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行人来来往往,不乏一些好事者冲她指指点点。
闲言碎语传播的速度快得让人心惊。
“听说了吗?这个小姑娘居然说三公子要娶她,还大闹了喜堂。”
“哎哟,年纪小还真是不害臊。”
“这有什么好臊的,往前倒几年,估计还光着腚满街跑呢!”
众人哄笑。
“是家里人安排的吧?想靠着女儿攀高枝,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杂毛山雀。”
“我看这姑娘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这个年纪,多少也该懂点事了。”
“嗯,估计也在做着凤凰梦。”
几个碎嘴婆娘渐行渐远,宁姒用力堵着耳朵,却始终无法阻止这些刺耳的声音。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明明……”
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事到如今,她竟不知该如何去定义自己和季牧之的关系。
恋人吗?差着十岁的恋人,多讽刺呀!
可是,他明明说过,等她恢复原样就娶她的。
在骆驼山,他跟老祖说,她是他的今生挚爱。在燕皇宫,他亲口说她是他的良人。往日深情历历在目,怎么转眼就另娶了她人?
一直知道人心易变,却从不知人心能变得这么彻底,竟完全拿她当陌生人看待。
是怕新娘子误会伤心吗?wWW.ΧìǔΜЬ.CǒΜ
原来,看到他为别的女人悉心思量,心竟能痛到这种程度。果然,失去才知用情深浅。
“嘎嘎。”乌鸦落到宁姒肩头,小爪子一下一下的拉扯着,像是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也罢,事已至此,再留在这里只会继续受人冷眼,索性走得远远的,天涯各处再不相见。
若是有朝一日,新欢变旧爱,他又想起来她来,也叫他好好尝尝彻底失去的滋味。宁姒这样自我安慰。
长街熙攘行人如织,置身其间,娇小背影落寞又孤寂。
脑海中突然闯入一片雪原,雪原上有棵枯树,还有一只乌鸦。那里纯净无暇,如世间最后一片净土,无喧嚣无纷扰,一切都是最干净最纯粹的模样。
宁姒呆滞的对乌鸦说:“带我回去吧!”
乌鸦嘎嘎叫着。
她听清楚了,它在说好。
沿街往前,宁姒目不斜视,两边街景却主动落入眼里。
左边有家丽人坊,楼廊上有姑娘拨弦弄琴,琴声如仙乐般悠扬动听。
右边有个小书摊,摊前站着一个皮肤白得诡异的光头壮汉,买了本书用牛皮纸包起来,最后迈着滑稽的外八字步消失在人群后面。
还有一辆牛车在前面走走停停,宁姒也不得不跟着走走停停。驾车的小姑娘跟拉扯的牛犊子一路说着话,说此次进城的任务是给爷爷打酒,还要给姐姐买一支头花。
非雁,海兽,妙妙……
不起眼的世间万象再度勾起宁姒的回忆,与季牧之一同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浮上心头,汇涓涓细流成无垠阔海,每一寸海面都镌刻着两个并肩前行的身影。
一起回到过去探寻身世之谜,一起颠覆传说为海母正名。共赴千年鉴定屠龙真伪,携手还原戚宁百年沉怨。走过的每一步,经历的每一个片段,都深深拓印在她心里。
她相信,季牧之也是。
“我不相信。”宁姒突然驻足,执念冲破缠绕在心头的迷雾,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转身狂奔,将一切抛在身后,只为奔向心尖上的那个人。
乌鸦的叫声、擦肩的行人、街边的店铺,随着她坚定的脚步,飞快化为灰烬。
……
无命胸口一痛,鲜血混着刚入口的醉秋高一起涌了出来。
宁长风收起已经见底的酒壶,起身往外走。
“看来,是我赢了呀。”
木屋中,季牧之睁开眼睛,看着怀中娇躯,用力呼出一口气。
门外传来脚步声,季牧之赶紧脱下外衫裹住露在短小衣裳外的玉肢藕臂。
兰花敲门进来:“老祖让我来问问,宁小姑娘……”
看清季牧之怀中的人儿,兰花微愣,继而笑着改口:“看来不能叫宁小姑娘了。”
季牧之的目光始终停驻在熟悉又久违的娇颜上:“劳驾帮她找一套合身的衣裳。”
长空在宁姒出现那一刻就离开了。兰花也是知趣的人,将衣服送到就走,一刻都没多待。
季牧之轻轻吻去宁姒眼角的泪滴,颤声道:“你再不醒,就只能我帮你换衣裳了。”
修长浓密的睫羽下掀起一条缝,又迅速合上,确定睁眼后不会看到鲜红艳丽的喜堂,才再次睁开。
“我做了个梦,梦到你……”一语未毕,声已哽咽。
“梦是反的。”季牧之颤声说。
双臂收紧,恨不得将她嵌进骨子里,如此便不会再有分离。
“可是……”
“我们成亲吧!”
……
小黑险些死于无命之手,阴差阳错完全冲开灵智,可以正式踏上修行之途。
宁姒中了幻术,也是险些丢了小命,结果莫名奇妙恢复原样。
她忍不住想,这个无命怕不是友军埋伏在暮身边的奸细吧?
如果他没有对她下死手的话!
中幻术之后的事宁姒全都记得一清二楚,真实程度完全不亚于自己亲身经历过。
“原来关键是那只乌鸦,难怪我会觉得跟它特别亲切。”听季牧之解释之后,宁姒才弄清来龙去脉。
无命的目的就是要把宁姒困死在雪原,而乌鸦的任务,就是让她留在雪原。包括来到木屋之后,掉门梁、碗裂这些诡异现象,都是为了让她回到雪原去。
只要是与现实有关,有明确指向性的信息,在幻境中都无法传递,这就是宁姒为什么经常会在关键时刻听不到声音的原因。好在季牧之另辟蹊径,用一些不起眼的线索就行指引,才让宁姒成功走出幻境。
“无命现在在哪儿?”宁姒问道:“我得问问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给我下的套,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活到这么大,她还没吃过这种哑巴亏呢!
“他逃走了,就在你清醒过来的那天夜了。”兰花说。
“逃了?”宁姒不敢相信。不是都锁了琵琶骨了吗?这么重要的人质,怎么能让他给逃了?
宁长风咔咔的嚼着蚕豆:“人家有那本事逃得了,你有意见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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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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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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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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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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