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旨上未提原因,但祁王已经从尚书公子口中得知,是沐王殿下派人送信回来,说他已经在去燕国的路上了。
去了一个沐王,祁王当然不用再去了。
祁王如释重负,从来没有觉得空气那么清新,王妃这么漂亮,瓜子儿这么香脆。
祁王妃拍掉他去抓瓜子的手:“没完没了是不是?”
祁王瘪嘴,改换吃旁边的蜜饯。
“丞儿,你说,老三为什么要代我去燕国啊?难道他不知道这次去意味着什么?”
“呵。”祁王妃冷哼一声,“人家能不知道?你当谁都跟你似的?”
“那他为什么要去啊?”祁王对季牧之满怀崇拜和感激,但他仍然想知道到底是什么驱使老三自愿跳进火坑。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但我知道父皇为什么要你去。”祁王妃细细与他分析:“你看啊,父皇膝下子女,靠前的基本上都是公主,虽然还有十弟十三十四弟,但他们才多大?能理事儿的就剩你们哥儿仨。太子殿下是储君,肯定不能涉险,这就只剩你和老三了。”
“人家老三能文能武,十岁就上阵杀敌,之前又追回焱铁令,立下那么大一功劳。再看你。”祁王妃翻了个白眼,“你除了养了这样一身膘,饥荒时能贡献几斤肉,还有什么用?”
祁王不乐意了:“你好歹也是我的王妃,哪有踩己捧他的道理?你再这样本王可真生气了。”
祁王妃拍掉手心的灰过去安抚他:“殿下啊,妾身不是踩己捧他,而是你实在太不争气了。你想想,留下沐王,好歹还能派他上阵领兵,留下你呢?你能做什么?”
祁王气鼓鼓的把蜜饯一扔:“你就是嫌本王没用呗。哼,上阵领兵有什么了不起,本王要是认真学起来,保证比他厉害。”
祁王妃重新抓起瓜子:“嗯,我相信你。不过在这之前,我建议殿下没事儿多去校场溜达溜达,先把这身肉扔掉。”
不想太打击他,祁王妃点到为止。
祁王却不懂她的意,追着问道:“为什么啊?”
看他这体格,真到了战场上,什么都不做,倒下去就能压死好几个敌兵。
祁王妃吐掉瓜子皮,兀自大笑:“我担心没有战马驮得动你,冲锋陷阵的时候你还得自己跑着去。”
……
阿习实在不明白,季牧之为什么要去燕国。
此去燕国,各方势力暗潮涌动,危机重重防不胜防,还不如战场之上明刀明枪的和卫军一战。
阿习这些人,多是季牧之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因为各种原因投效了季牧之,成了他的亲卫。
以阿习为例,他在军中是个副尉,身手不凡,为人刚直,以致得罪校尉遭到打压。
那个时候,他在一次奇袭中被困。众人奋力一战,尚有胜算,校尉却执意让他断后,带着其他人一走了之。
最后,是季牧之单枪匹马深入敌营,救了奄奄一息的他。
季牧之说,从军者,马革裹尸,死得其所。可若是强敌未至,却将刀刃对准同袍,此等劣行,堪比通敌。
回营后,季牧之于军前斩了校尉,拔营回城后,就一直把阿习带在身边。
倒不是阿习有多向往战场,而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擅长领域。就好比流光宁愿在许浩元身边当个护卫,一样有危险,也不愿意跟着宁姒去经历那些稀奇古怪的事。
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时常会遭遇无能为力的时候,所以阿习宁肯陪着季牧之去战场冲锋陷阵。
虽然心有疑惑,阿习却没有多问。从军者,天职就是服从。
一行人在鹤城住下来,一边让流光养伤,一边等着季牧之的其他亲卫过来会合。
晋国沐王殿下前往燕国商议抗敌大事,自然不可能几个人做贼似的悄悄入燕。琇書網
晋帝安排了随行卫队,该有的排场一样不少。这不仅是他季牧之一个人的面子,更关乎整个晋国皇族的颜面。
不过,季牧之并不打算随卫队一起北上。
这么大的事,必会引得多方关注。众人只道沐王的卫队从溟海城出发,却不知道季牧之人在鹤城。
从鹤城出发,能比卫队早半个月到达燕京。这半个月,够他搜集很多消息了。
所以,只要他的亲卫一到,便乔装成货商,经水路入燕。等卫队到了,再前去会合,以沐王身份面见燕君。
这一路,季牧之变得更加沉默。他在自责,自责不该和宁姒赌气。
说是拿荆条堵路,其实全程只有阿习一个人在做这件事,他只是单纯的不想和宁姒在一块儿罢了。
这个不想和宁姒在一块儿,并非厌恶而避,而是想理清自己的心绪。结果就是这样一点任性,老天爷却给了他一个惨痛的教训。
今生,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宁姒了。
身体随光消散,宛如灰飞烟灭。
所以,她死了吗?
人,怎么可能以那种方式死去呢?
季牧之特意要求,此次随卫队而来的,还有天机堂的高人。
他一定要问个清楚。
……
宁姒感叹于梦境之长之可怕。
她和重华一起迎来了日出。
晨光之下,赤地千里,满目荒凉。昨夜窜逃的人们回到村庄,一个个脸上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只有痛失亲人的哀伤。
一个披着兽皮的女人看到重华,跑过来拽着他就走:“你跑到哪里去了?找你一晚上,可吓死我了……你这孩子,看什么呢?”
重华频频回头,看向身后的宁姒。
女人循着目光看过去,却什么都没看到。
不光是她,除了重华外,其他人都没有看到宁姒。
“晟……”重华冲宁姒伸出手。
他的眼睛迎着晨光,漆黑的瞳仁外竟又出现了一颗瞳仁,仅有绿豆大小,颜色稍浅,紧靠在原来的瞳仁旁边。
双瞳。
重华。
宁姒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重华走远了,那个女人一直在问他昨夜在哪里度过,有没有遇到妖兽,有没有受伤。
后面的话,宁姒听不清了。
冉冉升起的太阳没能温暖她,反而让她从内到外彻骨生寒。
双瞳的重华,发光的鱼,夜晚点不着的明火,趁夜横行的妖兽。
这里是,天地初开的蛮荒之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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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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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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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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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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