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跟夏时宇打了招呼之后就对知夏抛了个意味深长的媚眼,牛畅还跟知夏耳语道:“哇,你同学很帅呀!”知夏礼貌的笑笑回应,其它就随她们去吧。/p
夏时宇告诉她他跟仝晴已经分手了,是仝晴提出的,他还讲了他们之间的过往。知夏虽一直跟仝晴同校,但没有同班过,所以对她了解不多,心想也许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p
他一副低沉凝重的样子,知夏很少见他这样,她一直觉得夏时宇是个情绪稳定,内敛持重的人,没想到他也有意难平的时候。/p
“郭优扬说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喜欢上另一个人。”他突然说。/p
“是吗?我认为不大可能。”知夏听了这话很是耳熟,她突然想起肖骏野来,顿了一下继续说:“喜欢上另一个的前提是对之前的那一个忘得干净又彻底。”/p
夏时宇立时向她投来疑问的眼光,知夏便把自己的秘密也尽数相告。他听了居然有点吃惊:“原来一直以为是洛风喜欢你呢!”她摇头苦笑,不知怎么回答才好。/p
被分手问题困扰的还有郭海,据说他妈妈以教务主任的身份找范芳谈了话,内容可想而知,无非不要耽误学习、前路重要之类。范芳无奈放手,郭海迟迟难以接受,还要面对复读的一年,人生惨淡,困苦多艰。/p
长大的烦恼真的很多,大家分分合合,甜甜蜜蜜也凄凄惨惨。知夏的烦恼跟他们比真的不算什么,她就是一条傻傻的鱼,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兜兜转转的游啊游,哭了笑了也执着向前,虽然没有尽头,却看起来乐悠悠,毕竟在水里可以放肆泪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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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洛风信的时候,知夏全然忘了自己还不具备跟夏时宇一样烦恼的资格,她看着信封上简单印着的画儿,最醒目的是旁边的一行字“一辈子的好友”。右上角贴着一枚龙形图案的邮票,精致俊逸。/p
洛风难得的写了整整四页,这是他写的最多的一次。信里写了他的大学生活,学校环境,学习进展,还回顾了军训时候的趣事,洋洋洒洒,滔滔不绝,很有他平时说话的风格。信里还留下了两个qq号,详细的通讯地址,eail地址。而且,他的信也是上课时写的,果然都是不务正业的人。/p
知夏很开心,就算“一辈子的好友”也开心,以至于当晚黄静萱打给她电话时她合不拢的嘴角也被她在电话那头听到,静萱笑她傻乐,知夏不甘示弱的回她:“傻乐也是乐。”/p
黄静萱的补习生活异常忙碌,她们约好明年在西城相聚。/p
知夏的生活看起来波澜不惊,每天上课,下课,吃饭,宿舍,自习,三点一线,日复一日。/p
跟别人色彩斑斓的大学生活相比她的几乎是黑白色,她不热衷集体活动的热闹,对宿舍里的八卦闲聊也兴味索然,她每天第一个醒来,最后一个睡着,完成功课之余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写日记,竟也忙忙碌碌不亦乐乎。/p
当然,最大的亮色是跟洛风有关的一切。/p
一次洛风打来电话时她不在宿舍,那会儿她正在教室给他写信,发现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她着实失落。/p
回打给他时,他正在水房洗衣服,她听见接电话的人在走廊里大喊他的名字,然后隐约有跑步的声音渐渐清晰,她心血来潮用随身听放了一首席慕容的诗《初相遇》给他听。501的吃瓜群众全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她却满不在乎的给她们一个鬼脸。可惜电话那头他听的不很清晰,遂让她给他写文字版的寄去,还叮嘱她多多写信。/p
知夏挂上电话才觉得自己刚才冒着热腾腾的傻气,哪有人这样发神经乱来,好在洛风并不会放在心上,因为自己本来也不在他的心上。/p
幸好晚上系里的录像厅放柏原崇的《情书》,早早去占了前排座位,一个人安静的待了1个半小时,完全在剧情里跌宕,忘了自己的小悲喜,就想一直这么待着,静静的,什么也不想,只有眼前的故事和故事中的人:男树对女树真的太沉得住气了,一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都没有把心里的秘密传达出去,遗憾叠加着遗憾,全世界的雪都下在了小樽也难以消解这种遗憾的巨大。虽然后来女树明白了一切,但男树已经不在了,遗憾成为永远。/p
从录像厅出来已经九点半了,知夏直接回了宿舍,刚进门电话响了,是肖骏野,他告诉知夏因为人多话机少他排队排了半个多小时才等到话机打给她。/p
知夏听见他沙哑的嗓音,他解释道:“每天都要训练,超大声的喊口号,嗓子哑掉正常。每天还要跑五公里,只有两小时可以自由支配。累呀!”/p
她告诉他收到了洛风的信,他揶揄她:“很激动吧?”/p
“还好吧。”她知道什么都瞒不过他。/p
又说起夏时宇的事,肖骏野嘱她多劝他。/p
匆匆说完挂上电话,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时间紧迫,但仍可以感受到部队院校的生活绝对是紧张而快节奏的,也只有坚毅如他才能受得了吧。/p
小希和路凡之前见过肖骏野寄来的照片,她们都认为他人如其名的俊,尤其是身着军装精神极了,也一直猜测知夏的那个他就是他。/p
段玉兰和牛畅见过夏时宇本人,一致觉得夏时宇更好,跟知夏很配。/p
知夏什么也没说,八卦之心人皆有之,随她们乱点好了。/p
她其实也很八卦,她跟洛风约了周末网聊,无非也是八卦之心熊熊不灭而已,关于他的点点滴滴都是她的津津乐道、乐此不疲。/p
知夏上大学之前跟计算机零接触,所以约了同伴一起可以有人指导,可是同伴却临时有事不能同来,她只好自己去了机房,偏周末人超多,总算等到空机,却不知从何处着手才好。开学时候她跟小希还有路凡报了计算机初级班,只是简单学了dos命令和五笔打字,其它一无所知。只好无助的发了封eail给洛风,她顿感自己失败之极。/p
回到宿舍给洛风打电话,他也说她好失败的,让她下次找个懂的指点一下。也只能如此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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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学校举行新生广播操比赛,十月份新生们便每天早上五点半在操场集训。/p
偌大的操场,中文系的队伍最为松散,男生们有的哈欠连天,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有的衣服乱穿,随意的套在身上,更顾不得袜子是不是同一双。/p
女生们好一点,衣服都还穿的齐整,只是披头散发者不要太多,尤其是秋末天亮的晚,有时早上起了蒙蒙的雾,“女鬼们”顶着一头蓬蓬乱发伴雾而来未免让人惊出一点冷汗。还有平时总化着妆的,这会儿哪还来得及对镜贴花黄。所以偶有叫不上名字的就放过她吧,等到散去沉沉睡意自有一个美貌如花精致如常的让你立时想起一切。/p
对习惯挑灯夜读的文科生来说,早起真的太要命了,知夏穿着宽大的校服站在清晨的薄雾里恍恍惚惚,广播操有什么可比的,谁第一又能怎样?想到肖骏野每天的苦行僧生活,她暗自安慰自己,挺过这一个月就好了,多睡一个半小时的幸福还是有指望的。/p
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付出总是会有回报,广播操比赛知夏他们系虽然是最后一个出场,虽然最不被看好,但居然得了第一。/p
比赛从下午四点开始,到知夏他们上场的时候已经天色渐暗,更诡异的是,他们刚刚上场就停电了,于是大家无伴奏进行,居然动作也史无前例的整齐划一,并且出乎意料的得了第一名。这是中文系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广播操比赛的第一,大家都乐疯了。/p
知夏得到的经验是就算看上去全部都是不利条件,但也有可能冥冥之中现神迹,见证奇迹有时就是这么简单粗暴。自己也会发生这样的好事吗?下一个转弯会是什么?还是先把上网的事好好熟悉一下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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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501又多了两个小成员:牛畅买了两只小兔养在宿舍。它们一只白一只黑,一只女一只男,名字就叫小白和小黑。知夏真服了恋爱中的人,做什么都要一双双一对对,简直狗粮不要钱。无奈501单身狗起码五只,狗多粮少,大家都对小兔子爱不释手。/p
它们只有拳头那么大,毛茸茸的身子,光洁的绒毛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着跃动的光,看上去柔软极了,让人不禁伸手抚摸。它们大概是觉得冷,紧紧的靠在一起,微闭着眼睛,长长的胡须随着呼吸的频率一颤一颤的,线条分明的三瓣嘴轻闭。/p
在阳光下没待多久,它们便在小小的宿舍里奔跑嬉闹起来。要是门不小心留了缝儿,它们还会眨眼功夫就溜到走廊和其它宿舍去串串门。/p
路凡每天都给它们切胡萝卜吃,它们渐渐长胖了一点。/p
小兔子们在宿舍楼里渐渐有名起来,常常到处乱窜。每每到了饭点大家就要全体出动去找它们回来。/pωωω.χΙυΜЬ.Cǒm
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班里的男生知道了兔子的事,田晓他们要去了小黑说养几天归还,知夏隐隐有不祥的预感。/p
果然没几天小黑就死在了一只硕大的臭鞋里。/p
小白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它竟然开始绝食了,路凡怎么变花样喂它都是徒劳。/p
有一天大家怎么也找不到小白,几乎把整楼都翻遍了,它好像突然就消失了。/p
直到一个月以后,知夏和小希闻到宿舍里似乎有奇怪的臭味儿。大家挪东挪西,最后在衣柜后面发现了小白早已僵硬的小小身体。/p
牛畅几欲哭死,小黑不在的时候她眼不见心不伤,可是这回怎么也躲不了了,她用布包了小白,带着芷凌、路凡、可欣她们呼呼啦啦去操场找了个角落埋了小白,据说还用石头给它立了小小的碑。/p
知夏虽然觉得她们有些夸张,但也很是难过,她觉得小白肯定是知道了什么,它选择自己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默默离开,它们究竟是成了精的吧。也许,它们本来就不属于这儿,一只再平常不过的鞋对它们而言也可能是夺命陷阱。非要把它们留在人的世界终究是强求,于人于兔都是绕不过的悲哀。/p
唉,自己何尝不是呢?明明不会水却硬留在水里,那就继续游吧,只要没有淹死就一直游,不回头,不停游,不问能游多久,就算最后跟小白一样不留也是因为覆水难收。/p
(未完待续)/p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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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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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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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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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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