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光舒缓的午后,品一杯香茗,闻一曲弦音,当是很惬意很悠然的一件事。然而,若是在战场上,乍然听到琴音,无疑是令人感到诡异的。
而此时,在塞北娘子关。北朝的骑兵将南朝的娘子关团团包围,北朝兵士正擂鼓叫阵,好不嚣张猖狂。
忽然,一曲悠扬的琴音响起,缥缈好似从天边传来。
这是一曲古调,夹杂在铿锵的战鼓声中,竟是分外清曼婉转,低徊缠绵,很是撩动人心。
叫嚣的北军忽地静了静,停止了擂鼓,抬首望去,只见娘子关城楼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抹嫣红的身影。在战场之上,兵士们见得最多的红色除了血还是血,还不曾见过红色的罗裳。
这突兀出现的红裳女子,让北军们心头一震,都想起了一个人。
南朝新近在西疆大胜西凉军,皆依仗镇守西疆的平西侯花穆将军。据说花穆将军麾下有一员名将,名叫赢疏邪,他武艺高强,计谋无双。南朝之所以大败西凉,他功不可没。
传闻赢疏邪是一个孤儿,本无名无姓,他自取姓为赢,为得便是每一战都要赢。果然,从他从军到现在,从未输过。短短两年,便由无名军卒,做到了西疆令人闻名丧胆的少将军,西凉军送他外号,银面修罗。他麾下的有一支孤儿军,作战勇猛,名“杀破狼”。
传闻他脸上常年戴着一副面具,无人见过他的真容,是以关于他的容貌,流言甚多。有人说他生的比女子还要绝美,花穆将军为了不让那一副妖颜乱了军心,是以命他以面具覆面。也有人说他生的太过丑陋,不得不以面具遮掩。
听到琴声,北军们之所以联想到他,便是因为,他身边有一个红裳女子追随,每一次出战,那女子必为他抚琴一首。
如今,这琴声和红裳惊现娘子关,莫不是赢疏邪从西疆来到了塞北?
北军无不心惊,却也有几分好奇。
琴音婉转,再婉转,缠绵,再缠绵,听的人熏熏然微醉。
北军的首领张锡凝视着城楼上那一抹红,唇边漾起一抹冰冷的笑容,他伸手从背后取出弓箭,拉弓搭箭,弓弦响处,箭如流星,带着森寒的杀气直取城楼上的红裳女子。
上千名北军都在等着那接下来的惨叫声,因为他们首领的箭术一向精准,从未失手过。他若是想射敌人的额头,必定不会射到下巴。而这一次,他射的是咽喉,那个弹琴的女子必死无疑。琇書網
不过预料中的惨叫并没有传来,只见城楼上一道白光闪过,那支箭不知被什么东西击中,偏了方向,射在了城垛上。
过了一瞬,一名军士遥遥指着关门道:“大家看!”
只见娘子关的关门正缓缓打开,一对重甲的骑兵从关内奔涌而出。为首的一个兵士举着一面旗帜,上绣一个大大的“赢”字。
随后只见一骑白马从城内飞驰而出,马上端坐一员小将,一袭银甲白袍,头戴盔帽,腰间挎着一把天涯明月刀,马鞍边悬挂一杆银枪。夕阳灿烂的余晖照耀在他身上,枪尖在日光下闪闪发光,伴着马蹄声在地面划出一道银光,转瞬便到了阵前。及至到了距离北军三十步远的地方,他猛然勒住战马,战马一声长嘶,凝立在阵前。
马上白袍小将凝望北军,半张冶艳的银色面具覆面,只露出清澈的眸,优美的唇,还有精致到绝美的下颌,以及唇边那缓缓漾开的疏懒的笑意。
北军首领张锡有些怔愣,不是不惊艳的,因为在他二十多年的人生阅历里,还从不曾见过如此风华的少年,虽看不到他的面目,然,他周身散发出的那天生一种遗世而独立的风姿,却令人一眼难忘。
他悠然坐在马上,挺拔的身姿犹如三月烟雨里绽放的一树清丽夜樱,面具下那乌黑眸瞳晶亮如墨画,闪耀着令人失魂的潋滟波光。
望着众人呆愣的目光,他勾唇一笑,抱拳道:“张将军,疏邪前来领教将军的枪法。”淡淡的嗓音,透过塞北冷硬的风,飘飞而来,清澈犹如山间不沾染尘埃的清泉。
城楼上的琴声就在白袍小将的笑容里陡然拔高,调子一转,银屏倾,铁马出,声若海之宽广,波澜壮阔,气象万千。
张锡乍然回过神,道了一声得罪了,执起手中的长枪,催马上去,两人战在一起。
这显然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决斗,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不过才交手两招,张锡便暗暗心惊,他知道,不出十招,自己必败无疑。不过,也不知为何,对方似乎并未急于取胜,每一次枪尖险些就要刺中他了,却又不动声色地偏开。看在旁人眼里,似乎是他躲得快,对方出手慢。可是,他心里明白,若是赢疏邪真的不济,不会算的这么准,每一次都慢那么半拍,偏那么一毫。
张锡勉强支撑着,和赢疏邪来回战了五十多招,额头上渐渐出了汗。枪影闪烁中,他隐约看到那银甲白袍的少年微微一笑,那笑容,似嘲弄、似狂傲、似不屑……带着难以言喻的魔力,仿若一切皆在他的掌控。
张锡的心抖了抖,他们北朝现今还没有南侵的实力,这次挑战,本是打算逼着娘子关守备要些过冬的粮草钱物。以往每次都会得手,因为娘子关守备是个怕死之辈,每次还不曾打,便会将粮草钱物乖乖送了过来。原本也想着搜刮的差不多了,打算换一个城池。却未料到,最后一次,碰到了赢疏邪。
明明他在西疆大胜,现如今应该回京受赏的,却为何要出现在此地?他想不明白,只能说,自己够倒霉。现下自己就如同一只被猫戏弄的老鼠,迟早要命丧于此?他不甘心,拼了命,再次躲过对方的枪尖后,在两马错身的一瞬间,忽然抽出宝剑,狠狠刺了过去。
这一剑,他其实没有抱着任何刺中的希望,却未曾想到,竟然刺中了。
那白衣银甲的将军捂着胸口,潋滟生波的俊目闪耀着一抹复杂的令他猜不透的神情,仿若痛到了极致,又仿若不是。鲜血顺着他修长的手指从胸口淌出,染红了他雪白的战袍。
城楼上的琴声陡然声如裂帛,直催人心,凄楚如巴山之夜雨,令人心中无端生出凄凉孤寂之感。忽而一声崩裂,似乎是琴弦断裂,琴音再也不闻。
张锡心中一惊,有些不敢置信,一时间忘了追赶,眼睁睁看着南军将赢疏邪救了回去。虽重创了主帅,张锡却领着自己的兵马急急撤了回去。奔驰了很久,见无人追来,他才勒住缰绳,回首看了看,南军早已退回到关内。
只有巍峨的娘子关城楼在夕阳中岿然耸立,透着苍凉而寂寞的壮美。城楼之上,漠漠苍穹好似被落日烧着了,变幻着红黄交替的颜色,令人目眩神迷。
“将军,你明明刺伤了他们的守将,我们为何还要逃,为何不趁机抓了那个赢疏邪,勒索些财物?”一个兵士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知道什么?”张锡冷冷说道。
他不相信那一剑真的刺中了赢疏邪,那一剑他本可以躲过的,应该躲过的,一定能躲过的。
可是,第二日,关内的探子传来消息,说是赢疏邪夜里因伤势过重,殇逝。
据说,南朝皇帝原本是要封赏赢疏邪为平西将军的,还打算赐婚,将三公主嫁于他的。原本可以平步青云,荣华富贵,谁料到,他在回京前,绕了一段路,途经塞北,却不想命丧在此。
真是应了民间一句话:有命吃苦,无命享福。
第一章合卺毒酒
江南的春一贯来的早,往往一过了年,大街小巷人家院落,但凡有泥土的地方,都开始郁郁吐绿。而今年,却有些反常,已经进入二月了,头天夜里,却淅淅沥沥下了一场雪,天气骤然变得冷了起来。
这场雪令禹都的百姓猝不及防,而有一件事,同这场突如其来的雪一样,同样令人始料未及。
那就是,当朝左相姬凤离要迎娶平西侯花穆将军的千金。
?从门第上看,这门亲事门当户对,而且又是御赐姻缘,无可挑剔,当是京都一桩佳话。然而,在禹都人们的眼里,这当事的男女两人却有些太过悬殊了。
左相姬凤离,提起他来,南朝的百姓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几乎就是一个传奇的存在。
他十五岁在殿试中状元及第,小小年纪便跻身朝堂。此后四年,他辗转朝堂,建功立业,立德修身,以他的惊世才华,终于在十九岁那年,官拜一品辅相,成为南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帝相。
他不禁有惊天才华,更有倾世之貌,在帝都素有第一公子之称。更难得的是,他虽权倾朝野,却甚是亲民,上位三年来,办了诸多利民之事,深得百姓爱戴。而且,据说,他俊美,温柔,优雅,专情,是禹都乃至整个南朝未嫁女子的最佳情郎。
如今这个最佳情郎就要成为某人专属的情郎,不知碎了多少女子的芳心。虽然都知晓自己配不上姬相,但,如若姬相娶一个般配的女子,她们心中或许会好受些,生出些自叹不如之感。
然而,他要娶的却是花穆将军的千金。
在禹都,但凡有些才貌的世家女子,都是有些名气的。
譬如,最富盛名的便是温太傅的千金温婉。她有帝都第一好女之称,不禁美貌倾城,更是诗画双绝,是难得的才女。深宫里的三公主皇甫嫣,喜欢抚琴,据言,琴技倾绝。还有吏部侍郎的千金安容,容貌虽不及温婉,却有一双巧手,刺绣是京里闻名的。
京里数得上的美女才女很多,老百姓能一口气数到十位,但是,对于花穆将军的千金花小姐,人们却连她的闺名都说不上来,别说排号了。
对于这样一个无才无貌无德,平庸至极的女子,配才容冠绝天下的姬相,无疑是不般配的。大约就连上天都觉得不公平,适时的来了这么一场雪。
一场雪却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这场喜事的进行,花小姐在二月初一这日,被八抬大轿抬到了姬府。
夜,簇簇的雪花又开始飘。
花著雨端坐在新铺的大红锦褥上,抬起新点了蔻丹的手指,掀起了垂在眼前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
新扇屏,红帐幔,大红的龙凤喜烛,一切都昭示着她已经是一个新嫁娘。
终究还是逃不过!
原以为避过了,却还是撞进了另一场赐婚。
只不过,她对于未曾谋面的夫君,还是有几分期待的。
“小姐,你还是净净面,让奴婢为你重新妆扮吧,你这样子,怕是要将姬相吓坏的。”陪嫁的丫鬟桃色低声说道。
桃色虽然自小就在花府中当丫鬟,但因花著雨这些年一直不在府中,所以桃色根本摸不准她的性子了。她着实想不通,小姐为何要把自己妆扮的这么丑。
这些日子,禹都的那些说小姐配不上相爷的流言蜚语她也听到不少,说起来,这事她非常为小姐抱不平。在她眼里,她家小姐比京里那些什么第一美女才女都美貌多了,可是却被冠上了一个无才无貌无德的名声。
花著雨戏谑地挑了挑眉,轻笑道:“他若是真被我吓到了,便不配做左相了,也不配做我的夫君了。”
桃色和这禹都的女子一样,对于姬凤离有着莫名的崇拜,听花著雨这般说,嘴巴一翘,说道:“相爷肯定不会被吓到的。”
门外遥遥地响起一阵脚步声,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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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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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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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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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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