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事出有因,但终究是她吃了亏,发发脾气也是应该的吧!结果呢,在下午的石子训练中,季牧之反而假公济私,加大掷石子的力道。
力道大了,速度也就快了。躲过的变少,打在身上的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疼。
然后,她就彻底不理他了。
季牧之刚用过饭,就有人送信过来。上述今日下午小院来了不速之客,将非雁掳走,素儿护主不幸身亡,他们正在全力追查。
接着,睿王派人叫他过去,也是因为非雁失踪一事。
睿王派人暗中监视非雁,季牧之和宁姒去探望的事,自然也瞒不过他的眼睛。
既然他们和非雁交情匪浅,那就派他们去好了。
一来现在局势稳定,他自己已能应付。二来,非雁的事,他不希望太多人知道。
非雁出事,季牧之当然不会坐视不理。得了令牌,带上人马,连夜往双溪镇赶去。
第二天,宁姒准时来到练功的小院,把季牧之教的身法演练了一遍,暗下决心今天一定不能再被石子打中。
结果等了半天也不见人来,怒气冲冲的要去找他算账,巧遇朱进,这才得知季牧之不在府中。
朱进惊讶问道:“这么大的事儿,你不知道吗?”
“什么事儿?”宁姒一脸茫然。
自从经历阵中遇险后,朱进就把宁姒视为自己人,也就不瞒她,压低声音道:“昨天呀,非雁姑娘被人抓走了。”
“啊!”
……
宁姒快马加鞭赶往双溪镇。
混蛋季牧之,出了这么大的事,居然不通知她。一直以为他只是面冷,心尚且温热,此时才知道,他不仅心肠冷硬,心眼儿还小。
巨小!
赶到小院,只见院中血迹斑斑,屋内桌椅倾倒,一片狼藉,明显经历过一场恶斗。
素儿的尸体就倒在门边,胸前的致命刀伤已经干涸,结了厚厚一层血痂。眼口不闭,两手呈现怪异的抓握状。
宁姒用力掰开她僵硬的手指,发现一颗染血的刺球。
刺球仅拇指大小,布满尖刺,刺生倒钩,杀伤力十足。
如果猜得没错,这应该是某种暗器。
宁姒找出布条把刺球连裹几层收好,再将素儿放平,合上眼睛。
只可惜,这里的人死后不会化成阴灵。要是能找到素儿死后化成的阴灵,至少也能弄清楚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宁姒在屋里转了几圈,一无所获。
破案什么的,她一窍不通,这会儿更是连去哪儿找季牧之都不知道。
正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院里突然传来脚步声。凑窗一看,居然是季牧之。
“喂!”宁姒走出去:“有没有什么发现?”
季牧之望着她,嘴角向上勾了勾。
居然真的跟来了。
他是故意不叫她的。闹得那么尴尬,他如何拉得下脸叫她一起?再说了,这事儿跟她也没多大关系,犯不着再把她扯进来。
到了双溪镇,他却越想越后悔。
她肯定会知道的,朱进不会瞒她,睿王更是希望她来帮忙,尽快将非雁寻回。
再者,她总是标榜自己仗义为先,得知非雁出事,绝不可能袖手旁观。
故此,他特意过来看看。
看到季牧之展笑,宁姒反而警惕起来:“你笑什么?”稍微一顿,又问:“你该不会是谁假扮的吧?”
她倒不是没见过冰山放晴,只是频率太低,认识这么久,拢共不过一掌之数,此时冷不丁见他笑一下,只觉得怪异。m.χIùmЬ.CǒM
季牧之瞬间换上惯常冷脸:“回去石子再加一桶。”
……
非雁失踪的十个时辰后,季牧之根据宁姒提供的刺球锁定了嫌疑人。
晋国有一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名叫无天,成员自称罗刹丁。
只有出不起的价钱,没有取不到的人头。名副其实,无法无天。
该组织成员众多,手段高明,犯下无数命案。纪律严明,行踪诡秘,官府围剿多年却始终不能将其一网打尽。
宁姒从素儿手里找到的刺球名叫铁蒺藜,是罗刹丁惯用的暗器之一。
当然,并不是用铁蒺藜的人就一定来自无天,但是就在昨天,大理寺抓到一名罗刹丁。
罗刹丁以蛇纹为徽,位置多在手臂,少数在肩膀。
正是在与差役打斗中被扯掉衣袖露出蛇徽,这才暴露了身份。
一行人又从双溪镇赶回溟海城,直奔大理寺。
季牧之打着奉睿王之命肃清无天的旗号,大理寺卿潘鄂前来接见。
这位大理寺卿居然姓潘,季牧之一问得知,这个潘鄂正是老相爷潘裕之子。
重重迷雾再次撕开一角,季牧之和宁姒不约而同的在这个潘鄂身上打下重点留意标记。
来到地牢深处,被捕的罗刹丁就被关在这里。
四条粗铁链从牢房四角延伸出来,分别锁住犯人手脚,将其禁锢在牢房中央。
三十来岁的汉子,身陷囹圄却眼透轻蔑。嘴巴微张,颌骨往两边微微凸出,略显怪异。
潘鄂解释:“以往被抓的罗刹丁,不是被救,就是想方设法自尽身亡,无一例外,问不出半点有用的消息。本官上任之后,特意设了这样一间囚室。再卸掉下颌,可保万无一失。”
宁姒差点笑出来。
非要用四条这么粗的铁链锁住吗?困于囚牢中央,无非是防止撞墙,捆在柱子上不是一样的效果?
季牧之望着面容凶狠的罗刹丁,回头问潘鄂:“潘大人任职大理寺卿多久了?”
宁姒朝他望过去。
问这个做什么?
潘鄂也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但还是如实回答:“九天。”
季牧之点点头,心里有条线愈发明朗起来。
上前两步,他的目光仍旧定格在罗刹丁身上,问的却是潘鄂:“此人因何落网?”
“京畿府衙官差日常巡逻,发现安顺大街有人当街殴斗。前去一看,见此人与一醉汉起了冲突,大打出手。官差要抓人问罪,他负隅顽抗,激斗中扯掉衣袖露出蛇徽,暴露了身份,这才移交到大理寺。”
记忆与现实重合,季牧之走到罗刹丁旁边附耳道:“你们大举入京,是为了石莲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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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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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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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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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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