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是软糯可口的大米饭,还有白白嫩嫩的豆腐,蘸着酱料,清爽又不失酸辣浓厚。
不问一边后悔昨天晚上睡的太香,一边吃的开心。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早餐,他师傅煮的斋饭比起王三娘的手艺要差远了。
“怎么样?”桌对面,王三娘笑得温柔,美味热腾腾的饭菜,加上王三娘的笑容,让这个冬天,你变得不那么冷了。
“好吃。”不问回答道,心头疑惑,女菩萨明明是好心的菩萨,又为何会被师傅称之为吃人的老虎。
饭后,王三娘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山。”
“哦!”不问顺从的跟着王三娘,到了前方大堂。
客人依旧是这么多,还是昨天的那一伙,他们纷纷打着招呼:“三娘(老板娘),早上好啊!”
王三娘笑着颔首,而就在此时,门口出现一人。
“不问。”那人叫道。
不问眼睛一亮,然后又变得疑惑:“师兄?”
来人,是不闻。
不闻笑道:“不问,过来,跟师兄走。”
“可是……”不问看着师兄的模样,有些害怕。
“别怕,过来,跟师兄走。”不闻继续道。
不问手足无措,王三娘挡在了不问前面,柳眉倒竖:“滚!”
“他是我师弟?”不闻冷笑:“我要带走他。”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王三娘同样冷笑:“你知道得罪我是什么后果吗?空壳!”
不闻神情开始变了,变得扭曲:“不许叫我空壳。”
“你想跟我打一架?”
王三娘语气中开始带起了杀气,茶铺中的客人们也一同站了起来。
不闻被杀气震慑,后退一步,脸上愈发扭曲,不过他的心却冷静了下来:“王三娘,你可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自然知道。”王三娘杏眼中带着笑意和轻蔑。
“师兄,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不问的声音从王三娘身后传出,声音中带着恐惧。
才几天不见,师兄就已经长出了长发,长出了胡须,明明才十五六岁,现在看起来却足足有三十多岁了。
“师弟,跟师兄走吧。”不闻诱惑着不问:“当和尚,没什么好的,你知道肉味吗?那种滋味,一旦尝了,就一辈子都忘不掉,什么斋饭,做的再好吃也比不上肉,肉被牙齿撕裂的一瞬间,里面的汁液溅出,就是这个世界最美妙的事情。唯一能与肉相比的,就是女人,男人需要女人,两个人在一张床上,赤裸相见,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奋斗,那种感觉,灵魂都仿佛要飞到云端上了。而这两样,和尚都不能碰,当一辈子和尚,就真的完了。听师兄一句劝,等师兄来,咱们不当和尚了,当个普通人,好好的享受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两件事,不好吗?”
不问浑身发抖,他觉得师兄可怕极了,就像是故事中勾人上吊的吊死鬼,那可怕的言语,简直就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毒药,散发着难以抵抗的诱惑。
不问年龄还小,还不懂为何女人能够让师兄如此痴狂,却懂得,肉的确很香,每一次他闻到肉香味,虽然心生罪孽之感,但是还是忍不住咽口水,可是,和尚吃肉,是错的啊!
“很好,当然很好。”出乎意料,王三娘却很认同不闻的话,她伸手摸了摸不问的小脑袋:“当一辈子和尚,确实非常残酷,但是,这不意味着不问能跟你走。”
王三娘蹲下身来,轻轻的抚摸着不问的脸蛋:“等去了南山城,当不当和尚,随这小家伙自己的想法,但是现在,他得回寺庙了。”
“不问!”不闻焦急催促。
“滚!”王三娘发出暴喝,震得屋顶瓦砾“瑟瑟”作响,一蓬灰尘从间隙洒下,一团积雪从屋檐滑落。
只是一声吼,不闻便浑身发软,心脏仿佛被一只手紧紧拽住。这个时候,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师傅如此怕这个女人,称她为老虎,也终于知道自己身后之人为什么不愿意在她面前露面。
这个女人,好可怕!
不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道:“求求您了,三娘,你以前不是对我很好吗,您还说过,等我长大了,让我做你男人。”
王三娘嗤笑一声:“老娘可从没对你好过,老娘对的是不闻好,而不是一个空壳,再不滚,老娘活劈了你!”
王三娘,是一个爱崽的人,就像是很多人天生就对毛茸茸的小鸡心生怜悯,觉得好看可爱,脆弱,恨不得成天捧在手心,含在嘴里,好好呵护。可是小鸡崽子一旦长大,便开始嫌弃,挡到路了还要踢一脚,没办法,天性如此。
所谓长大后,你来做我男人,那只不过是逗小孩玩的,不闻这家伙居然还当真了。
不闻明显能察觉王三娘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再拖延下去,她恐怕会真的活劈了自己,心中暗恨,却不敢表现,仓皇逃走了。
但才走两步,就撞到一个斗笠客,这人身材高大,仿佛铁柱。
砰的一声,被撞的纹丝不动,而他自个儿却摔了一个屁股墩。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他抬起头,指着这人的鼻子,然后,双目圆睁。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细长,无情的在他身上探究,本能的在他身上弱点处停留,就如同一把锋利的剑,在他皮肤上游走,随时可能刺入脆弱的血肉之躯,冰凉的感觉,随着皮肤蔓延进心头。
血液,为之凝固。
不闻仿佛被扼住了喉咙,“咯咯咯咯”的就像一只老母鸡。
好在,这人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抬脚进了茶铺中:“好一出好戏。”
他说道,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随手把手中长刀得夸张的刀往桌上一放。
“嘿,外乡人,这个位置可不是你能做的。”昨日,被王二娘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那个客人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这个斗笠客:“小心点,别被板凳吃了哦!”
“去你的!”王三娘没好气的说:“老娘的板凳才不会吃人呢。”
说完,又看向斗笠客:“外乡人,有些地方,可不是能随便乱做的。不过我现在有事,没空理会那些乱七八糟的,你坐一坐倒也无妨,只要别捣乱就好!”
说着,她的目光开始打量斗笠客脖子上的血管,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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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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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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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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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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