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头和身体被身后的手牢牢控制着,无法动弹。
便只能胆颤心惊在原地蹲着,好在那双手和后背紧挨着的身体让我不至于慌恐过度。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那两只手才缓缓松开了我。
一得自由我立刻低头往身上看,随即倒吸了一口凉气。
果然,我身上的毛给烧焦了一大片。
冥公子的手没有遮到的地方,大片的毛几乎都被烧黑烫卷了,靠近胳臂这里还被烫到了一片皮。
好在虽然痛,但不严重,只不过一时有点回不过神来。
脑子十分懵,我全然不明白刚才那一瞬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分明只是感到冷而已,非常冷。可是为什么我的皮毛都像是被火给烤了?
哪儿来的火烤的呢?
皮都被烤破了,可我连一点火星的热度都没感觉到。
真是越想越茫然,仿佛刚才那瞬间像在做梦,一场非常糟糕且离奇的噩梦。
所以半晌没有任何反应,哪怕是被冥公子拎到洗手台上用凉水冲洗伤口。
直至他拿了碘伏往我烫伤的皮肤上擦,我才在一阵刺痛中回过神,狠狠打了个寒颤:“真活见鬼了……我毛都被烧焦了,可怎么身上还冷得要命?”
“你刚才看到它了?”边问,冥公子边将我胳臂上的毛又撸开了一些。
我还在目不转睛看着身上的毛,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在问我刚才那个人形的东西。
遂点了点头,然后问:“那是个什么东西?”
冥公子没有直接回答,只若有所思往那道空落落的窗框上方看了眼:“你运气不错。”
运气不错?
我再次低头看向自己那身已分不清颜色和形状的毛:“是因为你回来得及时么?”
然后想了想:“所以你刚才捂住我眼睛,是不想让我看到它,还是不想让它看到我?”
又再想了想:“如果你没捂住我眼睛,这会儿我会是什么样?是不是已经被它活活烧死了?可是我想不明白,火在哪儿呢?你看我毛都被烧成这样了,可是到现在为止我浑身还是冷得要命,难道它用来烧我的火是冰冻过的么?”
一连串问题,我问得又快又直接。
同样是生死一线,那种差一点就被活活烧死的后怕,跟在阎王井时遭遇的恐惧完全不一样。
所以冥公子轻飘飘一声运气不错,让我着实有些不太痛快。
但正面怼他没那胆子,便只能用这一堆问题来表示一下我的情绪。
直到我把所有问题都倒完,冥公子才收回手里的碘伏,拍了拍我身上散发着焦臭和药水味的毛:“你猜得没错,如果我没有及时捂住你眼睛,这会儿你就是一堆焦炭了。”
简单一句话,让我的毛又没出息地炸了起来。
我没法想象自己化成一堆焦炭的样子,那画面真是恶寒:“可我根本感觉不到火的热度。”www.xiumb.com
“那是自然,因为那并不单纯是火。”
“不单纯是火,那又是什么?”
“你知道美杜莎么。”
挺突兀的一个问题,我抬眼看向他,有些诧异能从这两千年前的古人口中听到那个西方女妖的名字:“……知道。”
“你刚才问我,那个烧伤你的东西是什么,我觉得它跟美杜莎挺像。与美杜莎目光接触的人会变成石头,而跟这东西视线接触到的人,感官会冷如霜冻,但周身却像是被烈火焚烧。”说到这儿,话音顿了顿,他唇角轻轻一扬:“冰冷之极地被焚烧而死,这种感觉,是不是挺有意思的。”
很多时候冥公子在我心目中就像个神。
相貌堂堂,高高在上,举止优雅,能力卓绝。除了偶尔需要画皮,几乎堪称完美无缺。
但有时候我觉得他是有点儿劣根性的,譬如他刚刚说出最后那句话的时候。
尽管大部分时间他总是一副与世无争,温文尔雅的样子,但偶尔他会显露出一些平时很难看到的另一面。
相处久了难免会看到更多一些微妙细节,所以才总说距离产生美感。
我沉默了会儿摇摇头:“没觉得,我可不想再碰见它第二次了。”说完,忽然一丝不安从心头掠过,想起那东西消失时的情形,我警觉地看向冥公子:“那东西还会再出现么?说起来,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凑巧还是……”
心下希望只是凑巧,但冥公子的回答并没让我如愿:“并不是凑巧。”
那东西的名字叫棺材火。
棺材是给死人躺的,棺材火顾名思义,亡灵之火。
但跟我们所熟知的鬼火不一样,它不像磷火那样有形状颜色,并且它燃烧时温度极低,为零下三十七度。这样低的温度,按说只能让接触到的东西冻结成冰,它却是能在瞬间将它碰到过的东西烧为灰烬。
所以,这着实是一种矛盾到诡异的东西。
也所以,很少有人能在见过这种东西后还活着。
因此知道它存在的人并不多,甚至至今都没人知晓它确切的来历或者形成的原因,即便是冥公子这样看尽世间两千年风雨的人物,也只能将他所了解的关于这东西的一切,定义为‘传说’。
传说,棺材火是一个没有心的人所化。
终其一生,它都在寻找那个重新给了它心跳的人。
但失去心脏的人怎么可能活,而一个已死的人又怎么可能被找到。可它偏偏固执地一直一直在找。
久而久之,在寻找的路途中,它迷失了自己。
所谓的走火入魔,它成了魔。
凡与他视线接触到的人,通体的感觉会像是落入冰窖,但身体真实的状况却是被烈火焚烧。
这种极寒中被活活烧死的感觉,便是它成魔前作为人类的最后一丝记忆。
因此它出现在我家窗前,绝非是个意外。
由于易湘这个游魂的出现和闯入,令冥公子在今晚离家之前,往我家四周设了一道结界。
这结界让易湘再次返回时,完全无法接近我家的大门。
但官常悦的出现让结界发生了变化。
我说过许多次,冥公子很强。所以他做的结界也特别强。这也是他来我家那么久,明知道这地方阴气比别处重,却从未轻易在我家设过结界的原因。
过强的东西是把双刃剑,在寻常的地方使用只会徒增危险。
于是,短短不过两三个小时后,那危险就出来了。
同样是死去者,官常悦跟易湘却是很不一样的两个存在。
易湘至今还在混沌期,温和无害。而官常悦却是个带着通体强烈的怨气,以及对死的不甘,于是借用了某些特殊手段,让自己自由行走在阳界的厉鬼。
甚至比厉鬼更危险,从她能让易湘那么痛苦就可窥知一斑。
所以她的出现,让原本作为守护的那道结界,在她试图将之破坏的举动中发生了变化。
那变化固然挡住了官常悦继续侵入我家的行为,却也因此将一样更为危险的东西吸引了过来。
它,便是棺材火。
第二天的天气特别好。
风和日丽,天上一片云都没有,阳光灿烂得仿佛能完全扫去昨晚我所面对过的一切阴霾。
娇娇一吃完早饭就跳窗进了我家。
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它笑得仿佛是个蛇精病:
“老大,您做自然卷了?现在您看起来很像隔壁楼那只德文哦。”
德文猫,很像斯芬克斯长了羊毛卷的猫。
我想着它的样子,闭了闭眼,然后往笑得合不拢嘴的娇娇脑门上拍了一巴掌:“很幸灾乐祸是不是?”
“不是。老大,您卷毛的样子也很漂亮,老洋气了。”
我觉着娇娇的前世怕真是个太监。
不然怎么这么神奇,能把随手拈来的任何东西,全都面不改色地拍成彩虹般绚烂的马屁?
娇娇是来找我一起去看暴君的。
方圆十里只有一家宠物医院,昨晚若不是冥公子及时出手,暴君根本没机会见到今天的太阳。
不过伤势过重,必须在观察室里待着。
当我俩从医院旁的老树溜进那个小房间,一眼看到剃光了毛躺在玻璃罩里,浑身插着各种管子的暴君时,娇娇的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虽然平时看到暴君总怕得像个孙子一样,但我知道,娇娇是十分倾慕暴君的。
崇拜强者一贯是生物的天性。
但现在,曾经像头小狮子一样强壮的暴君躺在它的病床上,虚弱得连呼吸都仿佛看不到。
窗外的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而它纹丝不动,若不是边上检测它心跳的机器一直规律闪烁,它看起来就像死了一样。
好在正当娇娇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我看到暴君缓缓睁开了眼。
疲惫的瞳孔里没什么神,但它还是张了张嘴,对我浑身的卷毛表示了一点诧异。
然后看向娇娇这个泪包子,略带鄙夷地从鼻子里发出嗤的一声低哼。
一听见它声音,娇娇激动得胡子都竖起来了。
要不是我及时制止,它险些扑过去舔那圈玻璃罩:“大哥!大哥您醒啦大哥!您感觉怎么样?!要吃小鱼干吗?!”
暴君显然完全没力气回答它的这些问题。
所以再一次带着鄙夷和伤痛带来的烦躁,它闭了闭眼,朝娇娇嗤哼了一声。
娇娇完全没在意暴君的嫌弃,它十分兴奋地甩着尾巴在玻璃罩旁东嗅嗅西闻闻,试图将它打开。
因此也就完全没留意到,在更清醒了一些后,暴君看向我的目光有些若有所思。
我不解它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但显然是有什么话想同我说,于是凑到玻璃罩边,我轻声问它:“你身体怎么样?”
“还好,死不了。”
喉咙再怎么沙哑,模样再怎么糟糕,眼神还是那个霸王一样桀骜的眼神。
看起来确实死不了。
于是我继续问:“娇娇说你出事之前它看到你在追什么人,当时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人。”暴君瞳孔微微一缩,迅速打断了我:“那不是个人……是个,怪东西。”
“什么样的怪东西?”我留意到那瞬间它眼里闪过一丝恐惧,甚至手脚微微抽搐了一下。
“样子很奇怪,”它沉默片刻,喃喃道,“我从没见过长成那样的人类,而且,她身上还有股奇怪的气味。”说到这儿顿了顿,它看着用爪子不停扒拉玻璃罩的娇娇,轻吸了一口气:“那气味很可怕……”
暴君是只傲娇的猫,要从它嘴里听到可怕两字是很难的,它从来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霸总范儿。
所以它当时眼里到底看到了什么,会让它怕成这样?
无论从娇娇的话,易湘的话,还是后来徐媛媛所说的那些话来看,那个被易湘撞见暴君追踪过的红衣女人,那个在八楼把暴君推下楼的红衣女人,那个把娇娇吓得屁滚尿流的抱着无头孩子的红衣女人,那个在官常悦头七那晚出现在徐媛媛家、怀里抱着个恐怖婴儿的红衣女人,就是病死在泰国,遗体最近刚刚被徐媛媛的情人刘季州带回国的官常悦。
种种情形来看,那个女人显然并不只是病死那么简单,而且尸体可能也有问题。否则无法解释我昨晚看到她的那张脸,为什么会那么可怕。
但不论怎么可怕,也不至于如暴君所说的,不是个人,而是个怪东西。
所以从它眼睛里看出的官常悦,到底是什么样的?
为什么能把这么一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猫,惊吓到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种种困惑,正当我琢磨着想继续问些什么时,忽听见门外走廊传来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由远至近,很显然是朝这个房间走来,所以我立刻把话咽了回去。
随即拍了拍娇娇转身便要往窗台上跳,忽听见暴君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匆匆问了句:“美短,你到底是人还是猫?”
我迅速回头看了它一眼。
没有回答,在病房门开启的一瞬间,我带着娇娇连蹦带跳往窗外那棵大树上蹿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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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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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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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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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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