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上,两个稀疏的人影,正鬼魅似的穿梭在落叶间。地上的树叶被踩的沙沙直响。
“小石头,快跟上……”佛印和尚步履匆匆,拉了跌跌撞撞的小和尚一把,“晚了就怕大事不妙!”
小和尚抱着纸油伞,喘着粗气,吃力地尾随在大和尚身后,他问:“什么大事?”
“唉!”佛印和尚抽走了小石头手中的雨伞,拉住他的手,急匆匆地说,“村里来了兵!他们居然不问问我,自顾自请了个妖道打醮酬神!”
“然后呢?”
“然后?然后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佛印和尚痛心疾首地说,“再快些,要是赶到能救一救,或许还有活路!”
佛印和尚脑门上沁满了冷汗。他的心一刻不停地打着鼓。记忆中支离破碎的画面升腾起来,扎满记忆的四壁:
黑洞洞的枪口,像是毒蛇的血盆大口,狰狞地露出尖细的毒牙,顶在娘的脑门上。
那个三大五粗的姜姓北方胖军官,操着一口京腔,滚雷似地大喊大叫,说的什么记不得了。村人们都吓跪在地上,服服帖帖。硝烟的味道,刺得鼻孔直发痒。年幼的他跪在地上,搂着娘的手臂,他在抖,娘也在抖。
一个浑身颤抖的伤兵躺在篝火旁,他也抖得很厉害。村里的长老们束手无策地立在一边,脸上尽是苦瓜色,他第一次见那些渊博的老人露出无能为力的神情,他只觉得靠山崩塌了,一切仿佛都在下坠。
他听见妇人的哭声,叫喊声,胖军官狗一般的嚎叫,接着一声锋利如刀的枪响……后面他全都记不住了。但娘死了,长老们死了,弟弟妹妹死了,村里人少了一大半,屋子烧毁了,坍塌了……
想到这,佛印和尚的心猛地一抽,他拽紧了小石头的手,加快了脚步,飞奔起来。小石头像一只挂炉烤鸭,一路荡过去。
石塘村在大兵们离去后,陷入一片沉寂。
大家彼此躲闪着对方的眼神,默不作声地起身离席了,刘伯心事重重地灌了一碗酒,咕咚一声咽了下去,唉声叹气。女人们打量男人们的脸色,收拾桌面。她们心里也犹豫得很,流水席只做到一半,但伤兵已经抬走了,还要做吗?收拾早了,男人们怕是会骂。但万一收拾晚了,男人们会嫌弃她们没眼力见,磨磨蹭蹭。但平日飞扬跋扈的男人们都像是刚阉掉的公牛,神色忧虑,低头不语。
散了吧,散了也好。就让女人们安心收拾吧。都是顶好的剩菜剩饭,平日想都不敢想,这下终于轮到女人们吃两口了。
火油灯的油不够了,它骤燃了两秒钟,亮得惊人,仿佛另一个煜生,把剩下的光芒一口气绽放出来,然后在夺目的光华中,渐渐消逝。火油灯灭了,会场仿佛沉下了脸,变得阴沉沉。
双双和沈复去了会场边的厨房。洗碗的事儿,还需要年轻姑娘帮忙。水盆中堆满了沾着油渍的碗筷盘盆,它们湿淋淋的躺在水中,像是一个个淘气的脏娃娃。沈复卷起了袖子,提来一桶清水,双双浸在水盆中的手缩了回去,等沈复将水桶中的水缓缓倒入盆中。
“那小兵,会没事吗?”双双忽然问。
沈复摇了摇头,面色严峻地说:“怕是凶多吉少。早知如此,应该尽快送去医馆才对。”
“医馆怕是更不好,郎中给的药,尽是些奇怪的药引子,拿得费力,还不见得好……”
“唉……或许命中如此,实在无能为力……”
王大伯依在村口的竹栅上抽烟,他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像是在沉思什么,可眼睛却不住地瞟来瞟去。
他坚信自己看到了王彬的身影。儿子的身形,看了二十年了,不会错的,就在竹栅栏之间,像鬼影一般闪过去,定神一看,又不见了,但分明是他!
王大伯使劲儿吸了一口烟。他的犹豫和烟气一样徘徊不定。
该说什么好,这个脑袋轴的跟木头似的儿子!夜晚睡觉,屋里空荡荡的,孩子他娘走得早,他一个人把王彬拉扯大。回忆是不会记得这些的。回忆很挑剔,它只喜欢一张张画面,一段段声音。王大伯躺在空空的屋子中,儿子的鼾声不见了,不知道去了哪,他在外面是好是坏。吃了吗?睡得暖吗?脑海中的王彬,只有六七岁,背着一小担柴,拿着跟他手臂一般长短的柴刀,跟在自己身后,嘴里喋喋不休,一会儿说鸟,一会儿说鱼,像是一只唠叨的八哥。而自己,则乐呵呵地背着一大捆柴,喜滋滋地听着儿子说天说地。村口遇见了村人,所有人都喜上眉梢——哎哟!彬儿会打柴啦!
怒气像是昨夜的星辰,天一亮就消失了。人走了,他的好,便全都跑出来了。
还是再等等吧。说不定儿子就出现了。好好训斥一下,让他私底下在双丫头面前磕一百个头,砍一截大拇指,好好认个罪,让赵老爷子做个见证,以后夹起尾巴乖乖做人,做狗也行,也好过现在孤魂野鬼般在山间晃荡,让父亲没了儿子。
一股白白的烟气从王大伯的鼻孔间喷了出来。
“沙沙沙”远处传来了嘈杂的脚步声。
王大伯一惊,赶紧掐灭了烟头,丢在地上,朝那边走去,压低声音问:“王彬?王彬?”
“沙沙”声变大了,而且越凑越近,仿佛无数只脚在草间行走。
王大伯心说不对,这不是一个人的动静,他往后退了几步,想:该不会是饿极了的野猪吧?
草丛抖动起来,冒出了一个黑漆漆的人影。接着冒出了两个,三个,七八个,仿佛墓穴中爬出的鬼一般往村子扑来。
王大伯就着会场依稀的灯火,看清了来人——大兵。
“我当什么呢。原来是长官们——”王大伯松了口气,“伤兵可好?”他用极为关切的语气说道,一副极为诚恳的模样,迎了上去。
走近了,王大伯才发现领头的不是络腮胡子,是个干瘦的小眼睛大兵。他的面色潮红,呼吸急促得厉害,眼睛射出如狼似虎的光,目光直勾勾地往村里头掷去,仿佛在搜寻什么。
王大伯立住了脚步,不敢前进。其它的兵拖着枪,出现了,脚步比平时要快许多。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相当古怪。
“请问,你们长官呢?你们找谁?”王大伯退了一步,结结巴巴地低声问道。
带头的干瘦兵咽了口唾沫,火烧火燎地问:“那个美娇娘住哪?”
“谁?”
“白的,美娇娘。住哪?”干瘦兵端起了枪,咔擦一声,竖起了明晃晃的刺刀。
王大伯望见了刺刀,往后跌了几步,惊恐地说不出话,他转身就往村子里跑,还没跑出半步,刺刀就像月光一般扎进了他的身体,从背后进去,前胸出来。王大伯的身子向上一提,眼珠子瞪得如鹅蛋,嘴巴张的极大,露出黄黄的后槽牙,一些细微的音节,从他的喉头蹦出来,接着,源源不断的鲜血就从他的嘴巴中滚落下来,沾红了黄牙,染红了衣襟。他没说什么,就浑身颤抖地跪了下来,脑袋像敲钟的木槌,直直的,无遮无拦地敲向了地面,“咚”一声,敲开了序幕的钟声。
李贵拔了拔刺刀,拔不出来,他一脚踩上了尸体,像拔萝卜般使劲儿一拉,才把血淋淋的刺刀拔了出来。
身穿破洋装的刘亮靠在桌上,用筷子夹糖醋浆料之中的鱼肉碎屑,忽然听到倒地的声音,他扭头一看,看见满是血的王大伯躺在地上,鹅蛋大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自己,而他身后,立着一群拿着刺刀、看不清面目的大兵,当即吓软了腿,手中的筷子掉落在地上。
李贵看见了刘亮,粗声粗气地问:“美娇娘呢?”
刘亮在那一瞬间就明白了这群大兵的用意——他心中只有一个美娇娘——他连滚带爬地往村里面跑,朝着会场边的厨房大喊道:“双双你快跑!”他的脚步刚刚迈开,一颗子弹就“砰”的一声打穿了他的左边肚子,后面是一个花生米大小的小洞,但前面却是碗口大的大洞,蛇一般的肠子滑溜溜地往下流去,刘亮一手捧住了肚子,又跑了两步,忽然身子一歪,倒了下去,抖了俩抖,再不动弹了。
村人们听见了刘亮的叫喊,也听见了枪声。他们慌了。而李贵他们也快步冲进了村子,看见村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就像打开尘封许久的柜子,里面的蟑螂往四面八方逃跑一般。显然,人们并不乐意给李贵他们指明双双的所在。这令大兵不满,他们处理这种失控的场面方法只有一个——开枪。
火舌交替着怒吼起来,砰砰的枪声响彻在村庄间,仿佛一块块铁,一下下砸在泼墨山水画上,将画卷砸得粉碎。村人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女人尖利的声音贯穿漆黑的夜空,男人低沉痛苦的哀嚎贴着大地,滚滚而去,孩子哭着喊娘,绝望像是汪洋大海,从他小小的嘴巴中喷薄出来,随着一声枪响,戛然而止。
大兵们的枪惊飞了夜鸟,也打断了拦在心中的栅栏。他们打开牢笼,释放原始的兽性,他们思考着,如何挣脱日常的约束,有什么不能做的,赶紧做了。他们像是饿极的囚犯,突然被丢到山珍海味中,一时不知该如何下口。
一个大兵放下了枪,跑到翻倒在地的餐桌旁边,从桌下拖出了一个被击穿小腿的中年妇女,他趴在那妇女身上,手忙脚乱地扒那妇女的衣服,那女人哭喊道:“孽畜啊!我都可以当你娘了!”
这是一个讯号,大兵们受了启发,不再跟随李贵的号令,四散到村中,寻找自己的目标。那个美娇娘固然不能放过,但其它女人可以先拿来用用,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反正到时候面对那美娇娘,再萎的男人也能硬起来。
女人们的喊声响彻云霄,老的,嫩的,此起彼伏,哭号连天。一个男人拿起了鱼叉,一叉子扎进了大兵的腹部,大兵挣扎了一下,倒了下去,男人抽出鱼叉子,转身向另一个大兵跑去,却被人用枪打爆了大腿,他倒在地上,目光却吃人一般盯着大兵,他左手撑着地,将自己向大兵那边拖去,握着鱼叉的右手上,满是青筋。他爬了两米,被大兵用枪打死了。
有的村人躲进了屋子,锁了大门,大兵用枪托砸了几下,砸不开,便点燃了火把,扔到了屋顶上,满是干草的屋顶比浇了油还易燃,火光闪了几秒,就点着了屋子,大兵拖着枪笑嘻嘻地等在外面,直到里面传来一家人声嘶力竭的惨叫,才意识到这样会人财两空。
但放火对他们而言是充满了乐趣的。他们感受到了自己的强大。不用再受气,不用再被管教。他们从社会底层翻身上来,变成了决定这些人生死的死神。大兵们欢欣地点燃火把,嘿嘿笑着,往不肯开门的屋子顶上投掷去。xiumb.com
就在刘亮大喊的那一刻,双双慌慌张张地走出了门,虽然远,但她那一身洁白的衣裙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李贵的眼睛已经死死抓住了她。他没有声张,他可不想有人来抢自己的猎物,只是悄悄朝几个自己的兄弟做了个手势,便往双双所在的厨房走来。
双双连忙跑进了厨房,将门紧紧关上。她面色惨白地对沈复嚷道:“大兵来杀人了!”
沈复朝窗外看了一眼,慌忙打开了厨房的后门,跑到橱柜边上,用尽全身力气将橱柜往大门那儿推,他咬着牙喊道:“双!快跑!马上跑!我来拖住他们!”
双双着急地喊:“你怎么拖!他们有枪!你怎么拖!”
沈复声嘶力竭地嚷道:“快!我让他们以为你还关在里面,拖时间,你快跑!”
双双跑到后门,又停住脚转身盯着沈复,不知在想什么。
沈复爆喝一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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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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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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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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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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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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