的,并且群臣一个接一个的出班为马超说请,或者是说根本就是站在曹操这一边的。

  这让马超看到了那个高高在上,虽然身为一国之君的皇上,根本不过是掩人耳目的一个傀儡而已。

  真正掌握大权的,只有曹操!

  一边带马超出殿的小黄门,亲眼所见马超的身份从一个土阀变成了朝庭亲封的要员后,马上换上了一脸谄媚的笑脸连连恭喜道贺,马超居然没反应过来他是在讨赏!

  还是刘晔掏了自己腰包,打发了千恩万谢的小黄门,马超这才傻傻的向刘晔道谢,跟自己一往冷漠而镇定的形象完全不相符。

  可是曹操为什么这么帮自己?

  马超总觉得曹操看向自己的眼神大有深意。可是自己虽然是马腾之子,照道理说连韩遂这个马家都忌惮几分的老狐狸都被曹操手下的张锋轻松搞定,用不着这么大费周章的向自己示好吧?

  想来想去都想不出原因,马超的脑袋只合适装着武艺招式,而不是这些问题,于是忍不住上前一步恭敬的对着刘晔已经转身而去的身影行礼:“刘先生!”

  刘晔就知道马超肯定会忍不住,微笑着停住了脚步问道:“马将军有何见教?”

  “请先生明示,为何……曹公如此对超另眼相看?”

  “呵呵,晚上曹公会宴请将军,将军何不自寻答案?”

  刘晔留下一句高深莫测的话,让马超良久在原地愣愣的思考着。

  曹操一只手轻轻的叩着梨木几案,发出笃笃的响声,几案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落款赫然是身在长安的张锋。

  张锋对马超的留意,远远超过了对北方局势的关注。因为历史上马腾在准备投靠曹操,回许昌养老时,却因为马超的突然举兵而身死异乡,而取得凉州一地也颇费了曹操许多功夫。

  而马腾的存在无论是对凉州的安定,或者压制马超既能伤敌,又能伤己的双刃剑,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更何况马岱、庞德,这两个也是不可多得的大将。马岱是蜀汉后期数得着的大将,而庞德更是骁勇无匹,跟五十多岁的关二能打成平手。

  而马超本人,如果能用得好,将是继吕布之后的第二个猛将,想想历史上,羌人见了马超的旗号就能不战而退,可想而知他是多么的勇猛。

  于是张锋密信告诉曹操,马超此人非留在凉州不可,不管是高官厚禄,还是美女财宝,只要男人想要的,都可以给他。

  而很有可能马超想要的,不过是权力罢了……

  独自掌兵的权力!

  于是,刘晔会留住准备返回的马超,于是,曹操会在大殿上为马超求得幽州别驾一职,而对战火正酣的幽州来说,这里实在太合适急于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马超了。

  换上了崭新的朝服,马超焕然一新的带着佩剑来到丞相府,来迎接的却是一个少年。

  两眉非常浓,不自然有一股淡淡的威严之气,全身上下非常之华丽,看得出是上等的蜀锦所制,腰带上镶着一颗巨大的祖母玉,不过看他衣服的颜色,应该是没有出仕。

  曹操派这么个人来迎接自己,莫非是曹家之人?

  果然,那少年对着马超深深一揖:“这位可是马别驾?”

  马超来许昌之后狂傲之心收敛了许多,在西凉一地自己一家是土皇帝,可是来了许昌才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对着少年还了一礼:“不敢,在下马超,请问小先生……”

  “不敢当,在下曹丕,奉家父之命在此恭候马别驾久矣!”

  马超闻言更是一惊,原来是曹操的二子!虽然现在曹操的长子曹昂已经闻名天下,可是这曹家之人,谁敢小看?

  曹家门口一溜排开的红色灯笼,将整个曹府门前映得富贵荣华,每个有资格进入这座世人心中比皇宫更加神秘地方的人,脸上都带着自豪而兴奋的笑容。有资格进入曹府,本身就是一种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每个人基本上都相互之前很熟悉,每每遇到一个人,便上前寒暄问好,有说有笑的并肩一起走,这让马超有点不自在,感觉到自己的身份很尴尬,仿佛一个局外人似的。

  不过曹丕表现出一个曹家后人该有的良好教育和一个少年人所不应该具有的沉稳。每见一人,他便会先笑着行礼,然后跟马超介绍这位是谁谁谁,然后二个人你来我往的你拜我拜。

  马超这辈子头一次行这么多礼,而且个个好象都得罪不起。曹丕似乎看出了马超已经有点晕“礼”了,笑着说道:“马别驾是否有些不适应?呵呵,多来几次就习惯了。”

  多来几次?

  马超虽然脑子方面的反应不怎么快,却还是悟出这么一层意思,曹操是不是要自己多来走动?

  怎么突然心里有一丝激动起来?马超的心情禁不住的微微激动起来,连呼吸也急促了不少。

  曹操也换下了朝服,看起来虽然没有在朝堂上那么威严,但是一张黑脸配着长髯,让任何一个人都不觉得他有任何滑稽或者好笑的地方,反正有一种让人战战兢兢的威慑。

  这就是位极人臣的官威,长久以来积累而成的效果。象张锋那样多半与人嘻嘻哈哈的,就算当大将军一百年,也没多少人会怕他。

  “呵呵,今日在家设下酒宴,乃是庆贺一干将士用命,大汉国威不减,从此我百姓再也不惧匈奴之患!来来来,不必客套,这不是在朝堂之上,随意一点好。”

  众人虽然听了,却谁也不先入座,这先后座次都是有讲究的,哪能乱坐?

  马超更是惴惴不安的,不敢挪地,想问问曹丕,结果放眼看去,哪能看到他的影子?Χiυmъ.cοΜ

  曹丕虽然是曹操二子,却没官职,这种晚宴根本不能出席。

  众人乱哄哄的你推我搡,谦虚歌颂了一番,这才慢慢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武将这一边却是夏候敦坐了上首,紧跟着的是夏候渊,第三便是立了大功的吕布,马超坐了第七,却不认识上首几个人还有谁。

  马超只道曹操还是依着亲疏来排座,哪里知道要是张锋在,肯定是在夏候敦上首的。

  一轮乱哄哄的敬酒过后,曹操端着杯子,缓步拾阶而下,一边走一边说道:“大家都知道,这次有位了不起的将军,在并州设伏七月之久,将刘豹主力一举击溃,匈奴余部已经正式归顺朝庭!从此,匈奴不再是我大汉百姓闻之色变的字眼!为了这位将军的壮举!”

  曹操走到吕布身旁,一个一米六,一个两米出头,看起来怎么都不协调。

  “奉先!请满饮此杯!”

  可是吕布却诚惶诚恐的双手接过曹操手上的酒,眼睛中闪着怎么都掩饰不住的泪花,哽咽道:“布何德何能……”

  曹操大笑道:“奉先不必过谦,虽然匈奴现已大不如前,但是河内、河西、河东、并州数地却年年饱受匈奴之苦,民不聊生,哀鸿边野。而当奉先一役竞全功,从此我大汉子民可安居乐业,此皆奉先之功也!非是操谢你,而是天下百姓谢你!”

  “想先祖皇帝开拓大汉疆域,慑于匈奴威胁,不得不经年以和亲许之,绢帛与之,虽有卫青、霍去病两位将军接连打击匈奴之气焰,却没有如奉先此般,能打得匈奴俯首听命的。来来来,为奉先,为大汉,为天下,诸位请满饮此杯。”

  吕布泪流满面,这个在战场上厮杀半生的,被人诟病了几十年的“真小人”,这时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身为一个汉人,经过疆场上的杀戳而搏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荣誉的自豪感觉。以前他曾尽心尽力的为丁原、董卓效过力,也是同样杀戳累累的战功,却始终被人看不起。

  而现在,此时此刻,每一个到场的人无不是真心实意的带着满脸的激动神色,衷心的给吕布敬酒,这种真正为众人敬仰,为世人所称道的感觉,让吕布激动得两手颤抖不已。

  一昂头,吕布将酒一口喝完,两道沿着嘴角滑落到衣襟上,浑然不绝。

  “当啷”一声,吕布将手中酒樽狠狠的摔得粉碎,溅起一地雪片似的瓷花片,然后两腿一弯,大礼跪拜下去。

  “深蒙丞相厚爱,吕布一介武夫,浑浑噩噩活了大半辈子,今日才知道这一生的厮杀到底是为了什么!此次大胜匈奴,有丞相信任,众将用命,还有子扬先生运筹帷幄,非布一人之功!布今日当着众人的面发誓,有生之年将为我大汉开疆拓土,马革裹尸也绝无半分悔意!”

  武将一派已经有人大声叫好,循声看去,正是因战功而有资格进入相府的钟缙、晏明等人,一干人也效仿着吕布匍匐于曹操面前:“我等皆愿跟随温候,为丞相效死力!”

  众文臣也是齐齐朝曹操行礼:“恭贺丞相!”

  满场看去,满场居然只有曹操一人鹤立鸡群的昂首而立,威风凛凛俨然天神一般,骜桀如吕布、马超者,皆跪伏于地。

  如果有心怀汉室在场,必然会觉得大有不敬皇上之意,他们效忠的是曹操而不是刘协。

  可是……

  这里的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打着曹系一族的烙印。

  或者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让整个大汉崛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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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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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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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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