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直都在迁徙。
并非如牧民一样迁往水草丰盈之处,而是为了躲避妖兽。
这个村子的人同属一个部落,在一次遇袭中和部落的其他人失散,一路奔逃来到此地。
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只知道被妖兽袭击之后就得立即撤离,否则到了晚上会有更多妖兽聚集到这里。
宁姒在枯树旁的大石头上坐了一天,脑子里一片混乱。
她感觉到,自己意识里好像凭空多出来很多东西,衍生出很多莫名其妙的情绪,仿佛有另一个人在主宰她的思维。
重华跑过来,手里捧着一个黑漆漆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看样子应该是吃的。
他掰下一大半递给宁姒。因为背着光,瞳仁变成正常的单瞳,清澈又纯粹。
小模样长得还挺好看的,就是脸颊冻出不健康的暗红。
身上粗麻编织的衣裳显得有些短小,外面披着兽皮缝制的褂子。相比其他人来说,算是穿得相当单薄了。
宁姒并不饿,看到黑糊糊的一坨更没有胃口。但她却鬼使神差的接了,还掰了一小块送进嘴里。
呃……一股子焦炭味,过后是类似于烤玉米的粮食香。
看到她吃,重华咧开嘴笑了,露出吃过焦炭被染黑的牙齿。
宁姒跟着笑起来,用手指戳了戳他通红的脸:“冷吗?”
重华憨笑两声:“不冷。”
宁姒把焦炭饼子塞给他:“你吃,我不饿。”
她是真不饿。
路过一个男人跟重华打招呼:“你在这儿干什么呢?不怕妖兽出来把你叼去啊?”
重华把腰板儿一挺:“不怕。”
说这话时,他的目光飘向宁姒。
在他心里,宁姒俨然成了神一样的存在,她带着自己平安度过了一个落单的夜晚。
没有人落单后能活到天亮,他是第一个。
这个自称晟的姐姐,她一定不是普通人。
又有个小男孩儿过来了,看起来比重华还要小一些。
他手里拿着根树枝,二话不说就往重华身上招呼。
重华哎哟了一声,跳着脚躲开了。
小男孩儿趾高气昂道:“阿妈叫你收拾东西,你却跑到这里来偷懒。”又看到他手里的焦炭饼子,“啊,你还偷食,我要告诉阿妈。”
一边说,一边迈着小短腿儿往不远处的帐篷跑去。
重华赶紧追上去解释:“这不是偷的,这是普兰阿妈给我的。”
帐篷里很快传出恶毒的咒骂。
宁姒明明隔得很远,却能透过卷起的门帘看到帐篷里的情况。
咒骂的人是重华的后母。在这个食物极其短缺的时候,偷食简直罪大恶极。
荆条落在瘦小的重华身上,他咬着牙,一声不吭。
他扭头,望向宁姒所在的方向,突然笑了。
有个女人听到声音冲进帐篷,护住跪在地上的孩子:“阿汝,谷粑是我给他的,你不要冤枉他。”
就是早上拉住重华关切询问的女人。
阿汝两手叉腰,尽显悍妇气质。
“我教育我的儿子,关你什么事?自己男人儿子被妖兽吃了,孤家寡人闲得慌,就来管别人的家事?”
被人说中伤心事,普兰当时就哭了:“你太过分了。你哪里把重华当过自己儿子?要不是我把阿仔的衣裳给他穿,他早就冻死了。”
阿汝理直气壮:“你自己愿意给,关我什么事?”
“你还不给他吃,让他饿着。”
“我不给有人给啊,这么久不也没饿死吗?”
两个女人又哭又闹,吵个不休。重华的父亲在旁边看着,一句话都插不上。
宁姒低下头,将手抚上自己心口。
“这就是你帮他的原因吗?晟!”
……
腊三十,除夕夜。
爆竹声中的海城。
大喜做了一大桌子菜,还买了一壶梅子酒。
她扯着嗓子喊:“饭得啦!”
阿锦搀着徐老爷子走进来,问道:“大欢妈妈在堂屋忙活什么?”
“摆天地桌呢!”大喜搀着徐老爷子另一边,“走,先敬神。”
所谓天地桌,就是敬神的供桌。
桌案置于堂屋正中,上面除香炉、两烛台、香筒、灯盏这五供之外,还有瓜果三牲头等供品。
正中是一本木刻版的诸神画册,俗称百分。
徐老爷子率先上香叩拜,然后是大欢大喜,最后是阿锦。
敬了神,大家再转至饭厅。
一桌年夜饭格外丰盛,细看可见,大部分都是宁姒喜欢吃的。
四个人说说笑笑,倒也热闹。
酒菜过半,老爷子突然叹气:“不知道小姐在做什么。”
大欢佯装不悦:“你这老爷子,好好的扫这兴做什么?人家小姐现在肯定也和姑爷一起高高兴兴吃年夜饭呢,要你瞎操心?”
大喜接话:“就是,您老啊,顾好您自个儿,争取再帮小姐多看两年小少爷,比啥都强。”
被她们一说,徐老爷子也笑了:“好好好,是我老头子不该瞎说话。”然后慢慢从衣服里掏出三个红封,分给三人,“来来来,拿去压压岁啊。”
三人高高兴兴的接了。
不管什么年纪,收红包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阿锦给他夹了一大块炖烂的蹄髈:“徐爷爷,小姐才不用你操心,那有姑爷在呢!”
“就是就是,有姑爷在呢!”大欢大喜帮腔。
所有人都想着,有季牧之在,小姐肯定好着呢!
……
客栈大堂。
季牧之、阿习、流光、喜宝四人围坐一桌。
整个大堂只有他们这一桌。
饭菜是喜宝做的,厨子回家过年去了。
外面的鞭炮声衬出这里的冷清和落寞。
喜宝强颜欢笑:“都动筷啊,看看合不合胃口。”
阿习接话:“来来来,咱们先干一杯。”
四人举杯。
酒液入喉,辛辣过后在腹中聚起一股暖流。
季牧之一杯接着一杯。
流光突然对他说:“季公子,这杯我敬你。”
不等季牧之回应,直接干了。
然后说:“已到燕地,我和喜宝就不和你们一路了。我知道,你们有重要的事要办。”Χiυmъ.cοΜ
卫晋开战闹得沸沸扬扬。
他知道季牧之的真实身份,也就能猜到他前往燕京的目的。
身为燕国子民,这个时候已经不方便再和他们同行了。万一他们暗中计划一些事,自己到时候该以怎样的立场来爱处理呢?
相处久了,流光是不讨厌季牧之的。可是,大家的立场不一样。
索性分道扬镳得好。
季牧之仰头饮尽杯中烈酒。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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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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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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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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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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