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自然不可能像刚发生的事情一样,不用去想,就知道是什么事情。贾珂和王怜花听了阿紫的话,略一回忆那天晚上,他们都在屋里说了些什么话,便即想起当时他们在屋里玩采花大盗和男扮女装的千金小姐的故事。
贾珂偷偷看了王怜花一眼,只见王怜花瞪着阿紫,目光中似要冒出火来。不过自从阿紫承认贾姑娘的玉像是她偷走的以后,王怜花眼中的怒火就没有消下去过,只凭这一点,倒看不出来王怜花因为阿紫看见了王姑娘的模样,对她的气恼又增加了几分,反正他一直气得像是马上就要把阿紫生吞活剥了。
贾珂连忙捏了捏王怜花的手掌,示意他冷静,不要在这里杀死阿紫。如今李淳还没到兴州城,谁知接下来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故,阿紫就是他们目前掌握的最佳的“七月十五”的切入口。何况王语嫣是王怜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王语嫣正对阿紫一片痴心,如果王怜花杀死了阿紫,王语嫣定会恨死王怜花,贾珂还是希望王怜花能有一个可以走动的亲戚的。
贾珂刚捏了王怜花的手掌两下,王怜花就用手指在贾珂的手心上狠狠地抓了一把。贾珂知道王怜花这是冷静下来了,放下心来,看向阿紫,说道:“我们一直都没有怀疑过,玉像是被你偷走的,你为何会主动向我们承认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不会放过偷走玉像的小贼吧。”
这句话若是别人说的,阿紫只怕一点感觉都没有。她自小被父母遗弃,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后来还被带去了唐家堡,被唐家训练成专业的杀手。倘若她稍微弱小了一点,或者运气差了一点,她只会和曾经那些同伴一样死于非命。是以她自小信奉的就是“弱之肉,强之食”,只会觉得自己能偷走玉像,是因为自己厉害,失主是怎么想的,和她有什么关系。
可是这句话是贾珂说的,阿紫看着贾珂的脸,恍惚之间觉得就是姊姊在这样问她,姊姊说她是小贼,姊姊不喜欢她了,霎时之间羞愧难当,急得都快哭出来了,说道:“都怪我不好,是我害了姊姊的玉像。
那天晚上,我把姊姊的玉像从你们家里搬了出来,早上城门一开,我就把玉像运到了城外。我在嘉兴租了一个院子,在那里住了四天,第五天晚上,有个人闯进了我家,在我背上砍了一刀,然后把姊姊的玉像抢走了。
好在那天邻居在家,我被他砍了一刀以后,神智尚未混乱,就爬到了院子里,点着了那一堆放在院子里的干草。邻居看到火光,冲了出来,看到了我,及时把我送去医馆,我才活了下来。
我自然不敢继续住在那里了,就换了个地方住,一边养伤,一边打听玉像的下落。可惜那人是从背后偷袭的我,一刀就差点把我劈成两半,我根本没有看见那人的长相,只看见了他的脚和小腿。
他穿着一双黑色的靴子,靴子上描金嵌玉,贵是贵了,但是俗气得紧,像是一个暴发户,他的腿很长,不过很粗,似乎是个胖子,穿着一条棕黑色的绸锻裤子,裤子上用孔雀羽线和金线密密麻麻地绣了很多图案,牡丹、玫瑰、水仙、海棠、孔雀、老虎、亭子和美女,我看到的是这几样。
这些图案杂乱无章,一点也不好看,根本不像是为了装饰裤子,倒像是为了显摆自己多么有钱,那么贵的孔雀羽线和金线,他也能一点都不爱惜,只当再便宜不过的棉线,胡乱缝在裤子上似的。还有他的武功一定很厉害,姊姊的玉像那么沉重,他却能毫不费力地把姊姊的玉像搬走。
自那以后,我一直在找姊姊的玉像,可惜玉像被那个大胖子抢走以后,便如泥牛入海,一点消息也没有。我自己找不到姊姊的玉像,可是我怎么能让姊姊的玉像落入别人手里。我情愿被你们责怪,甚至你们气不过,把我杀了,杀就杀了,我也甘心情愿,只要你们能把姊姊的玉像找回来。”
王怜花初时听说阿紫被抢走玉像的人一刀砍成重伤,差点丢掉性命,还挺高兴的,想想自从玉像被阿紫偷走以后,那些见过玉像的人:阿紫被人砍成重伤,逍遥侯撞在岩石上变成肉饼,随即掉进悬崖被沼泽吞没,魏无牙被江琴毒死,玉罗刹中了妻子的老公和妻子的孙女的算计,应该已经身首异处,只有吴明这个大嘴巴还活着,但也可能已经死了。
可见这座玉像早已有了灵性。她因为被阿紫偷走,被迫与主人分离,而生出怨恨。这股怨恨将会会给那些强占她的人带来不幸,只有回到她真正的主人的身边,她心里的怨恨才能平息。这是一个多么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啊,王怜花甚至美滋滋地在心里想,他的贾姑娘果然很爱他,
待得听说抢走玉像的人,是一个大胖子,还是一个毫无品味可言的暴发户,阿紫再怎么可恶,也是一个漂亮姑娘,玉像也是一个姑娘,阿紫用手碰过玉像,王怜花倒不怎么在意,但是一个毫无品味的大胖子,用他又脏又臭的肥手碰过玉像,王怜花岂能不在意?
何况贾姑娘的玉像会落到玉罗刹的手上,一定和这个大胖子脱不了干系,想到玉像引发的一系列事情,王怜花更是怒不可遏,冷冷地道:“这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情了,难道这么久了,你一点线索都没有?”
阿紫见王怜花对自己态度好差,便想向他做个鬼脸,不回答他这的问题,让他急上一急,可是想到“姊姊”就在面前,她可不想在“姊姊”面前暴露自己恶劣的本性,“姊姊”都已经因为她偷走玉像的事情讨厌她了,绝不能再让“姊姊”更讨厌她了。
她要像王怜花一样对姊姊温柔……呃,“温柔”这个词和王怜花有关系吗?那就是像王怜花一样体贴……呃,“体贴”这个词和王怜花好像更没有关系了……那就是乖巧……王怜花如果能用“乖巧”来形容,那这世上就没有独断专行的人了。
阿紫越想越觉得,“姊姊”好像就喜欢性格恶劣的人。但她早就打听过,贾珂最讨厌的人,就是惹王怜花生气的人,欺负王怜花的人,不给王怜花面子的人,虽然在她心里,“姊姊”和贾珂是两个人,但现实是“姊姊”和贾珂就是一个人。
她可不能再让姊姊讨厌她了,于是乖乖说道:“我自然打听到了一些线索。在姊姊的玉像被那个大胖子抢走前后,听说嘉兴和附近的苏州、无锡、松江府,都有人被萧十一郎抢走了财物。
萧十一郎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盗,还是用刀的好手,而且他做了那么多起案子,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如果那个抢走姊姊的玉像的人,真的是萧十一郎,他确实有能力无声无息地来到我背后,不被我发现,然后一刀把我砍成重伤,还能把姊姊的玉像扛走。但是我总觉得不是萧十一郎。”
贾珂知道如果这个世界的萧十一郎还是原著的性格,那么抢走贾姑娘的玉像的人一定不是萧十一郎,虽然萧十一郎是一个恶迹斑斑的大盗,但他从来没有为了自己抢劫过一文钱,他所有的钱都是靠他的双手赚来的,所以他的衣服已经洗的发白,却还是穿在身上,靴底破了两个大洞,却还是穿在脚上。
总而言之,他是一个脑袋有问题的受虐狂,任凭别人往自己身上泼脏水,却从来不给自己辩解,见别人误解自己了,一边装酷不解释,一边心里气得发狂。
不过阿紫应该不知道这些事,她为何觉得,贾姑娘的玉像不是萧十一郎抢走的?
贾珂道:“你怎么知道不是他?”
阿紫想了想,说道:“那个抢走姊姊的玉像的人,他偷袭的本领真的非常高明。我武功不好,你们大概觉得我偷袭我很容易吧,其实不是我自吹,那些武功高我一筹的人,想要无声无息地来到我背后,不被我察觉,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我在唐家的时候,专门做过这样的训练,好几年都没睡过一次安稳觉,那些一年以后还是只知道闷头大睡,对外界的变化没有反应的人,早就被唐家杀死,做成人肉包子了。”
贾珂脸色发青,说道:“人肉包子?唐家还做这种东西?”
阿紫见贾珂这副模样,忍不住有些幸灾乐祸,很想问他一句,他的脸色这么难看,难道曾经去过唐家堡,吃过那里的包子?但是想到这是姊姊,幸灾乐祸之心顿消,说道:“是啊,不然他们把那么多孤儿带到家里,比如我,就是被他们带到家里的孤儿之一,经过层层选拔,那些不合他们心意的孤儿,都被他们杀了,那么多具尸体怎么处理。
我们不是唐家的人,他们不会把我们埋在唐家的坟地里,扔去乱葬岗吧,蜀中可不是唐家堡一家独大,多的是人盯着他们。倘若唐家三不五时就拉上十几具小孩的尸体去乱葬,用不了几天,就会有人来唐家堡问他们,这些尸体是怎么回事的,自然是把尸体剁成肉馅包包子省事了,还能省下买肉的钱。
这样的包子都是卖给外面的人吃的,唐家人是不吃的,不过我在唐家的时候,听人说过,唐缺吃过这样的包子,只吃了一次,说人肉不如猪肉好吃,以后就再没吃过了。”
贾珂心想:“唐玉事事都爱和唐缺攀比,如果唐缺跟唐玉说一句,我连人肉都吃过,你杀的人再多,也算不了什么,难道你敢吃他们么。唐玉定会要包子铺的老板给他上十笼人肉包子,我看他十有八|九也吃过这东西。”
只听王怜花道:“只有唐缺吃过这人肉包子吗?唐玉有没有吃过?”
贾珂忍不住斜睨王怜花一眼,王怜花立马瞪了贾珂一眼,仿佛贾珂是因为旧情难忘,不愿听任何对唐玉不利的事情,才去看他一般。
贾珂只好含冤收回目光,就听阿紫说道:“唐玉?我不知道啊。我和这些唐家人不熟的,而且他们把我给了李淳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回过唐家堡了。我还以为唐玉被你们救了,难道不是吗?不过这种事情,你们问唐玉,他也不会老实回答。
唐家人嘴里从来没有实话的,不止唐缺、唐玉这些核心子弟,就算是那些和他们血缘关系已经很远,在外面开什么当铺啊、棺材铺啊、饭馆啊的唐家人,嘴里一样没什么实话。我当年就是上了一个在外面开当铺的唐家人的当,才被抓去唐家堡的。”
贾珂道:“你去唐家堡之前,是跟着谁生活?”
阿紫见“姊姊”关心她的事情,十分欢喜,说道:“我自小没有父母,最初是在星宿派生活,到底怎么去的星宿派,我自己都不知道。两岁的时候,丁春秋被你抓起来了,星宿派群龙无首,乱成一团,没多久就各奔东西了。
我跟着一个姊姊在西域流浪,她待我很好,还教了我几门她学过的武功,不过她也不是白收留我的,我们每到一个地方,她就要我去街上乞讨,我年纪小,又会装可怜,总能碰到心肠软的人,施舍我们一点银钱。
我四岁那年,我们遇到了一个富商,那富商看中了那个姊姊,要她做自己的第十七房姨太太,她就抛下了我,跟那富商走了,我只好自己在西域流浪。我那时候年纪小,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靠乞讨,可养不活自己,要想不被饿死,只能去偷东西,好几次差点被人打死。
也是我福大命大,有一次我偷了烤鸡店的老板放在店里的一只烧鸡,被他追着打,我事先在地上挖好了一个深坑,上面盖着干草,见他在后面追我,我就专门往那里跑,他不知道那里有陷阱,我没怎么费力,他就掉进去了。
我瞧见他那灰头土脸的狼狈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坐在陷阱旁边吃烤鸡,吃完一块肉,就用骨头砸他,用他气得哇哇大叫却奈何不了我的样子来取乐,心想这地方我可不好待下去了,不如再去他家搜刮几只烤鸡,然后卷铺盖走人。”
贾珂听到这里,登时想起王怜花小时候欺负其他小孩的壮举,忍不住斜睨王怜花一眼。如果不是看过原著,知道阿紫是段正淳和阮星竹的女儿,和王怜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听了阿紫的故事,定会怀疑她和王怜花其实是失散多年的表兄妹。
王怜花却想:“她的脸皮果然从小就很厚,小时候偷了别人的烧鸡,还用骨头去打人家,长大了几次对我和贾珂下毒手,还在我们面前装出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好像什么事情都不知道。贾珂知道她被田伯光绑架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抓住田伯光,把她救了出来,她也厚颜无耻地接受了。‘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这句话诚不欺我。”
阿紫道:“不等我把那半只烤鸡吃完,就见一个漂亮姊姊背着行李,从另一头走了过来。她见我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孩,自己坐在地上吃烤鸡,觉得我很奇怪,就走了过来,问我在这里做什么。
我知道理亏的人是我,当然不想告诉她,我在这里做什么,便想逃跑,可惜动作太慢,还没站起来,那个坐在我挖的陷阱里的烤鸡店老板,便已大声向她控诉我的罪行。
我想完了,漂亮姊姊定会把烤鸡店老板救上来,让他揍我一顿来出气。谁想漂亮姊姊人长得好看,心肠也好,听了我是怎么把烤鸡店老板骗到陷阱里的以后,捂嘴直笑,还夸我聪明,问我愿不愿拜她为师。我当然愿意了。这个漂亮姊姊,就是我第二任师父,仙芙派的掌门崔绿华。”
王怜花道:“你自称崔紫华,便是因为你师父叫崔绿华了。”
阿紫笑道:“是啊,我这个师父可好了,可惜后来她失踪了。”
她说到这里,目光一黯,但很快继续道:“那是我九岁那年的事。最初是我师父收到了家里的信,知道她哥哥被人杀死了,我师父和哥哥感情很好,就要给哥哥报仇。她约了几个朋友跟她一起去,岂知他们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应该是死了吧,只是他们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连杀死他们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新上任的掌门是我师父的师姐,听说她和我师父年轻的时候,因为她们的师父的偏心打过一架,后来因为男人打过一架,她一直对我师父怀恨在心,只是打不过我师父,现在我师父失踪了,她不用再顾虑我师父了,就把我师父的几个徒弟都赶了出去。
好在我那时也算有自保之力,不像从前那样狼狈,只能靠偷东西为生。我离开仙芙派以后,便跟着一伙商队到了中原。我手上没钱,只好去当铺当了几样首饰,然后上了我刚刚说的那个当铺老板的当,吃了他的蒙汗药,昏倒以后,被他送去了唐家堡。”
贾珂听阿紫的经历如此可怜,不禁同情起她来,不过他们接下来还要审问阿紫“七月十五”的事,而且阿紫几次对他们下毒手,还偷了他们的玉像,这些事情,可不是说原谅就能原谅的。若是让阿紫知道自己在同情她,她接下来只怕就要顺着杆子卖惨,好让自己原谅她了。
当下硬起心肠,说道:“继续说玉像的事吧。你刚刚说你觉得偷走玉像的人不是萧十一郎,说到一半就说起人肉包子了,你还没说完,你为什么觉得,那不是萧十一郎呢。”
阿紫却不在乎贾珂同情不同情她,她苦苦找了姊姊这么久,后来知道姊姊就是贾珂,伤心欲绝地离开了杭州,没多久就收到贾珂去西域的消息,便是想去杭州看看男装的姊姊那也不能了。在她小小的心里,能多看姊姊一眼,她就心满意足,无论姊姊怎么待她,她都甘之如饴。
阿紫道:“是啦,这个还没说完呢。我刚刚说人肉包子,其实就是说,我在唐家的时候,经过专业的训练,那些武功比我高的人,却也未必能接近我而不被我察觉。我想那人一定是个杀人越货的老手,而且他砍我的那一刀真的又狠又快,纵使他不是越货的老手,也一定是杀人的老手。m.xiumb.com
我自己就是一个杀手,知道怎么出手最省力,怎么出手能一招毙命,最重要的是,我每次出手,除非已经把目标的脑袋砍下来了,不然我一定会检查一下,目标是否真的已经死了。虽然那个大胖子砍中我以后,我便倒在地上装死,但他确实没有检查过我是否还有生机,这可不是一个杀人的老手,会犯的错误。
所以我一直觉得,那个大胖子是故意把我砍成重伤,却不把我砍死的,他是要我作为证人,告诉别人,把姊姊的玉像抢走的人,有什么特点,而且那会儿萧十一郎一直在附近作案,我总觉得那个抢走姊姊的玉像的人,就是要我把他和萧十一郎联系在一起,好把这件事推到萧十一郎的头上。
如果我猜的是真的,他那十分俗气的裤子和靴子,其实是他故意留下的线索,就是为了避免别人将他本人和他假扮的人联系在一起。我想他本人应该是一个很有品味的人,他假扮的人是个暴发户,他本人可能就是一个世家公子,他假扮的人用的是刀,他本人用的应该就是别的武器,而且江湖上的人,从来不知道他练过刀法。这虽然是我的直觉,但我也是有证据的。”
贾珂听到最后,不由想起一个人来。这连直觉都不是,不过是因为萧十一郎所在的那本小说里,有一个人,符合阿紫提出的所有猜测。
——那人是一个很有品味的人。
连城璧当然是一个很有品味的人。贾珂虽然没有见过连城璧本人,但记得书里说过,他是一个最注意仪表,最讲究衣着的人,而且先前李湛和李淳在苏州的时候,曾经在连府住过一段时间,贾珂去连府拜访李湛的时候,便觉得这座宅子布置的十分雅致,主人绝不是庸俗之辈,胸中一定大有丘壑。
——那人是一个世家公子。
连城璧当然是一个世家公子。无垢山庄已在江湖上屹立三百余年不倒,若论历史悠久,只有从前的无争山庄能与它相比。
——那人用的不是刀,而是别的武器,而且没人知道他会用刀。
连城璧的武器当然不是刀,而是剑。他十一岁那年,便与东瀛渡海而来的“一刀流”掌门人太玄信机交手论剑,三百招而不败,这件事早已传遍江湖。而且贾珂确实没有听说过,连城璧练过刀法。
最重要的是,书里的连城璧确实是一个擅长栽赃嫁祸、玩弄人心的伪君子。
书里他为了让沈璧君对萧十一郎死心,找人当着沈璧君的面演了一出戏。
他先让沈璧君知道,连城璧因为她两年前为了萧十一郎不告而别,抛弃了他,从此自甘堕落,沉迷于赌博和酗酒,没多久便败光了家产,无垢山庄也卖给了别人,使得沈璧君心生愧疚。
再让沈璧君知道,无垢山庄现在是萧十一郎的了,加深沈璧君的愧疚。
最后当着沈璧君的面,以一副落魄潦倒的流浪汉形象,在众家丁们大喊“捉贼”的声音中,从无垢山庄的屋子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一幅抢来的沈璧君从前画的她自己的小像,家丁们打他,他也不放开那幅小像,让沈璧君真切体会到他是多么的爱她。
这么一套连环拳使出来,沈璧君心里又愧疚,又怜惜,立时决定回到连城璧身边。
最后还要感谢受虐狂萧十一郎的友情演出,在沈璧君拉着连城璧离开的时候,恰到好处的出现在无垢山庄的门前,不向沈璧君解释无垢山庄是别人送给他的,他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只在那里装酷说这地方本来就是你们的,你们不必走。
一句充满善意的话,说成了高高在上的施舍,比直接揍沈璧君和连城璧一顿还让他们难堪的示威,直接给了本来已经因为自己的婚外情愧疚到无地自容的沈璧君一记痛击,让沈璧君彻底对萧十一郎心灰意冷,认定他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恶棍,抢走了连城璧的妻子还不满足,还要抢走连城璧的家,连城璧的自尊,连城璧的骄傲。
阿紫说的这种事情,连城璧确实做的出来。
可是沈璧君又没有和萧十一郎私奔,他也没听说连城璧和萧十一郎有私仇,连城璧为什么要这么做?亦或萧十一郎只是连城璧随便找来背锅的,萧十郎,萧十二郎,对连城璧来说没有任何差别,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大盗。
不过因为连城璧和萧十一郎在一本书里,而且他恰好符合这些猜测,就认定他就是偷走贾姑娘的玉像的小贼,未免太过草率了。
贾珂道:“证据?”
阿紫道:“那些号称是萧十一郎做的案子,有几起发生在姊姊的玉像被那个大胖子抢走以后。姊姊的玉像那么好看,我把她搬到家里以后,就整日价地望着她,除了出去买饭之外,便再也不出门了。那会儿我只恨时间过得太快,怎么眨眼的功夫,天就黑了。我可不信萧十一郎偷走了玉像以后,还有心情去抢东西。”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仿佛在说什么人尽皆知的真理一般。
贾珂知道书里无崖子雕的那座玉像的魔力,而且他见过贾姑娘的玉像一面,觉得贾姑娘的玉像比无崖子雕的玉像美丽太多,魔力只怕也要强上几十几百倍,后来见到了为爱疯魔的逍遥侯,也印证了他这个推测。听了阿紫的话,贾珂心中更是庆幸,暗道:“还好阿紫把贾姑娘偷走了,不然天天神思不属,茶饭不想,只知道望着玉像出神的人,就是我的小猪了。”
王怜花大生知己之感,笑道:“你说的不错。无论是谁得了我的贾姑娘,不痴痴地看她看上一年,是不可能舍得离开她的。”
阿紫却道:“一年怎么够?我若能与姊姊的玉像相伴,便是看上一辈子也不够。等我死了,也要把我的尸骨,埋在姊姊的玉像的脚下,不,万一有人把姊姊搬走了,那我岂不是要与姊姊分离了。
嗯,等我死了,就把我的脑袋砍下来,把脑袋上的皮肉剜下来,然后把我的头骨,放在姊姊的手上,我与姊姊融为一体,此后永远都不分离了。姊姊虽然有那么多个骷髅头相伴,但是那些骷髅头都笨嘴笨舌的,如何给姊姊解闷,还是得我来。姊姊要是闷了,我就说笑话给姊姊听,姊姊若是不想听笑话,我就给姊姊讲故事,给姊姊唱歌……”
王怜花越听越入神,觉得阿紫这个想法实在很妙,抱着爱人的头骨,和一群骷髅兵厮杀,果然更显凄美。当然了,放在贾姑娘手里的骷髅头,决不能是阿紫的,只能是他的。
贾姑娘左手自然垂下,手中拎着一颗骷髅头,右手成爪,伸在身前,五根手指插入一颗骷髅头的头盖骨,那么他的头骨,就放在贾姑娘的左手好了,可是他的头骨被贾姑娘拎着,完全显不出珍贵来,但是雕好的玉像又没法再修改姿势了,要不还是重新雕刻一座玉像吧……
阿紫在一边说得兴起,王怜花在一边想得入神,还时不时点点头,显然他十分赞同阿紫的这个主意。
贾珂忍无可忍,说道:“你们是在讲鬼故事吗?”
阿紫立马停了下来,说道:“姊……贾公子,难道我姊姊不喜欢我的头骨吗?”
贾珂真不想回答阿紫的问题,一旦回答了,便是承认自己就是贾姑娘了,但是阿紫已经知道自己就是贾姑娘了,不回答,倒显得他是在掩耳盗铃,说道:“谁的头骨,我都不喜欢。”
阿紫奇道:“你是在骗我吧。你若不喜欢头骨,姊姊那座玉像,怎会手里抓着头骨,脚下踩着头骨,身边还围着好多头骨啊?”
玉像在阿紫身边的时候,阿紫一心沉浸于玉像的美貌,完全没有在意那些骷髅头,后来玉像被人抢走了,阿紫整日价地回忆玉像,才注意到这些骷髅头。
她还想贾珂的爱好真是奇怪,竟然喜欢别人的头骨,和喜欢别人的脑袋的李淳,真是一对知音。不过姊姊配上这些头骨,一点也不难看,反而增添了几分冷漠无情,让她觉得靠在姊姊身边,就像是在刀尖上跳舞,随时都会身首异处。
这份胆战心惊直把阿紫迷得神魂颠倒,她还寻思早知道贾珂喜欢头骨,就找点头骨送给贾珂当礼物了。
贾珂哭笑不得,自己只是觉得这样很酷罢了,和喜欢骷髅头有什么关系,解释道:“我当时想的是,那些骷髅头是来自异界的敌人,它们要占领这个世界,我就把它们打得落花流水。”说到这里,脸上有点热,跟王怜花说说自己的喜好倒无所谓,跟别人说自己的喜好,实在太尴尬了,但还是继续道:“而不是我喜欢骷髅头。我怎么可能喜欢那种东西。”
阿紫忍不住笑道:“原来你喜欢这样的故事。”
贾珂脸上更热,若无其事地道:“你刚刚说的那几条猜测,已经把这人大致的形象勾勒出来了。你有没有怀疑的对象?”
阿紫见他转移话题,嘟起小嘴,有些失望,说道:“我自然是有怀疑的对象的,可惜没有证据。我第一个怀疑的人,就是无垢山庄的连城璧。”
王怜花听到连城璧,自然想到了沈璧君,心想:“难道连城璧知道他老婆喜欢我,为了报复我,就把贾姑娘的玉像抢走了?不,阿紫把玉像偷走的时候,我还没有见过沈璧君,沈璧君自己都不知道她惦记的是谁,连城璧更不可能知道。”问道:“连城璧?他有什么可疑之处?”
阿紫理所当然地道:“因为我刚刚说的那几条,他都符合啊,而且他家就在苏州,苏州和嘉兴离得不远,住在苏州的人,总比住在长安的人可疑吧。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家里养伤的时候,就听说连城璧的老婆跟别人私奔了。”
贾珂吃了一惊,说道:“私奔?”心想:“沈璧君不是被逍遥侯抓去玩偶山庄的吗?难道她是在跟别人私奔的途中,被逍遥侯抓去玩偶山庄的?”
阿紫看了王怜花一眼,笑道:“准确来说,不是私奔,而是听说心上人被母亲强行带去西域,担心心上人的安危,于是抛夫弃子,啊,不好意思,她还没有孩子,去追心上人了。”她这一番话就差说王怜花的名字了。
王怜花却很坦然,说道:“是么?沈璧君却跟我说,她在家没几天,就被人抓走了。算算时间,她被人抓走那会儿,我还在杭州呢。”
阿紫吃了一惊,说道:“是这样么,我打听到的消息却是我说的这样。听说沈璧君先前出门淋了雨,发了一场高烧,是被你们俩送回无垢山庄的。沈璧君到家以后,第一天烧得昏昏沉沉的,一直在叫‘怜花’,语气可亲热了,就像在叫自己多年不见的情人。”
王怜花轻轻地咳嗽一声,十分无辜地看向贾珂,说道:“我真的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贾珂重重地捏了一下王怜花的手,王怜花立马苦着脸说道:“好疼!”模样十分可怜。
贾珂明知他是在装模作样,还是忍不住笑了。
阿紫见王怜花故作可怜,换得贾珂一笑,心想:“原来姊姊还吃装可怜这一套,我可得记下来。姊姊,我也很会装可怜的。”
她继续道:“那会儿连城璧还没回家呢,连城璧回家的时候,你们俩已经去西域了。连家的仆人就跟连城璧说了这些事,而且当时不是还有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去你们家门口,说她是王公子的外宅,孩子是王公子和她生的孩子么。
虽然那女人在公堂上承认自己是在撒谎,但是江湖上还是有不少人觉得那女人就是王公子养的外宅,她在公堂上说的那些话,不过是因为她心里害怕,才配合贾公子说的假话。”
王怜花忽然一笑,说道:“好极了!你可知道江湖上都有哪些人觉得染香是我的外宅,那孩子是我的孩子,你若是多说几个名字出来,我可以当你将功赎罪,暂且饶过你的性命。等此间事了,我便亲自拜访他们。”
阿紫可不知道贾珂和王怜花因为“七月十五”,早就打算暂且留下她的性命,这一句承诺,说与不说,其实没有任何差别。
阿紫在告诉贾珂和王怜花,贾姑娘的玉像是被她偷走的之前,就已经想好了最坏的结果:他们会气得把她杀了。但她实在太爱她的姊姊了,说什么也不能让姊姊落入那些臭男人的手里,这时听到王怜花说,可以暂且饶过自己的性命,自是喜出望外,说道:“连家人都不相信的!”
王怜花一笑,说道:“太好了。既然他们一家人都不相信,那正好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声音越来越低,最后直接听不清楚了。
贾珂和王怜花离得那么近,自然听见了他后面的话,十分无语,暗道:“哪有人会因为这种事,就把人家全家都送去当太监啊!把连城璧自己送去当太监就好了。”
然后说道:“连家?他们莫不是因为染香的事,觉得王公子能在外面找一个情人,就能找第二个情人,第三个情人,加上连夫人发烧的时候,嘴里一直念着王公子的名字,便认定连夫人这枝红杏,越过无垢山庄的院墙,开在王公子的身上了?”
阿紫格格一笑,说道:“贾公子,你可真是了解他们,他们家众口一词,都说王公子和沈璧君早有奸情,反正连城璧经常不在家,沈璧君只要收服了家里的下人,确保没人给连城璧通风报信,就算她整日价地在家里跟别人私会,连城璧也不会知道。
连城璧觉得这件事丢人,一直压着消息,知道的人很少,我若不是怀疑连城璧就是那个抢走了姊姊的玉像的大胖子,专门去无垢山庄打听,也不会知道这件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反贼套路深[综武侠]更新,第 876 章 第五十三章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9.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